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西遊,我在西天暴打諸神 作者:寫書無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望仙城景色不錯啊,怎麽沒幾個妖怪?”夏明又變成了一個獅頭模樣的妖怪,走進了望仙城,看著空蕩蕩,冷清的街道好生奇怪。
“噯,這位兄台,怎麽這裏這麽冷清的?連個妖影都不見?”夏明好不容易逮到一個經過的妖怪,急忙抓住問道。
“哎呀,你是外地來的吧?城主一天前就下通知了,讓城內眾妖不允許再擺攤了,違者嚴懲不貸!”這妖怪說完急匆匆就要離開。
“這是為何?”夏明眼疾手快,一把揪住他繼續問道。
“你放開我啊,據說有大敵入侵,我勸你也趕緊離開吧!”
夏明輕輕一鬆手,那小妖嗖的一下快速溜走了。
夏明怔怔地站在原地,微微一思考,而後笑了笑。
“大鵬鳥,應該是你吧?沒想到我夏明魅力這麽大,居然讓你害怕到這個地步,不過也好,既然如此,那就把望仙城攪一攪,看看有多少隱藏的勢力?”夏明心裏嘀咕著,而後匆匆向著城主府而去。
城主府內早已人去樓空,隻有留下城主一個和另一個手下的小妖。就連大鵬鳥都不知去向了。
轟!
一根巨大的鐵棍橫空出現在城主府上空,重重地砸落。
一聲轟隆巨響,那三層的城主府被砸的粉碎,那個頭頂長著一撮綠色葉子的城主出現在夏明前方,站在城主府廢墟上空。
“你終於來了!不過很可惜,這裏並沒有你需要的。”城主目光憔悴,顯得更加蒼老,帶著悲涼之意。
“你錯了,你以為你將眾妖轉移走就很偉大?就能說明你的忠誠?殊不知你這是愚昧。”夏明冷冷的說道。
妖界在不知道多少歲月前被仙佛兩界聯手封印,這是夏明從老龍口中得知,他對妖界並無什麽感情,卻對仙佛有太多反感,而且再怎麽說他也算是妖,所以無形中多少偏向妖界。
城主望著夏明,沒有什麽表情,他平淡地說道:“立場不同,你既然要毀我望仙城,那就是我望仙城的敵人。”
“你還沒有資格成為我夏明的敵人!”夏明平靜的說道,而後舉起紫金梁,一棍子抽了過去。
城主老頭一見當頭而來的鐵棍,他整個人化成了一顆草,嗖的一下竄了出去。
“嗯?是茯枠仙草?”夏明臉上頓時精光一閃,那可是仙草啊,絕對能讓其功力再上一層,居然成精了,他緊追不舍,又是一棍子抽了過去,那道紫金氣瞬間向著茯枠精席卷而去。
嗖!
茯枠精逃得更快了,隻見一道綠影一閃,他直接衝向天際,向著望仙城外而去。
“想引我離開?看來你的計劃會落空了!”
夏明人影一閃,消失不見。
“哎呀,累死我了,看來這引人的差事不好做啊!差一點就玩完了!”茯枠精累得氣喘籲籲,趴在望仙城300裏外,河邊的一棵老樹旁,他不斷的喘著粗氣,嘴裏還不停地嘀咕著。
轟!
虛空中,一巨大的鐵棒憑空出現,狠狠的砸落。茯枠精反應過來已經晚了,鐵棍落下,他連叫喊都來不及就一命嗚唿了,而後化成了一顆茯枠仙草。
夏明的身影同時從虛空一閃而出,他一把抓住那顆仙草,臉上出現一抹笑意。
“叮!恭喜宿主,獲得對抗點+2”腦域內,那冰冷的聲音適時出現。
“你的確不該將我引來啊,否則也不會白白掛掉,不過卻得益了我,哈哈!”夏明將仙草收起,而後揚長而去。
望仙城西北200裏,拉亞山脈延伸至此,這裏地勢崎嶇,從望仙城遠遠看這裏,猶如仙境一般,而身臨此地,卻發現迷霧重重,寸步難行。
這裏一處崖壁旁,有一個巨大的山洞,洞前大樹高聳,將山洞遮掩。
“大人,城主大人他,他已經死了。”山洞內,一個即將突破大妖的犀牛妖對著大鵬鳥恭敬地說道,其臉上一片惆悵,寫滿悲意。
“大人,城主為了我們引開敵人,我們要為城主報仇啊!”旁邊一個妖怪大聲叫道,情緒非常激動!
“對,我們不能就這麽算了,我們要為城主報仇!”洞內,幾十個妖怪異口同聲的請求著。
“夠了!你們這群蠢貨,難道都想去送死嗎?”大鵬鳥罵道。
“大人,我們……”站在前麵的犀牛妖支吾著想辯解什麽。
大鵬鳥抬手示意他們安靜,uu看書uuanshu 而後接著說道:“是我讓茯枠將敵人引走的,目的就是讓你們隨我去莫提山,犧牲他一個,總比犧牲所有人要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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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你是外地來的吧?城主一天前就下通知了,讓城內眾妖不允許再擺攤了,違者嚴懲不貸!”這妖怪說完急匆匆就要離開。
“這是為何?”夏明眼疾手快,一把揪住他繼續問道。
“你放開我啊,據說有大敵入侵,我勸你也趕緊離開吧!”
夏明輕輕一鬆手,那小妖嗖的一下快速溜走了。
夏明怔怔地站在原地,微微一思考,而後笑了笑。
“大鵬鳥,應該是你吧?沒想到我夏明魅力這麽大,居然讓你害怕到這個地步,不過也好,既然如此,那就把望仙城攪一攪,看看有多少隱藏的勢力?”夏明心裏嘀咕著,而後匆匆向著城主府而去。
城主府內早已人去樓空,隻有留下城主一個和另一個手下的小妖。就連大鵬鳥都不知去向了。
轟!
一根巨大的鐵棍橫空出現在城主府上空,重重地砸落。
一聲轟隆巨響,那三層的城主府被砸的粉碎,那個頭頂長著一撮綠色葉子的城主出現在夏明前方,站在城主府廢墟上空。
“你終於來了!不過很可惜,這裏並沒有你需要的。”城主目光憔悴,顯得更加蒼老,帶著悲涼之意。
“你錯了,你以為你將眾妖轉移走就很偉大?就能說明你的忠誠?殊不知你這是愚昧。”夏明冷冷的說道。
妖界在不知道多少歲月前被仙佛兩界聯手封印,這是夏明從老龍口中得知,他對妖界並無什麽感情,卻對仙佛有太多反感,而且再怎麽說他也算是妖,所以無形中多少偏向妖界。
城主望著夏明,沒有什麽表情,他平淡地說道:“立場不同,你既然要毀我望仙城,那就是我望仙城的敵人。”
“你還沒有資格成為我夏明的敵人!”夏明平靜的說道,而後舉起紫金梁,一棍子抽了過去。
城主老頭一見當頭而來的鐵棍,他整個人化成了一顆草,嗖的一下竄了出去。
“嗯?是茯枠仙草?”夏明臉上頓時精光一閃,那可是仙草啊,絕對能讓其功力再上一層,居然成精了,他緊追不舍,又是一棍子抽了過去,那道紫金氣瞬間向著茯枠精席卷而去。
嗖!
茯枠精逃得更快了,隻見一道綠影一閃,他直接衝向天際,向著望仙城外而去。
“想引我離開?看來你的計劃會落空了!”
夏明人影一閃,消失不見。
“哎呀,累死我了,看來這引人的差事不好做啊!差一點就玩完了!”茯枠精累得氣喘籲籲,趴在望仙城300裏外,河邊的一棵老樹旁,他不斷的喘著粗氣,嘴裏還不停地嘀咕著。
轟!
虛空中,一巨大的鐵棒憑空出現,狠狠的砸落。茯枠精反應過來已經晚了,鐵棍落下,他連叫喊都來不及就一命嗚唿了,而後化成了一顆茯枠仙草。
夏明的身影同時從虛空一閃而出,他一把抓住那顆仙草,臉上出現一抹笑意。
“叮!恭喜宿主,獲得對抗點+2”腦域內,那冰冷的聲音適時出現。
“你的確不該將我引來啊,否則也不會白白掛掉,不過卻得益了我,哈哈!”夏明將仙草收起,而後揚長而去。
望仙城西北200裏,拉亞山脈延伸至此,這裏地勢崎嶇,從望仙城遠遠看這裏,猶如仙境一般,而身臨此地,卻發現迷霧重重,寸步難行。
這裏一處崖壁旁,有一個巨大的山洞,洞前大樹高聳,將山洞遮掩。
“大人,城主大人他,他已經死了。”山洞內,一個即將突破大妖的犀牛妖對著大鵬鳥恭敬地說道,其臉上一片惆悵,寫滿悲意。
“大人,城主為了我們引開敵人,我們要為城主報仇啊!”旁邊一個妖怪大聲叫道,情緒非常激動!
“對,我們不能就這麽算了,我們要為城主報仇!”洞內,幾十個妖怪異口同聲的請求著。
“夠了!你們這群蠢貨,難道都想去送死嗎?”大鵬鳥罵道。
“大人,我們……”站在前麵的犀牛妖支吾著想辯解什麽。
大鵬鳥抬手示意他們安靜,uu看書uuanshu 而後接著說道:“是我讓茯枠將敵人引走的,目的就是讓你們隨我去莫提山,犧牲他一個,總比犧牲所有人要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