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不比北方邊境,還不算嚴寒。


    在迴來的路上,林毅給英子買了一身青果頷上衣,還一件修身的長褲。


    現在英子洗過澡後,把剛買的新衣服穿上,整個人的氣質都上升了一大截。


    精致的臉蛋,修長的雙腿,烏黑的短發,以及那纖細的小蠻腰!


    別看她平時大大咧咧的,如今換上了根本沒有穿過的衣服,覺得渾身不自在,扭扭捏捏,反倒是像一個足不出戶的大小姐似得。


    那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純真、無邪,又可愛。


    嘖嘖。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英子這也算是小極品了。


    不輸於林毅以前見過的小明星!


    關鍵是,穿著衣服的時候,和沒穿衣服的時候,看著的感覺完全不一樣。


    猶抱琵琶半遮麵這種,好像更加吸引人。


    “呦,這身衣服穿著不錯呀。看起來漂亮多了!”林毅微微一笑說道。


    “啊。真的麽?穿上這身衣服,總感覺那裏怪怪的。”英子有些不自信,扭了扭小蠻腰說道。


    她來到首都後,看到大街上很多各色各樣的女人,其中不乏打扮精致,長得漂亮的女人。


    讓她這個沒見過世麵的鄉下孩子,感到自慚形穢。


    以前她壓根沒有注意這些,可現在,她心裏麵不知怎麽得,總是很在乎的自己的象形。


    “沒事,穿習慣了就好了。”林毅忍不住又上下打量了英子一眼。


    穿著大家閨秀似得的衣服,骨子裏卻透著一股子的草原上野性的味道。


    這種反差感,一時間竟然讓他有了某種的占有欲。


    很快,林毅和英子,與老胡、胖子匯合了。


    一見麵,老胡和胖子頓時感覺眼前一亮。


    “哎呀媽呀,英子妹子,早就看出來你水靈,沒想到,這一收拾,就跟學校裏的大學生似得,真俊呀!”胖子開口就是皮裏皮氣的話。


    “胖哥,我真的像大學生麽?”英子雙眸中閃過一抹亮光。


    大學生呐!


    那是國家的精英知識分子。


    附近十裏八鄉的,如果出了一個大學生,那都要敲鑼打鼓,老鼻子熱鬧了。


    “像!何止是像啊,我看你就是大學生!就這模樣,這身段,要是跟老林呆久了,我真怕老林把持不住,喜歡上你了!”胖子扯皮的功夫,那是一等一的,看著林毅和英子站在一塊,瞎胡調侃起來。


    林毅倒是感覺沒有什麽。


    漂亮的女人,誰不喜歡呢?


    男人嘛。


    騎最烈的馬,泡最靚的妞!


    這才叫男人。


    普通的女人,他也看不上啊。


    英子勉勉強強算及格吧。


    不過,英子騰地一下,臉蛋就紅了,有些害臊的瞪了胖子一眼,“胖哥,你瞎說什麽呢!我隻是把林大哥,當成親哥哥……”


    “呦是麽。英子妹子,那你臉紅什麽勁兒啊?告訴你啊,我和老林一塊長大的,他絕對不吃閃爍其詞那一套,要想讓老林喜歡上,那得主動一點,要不然,機會就留給別人嘍。”胖子饒有興致的看著英子,嘴上說著風涼話。


    “我臉紅還不是給你說的!不理你了!哼。”英子的臉蛋更加紅潤了。


    出了大草原,她就感覺換了個似得,完全沒有荒野中的那種霸氣和獨斷。


    當然了,在大城市,她倒是想霸道一些,啥也不懂,完全沒有機會啊。


    “行了,胖子。別扯淡了。走,下館子去。”林毅見胖子越說越過分,淡淡的笑了笑說道。


    “得嘞。東四涮羊肉館走起。”胖子嘿嘿一笑,邁著自信的步伐,走出旅館。


    隨後林毅也走了出來。


    英子看了看老胡,老胡覺得英子有什麽話要和他說,於是就有意晚走一會兒。


    “胡哥,和胖哥比起來,還是你靠譜。”


    老胡被英子這麽一抬,揚了揚眉,嘖嘖舌道,“妹子,你看人真準,說吧,有啥事和我說,能做的,胡哥我一定幫你做到。”


    英子看林毅和胖子走遠了,小聲問道,“胡哥,你說林大哥,真的喜歡主動的女孩麽?”


    “?????(ΩДΩ)”


    一時間,老胡還沒反應過來。


    好家夥。


    他和林毅都知道,胖子這是在開玩笑,鬧著玩呢。


    結果當事人反倒是當真了。


    “別聽死胖子瞎說,不過,想要讓老林動心,很難啊。要是喜歡老林,你可要做好心裏準備了。他這個人很少動心,除非真的被打動到才有可能,再或者相處久了日久生情。所以啊,英子妹子,如果喜歡老林的話,一定會接受很嚴峻的考驗。”


    老胡和胖子,之前就和林毅開過娶英子的玩笑話。


    奈何,林毅誌存高遠,估計很難看得上英子。


    不過,林毅又是個重情重義的人,如果相處久了,說不準還真能成!


    “這樣啊。”


    英子點了點頭,若有所思。


    “老胡,英子,你們兩在幹什麽呐,趕緊跟上呀。”胖子在大門口,衝著兩人大喊道。


    很快,兩人跟上,一行四人,坐著車,來到了東四。


    潘家園人多嘴雜,太過熱鬧,東四不同,很清靜。


    尤其是去盜墓之前,他們在東西的那家涮肉館吃過,非常的不錯!


    以前沒什麽錢,哪能吃得起涮羊肉呀。


    今兒哥幾個有錢了,決定去揮霍揮霍。


    沒過多久,四人就到了東四的涮肉館。


    服務員一看四人,打扮的整整齊齊,有模樣有模樣,要身材有身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愣是沒有認出來,林毅三個人以前在這裏吃過飯!


    點菜這個任務,就交給胖子負責。


    吃這一塊,還是胖子比較專業。


    然後又要了一打啤酒,鍋底給熱上,羊肉加進去,啤酒一倒,四人就開始談天說地,暢想美好的未來。


    酒過三巡,桌子上一片狼藉,四人也都微醉微醺,臉蛋紅撲撲的,喝的渾身熱氣騰騰,別提有多爽快了。


    英子是頭一次下館子,也是頭一次喝啤酒,這讓她體驗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鮮感。


    平常喝自己家釀的燒酒喝多了,英子起初喝不慣啤酒,可之後越喝越有感覺,一口氣喝了好酒瓶,竟然還有點醉醺醺的。


    她的一雙水汪汪的眸子,朦朦朧朧的望著林毅,這一看,雙眸就徹底移不開了。


    真的太帥了!


    太在味道了!


    林毅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莫名其妙的吸引著她。


    不過,林毅和老胡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暢談正歡,並沒有注意到她。


    老胡吃了口熱羊肉,喝了一杯啤酒,冷氣嗖嗖的往肚子裏灌。


    他臉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沉吟片刻,最終忍不住開口道,“老林,胖子,這錢……我想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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