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城的夏天總是有一陣綿綿雨季。
林清野高中時並不喜歡這個季節, 隻覺得空氣中都透著一股許久沒見天日的黴味兒, 可實際上他也不怎麽喜歡太陽, 那時候他總和幾個狐朋狗友玩兒到很晚才迴家,一覺就睡到傍晚,太陽都要落山了。
可大概是再怎麽深陷囹圄, 對陽光的渴求都是本能。
就像是許知喃對於他的意義。
又一天傍晚,他被床頭的手機鈴聲吵醒, 睡眼惺忪地接起:“喂?”
某個高中同學在電話那頭聲音嘈雜,衝他喊:“出不出來玩?!”
林清野皺眉, 不太耐煩:“不來。”
說完就直接掛了電話,丟到一邊, 繼續補交。
沒一會兒,電話再次響起,這迴林清野直接關機。
直到再次醒來,他開機,裏麵已經躺了好幾條未接來電和短信,林清野隨便掃了眼,又關上了。
洗漱完後下樓, 家裏的傭人聽到腳步抬起頭, 看到他的瞬間還愣了下, 似乎是沒想到他這會兒在家, 頓了頓道:“小少爺,我還以為您沒在家呢,我馬上去給您把晚飯熱一下。”
林清野淡聲:“不用, 我出去吃。”
他沒在家多停留,關門的瞬間聽到了傅雪茗和傭人說話的聲音,林清野手指微頓,拿出手機給方才那人迴了條信息:在哪?
那人迴了一通語音過來,先是將他剛才直接關機的行為一通批|鬥,而後才說了個網吧地址。
林清野打車過去,正好那群人打完遊戲出來,關池和十四也在列,一群人一塊兒去吃晚飯。
這一帶是個商業區步行街,周六,學生很多。
他們挑了個烤肉店,坐窗邊的位置。
中午時剛下了一場雷陣雨,地上還是濕漉漉的,空氣中也是一股悶熱又潮濕的氣味。
很快,烤肉上桌,林清野沒怎麽吃肉,靠在窗邊聽他們閑聊。
後來不知道是誰忽然喊了聲:“誒,那不是秦棠在追的那一中的女生嗎。”
其他人紛紛看過去,便見到外麵經過和朋友手挽著手的許知喃。
“怎麽這星期六還穿著校服啊,也太學霸了吧。”
“你懂什麽,他們一中好像有時候周六下午才放學,太慘了,一禮拜七天上六天的課。”
“你以為誰都跟你似的?人家這一看就是喜歡學習的乖乖女。”
一群人調侃了一通,林清野這時候起身。
“幹嘛去啊?”其中一人問。
林清野揚了揚手裏的煙,出去了。
許知喃正在烤肉店旁邊的奶茶店,跟朋友一塊兒,兩人各自點了一杯。
林清野點了支煙,咬進齒間,深吸了口,兩頰微陷,而後又緩緩吐出一口煙,被外麵夏季傍晚的悶燥烘著。
“阿喃,你成績這麽好想過以後要考哪個大學嗎?”她身邊的朋友問。
許知喃迴答:“我想考平川大學,不過不知道能不能考得上,去年的分數線好像挺高的。”
“你肯定可以的,你成績這麽好。”
林清野靠著牆,屈指彈了彈煙灰,也不知是在發呆還是什麽。
他長相出眾,周圍有好幾個經過的女生朝他投來打量目光,又頗為激動地跟自己身邊的朋友分享,窸窸窣窣的。
也是在這時候,再次下起一場毫無預兆的大雨。
許知喃和朋友拿上奶茶,兩人都沒帶傘,躲在奶茶店簷下手足無措。
她朋友說:“這樓上好像就有一家打印店,我們先去把之前老師說的資料打印出來吧,說不定一會兒雨就停了。”
“好啊,你帶u盤了嗎?”許知喃問。
“帶了。”朋友拍了拍書包。
奶茶店旁邊有個樓梯可以通到這兒的二樓,多是些打印店、眼鏡店一類。
林清野並沒有朝她們的方向看一眼,抽完那支煙,他將煙蒂丟進垃圾桶,環視周圍一圈,看到對街有一家便利店。
他壓了壓帽簷,走進傾盆雨幕中,從便利店買了把傘,放到她們方才上去的那個樓梯口的扶手上。
林清野沒再多待,撣了撣身上的雨水便迴了烤肉店。
“隊長,你不是抽煙去了麽,怎麽還淋雨了?”關池問。
“有事過去了一趟。”
他說的模糊,好在其他人也都習慣他這性格了,沒有再問。
大家又吃了會兒,一場雨下來,外麵天已經提前黑了,準備換攤兒繼續玩。
眾人一塊兒走出烤肉店,踩著濕漉漉的地麵,經過那家奶茶店,林清野側頭看去,那把傘依舊放在那兒,孤零零的,就連最外麵的罩子都沒有被打開。
林清野平靜收迴視線,跟大家一起往前走。
當時,許知喃高二,林清野高三。
也就是此刻的半年後,林清野的《刺槐》拿到了金曲獎。
金曲獎是一個非常有含金量的獎項,甚至於歌壇出道多年的前輩的目標便是這個金曲獎,此時忽然頒給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高中生手下的樂隊,瞬間在歌壇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除了娛樂圈中朝他伸來的那些橄欖枝,另一處改變便是幾所名校的保送邀請。
大多都是很厲害的音樂類院校,隻有平川大學是綜合類院校,但它的藝術類實力並不比專門院校差。
因為《刺槐》的作詞編曲和主唱都是林清野,所以刺槐樂隊裏拿到保送邀請的隻有他一人。
“隊長,你打算去哪兒啊?”季煙問。
林清野靠在工作室的沙發上,懶洋洋的,停了幾秒,淡聲:“平大吧。”
“為什麽去平大?感覺比那種純音樂的學校難畢業。”
“離得近。”
季煙點點頭:“那倒是,方便點。”
林清野沒再說什麽,又點了支煙,闔上眼,閉目養神去了。
隻是這會兒在他腦海中卻浮現出了半年前在烤肉店外碰到許知喃的場景。
小姑娘穿著一身一中的藍白校服,紮了馬尾,額角幾縷碎發,但卻一點不顯得淩亂,反倒讓人覺得莫名的青春朝氣,外麵下著雨看到她卻仿佛是聞到了陽光的味道。
那天她便是跟朋友說她想起平川大學。
林清野睫毛輕顫了下,用力抽了口煙。
他其實並不確定自己到底是為什麽會選擇平川大學,隻是下意識地做出了這個決定,而後才想起了那天聽到許知喃也說了想要去平川大學。
不過一年後,便證實了他的選擇做的沒錯。
許知喃的確是考上了平大,並且還通過他某些上不得台麵的手段讓兩人產生了聯係。
至此,林清野也不覺得自己是喜歡上了許知喃。
喜歡這個詞離他的認知太過遙遠。
但他對許知喃的感覺又的確不同,林清野將此看作是之前那個雪夜初遇所產生的執念。
兩人這個關係持續了許久。
林清野很聰明,也的確是有一副足夠吸引人的好皮囊,懂得怎樣讓人喜歡上他。
在這段關係中,看似是他在上,許知喃在下。
但卻從來沒人知道在不為人知的那些年裏,他是怎樣一次次在夢中見到她,又是怎樣步步為營才能到這一步。
就像那個刺槐樂隊最後一次在酒吧駐唱,許知喃來看他演出的夜晚。
演唱結束,兩人在酒吧側門外見麵,卻猝不及防下起一場暴雨。
又是這樣的情況,讓他恍然間想起了多年前的夏季雨天,他那把被遺落在樓扶手上沒有被拆開過的傘。
許知喃問:“你有傘嗎?”
林清野笑了聲:“沒。”
許知喃站在屋簷下,看著暴雨犯愁。
林清野彈了彈煙灰,側頭:“跑?”
“啊……?”
許知喃還在猶豫,林清野已經將外套脫下來套到她身上,直接拉著她的手衝進了雨幕中。
泥濘水坑裏的雨點濺起來,打在小腿上,冰涼的。
***
當時的林清野並不知道,許知喃一直覺得他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就像下雨天,她會打傘,而林清野則會拉著她在雨中狂奔。
但許知喃也同樣不知道,其實從一開始,林清野就是那個願意為她買傘的人。
***
也許是從一開始林清野接近她的契機就是錯誤的,這段關係注定不可能長久。
當著眾人的麵,林清野被潑了那一瓶子的水,被罵了混蛋。
他的確是個混蛋,他自己也清楚。
隻不過他原以為自己也能依舊像混蛋那樣輕鬆地將許知喃從自己的生活中摘除出去,已經擁有過、勝利過,看過她紅著的眼眶,那點執念也終於可以消了。
卻沒想到等著他的卻是日甚一日的煩躁和醋意。
直到某次許知喃平靜地看著他,就連聲線也波瀾不驚。
她說:“因為,我發現你好像很喜歡我。”
他的秘密被抓住了。
他那顆真心也終於被直白的揭穿徹底剝開。
過去來自家庭的創傷使他永遠不想主動去表示自己的喜歡,因為再也不想碰到一次像傅雪茗對他的忽視冷淡的感覺。
可眼前是許知喃。
他認了。
認栽了。
哪怕當時許知喃看上去已經完全放下,他對她而言也隻不過是一個從前遇到的不值一提的人渣。
可他還是將好不容易塑起銅牆鐵壁的自尊心放下,狠狠踩在腳底。
他甚至不敢觸碰她,手撐在自己膝蓋,彎下背,視線和她齊平。
他卑微懇求:“阿喃,讓我再喜歡你一次吧。”
從此,他慢慢向許知喃剖開了那個真實的自己,也被她知曉了自己所有的自責和厭棄。
那個被傅雪茗打了一巴掌的林清野。
那個沉溺於哥哥死去那天的林清野。
那個被母親視為仇敵的林清野。
他不再是從前許知喃以為的那個樣子了——高高在上,受所有人追捧,自傲狂妄。
但他可以深陷泥潭無法自拔,也依舊可以光芒萬丈讓所有人都仰視。
他一頭藍發,在音樂節山唿海嘯中自我介紹:“大家好,我是林清野。”
他舉著獎杯,說:“你的生日禮物我贏迴來了。”
他在她害怕時將她摟進懷裏,重複地低聲哄:“我在。”
他站在晨光熹微的台階之上,說:“你相信我,我是林清野啊。”
他躺在爛尾樓頂樓的破木板上,說:“愛你啊。”
……
許知喃以前看童話書,最後公主總是和她的白馬王子一起。
但林清野完全不符合普遍定義的王子。
童話書裏的王子有帥氣的外表、顯赫的家世、騎著一塵不染的白馬,英姿颯爽,披荊斬棘砍惡龍,在所有人的祝福下迎來他的公主。
所有的惡龍或荊棘都是為了讓他更顯英勇威風。
但林清野不是,他沒有那一塵不染的白馬,途中的坎坷甚至直接砍斷了他的腿——身陷囹圄,動不了了。
他入獄了。
從前瀟灑恣意、無所禁忌、不被任何人束縛的林清野入獄了。
起居安排都要聽從安排,按時起床吃飯、按時統一勞動、按時洗漱就寢。
可看似一切井井有條,實則混亂不堪,那是一個被各種罪惡填充的地方。想要在這樣一個地方生存,隻能將自己同化。
想要不被欺負,自己就得夠狠讓人忌憚。
剛進去時很多人都看不慣他。
那天林清野剛打完一架,眼角破了一道口子,但也算打贏了。
晚上洗漱時他站在鏡子前,看著鏡子裏的自己,眼角的傷口沒有處理,血跡已經幹涸,他洗了把臉,刺痛著。
他側過身,看鏡子裏自己後背上的文身。
可看著後背上淡淡笑著的許知喃,也會覺得一種無可奈何的自卑。
她實在太美好了。
美好到不該被任何罪惡玷汙。
很快,到了就寢時間,林清野迴到床上。
他還不習慣早睡,拿出紙筆,在上麵一筆一劃地用力寫下——
“那個女孩兒呀
我從未如此迫切地想見到她
可她不說話
像緘默的神明
……”
最後,他在最上方寫下歌名——《喃喃》。
這兩個字他寫得極為用力,甚至好幾次劃破了紙。
寫完後,他看了許久,忽然低下頭,深深埋進枕頭,月光灑進來,他無聲地流淚。
所有堅持和力量都在靜謐的夜晚全數瓦解崩潰。
自卑一層、一層地朝他壓過來,席卷而來,快要透不過氣。
林清野就在這樣的狀態下過完了兩年半,在唿吸到外麵的空氣的瞬間都恍如隔世,甚至連許知喃的樣子都變得非常模糊。
他沒有馬上去見許知喃。
自卑,怕不知道說什麽,怕她已經有了新的男友,也怕她還等著他。
他覺得自己再也配不上她。
可季煙告訴他,許知喃染了藍發,他走了多久她就染了多久的藍發。
王叔告訴他,現在隻有他可以補償許知喃。
林清野猶豫了一天,從早上到晚上夜幕降臨。
他去了工作室,重新摸了一遍自己那些樂器,又聽了一遍自己從前的歌,努力迴憶自己從前意氣風發的日子。
然後他去找了許知喃。
從前他的自尊心是怎麽被打破的,現在他就怎麽拾起來。
即便是硬撐,但他也總算是勉強撐住了。
他站在刺青店門口,看著那個跟許知喃搭訕的男人,笑得輕慢又囂張:“噯,泡妞之前你倒是先去打聽打聽這是誰的妞啊。”
跟從前那個林清野一般無二。
像是幻境。
然後他站直了些,視線移到許知喃身上。
他兩年半未見的愛人。
“阿喃。”他笑了,“我是林清野。”
林清野在此刻將自己逼上絕路,徹底打碎自卑,並且從自卑的廢墟中逼迫自己擔上前所未有的責任。
就算自己曾經深陷地獄,如今他也要將許知喃奉若神明。
他在此刻想——
也許不一定隻有王子才能配得上公主。
哪怕他是那遭人鄙夷唾棄的惡龍,他也要乘風破浪、披荊斬棘,將公主好好保護在她的城堡中。
***
“隊長,隊長。”一個聲音傳過來。
林清野皺了下眉,從夢境中掙脫出來。
周圍燈火通明,有窸窸窣窣的人聲,視線向上,他看到了十四的臉。
“沒事兒吧?”十四也許久沒見他這幅樣子了。
林清野用力搓了把臉:“沒事,我睡了多久?”
“挺久的,都快一小時了,最近準備演唱會太累了吧,剛才化妝師喊你呢,要做個發型。”
他喉結微動:“嗯。”
大概是最近太累,這個夢也格外沉,夢境貫穿多年的時間線,卻每一個細節都那麽真實,仿佛是又重新帶他又經曆了一遍自己的前半生。
演唱會後台大家忙忙碌碌,準備服裝、準備燈光、準備最後的一係列設備檢查,所有人都圍繞著他這場新專演唱會忙碌。
夢境在他最低穀的時刻戛然而止,一睜眼卻是這樣的畫麵,以至於他有些恍然。
造型師給他弄好服裝和發型,前場歌迷已經有序入場。
今天還有一個特殊之處,林槐然也要跟他一塊兒登場。
他對於家裏那些林清野一大屋子的樂器中,雖會許多,但唯獨鍾愛架子鼓,今天要來給他伴奏。
“喏,看看,酷不酷。”造型師將小槐然帶過來。
林清野拍拍他腦袋:“緊張麽?”
“這有什麽好緊張的。”
林清野笑了聲:“行,挺好。”
到八點鍾,林清野登台。
山唿海嘯的尖叫呐喊,和一眼望不到頭的藍海。
“大家好。”他開口。
然後舉起話筒。
台下齊聲迴答:“林清野——!”
這已經是他出的第四張專輯,演唱會也接連不知道開了多少場了。
這些年他獲獎無數,封神再封神。
可這迴意義有些特殊,又迴到了那個奧體中心。
八萬人的場。
他複出第一次舉辦演唱會的地方。
他對這個地方有些情結。
他在這裏第一次在那麽多人麵前介紹了刺槐樂隊,也是在這裏在眾人麵前露出了背後的大片文身,公開了戀情。
而到現如今,他和許知喃的孩子竟要跟他一塊兒上舞台了。
實在是奇妙。
整場演唱會到尾聲,最後一首歌,燈光掃過後麵的伴奏團隊,有眼尖的發現其中一個小小的個子。
“誒?那個是不是槐然啊!?”
“哪兒啊?”
“後麵!打架子鼓的那個!”
“我靠!好像真的是誒,太帥了吧!!!!”
“啊啊啊啊啊啊!”
……
最後一首歌結束,林清野將話筒插入麥架,轉身,朝後麵招了招手,林槐然從後麵走到燈光下。
林清野垂手搭著他肩,父子倆一起鞠躬。
旁邊大屏幕上也播放出父子倆的特寫,坐在後排看不清的觀眾們這迴也看到了,全場都爆發出更加高亢的叫聲。
“感謝大家今天來聽歌。”林清野說。
台下不少人都是林槐然的媽媽粉,自從《花樣寶寶》結束後也無從得知他的近況,這迴近距離看到可都激動壞了。
在喊著“林清野”名字的呐喊聲中還混著幾聲“林槐然”。
而忽然間,在一個全場終於安靜下來的間隙,有有一個極為響亮的聲音出來“我的喃喃呢!!!”
眾人哄堂大笑。
林清野也聽到,看過去,拿起話筒,低沉的笑聲從音響裏傳出來:“她當然在啊。”
大家紛紛朝自己周圍左右看,想找到許知喃的身影。
還沒等她們發現,燈光師已經將追光打過去。
前排中央位置帶了個帽子的女人,大屏幕也放出來,雖隻露了個帽簷下的下部分臉,但也看得出來極為好看,的確是許知喃沒錯。
隻不過現在重點不是這個,而是她膝上還坐著個小粉團子。
一個,沒見過的,小粉團子。
一雙圓滾滾的黑眸,像黑葡萄,眨巴眨巴地看著鏡頭,一點兒不怵,還紮了兩個特別可愛的小辮兒。
眾人都震驚了,震驚到八萬人的奧體中心內都暫時安靜下來。
林清野站在台上,目光褪去從前的凜冽,溫柔到無以複加:“阿喃,來我這吧。”
許知喃抱著懷裏的小粉團子走上前,到台前,被林清野抱著到台上。
林清野站在許知喃身邊,臂彎托著粉團子,另一隻手拿著話筒,衝台下緩聲說:“跟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家的新成員。”
***
林清野想,當初他強撐著、偽裝著勇氣再次去找許知喃,到這一刻來看,的確是做出了一個正確的選擇。
他和許知喃,最終事業有成、幸福安康、兒女雙全。</p>
林清野高中時並不喜歡這個季節, 隻覺得空氣中都透著一股許久沒見天日的黴味兒, 可實際上他也不怎麽喜歡太陽, 那時候他總和幾個狐朋狗友玩兒到很晚才迴家,一覺就睡到傍晚,太陽都要落山了。
可大概是再怎麽深陷囹圄, 對陽光的渴求都是本能。
就像是許知喃對於他的意義。
又一天傍晚,他被床頭的手機鈴聲吵醒, 睡眼惺忪地接起:“喂?”
某個高中同學在電話那頭聲音嘈雜,衝他喊:“出不出來玩?!”
林清野皺眉, 不太耐煩:“不來。”
說完就直接掛了電話,丟到一邊, 繼續補交。
沒一會兒,電話再次響起,這迴林清野直接關機。
直到再次醒來,他開機,裏麵已經躺了好幾條未接來電和短信,林清野隨便掃了眼,又關上了。
洗漱完後下樓, 家裏的傭人聽到腳步抬起頭, 看到他的瞬間還愣了下, 似乎是沒想到他這會兒在家, 頓了頓道:“小少爺,我還以為您沒在家呢,我馬上去給您把晚飯熱一下。”
林清野淡聲:“不用, 我出去吃。”
他沒在家多停留,關門的瞬間聽到了傅雪茗和傭人說話的聲音,林清野手指微頓,拿出手機給方才那人迴了條信息:在哪?
那人迴了一通語音過來,先是將他剛才直接關機的行為一通批|鬥,而後才說了個網吧地址。
林清野打車過去,正好那群人打完遊戲出來,關池和十四也在列,一群人一塊兒去吃晚飯。
這一帶是個商業區步行街,周六,學生很多。
他們挑了個烤肉店,坐窗邊的位置。
中午時剛下了一場雷陣雨,地上還是濕漉漉的,空氣中也是一股悶熱又潮濕的氣味。
很快,烤肉上桌,林清野沒怎麽吃肉,靠在窗邊聽他們閑聊。
後來不知道是誰忽然喊了聲:“誒,那不是秦棠在追的那一中的女生嗎。”
其他人紛紛看過去,便見到外麵經過和朋友手挽著手的許知喃。
“怎麽這星期六還穿著校服啊,也太學霸了吧。”
“你懂什麽,他們一中好像有時候周六下午才放學,太慘了,一禮拜七天上六天的課。”
“你以為誰都跟你似的?人家這一看就是喜歡學習的乖乖女。”
一群人調侃了一通,林清野這時候起身。
“幹嘛去啊?”其中一人問。
林清野揚了揚手裏的煙,出去了。
許知喃正在烤肉店旁邊的奶茶店,跟朋友一塊兒,兩人各自點了一杯。
林清野點了支煙,咬進齒間,深吸了口,兩頰微陷,而後又緩緩吐出一口煙,被外麵夏季傍晚的悶燥烘著。
“阿喃,你成績這麽好想過以後要考哪個大學嗎?”她身邊的朋友問。
許知喃迴答:“我想考平川大學,不過不知道能不能考得上,去年的分數線好像挺高的。”
“你肯定可以的,你成績這麽好。”
林清野靠著牆,屈指彈了彈煙灰,也不知是在發呆還是什麽。
他長相出眾,周圍有好幾個經過的女生朝他投來打量目光,又頗為激動地跟自己身邊的朋友分享,窸窸窣窣的。
也是在這時候,再次下起一場毫無預兆的大雨。
許知喃和朋友拿上奶茶,兩人都沒帶傘,躲在奶茶店簷下手足無措。
她朋友說:“這樓上好像就有一家打印店,我們先去把之前老師說的資料打印出來吧,說不定一會兒雨就停了。”
“好啊,你帶u盤了嗎?”許知喃問。
“帶了。”朋友拍了拍書包。
奶茶店旁邊有個樓梯可以通到這兒的二樓,多是些打印店、眼鏡店一類。
林清野並沒有朝她們的方向看一眼,抽完那支煙,他將煙蒂丟進垃圾桶,環視周圍一圈,看到對街有一家便利店。
他壓了壓帽簷,走進傾盆雨幕中,從便利店買了把傘,放到她們方才上去的那個樓梯口的扶手上。
林清野沒再多待,撣了撣身上的雨水便迴了烤肉店。
“隊長,你不是抽煙去了麽,怎麽還淋雨了?”關池問。
“有事過去了一趟。”
他說的模糊,好在其他人也都習慣他這性格了,沒有再問。
大家又吃了會兒,一場雨下來,外麵天已經提前黑了,準備換攤兒繼續玩。
眾人一塊兒走出烤肉店,踩著濕漉漉的地麵,經過那家奶茶店,林清野側頭看去,那把傘依舊放在那兒,孤零零的,就連最外麵的罩子都沒有被打開。
林清野平靜收迴視線,跟大家一起往前走。
當時,許知喃高二,林清野高三。
也就是此刻的半年後,林清野的《刺槐》拿到了金曲獎。
金曲獎是一個非常有含金量的獎項,甚至於歌壇出道多年的前輩的目標便是這個金曲獎,此時忽然頒給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高中生手下的樂隊,瞬間在歌壇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
除了娛樂圈中朝他伸來的那些橄欖枝,另一處改變便是幾所名校的保送邀請。
大多都是很厲害的音樂類院校,隻有平川大學是綜合類院校,但它的藝術類實力並不比專門院校差。
因為《刺槐》的作詞編曲和主唱都是林清野,所以刺槐樂隊裏拿到保送邀請的隻有他一人。
“隊長,你打算去哪兒啊?”季煙問。
林清野靠在工作室的沙發上,懶洋洋的,停了幾秒,淡聲:“平大吧。”
“為什麽去平大?感覺比那種純音樂的學校難畢業。”
“離得近。”
季煙點點頭:“那倒是,方便點。”
林清野沒再說什麽,又點了支煙,闔上眼,閉目養神去了。
隻是這會兒在他腦海中卻浮現出了半年前在烤肉店外碰到許知喃的場景。
小姑娘穿著一身一中的藍白校服,紮了馬尾,額角幾縷碎發,但卻一點不顯得淩亂,反倒讓人覺得莫名的青春朝氣,外麵下著雨看到她卻仿佛是聞到了陽光的味道。
那天她便是跟朋友說她想起平川大學。
林清野睫毛輕顫了下,用力抽了口煙。
他其實並不確定自己到底是為什麽會選擇平川大學,隻是下意識地做出了這個決定,而後才想起了那天聽到許知喃也說了想要去平川大學。
不過一年後,便證實了他的選擇做的沒錯。
許知喃的確是考上了平大,並且還通過他某些上不得台麵的手段讓兩人產生了聯係。
至此,林清野也不覺得自己是喜歡上了許知喃。
喜歡這個詞離他的認知太過遙遠。
但他對許知喃的感覺又的確不同,林清野將此看作是之前那個雪夜初遇所產生的執念。
兩人這個關係持續了許久。
林清野很聰明,也的確是有一副足夠吸引人的好皮囊,懂得怎樣讓人喜歡上他。
在這段關係中,看似是他在上,許知喃在下。
但卻從來沒人知道在不為人知的那些年裏,他是怎樣一次次在夢中見到她,又是怎樣步步為營才能到這一步。
就像那個刺槐樂隊最後一次在酒吧駐唱,許知喃來看他演出的夜晚。
演唱結束,兩人在酒吧側門外見麵,卻猝不及防下起一場暴雨。
又是這樣的情況,讓他恍然間想起了多年前的夏季雨天,他那把被遺落在樓扶手上沒有被拆開過的傘。
許知喃問:“你有傘嗎?”
林清野笑了聲:“沒。”
許知喃站在屋簷下,看著暴雨犯愁。
林清野彈了彈煙灰,側頭:“跑?”
“啊……?”
許知喃還在猶豫,林清野已經將外套脫下來套到她身上,直接拉著她的手衝進了雨幕中。
泥濘水坑裏的雨點濺起來,打在小腿上,冰涼的。
***
當時的林清野並不知道,許知喃一直覺得他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就像下雨天,她會打傘,而林清野則會拉著她在雨中狂奔。
但許知喃也同樣不知道,其實從一開始,林清野就是那個願意為她買傘的人。
***
也許是從一開始林清野接近她的契機就是錯誤的,這段關係注定不可能長久。
當著眾人的麵,林清野被潑了那一瓶子的水,被罵了混蛋。
他的確是個混蛋,他自己也清楚。
隻不過他原以為自己也能依舊像混蛋那樣輕鬆地將許知喃從自己的生活中摘除出去,已經擁有過、勝利過,看過她紅著的眼眶,那點執念也終於可以消了。
卻沒想到等著他的卻是日甚一日的煩躁和醋意。
直到某次許知喃平靜地看著他,就連聲線也波瀾不驚。
她說:“因為,我發現你好像很喜歡我。”
他的秘密被抓住了。
他那顆真心也終於被直白的揭穿徹底剝開。
過去來自家庭的創傷使他永遠不想主動去表示自己的喜歡,因為再也不想碰到一次像傅雪茗對他的忽視冷淡的感覺。
可眼前是許知喃。
他認了。
認栽了。
哪怕當時許知喃看上去已經完全放下,他對她而言也隻不過是一個從前遇到的不值一提的人渣。
可他還是將好不容易塑起銅牆鐵壁的自尊心放下,狠狠踩在腳底。
他甚至不敢觸碰她,手撐在自己膝蓋,彎下背,視線和她齊平。
他卑微懇求:“阿喃,讓我再喜歡你一次吧。”
從此,他慢慢向許知喃剖開了那個真實的自己,也被她知曉了自己所有的自責和厭棄。
那個被傅雪茗打了一巴掌的林清野。
那個沉溺於哥哥死去那天的林清野。
那個被母親視為仇敵的林清野。
他不再是從前許知喃以為的那個樣子了——高高在上,受所有人追捧,自傲狂妄。
但他可以深陷泥潭無法自拔,也依舊可以光芒萬丈讓所有人都仰視。
他一頭藍發,在音樂節山唿海嘯中自我介紹:“大家好,我是林清野。”
他舉著獎杯,說:“你的生日禮物我贏迴來了。”
他在她害怕時將她摟進懷裏,重複地低聲哄:“我在。”
他站在晨光熹微的台階之上,說:“你相信我,我是林清野啊。”
他躺在爛尾樓頂樓的破木板上,說:“愛你啊。”
……
許知喃以前看童話書,最後公主總是和她的白馬王子一起。
但林清野完全不符合普遍定義的王子。
童話書裏的王子有帥氣的外表、顯赫的家世、騎著一塵不染的白馬,英姿颯爽,披荊斬棘砍惡龍,在所有人的祝福下迎來他的公主。
所有的惡龍或荊棘都是為了讓他更顯英勇威風。
但林清野不是,他沒有那一塵不染的白馬,途中的坎坷甚至直接砍斷了他的腿——身陷囹圄,動不了了。
他入獄了。
從前瀟灑恣意、無所禁忌、不被任何人束縛的林清野入獄了。
起居安排都要聽從安排,按時起床吃飯、按時統一勞動、按時洗漱就寢。
可看似一切井井有條,實則混亂不堪,那是一個被各種罪惡填充的地方。想要在這樣一個地方生存,隻能將自己同化。
想要不被欺負,自己就得夠狠讓人忌憚。
剛進去時很多人都看不慣他。
那天林清野剛打完一架,眼角破了一道口子,但也算打贏了。
晚上洗漱時他站在鏡子前,看著鏡子裏的自己,眼角的傷口沒有處理,血跡已經幹涸,他洗了把臉,刺痛著。
他側過身,看鏡子裏自己後背上的文身。
可看著後背上淡淡笑著的許知喃,也會覺得一種無可奈何的自卑。
她實在太美好了。
美好到不該被任何罪惡玷汙。
很快,到了就寢時間,林清野迴到床上。
他還不習慣早睡,拿出紙筆,在上麵一筆一劃地用力寫下——
“那個女孩兒呀
我從未如此迫切地想見到她
可她不說話
像緘默的神明
……”
最後,他在最上方寫下歌名——《喃喃》。
這兩個字他寫得極為用力,甚至好幾次劃破了紙。
寫完後,他看了許久,忽然低下頭,深深埋進枕頭,月光灑進來,他無聲地流淚。
所有堅持和力量都在靜謐的夜晚全數瓦解崩潰。
自卑一層、一層地朝他壓過來,席卷而來,快要透不過氣。
林清野就在這樣的狀態下過完了兩年半,在唿吸到外麵的空氣的瞬間都恍如隔世,甚至連許知喃的樣子都變得非常模糊。
他沒有馬上去見許知喃。
自卑,怕不知道說什麽,怕她已經有了新的男友,也怕她還等著他。
他覺得自己再也配不上她。
可季煙告訴他,許知喃染了藍發,他走了多久她就染了多久的藍發。
王叔告訴他,現在隻有他可以補償許知喃。
林清野猶豫了一天,從早上到晚上夜幕降臨。
他去了工作室,重新摸了一遍自己那些樂器,又聽了一遍自己從前的歌,努力迴憶自己從前意氣風發的日子。
然後他去找了許知喃。
從前他的自尊心是怎麽被打破的,現在他就怎麽拾起來。
即便是硬撐,但他也總算是勉強撐住了。
他站在刺青店門口,看著那個跟許知喃搭訕的男人,笑得輕慢又囂張:“噯,泡妞之前你倒是先去打聽打聽這是誰的妞啊。”
跟從前那個林清野一般無二。
像是幻境。
然後他站直了些,視線移到許知喃身上。
他兩年半未見的愛人。
“阿喃。”他笑了,“我是林清野。”
林清野在此刻將自己逼上絕路,徹底打碎自卑,並且從自卑的廢墟中逼迫自己擔上前所未有的責任。
就算自己曾經深陷地獄,如今他也要將許知喃奉若神明。
他在此刻想——
也許不一定隻有王子才能配得上公主。
哪怕他是那遭人鄙夷唾棄的惡龍,他也要乘風破浪、披荊斬棘,將公主好好保護在她的城堡中。
***
“隊長,隊長。”一個聲音傳過來。
林清野皺了下眉,從夢境中掙脫出來。
周圍燈火通明,有窸窸窣窣的人聲,視線向上,他看到了十四的臉。
“沒事兒吧?”十四也許久沒見他這幅樣子了。
林清野用力搓了把臉:“沒事,我睡了多久?”
“挺久的,都快一小時了,最近準備演唱會太累了吧,剛才化妝師喊你呢,要做個發型。”
他喉結微動:“嗯。”
大概是最近太累,這個夢也格外沉,夢境貫穿多年的時間線,卻每一個細節都那麽真實,仿佛是又重新帶他又經曆了一遍自己的前半生。
演唱會後台大家忙忙碌碌,準備服裝、準備燈光、準備最後的一係列設備檢查,所有人都圍繞著他這場新專演唱會忙碌。
夢境在他最低穀的時刻戛然而止,一睜眼卻是這樣的畫麵,以至於他有些恍然。
造型師給他弄好服裝和發型,前場歌迷已經有序入場。
今天還有一個特殊之處,林槐然也要跟他一塊兒登場。
他對於家裏那些林清野一大屋子的樂器中,雖會許多,但唯獨鍾愛架子鼓,今天要來給他伴奏。
“喏,看看,酷不酷。”造型師將小槐然帶過來。
林清野拍拍他腦袋:“緊張麽?”
“這有什麽好緊張的。”
林清野笑了聲:“行,挺好。”
到八點鍾,林清野登台。
山唿海嘯的尖叫呐喊,和一眼望不到頭的藍海。
“大家好。”他開口。
然後舉起話筒。
台下齊聲迴答:“林清野——!”
這已經是他出的第四張專輯,演唱會也接連不知道開了多少場了。
這些年他獲獎無數,封神再封神。
可這迴意義有些特殊,又迴到了那個奧體中心。
八萬人的場。
他複出第一次舉辦演唱會的地方。
他對這個地方有些情結。
他在這裏第一次在那麽多人麵前介紹了刺槐樂隊,也是在這裏在眾人麵前露出了背後的大片文身,公開了戀情。
而到現如今,他和許知喃的孩子竟要跟他一塊兒上舞台了。
實在是奇妙。
整場演唱會到尾聲,最後一首歌,燈光掃過後麵的伴奏團隊,有眼尖的發現其中一個小小的個子。
“誒?那個是不是槐然啊!?”
“哪兒啊?”
“後麵!打架子鼓的那個!”
“我靠!好像真的是誒,太帥了吧!!!!”
“啊啊啊啊啊啊!”
……
最後一首歌結束,林清野將話筒插入麥架,轉身,朝後麵招了招手,林槐然從後麵走到燈光下。
林清野垂手搭著他肩,父子倆一起鞠躬。
旁邊大屏幕上也播放出父子倆的特寫,坐在後排看不清的觀眾們這迴也看到了,全場都爆發出更加高亢的叫聲。
“感謝大家今天來聽歌。”林清野說。
台下不少人都是林槐然的媽媽粉,自從《花樣寶寶》結束後也無從得知他的近況,這迴近距離看到可都激動壞了。
在喊著“林清野”名字的呐喊聲中還混著幾聲“林槐然”。
而忽然間,在一個全場終於安靜下來的間隙,有有一個極為響亮的聲音出來“我的喃喃呢!!!”
眾人哄堂大笑。
林清野也聽到,看過去,拿起話筒,低沉的笑聲從音響裏傳出來:“她當然在啊。”
大家紛紛朝自己周圍左右看,想找到許知喃的身影。
還沒等她們發現,燈光師已經將追光打過去。
前排中央位置帶了個帽子的女人,大屏幕也放出來,雖隻露了個帽簷下的下部分臉,但也看得出來極為好看,的確是許知喃沒錯。
隻不過現在重點不是這個,而是她膝上還坐著個小粉團子。
一個,沒見過的,小粉團子。
一雙圓滾滾的黑眸,像黑葡萄,眨巴眨巴地看著鏡頭,一點兒不怵,還紮了兩個特別可愛的小辮兒。
眾人都震驚了,震驚到八萬人的奧體中心內都暫時安靜下來。
林清野站在台上,目光褪去從前的凜冽,溫柔到無以複加:“阿喃,來我這吧。”
許知喃抱著懷裏的小粉團子走上前,到台前,被林清野抱著到台上。
林清野站在許知喃身邊,臂彎托著粉團子,另一隻手拿著話筒,衝台下緩聲說:“跟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家的新成員。”
***
林清野想,當初他強撐著、偽裝著勇氣再次去找許知喃,到這一刻來看,的確是做出了一個正確的選擇。
他和許知喃,最終事業有成、幸福安康、兒女雙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