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和市ga局。


    沈棟梁失魂落魄地從局子裏走了出來,臨近大門的時候,他迴頭看了一眼。


    這地方,他已經是第三次來了。


    前兩次,他都是被警局的人帶過來的,頭一迴的原因是盜竊未遂,第二迴是和劉剛有關。


    而這一次,是他主動過來的。


    他快撐不下去了。


    什麽破1024工程,全他媽是假的!


    劉剛對他的好,也都是假的!


    該死的家夥,把他的積蓄全都騙得一幹二淨,現在的他,兜裏比臉還幹淨!


    走出警局的大門,沈棟梁麵帶茫然的左右環視一圈。


    他,該去哪?


    房租到期,沒錢交了,他現在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給以前的朋友打電話,別人都是避之如虎。


    難不成今晚要睡大街了?


    念及至此,沈棟梁默默地攥緊了拳頭,日子,怎麽忽然過成了這樣子?


    五年前,他們家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起碼吃穿不愁。


    現在呢?


    老婆,老婆跑了。


    孩子,孩子不見了。


    有家也不能迴。


    都怪那兩個兔崽子!


    越想,沈棟梁心裏越恨,如果不是那兩個兔崽子搞鬼,他堂堂打工人,何至於淪落到無家可歸的地步?


    但憤怒歸憤怒,沈棟梁便是想要報複,也是無處發泄。


    人都見不到,他還能怎麽辦?


    報複社會?


    瘋了差不多。


    “唉。”


    半晌,沈棟梁歎了口氣,別的不管怎麽樣,起碼得找個落腳的地。


    先找份工作,工資多少無所謂,包吃包住就好。


    走著走著,沈棟梁就來到了一家酒店跟前。


    招工啟事!


    誠招洗碗工,包吃包住,月薪200。


    兩百的月薪,低是低了一點,但沈棟梁也沒得選,好不容易看到一個包吃包住的工作,他哪有資格挑?


    借著反光玻璃,沈棟梁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後背著牛仔包,不緊不慢地的走進了酒店大堂。


    ……


    ……


    ……


    燕京。


    第二人民醫院。


    “弟,我來了!”


    沈默背著書包,手上提著一個保溫桶,笑吟吟的走進了病房。


    弟弟的手術,很成功!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再過幾個月,弟弟的聲帶就能慢慢恢複。


    看到沈默走了進來,李傑不著痕跡的用筆記本蓋住了下方的那封信。


    信是鬆和那邊寄過來的。


    董大爺在信中跟他說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沈棟梁那個家夥,居然卷進了傳銷案。


    唔。


    以受害者的身份。


    據說,沈棟梁被騙了幾千塊錢,身上的積蓄被騙的一幹二淨。


    得知此事,李傑心裏樂開了花。


    果然,人賤自有天收!


    “又在看書?”


    臨近病床,沈默低頭瞥了一眼小桌板上的筆記本和《基礎樂理知識》,隨後,她眉頭一皺。


    “醫生都說了,你最近要好好休息,少動腦。”


    沈默一邊絮絮叨叨地說著,一邊熟練的打開保溫桶,將桶裏的粥倒到了配套的碗裏。


    眼見粥還冒著熱氣,沈默拿出勺子淺淺的嚐了一口。


    “嗯,溫度正好。”


    “吃吧。”


    說著,沈默把碗往李傑的身前推了推。


    李傑笑著點了點頭,端起碗就準備幹飯,而沈默,則是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滿臉笑容的盯著弟弟。


    “我今天碰到了一件好好笑的事,張悅(沈默閨蜜)今天收到了一封情書。”


    “結果,你知道嗎?”


    “打開一看,裏麵竟然是空白的,什麽都沒寫。”


    說著,沈默咯咯一笑。


    像這樣的日常分享,幾乎每天都會有,在她看來,弟弟一個人在家,又沒什麽朋友,肯定很孤獨。


    所以,她就想著和弟弟說說學校裏的事。


    哪怕是一些很瑣碎的小事,哪怕是經常重複的事,她也不厭其煩地說了一遍又一遍。


    聽著沈默分享的趣事,李傑的臉上時不時地升起一道笑容。


    他知道沈默的心思。


    雖然他不需要這些東西解悶,但他還是願意聽得。


    很快,李傑就把碗裏的粥喝完了,一旁的沈默見狀,連忙起身動作熟練的收拾起了碗筷。


    做飯什麽的,沈默是個門外漢,但家務什麽的,她還是很擅長的。


    兩人日常生活中,分工極為明確,買菜、洗碗是沈默的,做飯是李傑負責。


    收拾好碗筷,沈默又重新坐了迴去,繼續分享著學校裏的趣事。


    直到天色漸暗,在李傑的催促下,她才依依不舍的離開了病房。


    和後世相比,九十年代初的治安環境要稍微差一點,沈默又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


    雖然醫院距離他們住的地方不遠,但為了出行安全,早一點迴去,總歸是沒錯的。


    其實,依照李傑的意思,沈默完全不用來的,醫院裏又不是沒有食堂,但沈默執意要每天過來。


    “花的心藏在蕊中,


    空把花期都錯過,


    你的心忘了季節,


    從不輕易讓人懂,


    為何不牽我的手……”


    迴家的路上,沈默路過一家音像店時,忽然腳步一頓,這首歌的旋律,挺有意思的。


    想到這裏,沈默當即步子一轉,走進了音像店。


    “老板,伱放的這首歌,叫什麽?”


    坐在收銀台後麵的中年男子,笑著介紹道。


    “花心,台省的一位歌手唱的,叫什麽來著?”


    “對了!”


    “叫周樺建。”


    沈默低聲念叨了一下這個名字,她好像聽閨蜜提到過這個名字。


    緊接著,沈默從口袋裏掏出荷包。


    “老板,給我來一盒磁帶。”


    “好,你等一下。”


    中年男子笑著點了點頭,直接從身後的貨架上拿了一盒磁帶,


    “十塊錢。”


    “給。”


    聽到這個價格,沈默沒什麽表示,她不是頭一迴買磁帶了,十塊錢的售價,不算太貴。


    一些國外歌手的磁帶賣的更貴,基本要賣到13-15的樣子。


    當然,盜版的會更便宜,一般而言,盜版磁帶隻要五塊、八塊的樣子。


    但喜歡音樂的沈默很清楚,寫一首好歌的難度。


    所以,她願意支持正版。


    付完錢,錢貨兩訖,沈默邁著小碎步離開了音像店,和之前相比,她的步伐明顯快樂幾分。


    此時,沈默的心中隻有一個念頭,盡快迴家,好好聽一聽這盒磁帶裏的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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