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雅雅;“????”


    王雅雅氣的直接站了起來。


    這是她的隱私啊!


    怎麽這個傻嗶律師全都給泄露出去了?


    這是想強迫她還錢啊?


    什麽意思?


    馬勒戈壁的!


    王雅雅氣的快蹦起來了


    但是她現在還不能直接說。


    因為這樣就等於承認自己有這麽多的黃金了。


    要是讓所有人都知道她有這麽多的黃金.


    那這一百萬她就真要還錢了啊。


    法院這邊會強製執行她的財產的!


    王雅雅當時覺得張偉是自己請的律師,是自己人,辦事情的時候,也就沒讓張偉避開。


    加上王雅雅自己又懶得開車,就讓張偉去當司機了。


    結果沒想到張偉在背刺她?


    憑什麽啊?


    張偉不應該想著怎麽幫她辯護,完成她的要求。


    結果張偉在庭審上就這樣發揮?


    這樣的話,她要出去投訴張偉了!


    王雅雅腦子飛速轉動,立馬說道:“審判長!這律師純粹是在胡說八道,隨便造謠,他又沒有證據,沒有證據造謠幹什麽?我哪兒來的黃金?哪兒來的三百萬現金?你可以喊王雲霞過來對峙,哪兒有這麽多黃金啊?去哪兒來的?你這不扯淡呢?”


    王雅雅根本不慌。


    隻要她死不承認,張偉能怎麽辦?


    誰能相信張偉?


    結果張偉說道:“我的確有證據啊,這是我拍的照片,黃金,現金,都在這裏了。”


    張偉一臉無辜的樣子。


    這王雅雅發什麽火啊?


    他不是在想辦法讓王雅雅進去坐牢嗎?


    這樣王雅雅就見不到王國勝了,不應該開心嗎?


    張偉覺得自己還有些委屈。


    他都這麽盡心盡力的發揮了,結果這王雅雅一點都不懂他的良苦用心,甚至還不承認有黃金這件事。


    看到張偉拿出來了照片


    王雅雅徹底無語了。


    王雅雅憤怒的咆哮:“張偉,你有病吧?伱他媽的背刺我是吧?”


    張偉:“????”


    直播間的觀眾們已經樂瘋了。


    好好好,看個直播還有這麽大的瓜吃。


    本來是來看法外狂徒怎麽問老賴要錢的。


    結果對麵律師和當事人先打起來了?


    審判長宮浩敲響了法槌。


    “肅靜!”


    王雅雅舉起了手,說道:“審判長,我有話說,我剛才其實不承認,隻是因為財不外漏,但是現在既然張偉都拿出了照片,我隻能實話實說了。”


    “確實是有黃金這迴事,但是這黃金,不是我的,而是王雲霞的,王雲霞放到我家,隻是因為我家在的小區物業比較好,比較安全,不用擔心小偷,而且黃金放在保險櫃裏麵也比較安全,這些都是王雲霞的,和我沒有任何關係,我沒有一分錢,不信你們可以去問王雲霞,這黃金是不是王雲霞的?”


    “所以,王雲霞隻是想來我家裏存錢,和別的沒什麽關係的。”王雅雅說道,完全不慌。


    隻要不承認,誰能拿她怎麽樣?


    這黃金在她家裏,就一定是她的東西嗎?


    反正找王雲霞來當麵對峙,也完全不慌。


    王雲霞和她不用串通口供,也可以說出來這黃金是誰的。


    顧晨也沒想到,張偉還會發來助攻啊。


    這個時候,王雅雅承不承認,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這個案子,已經可以定性了!


    從一開始提交上去的證據,就可以證明莊園是王文軒一家轉給王雅雅的。


    而王文軒一家是故意逃避法院的強製執行,才這麽做的。


    這樣一來,轉移資產就是犯罪的!


    要判刑!


    而且這種轉移資產也是無效的!


    不被法律所認可!


    所以莊園的所有資產,全部都是王文軒一家的,那就跑不了了。


    顧晨說道:“審判長,現在通過所有證據,已經可以證明,雲山勝地,名下的房產,都是王文軒轉讓給王雲霞的,王文軒為了躲避債務,逃避法院強製執行,選擇轉移資產,並且將自己的房產進行低價拍賣。”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王文軒在已經拿到法院要求履行還款義務的生效裁決,而王文軒拒不執行還款義務,在法院的強製執行下,王文軒、王雅雅仍然不履行還款義務。”


    “實際上,王文軒、王雅雅,仍然有還款的能力,卻故意選擇不還款。”


    “王文軒王雅雅兩個人,隱藏、轉移財產,已經犯下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兩個人知法犯法,十年不還錢,對王國勝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並且兩個人沒有悔過表現,惡意不還錢,在法律上應當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並且王文軒,王雅雅,應當連本帶息的還清對王國勝的欠款,並且賠償王國勝一筆精神損失費。”


    “十年來,王國勝多次上門要錢,均無功而返,被迫找律師打官司,被迫找記者.隻是為了要迴來原本應該屬於自己的錢!”


    “這一部分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也應該由王文軒、王雅雅進行賠償。”


    “並且十年來的訴訟費用,也應該由王文軒,王雅雅償還。”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完了,坐了下來。


    一旁的薛清清看著顧晨。


    老板打官司是真的厲害啊.


    而王雅雅在一旁已經懵逼了。


    不是?


    原來這還犯法的嗎?


    這還要坐牢的嗎?


    一坐牢就要坐牢七年?


    這是什麽情況?


    不就是十年沒還錢嗎?至於坐牢嗎?


    這哪兒犯法了?


    王雅雅懂法律,可也隻是知道最基礎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之類的。


    對於這種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還真是第一次聽說啊。


    王雅雅求助的目光看向了張偉。


    王雅雅想要舉手發言。


    結果審判長完全沒有給王雅雅這個機會。


    審判長宮浩看向了張偉,說道:“被告律師有異議嗎?”


    在王雅雅期待的目光下


    張偉開口道:“審判長,我方無異議!”


    王雅雅:“????”


    不是,她還沒說話啊!


    怎麽審判長已經不讓她說話了?


    這樣下去的話,她不就要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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