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身祖母的折騰之下,原身的父親終究還是沒能忍受得了誘惑。
有了外遇,並且生了孩子。
好巧不巧,還真運氣不錯的。
生了一對雙胞胎男孩。
生了兩男孩後,兩男孩的母親不論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自己,顯然都是不願意繼續做沒名沒份的外室的,原身的祖母也不是很想讓自己的寶貝孫子,迴頭被人說是私生子之類的,所以她們很快就又折騰了開來,折騰到了原身母親那邊。
當時動靜鬧的還挺大的。
差點沒把原身姥姥氣死。
這種事情。
原身母親顯然是無法忍受的。
於是他們很快就離婚了。
而且在離婚的時候,原身母親還利用原身父親屬於過錯方這點。
從他身上狠狠的撕下了塊肉。
公司股份之類的,原身母親沒有要,因她自己就有公司,沒有精力再去管她丈夫那邊的公司,更何況,即便她丈夫屬於過錯方,她也很難把她丈夫的那家公司奪到手。
與其費盡心機的為了這事再去扯幾年的皮,打幾年的官司,她還不如把時間花在發展自家企業上。
所以,最後原身母親隻是要了一些固定資產,主要也就是房產。
大概分到了四十八套一線城市的房子,以及三套臨海的別墅,那個時候別墅價格雖然挺貴的,但是臨海別墅還沒有特別火,而且地理位置還相對偏,所以價值並不高。
直到幾年後那邊發展起來。
價格才跟做火箭似的往上升。
不過那時候房子已經全部都是原身母親的了,與原生父親無關。
財產分完後,就是孩子問題。
也就是原身的所屬問題。
原身祖母因為原身母親狠狠挖了他們家一塊肉,再加上她都已經有兩個親孫子了,孫女完全就是可有可無的存在,看著長的像兒媳婦的孫女更是鬧心,因此直接遷怒到了原身的身上,並不願意要原身。
原身母親雖然對原身沒什麽惡意,但是也說不上什麽喜歡,所以同樣不是很想要原身,最後還是原身的姥姥強力要求帶走原身,原身母親這才勉為其難的接納了原身。
不過也沒怎麽管,她依舊還是自己過自己的日子,並且還在離婚之後,放心找了好幾個小鮮肉,反正就是不結婚,單純的交男朋友。
誰也不好說什麽。
畢竟各取所需嘛,又不犯法。
之後,原身就一直都是跟她姥姥過,那時候的原身雖然心理可能就已經有些不太正常了,但是因為有她姥姥管著,再加上學校裏麵的孩子對她父母也不怎麽關心,並沒有發生什麽校園霸淩之類的情況。
所以整體情況還算正常,至少乍看著是正常的,本身也沒有胡吃海喝到讓自己胖成什麽樣子,就是很正常的體型,到十六歲一米七二的時候,那也不過才一百一十斤。
一切的變化。
源自原身十七歲那年。
那一年她姥姥去世,那一年她開始一個人上學,一個人迴家,原身母親當時是想給她請個保姆的。
但是原身堅決拒絕。
不願意讓房子裏住其他人。
對此原身母親也無所謂,不願意就不願意唄,反正她這閨女都已經十七歲上高二了,不是小孩了。
因此,最後找保姆的事就這麽略過了,而原身母親,則是將原本計劃用來找保姆的工資和夥食費。
都按月給原身當做生活費了。
這一點她母親還是很慷慨的。
一個月八千塊錢,零八年的時候,一個孩子一個月八千塊錢的生活費,足夠她的正常吃喝用度了。
不過之後,原身基本就沒怎麽再見過她母親了,每個月的生活費都是按時打到她的卡裏,估計還不是親自打的,而是公司財務打的。
一個人剛開始生活的時候,原身為了抑製思念姥姥的悲傷情緒。
很是胡吃海喝了一段時間。
但是因為那時候她正處於生長發育期嘛,所以即便有胡吃海喝了一段時間,體型其實也沒有變胖多少,依舊還是正常體型,但是,她卻因此染上了一些很不好的習慣。
比如說開始迷戀上了吃油炸食物,迷戀上了喝奶茶,迷戀上了肥仔快樂水,迷戀上各種垃圾食品。
這其實也不能怪她,因為在此之前,在她姥姥去世之前,她從來沒有吃過這些東西,她姥姥給她灌輸的觀念一直都是那些東西有毒。
吃了對身體非常不好之類的。
為了防止她吃這些東西,她姥姥還從來沒有給過她零花錢,想要吃什麽,想要喝什麽,想要買什麽衣服,買什麽玩具之類的,她可以直接跟她姥姥講,隻有她姥姥覺得這是健康的,這個是孩子能玩的。
才能買,也才會給她買。
再加上從小灌輸的,不要吃別人東西之類的各種思想,原身甚至都從來沒有接受過小夥伴的邀請。
也從來沒有吃過朋友零食。
她平常吃的最多的就是水果。
她姥姥隻允許她吃水果這麽一種勉強能算零食的東西,而且還必須是吃新鮮水果,果脯都不可以。
另外比較甜的水果。
她姥姥也讓她少吃。
因為擔心她會蛀牙,總之,原身被她姥姥管得很嚴很死,她的胃和舌頭也從來沒有接受過那些垃圾食品和各種奶茶可樂之類的東西。
然後原身姥姥去世後沒幾天。
原身就想要追隨而去。
不過割腕之類的她又不敢,藥又買不到,所以想了想,最終決定吃那些她姥姥不讓吃有毒的東西。
之後,炸雞非但沒把她毒死。
還讓她吃上癮了。
那些個油炸食品,奶茶零食和飲料之類的,雖然好像不是特別健康,但是味道絕對是很好的,經常吃的人可能覺得無所謂,可能覺得味道也就那樣,但是對於一個吃了十幾年正常茶飯,最多也就吃點水果,從來沒有吃過這些東西的人而言,那絕對都是超級美味的食物。
因此原身癡迷也很正常。
也就是那時候,原身覺得她被她姥姥欺騙了,並且開始不斷的去嚐試,以前她姥姥不讓吃得東西。
人有時候是有種補償心理的。
這種補償心理不僅僅在於補償別人,更在於補償自己,原身在手裏有錢,並且還能夠隨意購買她姥姥不讓吃的東西之後,那真的是瘋狂補償自己,一日三餐都吃那些。
隻有喝膩了奶茶。
才會喝點水解渴。
隻有吃膩了炸雞,才會吃兩三個漢堡,借漢堡裏麵的生菜解膩。
短期這樣吃下去,那因為原身還處於生長發育期的原因,可能還能撐得住,身體的新陳代謝和消化能力也都還能撐得住,但是時間一長,再處於生長發育期也沒用啊。
短短三個月之後。
原身就開始膨脹起來了。
有了外遇,並且生了孩子。
好巧不巧,還真運氣不錯的。
生了一對雙胞胎男孩。
生了兩男孩後,兩男孩的母親不論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自己,顯然都是不願意繼續做沒名沒份的外室的,原身的祖母也不是很想讓自己的寶貝孫子,迴頭被人說是私生子之類的,所以她們很快就又折騰了開來,折騰到了原身母親那邊。
當時動靜鬧的還挺大的。
差點沒把原身姥姥氣死。
這種事情。
原身母親顯然是無法忍受的。
於是他們很快就離婚了。
而且在離婚的時候,原身母親還利用原身父親屬於過錯方這點。
從他身上狠狠的撕下了塊肉。
公司股份之類的,原身母親沒有要,因她自己就有公司,沒有精力再去管她丈夫那邊的公司,更何況,即便她丈夫屬於過錯方,她也很難把她丈夫的那家公司奪到手。
與其費盡心機的為了這事再去扯幾年的皮,打幾年的官司,她還不如把時間花在發展自家企業上。
所以,最後原身母親隻是要了一些固定資產,主要也就是房產。
大概分到了四十八套一線城市的房子,以及三套臨海的別墅,那個時候別墅價格雖然挺貴的,但是臨海別墅還沒有特別火,而且地理位置還相對偏,所以價值並不高。
直到幾年後那邊發展起來。
價格才跟做火箭似的往上升。
不過那時候房子已經全部都是原身母親的了,與原生父親無關。
財產分完後,就是孩子問題。
也就是原身的所屬問題。
原身祖母因為原身母親狠狠挖了他們家一塊肉,再加上她都已經有兩個親孫子了,孫女完全就是可有可無的存在,看著長的像兒媳婦的孫女更是鬧心,因此直接遷怒到了原身的身上,並不願意要原身。
原身母親雖然對原身沒什麽惡意,但是也說不上什麽喜歡,所以同樣不是很想要原身,最後還是原身的姥姥強力要求帶走原身,原身母親這才勉為其難的接納了原身。
不過也沒怎麽管,她依舊還是自己過自己的日子,並且還在離婚之後,放心找了好幾個小鮮肉,反正就是不結婚,單純的交男朋友。
誰也不好說什麽。
畢竟各取所需嘛,又不犯法。
之後,原身就一直都是跟她姥姥過,那時候的原身雖然心理可能就已經有些不太正常了,但是因為有她姥姥管著,再加上學校裏麵的孩子對她父母也不怎麽關心,並沒有發生什麽校園霸淩之類的情況。
所以整體情況還算正常,至少乍看著是正常的,本身也沒有胡吃海喝到讓自己胖成什麽樣子,就是很正常的體型,到十六歲一米七二的時候,那也不過才一百一十斤。
一切的變化。
源自原身十七歲那年。
那一年她姥姥去世,那一年她開始一個人上學,一個人迴家,原身母親當時是想給她請個保姆的。
但是原身堅決拒絕。
不願意讓房子裏住其他人。
對此原身母親也無所謂,不願意就不願意唄,反正她這閨女都已經十七歲上高二了,不是小孩了。
因此,最後找保姆的事就這麽略過了,而原身母親,則是將原本計劃用來找保姆的工資和夥食費。
都按月給原身當做生活費了。
這一點她母親還是很慷慨的。
一個月八千塊錢,零八年的時候,一個孩子一個月八千塊錢的生活費,足夠她的正常吃喝用度了。
不過之後,原身基本就沒怎麽再見過她母親了,每個月的生活費都是按時打到她的卡裏,估計還不是親自打的,而是公司財務打的。
一個人剛開始生活的時候,原身為了抑製思念姥姥的悲傷情緒。
很是胡吃海喝了一段時間。
但是因為那時候她正處於生長發育期嘛,所以即便有胡吃海喝了一段時間,體型其實也沒有變胖多少,依舊還是正常體型,但是,她卻因此染上了一些很不好的習慣。
比如說開始迷戀上了吃油炸食物,迷戀上了喝奶茶,迷戀上了肥仔快樂水,迷戀上各種垃圾食品。
這其實也不能怪她,因為在此之前,在她姥姥去世之前,她從來沒有吃過這些東西,她姥姥給她灌輸的觀念一直都是那些東西有毒。
吃了對身體非常不好之類的。
為了防止她吃這些東西,她姥姥還從來沒有給過她零花錢,想要吃什麽,想要喝什麽,想要買什麽衣服,買什麽玩具之類的,她可以直接跟她姥姥講,隻有她姥姥覺得這是健康的,這個是孩子能玩的。
才能買,也才會給她買。
再加上從小灌輸的,不要吃別人東西之類的各種思想,原身甚至都從來沒有接受過小夥伴的邀請。
也從來沒有吃過朋友零食。
她平常吃的最多的就是水果。
她姥姥隻允許她吃水果這麽一種勉強能算零食的東西,而且還必須是吃新鮮水果,果脯都不可以。
另外比較甜的水果。
她姥姥也讓她少吃。
因為擔心她會蛀牙,總之,原身被她姥姥管得很嚴很死,她的胃和舌頭也從來沒有接受過那些垃圾食品和各種奶茶可樂之類的東西。
然後原身姥姥去世後沒幾天。
原身就想要追隨而去。
不過割腕之類的她又不敢,藥又買不到,所以想了想,最終決定吃那些她姥姥不讓吃有毒的東西。
之後,炸雞非但沒把她毒死。
還讓她吃上癮了。
那些個油炸食品,奶茶零食和飲料之類的,雖然好像不是特別健康,但是味道絕對是很好的,經常吃的人可能覺得無所謂,可能覺得味道也就那樣,但是對於一個吃了十幾年正常茶飯,最多也就吃點水果,從來沒有吃過這些東西的人而言,那絕對都是超級美味的食物。
因此原身癡迷也很正常。
也就是那時候,原身覺得她被她姥姥欺騙了,並且開始不斷的去嚐試,以前她姥姥不讓吃得東西。
人有時候是有種補償心理的。
這種補償心理不僅僅在於補償別人,更在於補償自己,原身在手裏有錢,並且還能夠隨意購買她姥姥不讓吃的東西之後,那真的是瘋狂補償自己,一日三餐都吃那些。
隻有喝膩了奶茶。
才會喝點水解渴。
隻有吃膩了炸雞,才會吃兩三個漢堡,借漢堡裏麵的生菜解膩。
短期這樣吃下去,那因為原身還處於生長發育期的原因,可能還能撐得住,身體的新陳代謝和消化能力也都還能撐得住,但是時間一長,再處於生長發育期也沒用啊。
短短三個月之後。
原身就開始膨脹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