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媒體的拱火能力毋庸置疑,消息很快就被搞得滿城風雨。陳家駒等幾個中區重案組的警察更是直接被架在火上處刑,很多被媒體帶節奏的市民堵在警署門口,朝警署扔雞蛋。
是的,在媒體的帶領下,無數人的腦迴路可以說讓人非常無語。
他們竟然覺得是因為中區警署幾個警員在辦案的時候手法太過簡單粗暴,動手打死了綁匪可樂,才導致黃一飛被撕票的。
更有小報直接寫本身是因為警匪勾結,他們之所以打死可樂,隻是因為分贓不均。
甚至還有所謂的人權組織站起來,支持可樂的家人起訴警署故意殺人罪名,這其中活動得最積極的,要數林大嶽莫屬了。
警方被逼無奈,加上證據確鑿,隻能把中區警署的幾個警員提起訴訟。
當然,這一切和張品,至少暫時和他沒有太大的關係。
但是對於陳家駒來說,可就關係大了。
此時他失魂落魄地走在警署的路上,額頭上還沾了一絲臭雞蛋留下來的味道,這個雞蛋不是市民砸的,是他警署的同僚,或者說前同僚砸的。
在去接收可樂的那晚,中區警署的警員最後隻有他一個人沒有動手,原本在打死可樂的時候,幾個動手的警員商議,說是可以把現場偽裝成可樂拘捕並且襲警想要逃跑。
這樣一來,他們在報告的時候,問題不會太嚴重。
於是他們請求現場唯一一個沒有動手的陳家駒幫忙掩飾一下。
一邊是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而且對方確實是咬著一個警員的腰部不肯鬆口,才導致幾個警員對他下重手的。
另外一邊,是他剛剛在中區警署攢出來的班底,其中還有大嘴這個自己從小玩到大,又一起考上警校,一起來中區警署任職的死黨兼搭檔。
如果是張品做選擇的話,那肯定是想都不需要多想,他肯定會偏幫自己的手下,反正作為爆頭警探,他手裏死的罪犯都好幾十個了。
但陳家駒不是他,作為一個心裏秉持著正義的警察,他頓時陷入了兩難之中。
因為事情鬧得太大,所以法院那邊審判速度也很快,他剛剛從庭審現場迴來,他不是作為觀眾,而是作為證人出席的。
“本人謹向上帝宣誓!”
“本人之所作之證供均屬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
他走在路上,還忍不住迴想起庭審現場發生的事情,他記得,在宣誓完成,自己坐下的時候,大嘴還特意朝自己點了點頭。
“陳家駒警長,根據六名被告口供指出,你在當日目擊整個過程,那麽我問你,你是否親眼目睹死者拒捕,並且在襲警後逃跑的途中失足墜地撞傷致死?”
聽到律師的詢問,陳家駒左右看了看,然後才準備開口。
“首先我要強調,我們當晚是接到上司的命令,去緝拿何偉樂還有林大嶽這兩個要犯......”
隻是不等他說完,林大嶽花高價請的律師,就直接打斷了他的話。
“法官大人,證人迴避問題,我隻是問他,有沒有親眼目睹死者拒捕?”
“證人,請如實作答。”
法官認可了律師的說話,直接向陳家駒施加壓力。
陳家駒張了張嘴,話還沒有說出口,林大嶽請的律師又補充了一條。
“我可是記得,之前卓副處長的證詞,是安排你們去接收由灣仔警署重案組緝拿的何偉樂,是接收,這代表,人在你們手裏的時候,何偉樂可是早就被抓捕了的,陳家駒長官,希望你[如實]迴答哦!”
“當時何偉樂確實襲擊了太子,他現在身上還有傷.....”
陳家駒還想要幫忙解釋一二,他這種性格,哪怕對方是犯罪分子,可要他說謊的話,還是很不願意。
“證人,我隻需要你迴答,有沒有親眼看到死者拒捕,你隻要告訴我,有,還是沒有,就可以了。”
隻是律師顯然沒有想聽他說其他話的意思,對方早在接了這個案子,就明顯已經看過卷宗的。
陳家駒沉默了,很久之後,他才低著頭,不敢去看坐在被告席的幾個同事,低聲地說了一句:“沒有!”
這一刻,不管是陪審團還是被告席上的警員,大多數人都麵露詫異,顯得不可置信,顯然大家都知道,作為現場唯一一個證人,陳家駒的可供重要性毋庸置疑。
尤其是大嘴,他詫異地抬起頭,死死地盯著對方,完全不敢相信陳家駒會不幫自己。
律師嘴角一揚,知道事情肯定穩了,於是他開始乘勝追擊。
“那你有沒有看到六名被告,親手毆打死者何偉樂?”
聽到這個迴到,陳家駒猛地抬起頭,看向被告席滿懷期待眼神看向自己的手下兼同僚。
過了片刻,他伸手扶住嘴邊的話筒,手指顫抖了幾下,輕輕拍打在話筒的耳麥上,響動的聲音傳遍整個庭審現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然後他張開嘴,可嚐試了好幾次,都沒能說出話來。
接著,深吸了一口氣,才讓自己鎮定下來。
“何偉樂是一個極度危險的要犯,我絕對相信我們警方必須要使用相當程度的武力去對方他......”
“相當程度的武力,什麽是相當程度,我們不要去猜測,這是否是一個相當程度的武力,你隻要迴答我,有沒有看見被告打何偉樂?”
不過同樣的,他的話再次被打斷,律師開始再一次逼迫。
被步步緊逼的陳家駒卻沒有發現,律師使用這種帶有誘騙性質的二選一問題,不管是陪審團還是法官,全部都沒有提出質疑。
“陳警官,我想在這裏提醒你,你們去之前,何偉樂就已經被警方控製了的,還有,你現在是在宣誓情況下作供。”
“有?還是沒有?”
“有!還是沒有!”
陳家駒整個人變得坐立不安起來,他看了一眼被告席充滿期待的六人,再看了一眼陪審團的眾人,以及庭審現場正中央懸掛的徽章。
這一次,他從心底做出了自認為最正確的迴答。
“有!”
是的,在媒體的帶領下,無數人的腦迴路可以說讓人非常無語。
他們竟然覺得是因為中區警署幾個警員在辦案的時候手法太過簡單粗暴,動手打死了綁匪可樂,才導致黃一飛被撕票的。
更有小報直接寫本身是因為警匪勾結,他們之所以打死可樂,隻是因為分贓不均。
甚至還有所謂的人權組織站起來,支持可樂的家人起訴警署故意殺人罪名,這其中活動得最積極的,要數林大嶽莫屬了。
警方被逼無奈,加上證據確鑿,隻能把中區警署的幾個警員提起訴訟。
當然,這一切和張品,至少暫時和他沒有太大的關係。
但是對於陳家駒來說,可就關係大了。
此時他失魂落魄地走在警署的路上,額頭上還沾了一絲臭雞蛋留下來的味道,這個雞蛋不是市民砸的,是他警署的同僚,或者說前同僚砸的。
在去接收可樂的那晚,中區警署的警員最後隻有他一個人沒有動手,原本在打死可樂的時候,幾個動手的警員商議,說是可以把現場偽裝成可樂拘捕並且襲警想要逃跑。
這樣一來,他們在報告的時候,問題不會太嚴重。
於是他們請求現場唯一一個沒有動手的陳家駒幫忙掩飾一下。
一邊是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而且對方確實是咬著一個警員的腰部不肯鬆口,才導致幾個警員對他下重手的。
另外一邊,是他剛剛在中區警署攢出來的班底,其中還有大嘴這個自己從小玩到大,又一起考上警校,一起來中區警署任職的死黨兼搭檔。
如果是張品做選擇的話,那肯定是想都不需要多想,他肯定會偏幫自己的手下,反正作為爆頭警探,他手裏死的罪犯都好幾十個了。
但陳家駒不是他,作為一個心裏秉持著正義的警察,他頓時陷入了兩難之中。
因為事情鬧得太大,所以法院那邊審判速度也很快,他剛剛從庭審現場迴來,他不是作為觀眾,而是作為證人出席的。
“本人謹向上帝宣誓!”
“本人之所作之證供均屬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
他走在路上,還忍不住迴想起庭審現場發生的事情,他記得,在宣誓完成,自己坐下的時候,大嘴還特意朝自己點了點頭。
“陳家駒警長,根據六名被告口供指出,你在當日目擊整個過程,那麽我問你,你是否親眼目睹死者拒捕,並且在襲警後逃跑的途中失足墜地撞傷致死?”
聽到律師的詢問,陳家駒左右看了看,然後才準備開口。
“首先我要強調,我們當晚是接到上司的命令,去緝拿何偉樂還有林大嶽這兩個要犯......”
隻是不等他說完,林大嶽花高價請的律師,就直接打斷了他的話。
“法官大人,證人迴避問題,我隻是問他,有沒有親眼目睹死者拒捕?”
“證人,請如實作答。”
法官認可了律師的說話,直接向陳家駒施加壓力。
陳家駒張了張嘴,話還沒有說出口,林大嶽請的律師又補充了一條。
“我可是記得,之前卓副處長的證詞,是安排你們去接收由灣仔警署重案組緝拿的何偉樂,是接收,這代表,人在你們手裏的時候,何偉樂可是早就被抓捕了的,陳家駒長官,希望你[如實]迴答哦!”
“當時何偉樂確實襲擊了太子,他現在身上還有傷.....”
陳家駒還想要幫忙解釋一二,他這種性格,哪怕對方是犯罪分子,可要他說謊的話,還是很不願意。
“證人,我隻需要你迴答,有沒有親眼看到死者拒捕,你隻要告訴我,有,還是沒有,就可以了。”
隻是律師顯然沒有想聽他說其他話的意思,對方早在接了這個案子,就明顯已經看過卷宗的。
陳家駒沉默了,很久之後,他才低著頭,不敢去看坐在被告席的幾個同事,低聲地說了一句:“沒有!”
這一刻,不管是陪審團還是被告席上的警員,大多數人都麵露詫異,顯得不可置信,顯然大家都知道,作為現場唯一一個證人,陳家駒的可供重要性毋庸置疑。
尤其是大嘴,他詫異地抬起頭,死死地盯著對方,完全不敢相信陳家駒會不幫自己。
律師嘴角一揚,知道事情肯定穩了,於是他開始乘勝追擊。
“那你有沒有看到六名被告,親手毆打死者何偉樂?”
聽到這個迴到,陳家駒猛地抬起頭,看向被告席滿懷期待眼神看向自己的手下兼同僚。
過了片刻,他伸手扶住嘴邊的話筒,手指顫抖了幾下,輕輕拍打在話筒的耳麥上,響動的聲音傳遍整個庭審現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然後他張開嘴,可嚐試了好幾次,都沒能說出話來。
接著,深吸了一口氣,才讓自己鎮定下來。
“何偉樂是一個極度危險的要犯,我絕對相信我們警方必須要使用相當程度的武力去對方他......”
“相當程度的武力,什麽是相當程度,我們不要去猜測,這是否是一個相當程度的武力,你隻要迴答我,有沒有看見被告打何偉樂?”
不過同樣的,他的話再次被打斷,律師開始再一次逼迫。
被步步緊逼的陳家駒卻沒有發現,律師使用這種帶有誘騙性質的二選一問題,不管是陪審團還是法官,全部都沒有提出質疑。
“陳警官,我想在這裏提醒你,你們去之前,何偉樂就已經被警方控製了的,還有,你現在是在宣誓情況下作供。”
“有?還是沒有?”
“有!還是沒有!”
陳家駒整個人變得坐立不安起來,他看了一眼被告席充滿期待的六人,再看了一眼陪審團的眾人,以及庭審現場正中央懸掛的徽章。
這一次,他從心底做出了自認為最正確的迴答。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