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最終結局就是兩人順利離婚,喬木自己的所有資產不分,同時她還獨自分得了米崇五成資產。


    唯一比較可惜的大概就是米崇已經提前把股份給了他大兒子和大女兒了,不然喬木這次怎麽著也能再弄到個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股份。


    但即便如此,喬木也滿意了。


    畢竟價值二三十億的東西。


    也不算太少。


    想想看,原身這個隻拿十分之一分紅,外帶每個月零花的人都能攢下十來個億,她那丈夫就算日常花銷比較大,那攢下價值五六十個億的固定資產,也還算合理的事。


    離開法院後,喬木就將剩下的事情,主要就是追債的事情,都交給了律師,而她自己則是忙私人癌症醫藥研究所的收購和挖人去了。


    雖然她現在很想立刻就對米家集團動手,但是她這病情的確是不能再拖了,先前那些藥物雖然能夠控製她的病情不再繼續惡化下去。


    但是奈何原身病情太嚴重了。


    嚴重到再這麽拖一兩年,即便把藥物製作出來,並且順利的清除了體內所有癌細胞,那也會使得喬木本身的壽命受到極大影響,很難活過八十歲,而研究藥物,喬木也不能收購了個研究所,然後第二天或者第二個月就把能治療癌症的藥物給研究出來,那樣實在是有些太假了,而且藥物研究出來之後還得申請藥理實驗,動物實驗等各方麵程序,需要耗費的時間絕對不短。


    所以喬木必須得先把大框架弄起來,把人給配齊了,然後再把資料想辦法慢慢的給那些個研究員。


    等這些事情都做完之後,研究所那邊完全可以放任個小半年,不管都沒事兒,到那時候,她自然就有的是時間按原身願望搞米家了。


    在喬木順利收購了一家私人癌症醫藥研究所,並且到處斥巨資挖其他研究所年輕研究員的時候,米家那不用喬木搞,自己就先亂了。


    首先亂的是米崇本身。


    離婚敗訴後,他就得按照規定程序將自己的一半資產交給喬木。


    這點喬木自己雖然沒盯著。


    但是她有讓張律師幫忙盯著。


    最關鍵的是喬木做過允諾,這筆錢,或者說這筆資產收迴來後。


    她可以給百分之一的傭金。


    二三十億的百分之一。


    那就是兩三千萬了。


    就算張律師工資不低,可是那也沒有不低到不把兩三千萬放在眼裏,有了這一筆錢,他都能自己出去辦個獨立律師事務所當老板了。


    因此,張律師對這件事相當的上心,不是去米家直接交涉,就是通過正規渠道與米家集團的法務部門交涉,甚至還強調如果拒不執行的話,他會申請強製執行等等,到時候丟臉的反正肯定不會是他們。


    張律師的這些操作,無疑讓原本打算賴賬的米崇糾結無比,糾結於到底要不要把賴賬堅持下去,萬一喬木真的活到強製執行那一天。


    他又該怎麽辦?


    沒錯,米崇他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兌付,因為他覺得喬木都已經是癌症晚期了,想來肯定是活不了幾年了,甚至於可能都活不到年底啥的,隻要他想方設法的不要臉多拖一拖,把喬木給拖死,那他自然也就不需要把自己資產分出去了。


    畢竟人都死了,喬木唯一的繼承人還是他的女兒,應該分出去的資產自然也就有了很多迴旋渠道。


    張律師對此也很焦急。


    不過有時候吧,碰上不要臉的是真的有些無能為力,因此他隻能步步緊逼,但是能不能成功還真不好說,不過,如果真的逼急了他的話,他肯定還是會有其他手段的。


    比如媒體輿論逼迫。


    申請凍結資產等等。


    可是這些都得喬木協助,而喬木暫時很忙,所以隻能先僵持著。


    這是米崇那邊的情況。


    米君寶那邊更慘,他本來還想幫助他爸一起做些事,可是在喬木那邊離婚官司還沒結束的時候,米家集團就遇上事了,還是件大事。


    事情持續時間很長。


    但是卻環環緊扣。


    之前說過,他們米氏集團主要經營的是服裝和美妝行業,其中服裝是他們家的基礎行業,但是這一行最近幾年在電商的衝擊之下,生意著實是不怎麽樣,去年他們家的服裝積壓庫存達到了二十三個億。


    當然,這是按批發價算的。


    如果按成本算的話。


    可能也就十來個億。


    但即便如此,十多個億的庫存積壓,也絕對是相當恐怖的一個數字,如果不是他們家家底厚,光這些庫存積壓就能導致他們家毀滅。


    這些庫存積壓本來是能夠通過網絡銷售以及降價等各種行為緩慢的賣出去的,但是吧,前段時間大雨,他們集團存放衣服的倉庫被淹了兩個,總共有將近八千萬的服裝被徹底泡水,幾乎難以售賣出去。


    本來如果僅僅如此,負責人把這些服裝全部銷毀的話,那對他們而言,其實也就是損失個幾千萬。


    可是當時負責這件事的朱溫。


    也就是米君寶的一個表哥。


    他覺得舍不得,覺得浪費,所以一邊向上麵報告已經徹底銷毀了這一批服裝,一邊還將這一批服裝拉出去處理了一下,自己通過自己的私下渠道,想辦法售賣了出去。


    這時候又有關鍵點了,如果他售賣的時候把服裝上麵的標牌都取掉,當做雜牌子賣的話,那也沒多大影響,可是他為了省事,為了省錢,壓根就沒有去剪標牌,批發售賣的過程中,為了讓價格賣得更高點,還特地跟人點名了服裝牌子。


    等這批服裝售賣出去。


    並且被別人發現問題的時候。


    這件事就鬧大了。


    買東西的人可不會認為自己買的就是廉價處理品,他們隻會認為自己遭到了米氏服裝集團的欺騙。


    米氏服裝集團把泡過水的衣服處理後往外售賣,這是欺詐行為。


    之後沒多久,米氏服裝集團就遭到了全網抵製,甚至於他們集團本身也被上麵批評罰款,乃至於停業整頓,股價更是跳水般往下跌。


    幸好喬木早就讓她閨女把股份賣了,不然這一次就得虧幾個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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