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那晚上的情況,基本上就是兩個做人很失敗的小地痞,在突然間得到了許多的好處之後,大吃大喝,然後還有看到了四個年輕女子!
得意忘形之後,其中一個被人放火給燒死了,另一個逃了出來,卻被本地的一個大地痞給修理了,大概上就是這麽個情況。
張浩元對韓三道:“在你的記憶裏,隻有這些嗎?周定邦在臨死之前,和你說過什麽沒有,比如說他最近得罪了什麽人,或者他是不是發一了筆橫財?”
對於地痞這種身份的人來講,被人給殺了,也就兩種情況,要麽和兇手有仇,這是報複,要麽是得到橫財,這是謀財害命。
當然,如果兇手是韓三的話,那韓三就會露出一些不正常的表情來,但這種可能性不大,韓三要想殺周定邦,不需要弄出這麽大的動靜來,也不會想著去報案告官,他應該會把這事情混過去,然後遠走高飛,這才是上策,也是一般人會選擇的方法。
韓三立即搖頭,道:“沒和什麽人有大仇,就算是和這個牛百讚有點小過節,可也算不上要殺人,牛百讚是怎麽想的,小人不知道,但小人認為這就麽大點兒的事兒,何至於殺人!”
牛百讚猛地聽到這句,他立即點頭,道:“對對,韓三爺說的對!縣尉大人,小人就算是再混蛋,也不至於要殺了他啊,又不是什麽死仇!”
張浩元不置可否,還是看著韓三,韓三想了想,又道:“至於發財,倒是沒有發過什麽財,昨天周定邦身上買完紙錢紙馬之後,我們也想去吃酒的,本來還打算是小人請客結賬呢!”
張浩元道:“他把所有的錢都去買了紙人紙馬?你們不是幹什麽都不想付錢麽!”
從細節上來講,付了錢,而且是付了所有的錢,這絕對是一個疑點,不符合周定邦的習慣,所以他多問了一句!
韓三忙道:“周定邦是個孝子,隻不過他父母過世得早,不是有那麽句話麽,子欲什麽什麽的,但爹娘都不在了的話麽,他就是這樣的,所以在給父母祭祀方麵,他特別舍得花錢,而且因為怕父母收不到錢,所以特地讓人在信封上,把爹娘的名字,還有以前老家的住址都寫得很全,連住在村子裏的哪個位置,都寫上去了!”
這個細節,韓三是講過的,但沒有講的這麽詳細,這迴他是說得特別全乎了!
張浩元哦了一聲,心想:“這不是等於把周定邦家裏的所有情況,都寫在一張信封上了麽!”
他問道:“那個信封在哪兒,是不是已經被燒了?”昨天晚上的一場火,估計把那些紙錢和信封都給燒了!
果然,那個包氏點了點頭,那些紙錢紙馬,本來就是用來燒的,那麽一場大火當中,當然是不會留下來的了!
張浩元哼哼兩聲,他感覺出不對頭了,根據他剛才的推測,他認為包氏是兇手的可能性最大,但是,包氏為什麽要殺害周定邦,這個就實在讓人想不通了,難道隻是因為周定邦跑來欺負包氏和這些年輕女子?
這個可能性首先要被排除掉,因為包氏明顯就是一個常被人欺負的人,而且她帶著幾個年輕女子做這個生意,忍氣吞聲,那幾乎可以說是家常便飯了,應該說不受氣的時候才少,受氣的時候才多。
如果包氏是一個每受點兒氣,就想著殺人放火的女人,那她就沒法做這種生意了,那麽就應該是深仇大恨,難不成包氏和周定邦的父母有大仇?
看年紀方麵,好象是有一點點的可能!
張浩元擺手,讓韓三退下,他看向院外,說道:“剛才仵作說的話,你們都聽見了吧,這個周定邦是被燒死的,可能是因為喝得太多了,臨睡之前又不知節製,所以起火時沒有能逃得出來,所以這也不能算是一樁兇殺案,各位可知曉了?”
院裏院外的人聽了,同時都鬆了口氣,還好,如果是人命案子,那麽他們就會有很大的麻煩,反正隻要和官府扯上關係,那就不可能沒有麻煩,就算不是兇手,除了破財免災之外,幾乎是沒有任何別的辦法了,現在不是兇殺案,那大家就算都逃過一劫了!
可萬年=縣的差役卻心中都想:“看來就是兇殺案了,隻要縣尉大人一這麽說話,那麽不但肯定是兇殺案,而且十有七八兇手就在這一群人當中!”
對於張浩元的習慣,差役們都很清楚,這案子是不是兇殺案,都沒有必要在這裏當眾說出來,既然說出來了,那就是當然的會有目的了!
差役們慢慢向四周散開,把眾人都圍在了當中,萬一人群當中真有兇手,以免那個兇手逃走。
張浩元說完話之後,停頓了好半天,他掃了一圈眾人的表情,沒有誰有特別異樣的表情,似乎都挺正常的,這時候正常的表情就應該是欣喜,畢竟大家不用吃官司了!
他特別注意包氏,還有她的那幾個年輕女子,包氏當然也是鬆了口氣的樣子,不過,那幾個年輕女子,卻是表情不太一樣了,有三個是無所謂的樣子,而有一個是歡喜,但這個歡喜的年輕女子,看到了同伴們的無所謂,連忙也裝成是不在乎的樣子了。
張浩元心想:“這個女子定是甄小玉,因為隻她和周定邦過了夜,當然,沒過完夜,當時起火時,她當然是不會去救周定邦了,又沒感情,身處險境時,她當然不會舍身忘死的去救人,先管好自己才是真格的,等一會兒可以單獨問問她!”
張浩元又道:“但是畢竟是宅院失火,而且還燒死了一個人,所以該記錄,還是要記的,本官打算一個一個問你們幾句,然後寫成卷宗存檔!”
這個倒是應有之舉,總不能著了一場大火,燒死了個人,然後就完事兒了,如果沒有人報案,那當然是沒事的,民不舉官不究嘛,但那個韓三不是報了案麽,所以當然得記錄了!
眾人心中都大罵韓三,沒事找事,他自己是出了風頭了,在縣尉大人的跟前露了臉,可卻也連累了大家!
張浩元道:“胭脂水粉店的店主,是哪個?”
得意忘形之後,其中一個被人放火給燒死了,另一個逃了出來,卻被本地的一個大地痞給修理了,大概上就是這麽個情況。
張浩元對韓三道:“在你的記憶裏,隻有這些嗎?周定邦在臨死之前,和你說過什麽沒有,比如說他最近得罪了什麽人,或者他是不是發一了筆橫財?”
對於地痞這種身份的人來講,被人給殺了,也就兩種情況,要麽和兇手有仇,這是報複,要麽是得到橫財,這是謀財害命。
當然,如果兇手是韓三的話,那韓三就會露出一些不正常的表情來,但這種可能性不大,韓三要想殺周定邦,不需要弄出這麽大的動靜來,也不會想著去報案告官,他應該會把這事情混過去,然後遠走高飛,這才是上策,也是一般人會選擇的方法。
韓三立即搖頭,道:“沒和什麽人有大仇,就算是和這個牛百讚有點小過節,可也算不上要殺人,牛百讚是怎麽想的,小人不知道,但小人認為這就麽大點兒的事兒,何至於殺人!”
牛百讚猛地聽到這句,他立即點頭,道:“對對,韓三爺說的對!縣尉大人,小人就算是再混蛋,也不至於要殺了他啊,又不是什麽死仇!”
張浩元不置可否,還是看著韓三,韓三想了想,又道:“至於發財,倒是沒有發過什麽財,昨天周定邦身上買完紙錢紙馬之後,我們也想去吃酒的,本來還打算是小人請客結賬呢!”
張浩元道:“他把所有的錢都去買了紙人紙馬?你們不是幹什麽都不想付錢麽!”
從細節上來講,付了錢,而且是付了所有的錢,這絕對是一個疑點,不符合周定邦的習慣,所以他多問了一句!
韓三忙道:“周定邦是個孝子,隻不過他父母過世得早,不是有那麽句話麽,子欲什麽什麽的,但爹娘都不在了的話麽,他就是這樣的,所以在給父母祭祀方麵,他特別舍得花錢,而且因為怕父母收不到錢,所以特地讓人在信封上,把爹娘的名字,還有以前老家的住址都寫得很全,連住在村子裏的哪個位置,都寫上去了!”
這個細節,韓三是講過的,但沒有講的這麽詳細,這迴他是說得特別全乎了!
張浩元哦了一聲,心想:“這不是等於把周定邦家裏的所有情況,都寫在一張信封上了麽!”
他問道:“那個信封在哪兒,是不是已經被燒了?”昨天晚上的一場火,估計把那些紙錢和信封都給燒了!
果然,那個包氏點了點頭,那些紙錢紙馬,本來就是用來燒的,那麽一場大火當中,當然是不會留下來的了!
張浩元哼哼兩聲,他感覺出不對頭了,根據他剛才的推測,他認為包氏是兇手的可能性最大,但是,包氏為什麽要殺害周定邦,這個就實在讓人想不通了,難道隻是因為周定邦跑來欺負包氏和這些年輕女子?
這個可能性首先要被排除掉,因為包氏明顯就是一個常被人欺負的人,而且她帶著幾個年輕女子做這個生意,忍氣吞聲,那幾乎可以說是家常便飯了,應該說不受氣的時候才少,受氣的時候才多。
如果包氏是一個每受點兒氣,就想著殺人放火的女人,那她就沒法做這種生意了,那麽就應該是深仇大恨,難不成包氏和周定邦的父母有大仇?
看年紀方麵,好象是有一點點的可能!
張浩元擺手,讓韓三退下,他看向院外,說道:“剛才仵作說的話,你們都聽見了吧,這個周定邦是被燒死的,可能是因為喝得太多了,臨睡之前又不知節製,所以起火時沒有能逃得出來,所以這也不能算是一樁兇殺案,各位可知曉了?”
院裏院外的人聽了,同時都鬆了口氣,還好,如果是人命案子,那麽他們就會有很大的麻煩,反正隻要和官府扯上關係,那就不可能沒有麻煩,就算不是兇手,除了破財免災之外,幾乎是沒有任何別的辦法了,現在不是兇殺案,那大家就算都逃過一劫了!
可萬年=縣的差役卻心中都想:“看來就是兇殺案了,隻要縣尉大人一這麽說話,那麽不但肯定是兇殺案,而且十有七八兇手就在這一群人當中!”
對於張浩元的習慣,差役們都很清楚,這案子是不是兇殺案,都沒有必要在這裏當眾說出來,既然說出來了,那就是當然的會有目的了!
差役們慢慢向四周散開,把眾人都圍在了當中,萬一人群當中真有兇手,以免那個兇手逃走。
張浩元說完話之後,停頓了好半天,他掃了一圈眾人的表情,沒有誰有特別異樣的表情,似乎都挺正常的,這時候正常的表情就應該是欣喜,畢竟大家不用吃官司了!
他特別注意包氏,還有她的那幾個年輕女子,包氏當然也是鬆了口氣的樣子,不過,那幾個年輕女子,卻是表情不太一樣了,有三個是無所謂的樣子,而有一個是歡喜,但這個歡喜的年輕女子,看到了同伴們的無所謂,連忙也裝成是不在乎的樣子了。
張浩元心想:“這個女子定是甄小玉,因為隻她和周定邦過了夜,當然,沒過完夜,當時起火時,她當然是不會去救周定邦了,又沒感情,身處險境時,她當然不會舍身忘死的去救人,先管好自己才是真格的,等一會兒可以單獨問問她!”
張浩元又道:“但是畢竟是宅院失火,而且還燒死了一個人,所以該記錄,還是要記的,本官打算一個一個問你們幾句,然後寫成卷宗存檔!”
這個倒是應有之舉,總不能著了一場大火,燒死了個人,然後就完事兒了,如果沒有人報案,那當然是沒事的,民不舉官不究嘛,但那個韓三不是報了案麽,所以當然得記錄了!
眾人心中都大罵韓三,沒事找事,他自己是出了風頭了,在縣尉大人的跟前露了臉,可卻也連累了大家!
張浩元道:“胭脂水粉店的店主,是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