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錢為什麽不能是他自己掙的?


    難道家裏麵差錢了嗎?”


    喬木雖然覺得這個可能性不是很大,但同樣也覺得一個孩子偷一萬多塊錢的可能性一樣不是很大。


    “不是,媽,咱能現實點嗎?


    他一個屁大點孩子,一個剛上初二,還沒成年的孩子去哪掙錢?


    就是去打工也得有人要啊!


    雖然不知道他錢哪來的,但肯定不是什麽正經途徑來的,您就不要再維護他了,您維護他有用嗎?


    人警察會聽您瞎說嗎?


    您就安生點吧。


    我這日子也不好過,您要是再繼續折騰,到時候就別怪我把您送到老二家了,老二媳婦是個什麽德性,你也應該知道,到他們家,您日子更難過,孩子的事您就別瞎管了,我們做親生父母的還能害他。


    就這樣吧,您再歇會。


    待會一起吃午飯。”


    正是因為家裏不差錢,所以賀霖才更不知道他兒子買電腦的錢到底是從哪來的,電腦雖然已經被他退了,但是退來的錢他是一分都沒敢用,生怕別人家通過警察找來。


    家裏沒那麽多錢補償人家。


    說完這些話,賀霖就立刻轉身出去了,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已經決定了,要是他媽再繼續折騰下去,那就把他媽送到他二弟家。


    反正理論上,就應該他跟他二弟輪流照顧他媽,他媽都已經在他家待三五年下來了,老二是一分錢都沒有出,就算送過去他也占理。


    喬木沒再繼續跟他爭辯,倒不是怕,主要是喬木同樣也在沉思。


    並且順帶著梳理原身記憶。


    現在這情況明顯跟原身說的有一些差別,這也說明原身了解的情況是相當片麵的,不能當做事實來看,隻能作為一個輔佐性資料看。


    具體情況還得她自己調查。


    從原身記憶來看,她們家各方麵都很普通,原身跟她丈夫就是普通的農民,總共生有兩兒一女,兩個兒子分別是賀霖和賀壽,女兒叫做賀毓,三個兒女的名字都不是他們自己起的,都是請村裏的文化人老舅公幫忙取的,花了三塊錢呢。


    因為原身跟她丈夫兩個人都是農民,一來沒什麽錢,二來也沒什麽文化,所以對子女的教育並不怎麽上心,大兒子賀霖隻念了個小學畢業就做木匠學徒去了,二兒子也一個樣,小學畢業就學技術去了。


    至於三女兒。


    原身夫妻因為已經有了兩個兒子,所以對三女兒也沒什麽重男輕女,該給的都有給,念書也有給她交學費讓她念,可是三女兒的的確確是榆木腦袋,二年級愣是留級留了三年,最後自己都不樂意去了。


    當時原身就是想著反正是個女兒,要是能念當然是讓她念,可是現在明顯念不下去,所以索性就讓她女兒迴家學了點女工廚藝啥的。


    準備到年紀嫁出去就是了。


    後來也的確是這麽幹的。


    當女兒到了年紀就幫忙相親。


    把女兒嫁了出去。


    三個孩子都沒什麽文化,自然也很難有什麽出息,無非就是打工和在家裏當家庭主婦,生活雖然餓不死,但也不富裕,反正就是到了年紀相親結婚,然後打工養孩子。


    原身丈夫因為年輕的時候吃了很多苦,九歲就成了孤兒,是吃公社飯好不容易長大的,所以身體一直都不是很好,再加上後來養兒育女也比較費心,下了不少苦功夫。


    在種田之餘還到處扛大包。


    幫人家打工。


    所以,五十多歲身體就垮了。


    六十剛過沒多久便去世了。


    本來以他們家的生活水準,再配合後來的房價,是很難買房的。


    就是貸款都很難買得起。


    不過他們家運氣不錯。


    正好碰上了拆遷。


    一套大房子拆出了四套,其中兩套大的歸兩個兒子,兩套小的一套歸原身,還有一套歸原身女兒。


    當然了,房子麵積是不夠的。


    所以需要補不少錢。


    其他人是各出各的,隻有原身那套小房子需要補的錢由她兩個兒子出,一人出一半,相對應的就是等原身死了之後,原身的房子也得歸她的兩個兒子,這一點是他們拆遷的時候就已經商量好了的事情。


    為了這,原身兩個兒子還欠了不少債,這才把需要的錢款補上。


    想想看,拆遷都這樣了。


    不拆遷到哪指望買得起房。


    等迴遷樓建好了,大家都搬進去之後,原身的大兒子就表示不放心原身一個人在家住,所以特地把原身接了過去,而原身手裏的房子則是租了出去,每個月八百塊錢。


    這筆錢都握在原身手裏。


    也是原身的主要經濟來源。


    至於其他經濟來源。


    有當初田被征收了之後的補償款,還有到了年紀後發的養老金。


    雖然不多,但每年也有幾百。


    除此之外,原身還會去家裏剩下的地裏麵稍微種點菜,拿出去賣賣,每次也能收入個十幾二十塊。


    總之原身收入很少。


    每月平均下來也就一千多塊。


    加上最初的田地補償款,那原身手裏的總存款也隻有兩萬多塊。


    不到三萬。


    原身在大兒子家住下來後,平日裏其實也沒什麽事,最多也就是偶爾打掃一下衛生,或者兒媳婦突然加班,由她臨時做一兩頓飯,其他事是沒有的,所以日子過得其實還算自在,跟兒媳婦的一點口角也並不算太大,還能彼此和平相處。


    平時閑暇就下樓跟鄰居聊天。


    或者沒事看人家打麻將。


    原身自己從來不打麻將,也不賭錢,不過在家不是閑著無聊嘛。


    再加上眼睛也不怎麽好,看電視看久了還會被兒媳婦說浪費電啥的,所以,原身就養成了閑暇時下去看別人打牌或者打麻將的習慣。


    而原身和她媳婦矛盾加劇的主要關鍵點,就是原身的孫子賀華。


    老一輩疼孫子是很正常的。


    原身雖然沒什麽錢,但是煤氣水電,以及日常家用之類,都不用原身花錢,因此原身還是能攢得下錢的,而且原身就算再摳,那也是摳自己,自己不願意買吃買喝,對孫子還是很大方的,有時候孫子想吃什麽呀,想玩什麽的,原身都會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幫孫子買點。


    或者給孫子點錢。


    但是吧,原身兒媳婦就不希望她兒子吃那些亂七八糟的零食,覺得那些東西沒營養,說不定對身體還有害,還是吃家裏菜飯比較好。


    比較養身體。


    這是兩個人矛盾加劇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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