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


    審判長、審判員、工作人員,都已經進入了庭審現場。


    當事人,辯護律師,全部入場完畢。


    書籍員站了起來,說道:“現在開始宣布法庭紀律。”


    “宣布法庭紀律,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律規則,維護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嘩、吵鬧;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許可。”


    書籍員看向全場,說道:“準備現在開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宣布如下法庭紀律:


    一、訴訟參與人坳提問時,必須經審判人員準許。並應注意語言文明,不準進行人身攻擊.


    二、.


    三、.


    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就座。報告審判長,開庭準備工作已就緒。”


    話音落下。


    庭審現場全體起立。


    從左到右的分別是:


    審判員:王鵬龍,審判長:趙誌超,審判員:李達。


    原告:趙樂樂,原告律師:趙宇。


    被告:蔡謙,被告律師:顧晨。


    趙誌超站了起來,敲響了法槌。


    “全體請坐!”


    全員都坐了下來。


    審判長趙誌超說道:“現在請訴訟方陳述出庭人員身份以及訴求。”


    趙宇:“我方原告是趙樂樂,原告辯護律師趙宇。”


    趙宇:“我方訴訟訴求非常簡單,在說訴訟申請之前,有必要讓所有人都知道當時發生了什麽情況。”


    “10月15日,趙樂樂和蔡謙正式訂婚,兩個人感情還算可以,10月18日,蔡謙帶著我方當事人趙樂樂去旅遊,10月18日當天晚上,蔡謙以已經訂婚為由,想和我方當事人趙樂樂有著進一步的關係,被趙樂樂拒絕。”


    “10月18日晚上9點30分,由於旅遊景點酒店房間隻剩下一間,趙樂樂和蔡謙開了一間房,蔡謙承諾不對趙樂樂做任何事情。”


    “晚上9點50分,蔡謙想要對趙樂樂強行發生關係,遭到趙樂樂嚴正拒絕。”


    “晚上10點12分,趙樂樂生氣,並且多次拒絕蔡謙的請求,趙樂樂打開酒店的門想要逃跑,但是被蔡謙強行抱了迴去。”


    “晚上10點20分,蔡謙強行和我方當事人趙樂樂發生關係。”


    “事後,趙樂樂選擇報警。”


    “在這起案件當中,哪怕趙樂樂和蔡謙已經訂婚了,蔡謙也不應該不尊重趙樂樂的個人意願,強行發生關係,導致趙樂樂受到到害怕,抑鬱,恐懼,對趙樂樂造成了非常大的精神傷害。”


    “所以,我方訴求如下——


    一、蔡謙強行發生關係,違背我方當事人趙樂樂的個人意願,蔡謙已犯強女幹罪,根據華夏《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女幹婦女的,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求法院判處蔡謙十年有期徒刑。


    二、趙樂樂受到了嚴重的精神損害,蔡謙的行為讓趙樂樂留下了終身難以消失的陰影,因此請求判處蔡謙賠償趙樂樂二十萬的精神損失費,並且包含訴訟費等各項費用。”


    趙宇把訴求都說了一遍。


    趙樂樂聽到自己請的律師這麽說,心裏樂開了花。


    二十萬!


    她馬上就可以用二十萬買包包去了!!


    舒服啊!!


    趙樂樂看都不看蔡謙一眼,已經在想著怎麽去花這二十萬了。


    趙宇說道:“我方有證據,可以完全證明蔡謙對趙樂樂發生了強女幹行為。”


    “一、根據醫院檢查的證明報告,在我方當事人趙樂樂體內的確查驗到了蔡謙的dna,並且在趙樂樂的皮膚組織裏麵也驗到了蔡謙的dna組織。”


    “二、趙樂樂的媽媽趙依萍提交的錄音,錄音表明,蔡謙的確已經承認了他當天晚上做出的強女幹,隻是後來被警察抓進去供認不諱,但他已經承認自己所犯下的事實。”


    “三、警方已經調去當時的監控錄像,監控錄像顯示,趙樂樂在晚上10點12分想要逃跑,被蔡謙給強行抱了迴去。”


    “人證物證俱在!”


    “請求主持公道!維護我方當事人趙樂樂的正當權益!”


    趙宇全都說完了,還把證據也提交了上去。


    在趙宇看來,這個案子非常簡單。


    不管對方律師怎麽辯駁,他都能夠找到反擊的機會。


    畢竟蔡謙就是強女幹了趙樂樂,這是事實。


    不管怎麽幫蔡謙辯護,都是沒用的。


    趙宇有100%的把握能把蔡謙送進去坐牢,至於對方律師是誰,根本不重要。


    這個案子就算是不需要他來辯護,蔡謙都肯定會坐牢的,趙宇就是有著這樣的信心。


    事實勝於雄辯,蔡謙既然是強女幹,就不可能無罪的,最少判刑都是三年起步。


    很快,法院這邊就給出了鑒定結果。


    審判長趙誌超說道:“醫院檢查的證明報告是真的,錄音和監控錄像也都是真實的。”


    這些證據也都是警方已經驗證過了。


    在法庭上,所有人都聽到了蔡謙承認是強女幹的錄音。


    趙依萍:“蔡謙,你知錯了嗎?”


    蔡謙:“阿姨,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不應該一時衝動。”


    趙依萍:“你在今年的10月18日晚上十點多,對我女兒趙樂樂進行了強女幹,對吧?”


    蔡謙:“嗯,阿姨對不起,我不應該的”


    這樣的長達一分鍾的錄音,都是趙依萍和蔡謙實際交流的錄音。


    當錄音公布的時候,網友們都是有些無奈。


    【這大兄弟,對麵明顯在套你話,你怎麽就答應了啊?】


    【完了完了,有這個錄音在,法外狂徒也保不住蔡謙了。】


    【自己都承認了,後麵去警察局供認不諱也沒用了啊,肯定是強女幹了,誰來這下也真的救不了蔡謙了。】


    【蔡謙是真的慘,被套話還被錄音了。】


    直播間的很多兄弟都為蔡謙打抱不平。


    但是沒有辦法


    很明顯,趙依萍就是故意套話的。


    蔡謙老實人,完全反應不過來。


    而直播間的很多小仙女都是支持趙樂樂的。


    【看看,他自己都承認是強女幹了,必須給蔡謙判刑!!】


    【自己都承認了,那肯定要判刑啊!他自己都交代了,醫院檢測報告也有!必須抓進去!!】


    【果然是個下頭男!必須送這種下頭男進去!!人家趙樂樂和你訂婚了,你就可以強女幹人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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