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他們家不但吵上了天,甚至於都打了起來,原身兒子兒媳婦全部都站在原身對立麵,原身女兒女婿為了自己的利益則站在原身那。


    各種難聽的話都說了出來。


    甚至都打的進了兩趟派出所。


    但是一來原身態度堅決,二來相關情況已經報了上去,不容他們更改,所以事情最終隻能這麽著。


    但是彼此之間的裂痕。


    卻是難以修複了。


    兩年後,也就是三年前,他們的拆遷房弄好了,原身順利的獲得兩套小戶型房子,原身的女兒女婿和兒子兒媳,則是分別獲得了一套大戶型的房子,並且都搬了進去。


    原身根據向來的傳統,並沒有在自己的房子裏住下去,而是搬去跟大兒子家一起住了,大兒子大兒媳雖然心裏覺得有些不滿,覺得他們家作為老大都沒有像過去那樣分得最多的父母資產,憑啥得養老?


    但因為考慮到原身手裏還有兩套房,價值不菲,再加上原身年紀還沒大到需要別人伺候,在他們家住還能幫忙帶孩子,做家務啥的。


    所以最終還是答應了下來。


    也就是同年,原身的大女婿和二女婿家也拆遷了,這樣一來,原身的大女兒和二女兒,就算是每家都有兩套房了,這無疑讓原本就十分不滿的原身三個兒子和兒媳婦。


    變得更加不滿。


    甚至還想把房子要迴來。


    但這種事,怎麽可能嘛。


    當時,就算原身也覺得心裏有些不得勁,因為她大孫子和二孫子結婚還跟父母住一起,還沒房呢。


    所以原身態度不免有些動搖。


    沒有堅決的站在女兒那邊。


    這一情況直接使得原身三個兒子兒媳,既沒有把房子要迴來,還讓原身女兒女婿對原身有些不滿。


    同時原身兒女徹底的撕破臉。


    變得幾乎不再往來。


    兒子和兒子之間還有聯係,女兒和女兒之間還有聯係,但是兒子和女兒之間是幾乎再也沒有聯係。


    再後來就是原身兩重孫出生。


    大兒子家一個,二兒家一個。


    正好各一個。


    這使得兩個兒子家都顯得更為擁擠,特別是大兒子家,因為原身大兒子家總共就一百來個平方,家裏麵住了原身,原身大兒子,大兒媳,原身大孫子,大孫媳婦,大重孫,還外帶著另外兩個孫子以及一個孫女,總共九口人,十分擁擠。


    二兒子家人口少點。


    可是那也有八口人。


    加上原身,同樣是九口人。


    這時候原身那兩個兒子,就把主意打向了原身的房子,那是又說好話,又打祖孫牌,同時還表示家裏剩下的兒子也要結婚了,家裏實在是沒地方呆了,到時候相親對象一過來,一看這麽點大地方住了這麽多人,迴頭肯定也不願意啥的。


    最終出於心疼孫子和重孫。


    原身還是心軟,同意了給房這件事,甚至還改了房產證名字,不是把房子給他們住,而是直接改了名,把房子轉給了他們,因為他們說擔心不改名字會有人跟他們搶。


    讓他們迴頭露宿街頭。


    改完名字後他們沒露宿街頭。


    原身露宿街頭了。


    原因很簡單,原身手裏總共就兩套房子,現在分別給了老大家的大兒子和老二家的大兒子,這無疑讓老三家的十分不滿,即便老三家總共就四口人,一兒一女現在連初中都還沒畢業呢,那也不影響他覺得原身這麽做不公平,覺得他們家吃了虧,所以顯然又大鬧了一場。


    鬧的原身都覺得有點心虛。


    覺得自己對不起小兒子。


    最後甚至提議大兒子和二兒子兩人,能不能給點補貼給小兒子?


    這當然是沒人願意的。


    這麽一番折騰,原身生病了。


    原身以前手裏有房子,還能幫忙幹活,她大兒子一家自然是願意接納她的,如今既沒有房子,也沒養老金,同時還需要他們幫忙伺候養病,顯然就變得有些討人嫌了。


    伺候了沒幾天,原身大兒子自己不好意思出麵,就讓他媳婦出麵把原身攆了出去,表示他們雖然是老大家的,可是又沒有分到大部分家產,父母養老問題不應該他們一家承擔,讓原身去找老二家的,他們作為老大已經養了她好幾年的老了,是時候也該讓老二養幾年了。


    原身迫於無奈隻能去老二家。


    老二家則是表示,他們村裏老人都是老大家養老,除非老大死了才輪到他來養,所以也不接受她。


    讓她去老三家,說老三小時候最幸福,從來沒有下田幹過活,念的書最多,學曆最高,現在的工資也最多,負擔最小,應該他養老。


    所以,原身又去了老三家,老三本來就因為房子的問題對原身很是不滿,又怎麽可能會接納原身。


    輾轉後,原身去了女兒家。


    大女兒家倒是招待了原身,不過也隻是招待了幾天,當原身為難的表示想要住下來的時候,依舊還是被女兒一家好言勸說的送走了。


    比如說就沒有有三個兒子還讓女兒養老的道理,就沒有做人婆婆的在女婿家裏一直住下去的道理。


    再加上還有親家揶揄。


    最終原身隻能無奈離開,又去了二女兒家,二女兒家的情況也是差不多,走親戚住幾天可以,可是想要當家一樣住下來,那不可能。


    不過與兒子還是有些區別的。


    至少兩個女兒沒有讓原身空手離開,不但給原身拿了些食物,還偷偷塞給了原身幾百塊錢,雖然說依舊沒接納原身住下來,可是跟那三個兒子一對比,已經算好的了。


    真的全靠同行襯托啊。


    最終迫於無奈的原身又輾轉了好幾趟三個兒子家,沒有一次是得到了接納的,她的性格又使得她實在拉不下臉又哭又鬧,所以隻能無奈選擇想辦法自力更生,活下去。


    剛開始她手裏還有點錢。


    還有點閨女給的錢。


    所以還是有地方住的,雖然是比較廉價的出租屋,可好歹有地方住,但是她找不到工作啊,絕大多數的人都是不願意接納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當自己的員工的,這萬一要是不小心突然死了,那算誰的?


    雖然也有二三十歲猝死的。


    可是六十多歲死的概率明顯比二三十歲的概率高很多倍,買商業醫療保險,六十多歲的人醫療保險費都比年輕人貴好多倍,年紀再往上漲點,人家都不願意賣保險了。


    所以原身的錢,自然是越用越少,即便每天吃個饅頭就點水,那也是越用越少,最後少到連房租都交不起,隻能搬到橋洞那邊去住。


    不過即便到了這個地步。


    原身也沒好意思去要飯。


    最終在橋洞下饑寒交迫而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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