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法庭宣判!死刑!
讓你當律師,你把法官送進去了? 作者:愛吃魚的叮當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直播間的所有網友都一時間沉默了。
【氣死我了,媽的,就是因為這些人,必須嚴判!唐建國為什麽要選擇自殺啊,為什麽啊?】
【自己老婆和女兒都不在了,估計也不想活了.】
【這不嚴判這幾個人?】
【唐建國最後把一半的錢都用來捐款了.他很想他的女兒和老婆能活著吧。】
【孟德湖,閆凱龍,康貴中這三個人就應該千刀萬剮!!】
法庭上。
所有人都已經做好了準備。
原告唐建國已經不在了,原告律師顧晨也不在。
而薛清清作為顧晨的助理,暫時代理原告律師的職位。
被告的所有人全部都在。
為首的是閆凱龍,孟德湖,康貴中三個人。
審判長申佳瑞敲響了法槌。
“本案現在宣判!”
在宣判前,孟德湖還是覺得無所謂的樣子。
他覺得自己的認罪態度還算是不錯的,而且實際上他也就找人網暴了一下唐小秋而已,總不能唐小秋自殺也怪到他的身上吧?
至於唐欣冉,那就更和他沒有關係了,反正孟德湖隻是搞了一個飛鷹計劃,目的就是為了提升升學率,這也算不上觸犯法律啊。
升學率的確是提高了,孟德湖覺得自己也沒犯罪啊,唐欣冉跳樓也和他沒什麽關係,至於後麵沒打120什麽的,孟德湖覺得自己也不犯罪。
他最多判個兩三年而已了,說不定還是緩刑。
孟德湖還是稍微有些難受的。
不過就是沒了幾個人而已,可他一輩子的前途是全都沒了啊。
閆凱龍則是有些害怕。
閆凱龍感覺到了有些絕望。
為什麽啊?為什麽要給他判刑這麽久啊?
他不也是為了那些學生們著想嗎?
他不就是說了幾句狠話嗎,顧晨就要這樣對他趕盡殺絕嗎?
而康貴中則是站在那裏,目光呆滯,也不知道在思考著什麽。
被告席上站著兩麵包車的人
審判長申佳瑞開口道:“本案現在宣判!”
“根據掌握的全部事實,康貴中在唐欣冉一案當中犯下過失致人死亡罪,並且在案件當中,故意毀滅證據,構成銷毀證據罪,兩罪並罰。”
“康貴中認罪態度惡劣,通篇不配合調查,盡管在入獄後態度有所改觀,從刑法上應該從重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三百零六條、判處康貴中有期徒刑十七年,並且賠償原告138900元。”
審判長敲下了法槌!
康貴中直接被判了十七年!
康貴中站在那裏,目光已經徹底呆滯了。
他在監獄裏都交代了.
他把孟德湖做的事情全都交代出來。
就算是這樣,他還是被判了十七年。
康貴中整個人都蒼老了幾歲。
他馬上就要熬出頭了,他馬上就要退休了。
結果最後他的人生變成了這個樣子
康貴中流淚了。
康貴中說道:“是我錯了,是我犯下了錯,如果我當初不那樣做,唐欣冉就不會跳樓,是我的問題.”
審判長申佳瑞繼續說道:“閆凱龍多次辱罵、懲罰唐欣冉,最終導致唐欣冉跳樓,本案審理認為,閆凱龍和唐欣冉的死亡有著直接的關係,情節嚴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事情發生之後,閆凱龍跟著康貴中一起銷毀證據。”
“閆凱龍作為第一當事人,認罪態度相當惡劣,並且沒有第一時間撥打120,有著重大疏忽,導致唐欣冉的死亡。”
“雖然在本案當中唐欣冉選擇的是跳樓自殺,但是根據調查,唐欣冉在跳樓後沒有第一時間死亡,而閆凱龍選擇銷毀證據,不打120,反而視而不見,閆凱龍主觀上導致唐欣冉死亡,並且說出了【跳,有本事就跳,活著沒有意思就跳下去】這種話,犯故意殺人罪。”
“並且閆凱龍多次挑釁法庭權威,挑戰法庭秩序,本案從重處罰。”
“本案宣判!判處閆凱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直接判了閆凱龍死刑!!
閆凱龍:“????”
閆凱龍怎麽都想不到,自己竟然真的會被判了死刑。
閆凱龍當場不服。
閆凱龍:“我怕你審判長!有本事你打死我啊!”
閆凱龍說道:“我不服!我要找律師,我要上訴!我要上訴!!!”
審判長申佳瑞說道:“本庭就是全國最高人民法院,沒有第二次上訴的機會了。”
閆凱龍:“???”
閆凱龍這個時候才意識過來
死刑
他居然被判了死刑!
閆凱龍雙腿都在發抖。
完了
這下是真的全完了。
這可真的是死刑啊!
閆凱龍閉上了眼睛,痛哭流涕。
他不應該這樣的啊
他應該一上來就好好交代,最後怎麽都不可能是死刑啊。
他居然被定義成什麽故意殺人.
閆凱龍做夢都沒有想到會這樣。
他確實不在乎唐欣冉的死活,唐欣冉自己跳樓,他還在一旁看樂子。
這和他有什麽關係?
他就是故意不想打120的,他也是直接罵唐欣冉的,唐欣冉想跳樓就跳,和他還有關係?
結果在法庭認定的時候,他成了教唆.
直接成了故意殺人.
死刑
全都沒了。
閆凱龍說道:“顧晨律師呢,我想找顧晨律師,能不能再給個機會,我重新交代一下.我認真交代,這次我一定態度好好的.我賠錢!我可以賠錢!我家裏還是很有錢的!!”
審判長申佳瑞說道:“肅靜!”
“現在正在宣判當中,嚴禁挑戰法庭秩序。”
閆凱龍整個人都在發抖臉色蒼白
申佳瑞繼續開口。
“在這七天的調查當中,孟德湖在本案當中知道唐欣冉的遺書等證據,但卻假裝毫不知情,並且跟著一起銷毀證據,刪除監控,在唐欣冉跳樓25分鍾後才選擇撥打120,並且在唐欣冉死亡之後,直接喊來殯儀館並且塞紅包,情節上更為惡劣。”
“孟德湖啟動飛鷹計劃,多次勸退學生,情節嚴重。”
“並且孟德湖認罪態度惡劣,在事件發生一年之後,還選擇花錢雇人去網暴唐小秋,並且多次造謠,造成唐小秋自殺的嚴重後果,孟德湖在本案當中負直接責任。”
“現在正式宣判!”
【氣死我了,媽的,就是因為這些人,必須嚴判!唐建國為什麽要選擇自殺啊,為什麽啊?】
【自己老婆和女兒都不在了,估計也不想活了.】
【這不嚴判這幾個人?】
【唐建國最後把一半的錢都用來捐款了.他很想他的女兒和老婆能活著吧。】
【孟德湖,閆凱龍,康貴中這三個人就應該千刀萬剮!!】
法庭上。
所有人都已經做好了準備。
原告唐建國已經不在了,原告律師顧晨也不在。
而薛清清作為顧晨的助理,暫時代理原告律師的職位。
被告的所有人全部都在。
為首的是閆凱龍,孟德湖,康貴中三個人。
審判長申佳瑞敲響了法槌。
“本案現在宣判!”
在宣判前,孟德湖還是覺得無所謂的樣子。
他覺得自己的認罪態度還算是不錯的,而且實際上他也就找人網暴了一下唐小秋而已,總不能唐小秋自殺也怪到他的身上吧?
至於唐欣冉,那就更和他沒有關係了,反正孟德湖隻是搞了一個飛鷹計劃,目的就是為了提升升學率,這也算不上觸犯法律啊。
升學率的確是提高了,孟德湖覺得自己也沒犯罪啊,唐欣冉跳樓也和他沒什麽關係,至於後麵沒打120什麽的,孟德湖覺得自己也不犯罪。
他最多判個兩三年而已了,說不定還是緩刑。
孟德湖還是稍微有些難受的。
不過就是沒了幾個人而已,可他一輩子的前途是全都沒了啊。
閆凱龍則是有些害怕。
閆凱龍感覺到了有些絕望。
為什麽啊?為什麽要給他判刑這麽久啊?
他不也是為了那些學生們著想嗎?
他不就是說了幾句狠話嗎,顧晨就要這樣對他趕盡殺絕嗎?
而康貴中則是站在那裏,目光呆滯,也不知道在思考著什麽。
被告席上站著兩麵包車的人
審判長申佳瑞開口道:“本案現在宣判!”
“根據掌握的全部事實,康貴中在唐欣冉一案當中犯下過失致人死亡罪,並且在案件當中,故意毀滅證據,構成銷毀證據罪,兩罪並罰。”
“康貴中認罪態度惡劣,通篇不配合調查,盡管在入獄後態度有所改觀,從刑法上應該從重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三百零六條、判處康貴中有期徒刑十七年,並且賠償原告138900元。”
審判長敲下了法槌!
康貴中直接被判了十七年!
康貴中站在那裏,目光已經徹底呆滯了。
他在監獄裏都交代了.
他把孟德湖做的事情全都交代出來。
就算是這樣,他還是被判了十七年。
康貴中整個人都蒼老了幾歲。
他馬上就要熬出頭了,他馬上就要退休了。
結果最後他的人生變成了這個樣子
康貴中流淚了。
康貴中說道:“是我錯了,是我犯下了錯,如果我當初不那樣做,唐欣冉就不會跳樓,是我的問題.”
審判長申佳瑞繼續說道:“閆凱龍多次辱罵、懲罰唐欣冉,最終導致唐欣冉跳樓,本案審理認為,閆凱龍和唐欣冉的死亡有著直接的關係,情節嚴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事情發生之後,閆凱龍跟著康貴中一起銷毀證據。”
“閆凱龍作為第一當事人,認罪態度相當惡劣,並且沒有第一時間撥打120,有著重大疏忽,導致唐欣冉的死亡。”
“雖然在本案當中唐欣冉選擇的是跳樓自殺,但是根據調查,唐欣冉在跳樓後沒有第一時間死亡,而閆凱龍選擇銷毀證據,不打120,反而視而不見,閆凱龍主觀上導致唐欣冉死亡,並且說出了【跳,有本事就跳,活著沒有意思就跳下去】這種話,犯故意殺人罪。”
“並且閆凱龍多次挑釁法庭權威,挑戰法庭秩序,本案從重處罰。”
“本案宣判!判處閆凱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直接判了閆凱龍死刑!!
閆凱龍:“????”
閆凱龍怎麽都想不到,自己竟然真的會被判了死刑。
閆凱龍當場不服。
閆凱龍:“我怕你審判長!有本事你打死我啊!”
閆凱龍說道:“我不服!我要找律師,我要上訴!我要上訴!!!”
審判長申佳瑞說道:“本庭就是全國最高人民法院,沒有第二次上訴的機會了。”
閆凱龍:“???”
閆凱龍這個時候才意識過來
死刑
他居然被判了死刑!
閆凱龍雙腿都在發抖。
完了
這下是真的全完了。
這可真的是死刑啊!
閆凱龍閉上了眼睛,痛哭流涕。
他不應該這樣的啊
他應該一上來就好好交代,最後怎麽都不可能是死刑啊。
他居然被定義成什麽故意殺人.
閆凱龍做夢都沒有想到會這樣。
他確實不在乎唐欣冉的死活,唐欣冉自己跳樓,他還在一旁看樂子。
這和他有什麽關係?
他就是故意不想打120的,他也是直接罵唐欣冉的,唐欣冉想跳樓就跳,和他還有關係?
結果在法庭認定的時候,他成了教唆.
直接成了故意殺人.
死刑
全都沒了。
閆凱龍說道:“顧晨律師呢,我想找顧晨律師,能不能再給個機會,我重新交代一下.我認真交代,這次我一定態度好好的.我賠錢!我可以賠錢!我家裏還是很有錢的!!”
審判長申佳瑞說道:“肅靜!”
“現在正在宣判當中,嚴禁挑戰法庭秩序。”
閆凱龍整個人都在發抖臉色蒼白
申佳瑞繼續開口。
“在這七天的調查當中,孟德湖在本案當中知道唐欣冉的遺書等證據,但卻假裝毫不知情,並且跟著一起銷毀證據,刪除監控,在唐欣冉跳樓25分鍾後才選擇撥打120,並且在唐欣冉死亡之後,直接喊來殯儀館並且塞紅包,情節上更為惡劣。”
“孟德湖啟動飛鷹計劃,多次勸退學生,情節嚴重。”
“並且孟德湖認罪態度惡劣,在事件發生一年之後,還選擇花錢雇人去網暴唐小秋,並且多次造謠,造成唐小秋自殺的嚴重後果,孟德湖在本案當中負直接責任。”
“現在正式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