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綿長,杳無人煙,前兩日剛下過一場雨,西北地區的氣候還是那麽幹燥,風沙撲麵,熱浪襲人。


    一名老兵背著老式毛瑟98k步槍走在路上,他走路姿勢很端正,軍人作風已經刻在骨子裏,無法改變。


    可他實在太老了,長時間趕路讓他雙腿緊繃,小腿肌肉石頭一樣堅硬,幾乎失去知覺,隻能機械式向前走。


    舔了舔幹裂的嘴唇,軍綠色水壺裏晉升的半口水潤了潤喉嚨,幹涸的水壺正如他即將走向尾聲的生命。


    老兵還在向前走著,隻有發現喪屍才會停下來,端起步槍用不再穩定的手臂瞄準十幾秒才會開出一槍,他開槍的速度緩慢,但槍法極準,隻要槍響必有一條生命被收割,他從不放空槍。


    老兵就是張牧之,驕傲如他不會完全依賴沈林,他要自己晉升三星,如果可能,他甚至想自己突破桎梏,成為英雄級單位,不依靠任何人。


    這條綿延向遠方的公路,就是張牧之的試煉之路,要麽成功,要麽死亡,沒有中間地帶。


    陽光突然有些刺眼,老兵望向遠處,路旁有一個廢棄的汽修廠,生鏽的廢棄汽車被隨意存放在裏麵,汽修廠外有一個鋁製的活動板房正在反射光芒。


    “前麵有人煙。”老兵神色一喜,走起路來都更有勁,前行路上隨處可見倒斃的喪屍,腦袋幾乎被劈成兩半,殺死喪屍的人一定孔武有力。


    走到汽修廠外,孔武有力的男人沒看到,老兵看到了一個小男孩,七八歲的樣子,他坐在小板凳上,前方有一個橢圓形木澡盆,裏麵放滿了水正在太陽底下晾曬,等到水變得暖和,男孩就要洗澡了。


    “小孩兒,給我倒碗水。”離著百步,老兵喊道。


    小孩低著頭沉思,沒理他。老兵快走幾步近前,笑嗬嗬道:“向你討碗水喝都不給,你這小孩兒也忒摳門了。”


    “沒水。”男孩說道。


    “不老實,滿盆都是水你跟我說沒水,是不是以為我老眼昏花想騙我啊。”老兵依然沒有生氣,漫長的生命他什麽都見過,喜怒哀樂的點都很高,沒有什麽事能讓他開懷大笑或是勃然大怒。


    小孩這才抬起頭打量麵前麵前這個老人,聽他說話中氣十足看他走路步履沉穩,想不到他是一個皺紋密布,滿臉老人斑的老人。


    見狀,小孩這才進屋拿了一瓶礦泉水給老兵,說道:“你快喝吧,喝完趕緊走,別再往前走了,迴家去吧。”


    老兵的眼神有了些許變化,將水瓶放下沒有喝:“老了,喝不了涼水,你幫我承一碗曬熱的水吧。”


    “不行,這是洗澡水,不能喝。”小孩倔強地拒絕,趴在水盆上阻攔,生怕老兵去搶。


    望著波光嶙峋水麵倒映出地髒汙小臉,男孩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


    “老頭兒我不喝就是了,小孩兒,跟我說說,你叫什麽名字啊?怎麽住在這裏?”


    “董小六,不,楊小六。”男孩帶著哭腔。


    “有意思,記錯名字的糊塗蛋我見過,記錯姓的老頭兒我真沒見過?”


    “以前我姓董,後來我爸死了,新爸爸姓楊,我現在我姓楊。”


    “是這樣啊,聽好了,我姓張,你爸爸對你不好,以後你跟我姓張算了。”


    “不和你說了,你是個壞老頭,就知道拿我開玩笑,喝完了水趕緊走吧,我要洗澡了。”男孩皺起眉頭,被無理取鬧的老兵氣得忘記哭泣,開始趕人了。


    “六子,跟誰說話呢?”正主終於來了,提著伐木斧,身材精悍的壯年男子聽到聲音過來詢問,見是一背著步槍的老兵,男人嗬斥道:“去去去,快走快走,我們這兒不歡迎外人。”


    “我隻不過是路過討口水喝,喝完水我就走。”老兵依舊臉上掛著笑容,不以為意。


    “愛走不走。”男人冷著臉說了一句,轉頭望向小六,語氣變得嚴厲:“趕緊把自己收拾幹淨,一會他們就來接你。幹幹淨淨來幹幹淨淨走,你別怪爹,當初我不收留你你早就餓死街頭了,現在也該你為我做點事。”


    離開之前,男人狠狠瞪了老兵一眼,警告他不要多管閑事。


    男孩不哭不鬧,好像認命了一樣,一臉麻木脫光了衣服跳進水盆裏,搓洗身上汙泥。


    “幹幹淨淨來幹幹淨淨走,這話向像是說給老頭兒我停,我也到了該走的時候。”老兵說罷,起身繼續沿著道路向前走。


    男孩一看老兵走得方向急了,站在水盆裏嚷道:“你不能往那邊走!”


    老兵卻好似沒聽到一樣,腳步不停,男孩連忙披上衣服追趕老頭,剛追上老頭,沒等開口就聽到摩托車引擎的轟鳴聲,公路盡頭,幾輛摩托正在朝這邊趕來,他們就是惡名昭彰的飛車黨,標準配置是一輛摩托車上一名騎手和一名槍手。


    男孩一看到飛車黨顧不上勸老頭離開,小臉煞白,他知道自己時辰到了。


    五輛摩托圍成一圈,把老人和小孩包圍在圈裏,頭車上跳下來一個穿著鉚釘皮衣,紅頭發打著鼻環的朋克風青年,他不太高興:“媽的,不是說了讓姓楊的把臭小子洗幹淨,跟tm個泥猴子一樣,怎麽跟老大交差?”


    “小鬼,你爸呢!”另有一飛車黨惡形惡狀吼道。


    “在...在屋裏。”男孩說道。


    “我去教訓教訓他。”男人拎著棒球棍走進汽修廠,不多時慘叫聲響起,飛車黨的人都哈哈笑了起來。


    “這老貨是哪來的?哎呦,還有槍啊,我看看是什麽槍,毛瑟98k,臥槽,這槍估計比這老王八歲數都大,哈哈哈。”


    誇張朋克風青年肆意取消著老兵,尊老愛幼的美德在飛車黨身上時看不到。


    老兵依舊沒有生氣,他甚至也笑了起來,仿佛他們是在嘲笑別人。


    “喂,把你槍給我,老子拿迴去當個收藏品。”


    “不行不行,那可不行,槍是老頭吃飯的家夥,怎麽能給你的。”老兵連連搖頭,不用飛車黨威脅,他自己提出了一個方案:“要不這樣吧,咱們賭一把。”


    “怎麽個賭法?”朋克風青年驚訝老頭人老心不老,還有心思跟他們賭。


    老兵慢悠悠把老式步槍從肩膀上摘下來,說道:“在我開槍打死你們之前,你們打死我,這把槍就歸你們,怎麽樣?”


    老兵語氣平淡,用詢問你吃了麽的淡定聲線說著殺人見血的事,皺紋橫生的臉上也不見任何波動。


    “找死!”朋克風青年瞪圓了眼睛,拔槍要把老兵打成篩子,但老兵的速度比他更快,在他拔槍的一瞬間瞄準射擊,子彈瞬間穿透朋克風青年眉心,大腦被灼熱子彈瞬間摧毀,什麽都來不及做,意識立刻陷入永恆黑暗,零延遲死亡。


    “幹掉他!”其他飛車黨槍手也紛紛拔槍,在不到十米的距離比得就是出手速度,誰先開槍誰贏,不用考慮精準度的問題。


    老式步槍毛瑟98k連響七聲,一個走路都費勁的老兵射擊的速度卻比他們任何人想象的都快,除了98k清脆槍聲再無其他槍響,轉瞬之間,就隻剩一個摩托車手存活,驚駭地望著老兵,身後槍手的屍體慢慢從車上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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