開庭了,一般來說的話,或者按照原來約定的話,應該是順利的,緩刑,甚至撤迴刑訴都有可能啊!


    這位“壞了蛋”的老嶽父,還是作為受害者和證人到庭了。


    他看見我就氣了,還不時的指點著我,大家都很驚訝。


    其實,我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了,但作為主要辯護人,而且是無證獨立作業的,還是第一次。


    至於有證啊,無證的,因為季叔和法院混的比較熟了,再者,我也給法院抄了幾年的法律文書了,沒有人會追究的。


    不過,這次開庭,令我驚訝的是,法庭人員變化了,閆寶華居然成了書記員,陳新清居然是檢察院的公訴人之一。


    我們笑著致意了一下。


    審理開始了,一個年齡稍大的公訴人宣讀了公訴書:根據事實及其傷害程度,建議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根據嫌疑人的認罪態度、賠償與受害人的諒解,建議緩刑三年,以維係親情,保持家庭和睦!


    按照程序,公訴人詢問了嫌疑人,問:“嫌疑人,發生傷害事件前,你和受害者在一起飲酒,對嗎?”


    女婿低著頭小聲地說:“是的,上午打農藥後,午飯喝了點,我喝的啤酒,我嶽父喝的白酒。”


    當公訴人還想繼續問的時候,坐在旁聽席裏的“嶽父”旁若無人的咋唿著,“哎呀,他不能喝,一瓶啤酒就倒了,唉,廢物!”他撇著嘴非常嫌棄,且看著其他以表示自己對女婿的嘲笑。


    法官敲著棰說:“肅靜,肅靜,注意法庭秩序!”


    公訴人接著問:“在喝酒期間,你和受害者發生了口角,或其他的爭吵了嗎?”


    女婿低著頭,沒有說話,公訴人要求他說話,他也沒有說,法官要求他說話,他才擦了一下鼻涕說:“沒有!”


    當公訴人再一次問:“沒有發生口角與其他的不愉快,對嗎?”


    在大家都看著女婿的說話,“嶽父”又說話了,“哎呀,喝酒嗎,男人之間,我們倆劃拳呢,哥倆好,他賴皮,口令都是哥倆,他偏說爺倆好,就這樣的事兒,唉,笨蛋,賴皮,窩囊廢!哈哈哈。”他像說笑話一樣的,說著還看著其他人。


    法庭裏大笑了,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親戚們,都示意他別再說話了,法官第二次敲著棰子,“第二次警告啊,第三次,再無秩序發言,就驅逐出去!”法官嚴厲地說。


    公訴人無奈地笑了一下,並向旁聽席裏的一個人看去,那人顯然和公訴人認識,他急忙走到了那位“嶽父”身邊,小聲地說著什麽,“嶽父”則歉意地誠懇地做著手勢,意思是:不說了,不說了,打死都不說了。


    公訴人繼續問:“你在傷害受害者的時候,是故意的,還是因為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的誤傷?”


    女婿低著頭擦了一下鼻涕,實質上是眼淚,“我喝多了,倒在地上了,我嶽父想拉我起來,我一不小心,蹬的!”他說的很慢,都是吞吞吐吐的,顯然,有人教他這樣說。


    公訴人問:“你是不小心蹬的,蹬了幾下?”


    他低著頭小聲地說:“不知道,記不清了!”


    這時,“嶽父”站起來了,揮著手,咋唿著:“這個,我記得清,他躺在地上,閉著眼,兩腿亂蹬,最少吧,我想想啊,最少要七下,不然的話,我的蛋,哪能,啊,對不起,對不起,我不該發言,對不起!”他說著坐下了,法官想用棰子的時候,非常厭煩地翻了他一眼,又耐住性子了。


    看著旁聽席裏的那個人,向法官做著手勢,我知道,這中間都是做好“工作”的了。


    輪到我來詢問嫌疑人了,“哼哼哼,請問嫌疑人,你和你受害人,就是你的嶽父,沒有什麽矛盾吧?”我說這話的時候,女婿突然看了他一眼。


    想說什麽沒有說,但點頭了。


    我看了一下,他的嶽父,他滿臉嫌棄的表情,能看出來,他不僅嫌棄他的女婿,也嫌棄我。


    我繼續問:“當天,你和受害人,你們倆,都是喝的什麽酒,喝了多少?”我故意看著他嶽父說。


    女婿看了一眼“嶽父”,又看了一眼,坐在旁聽席上的一個一直流淚的二十七八歲的女人,“我喝了一杯啤酒,我嶽父,喝了半瓶白酒。”他小聲地說。


    其實,我心裏想好了,該怎麽做。


    我笑著看了一眼“嶽父”,衝他擠巴了一下眼睛,他看著我,感到很是惡心地歎息了一下。


    我繼續問到:“你是自己喝醉摔倒的,還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還是其他的原因摔倒的?”問的時候,我看了一下“嶽父”,他愣了一下,我繼續對嫌疑人說:“你想清楚啊,如果,是在別人的暴力下摔倒,你在法律上會出現正當防衛的行為,是符合因果關係的,是不負法律責任的!”


    他低著頭,又轉頭看了一下旁聽席哭著的婦女,小聲地說:“是我自己倒酒的時候,不小心摔倒的!”


    當我還想繼續問的時候,旁聽席上的嶽父終於耐不住了,站起來了,揮著手,就像在講別人的笑話一樣的,“不是這樣的,是我說他窩囊,無能,他生氣了,給我拍桌子,我拿起啤酒瓶,把他打趴下的,當時他的頭都出血了,當我又拿著酒瓶想揍他的時候,他閉著眼,胡亂蹬的,就這樣的,窩囊廢,連句話都說不好,丟人的玩意兒,我閨女咋嫁給你這個廢物······”他非常嫌棄地說著,旁聽席的那個人拽著他,他還說。


    我急忙趁機問他:“請問,受害人,你當著法庭和全體旁聽人員的麵,發誓,你說的都是實話嗎?”


    “嶽父”撥拉了那人的手,滿臉嫌棄且豪爽地說:“都是實話,我媳婦,我閨女,都在呢,原來,報案時,沒有說實話,這都是我自家的事兒,哪能想到鬧成這樣啊,反正啊,就是我這個女婿廢物,窩囊,沒用,幹啥啥不行,唉,就連那方麵都不行,唉,丟人,都不好意思說了,唉!”整個法庭裏嘩然了。


    女婿的臉色變了,那個哭泣的婦女也氣憤地走了。


    我急忙站起來了,向法官說:“法官大人,我有兩個請求,既然,事實有變,第一,請求對我的當事人以正當防衛取保候審;第二,請求檢察機關退迴偵查!”


    生活和工作都需要智慧。讀友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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