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和市ga局。
沈棟梁失魂落魄地從局子裏走了出來,臨近大門的時候,他迴頭看了一眼。
這地方,他已經是第三次來了。
前兩次,他都是被警局的人帶過來的,頭一迴的原因是盜竊未遂,第二迴是和劉剛有關。
而這一次,是他主動過來的。
他快撐不下去了。
什麽破1024工程,全他媽是假的!
劉剛對他的好,也都是假的!
該死的家夥,把他的積蓄全都騙得一幹二淨,現在的他,兜裏比臉還幹淨!
走出警局的大門,沈棟梁麵帶茫然的左右環視一圈。
他,該去哪?
房租到期,沒錢交了,他現在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給以前的朋友打電話,別人都是避之如虎。
難不成今晚要睡大街了?
念及至此,沈棟梁默默地攥緊了拳頭,日子,怎麽忽然過成了這樣子?
五年前,他們家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起碼吃穿不愁。
現在呢?
老婆,老婆跑了。
孩子,孩子不見了。
有家也不能迴。
都怪那兩個兔崽子!
越想,沈棟梁心裏越恨,如果不是那兩個兔崽子搞鬼,他堂堂打工人,何至於淪落到無家可歸的地步?
但憤怒歸憤怒,沈棟梁便是想要報複,也是無處發泄。
人都見不到,他還能怎麽辦?
報複社會?
瘋了差不多。
“唉。”
半晌,沈棟梁歎了口氣,別的不管怎麽樣,起碼得找個落腳的地。
先找份工作,工資多少無所謂,包吃包住就好。
走著走著,沈棟梁就來到了一家酒店跟前。
招工啟事!
誠招洗碗工,包吃包住,月薪200。
兩百的月薪,低是低了一點,但沈棟梁也沒得選,好不容易看到一個包吃包住的工作,他哪有資格挑?
借著反光玻璃,沈棟梁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後背著牛仔包,不緊不慢地的走進了酒店大堂。
……
……
……
燕京。
第二人民醫院。
“弟,我來了!”
沈默背著書包,手上提著一個保溫桶,笑吟吟的走進了病房。
弟弟的手術,很成功!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再過幾個月,弟弟的聲帶就能慢慢恢複。
看到沈默走了進來,李傑不著痕跡的用筆記本蓋住了下方的那封信。
信是鬆和那邊寄過來的。
董大爺在信中跟他說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沈棟梁那個家夥,居然卷進了傳銷案。
唔。
以受害者的身份。
據說,沈棟梁被騙了幾千塊錢,身上的積蓄被騙的一幹二淨。
得知此事,李傑心裏樂開了花。
果然,人賤自有天收!
“又在看書?”
臨近病床,沈默低頭瞥了一眼小桌板上的筆記本和《基礎樂理知識》,隨後,她眉頭一皺。
“醫生都說了,你最近要好好休息,少動腦。”
沈默一邊絮絮叨叨地說著,一邊熟練的打開保溫桶,將桶裏的粥倒到了配套的碗裏。
眼見粥還冒著熱氣,沈默拿出勺子淺淺的嚐了一口。
“嗯,溫度正好。”
“吃吧。”
說著,沈默把碗往李傑的身前推了推。
李傑笑著點了點頭,端起碗就準備幹飯,而沈默,則是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滿臉笑容的盯著弟弟。
“我今天碰到了一件好好笑的事,張悅(沈默閨蜜)今天收到了一封情書。”
“結果,你知道嗎?”
“打開一看,裏麵竟然是空白的,什麽都沒寫。”
說著,沈默咯咯一笑。
像這樣的日常分享,幾乎每天都會有,在她看來,弟弟一個人在家,又沒什麽朋友,肯定很孤獨。
所以,她就想著和弟弟說說學校裏的事。
哪怕是一些很瑣碎的小事,哪怕是經常重複的事,她也不厭其煩地說了一遍又一遍。
聽著沈默分享的趣事,李傑的臉上時不時地升起一道笑容。
他知道沈默的心思。
雖然他不需要這些東西解悶,但他還是願意聽得。
很快,李傑就把碗裏的粥喝完了,一旁的沈默見狀,連忙起身動作熟練的收拾起了碗筷。
做飯什麽的,沈默是個門外漢,但家務什麽的,她還是很擅長的。
兩人日常生活中,分工極為明確,買菜、洗碗是沈默的,做飯是李傑負責。
收拾好碗筷,沈默又重新坐了迴去,繼續分享著學校裏的趣事。
直到天色漸暗,在李傑的催促下,她才依依不舍的離開了病房。
和後世相比,九十年代初的治安環境要稍微差一點,沈默又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
雖然醫院距離他們住的地方不遠,但為了出行安全,早一點迴去,總歸是沒錯的。
其實,依照李傑的意思,沈默完全不用來的,醫院裏又不是沒有食堂,但沈默執意要每天過來。
“花的心藏在蕊中,
空把花期都錯過,
你的心忘了季節,
從不輕易讓人懂,
為何不牽我的手……”
迴家的路上,沈默路過一家音像店時,忽然腳步一頓,這首歌的旋律,挺有意思的。
想到這裏,沈默當即步子一轉,走進了音像店。
“老板,伱放的這首歌,叫什麽?”
坐在收銀台後麵的中年男子,笑著介紹道。
“花心,台省的一位歌手唱的,叫什麽來著?”
“對了!”
“叫周樺建。”
沈默低聲念叨了一下這個名字,她好像聽閨蜜提到過這個名字。
緊接著,沈默從口袋裏掏出荷包。
“老板,給我來一盒磁帶。”
“好,你等一下。”
中年男子笑著點了點頭,直接從身後的貨架上拿了一盒磁帶,
“十塊錢。”
“給。”
聽到這個價格,沈默沒什麽表示,她不是頭一迴買磁帶了,十塊錢的售價,不算太貴。
一些國外歌手的磁帶賣的更貴,基本要賣到13-15的樣子。
當然,盜版的會更便宜,一般而言,盜版磁帶隻要五塊、八塊的樣子。
但喜歡音樂的沈默很清楚,寫一首好歌的難度。
所以,她願意支持正版。
付完錢,錢貨兩訖,沈默邁著小碎步離開了音像店,和之前相比,她的步伐明顯快樂幾分。
此時,沈默的心中隻有一個念頭,盡快迴家,好好聽一聽這盒磁帶裏的歌!
(本章完)
沈棟梁失魂落魄地從局子裏走了出來,臨近大門的時候,他迴頭看了一眼。
這地方,他已經是第三次來了。
前兩次,他都是被警局的人帶過來的,頭一迴的原因是盜竊未遂,第二迴是和劉剛有關。
而這一次,是他主動過來的。
他快撐不下去了。
什麽破1024工程,全他媽是假的!
劉剛對他的好,也都是假的!
該死的家夥,把他的積蓄全都騙得一幹二淨,現在的他,兜裏比臉還幹淨!
走出警局的大門,沈棟梁麵帶茫然的左右環視一圈。
他,該去哪?
房租到期,沒錢交了,他現在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給以前的朋友打電話,別人都是避之如虎。
難不成今晚要睡大街了?
念及至此,沈棟梁默默地攥緊了拳頭,日子,怎麽忽然過成了這樣子?
五年前,他們家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起碼吃穿不愁。
現在呢?
老婆,老婆跑了。
孩子,孩子不見了。
有家也不能迴。
都怪那兩個兔崽子!
越想,沈棟梁心裏越恨,如果不是那兩個兔崽子搞鬼,他堂堂打工人,何至於淪落到無家可歸的地步?
但憤怒歸憤怒,沈棟梁便是想要報複,也是無處發泄。
人都見不到,他還能怎麽辦?
報複社會?
瘋了差不多。
“唉。”
半晌,沈棟梁歎了口氣,別的不管怎麽樣,起碼得找個落腳的地。
先找份工作,工資多少無所謂,包吃包住就好。
走著走著,沈棟梁就來到了一家酒店跟前。
招工啟事!
誠招洗碗工,包吃包住,月薪200。
兩百的月薪,低是低了一點,但沈棟梁也沒得選,好不容易看到一個包吃包住的工作,他哪有資格挑?
借著反光玻璃,沈棟梁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後背著牛仔包,不緊不慢地的走進了酒店大堂。
……
……
……
燕京。
第二人民醫院。
“弟,我來了!”
沈默背著書包,手上提著一個保溫桶,笑吟吟的走進了病房。
弟弟的手術,很成功!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再過幾個月,弟弟的聲帶就能慢慢恢複。
看到沈默走了進來,李傑不著痕跡的用筆記本蓋住了下方的那封信。
信是鬆和那邊寄過來的。
董大爺在信中跟他說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沈棟梁那個家夥,居然卷進了傳銷案。
唔。
以受害者的身份。
據說,沈棟梁被騙了幾千塊錢,身上的積蓄被騙的一幹二淨。
得知此事,李傑心裏樂開了花。
果然,人賤自有天收!
“又在看書?”
臨近病床,沈默低頭瞥了一眼小桌板上的筆記本和《基礎樂理知識》,隨後,她眉頭一皺。
“醫生都說了,你最近要好好休息,少動腦。”
沈默一邊絮絮叨叨地說著,一邊熟練的打開保溫桶,將桶裏的粥倒到了配套的碗裏。
眼見粥還冒著熱氣,沈默拿出勺子淺淺的嚐了一口。
“嗯,溫度正好。”
“吃吧。”
說著,沈默把碗往李傑的身前推了推。
李傑笑著點了點頭,端起碗就準備幹飯,而沈默,則是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滿臉笑容的盯著弟弟。
“我今天碰到了一件好好笑的事,張悅(沈默閨蜜)今天收到了一封情書。”
“結果,你知道嗎?”
“打開一看,裏麵竟然是空白的,什麽都沒寫。”
說著,沈默咯咯一笑。
像這樣的日常分享,幾乎每天都會有,在她看來,弟弟一個人在家,又沒什麽朋友,肯定很孤獨。
所以,她就想著和弟弟說說學校裏的事。
哪怕是一些很瑣碎的小事,哪怕是經常重複的事,她也不厭其煩地說了一遍又一遍。
聽著沈默分享的趣事,李傑的臉上時不時地升起一道笑容。
他知道沈默的心思。
雖然他不需要這些東西解悶,但他還是願意聽得。
很快,李傑就把碗裏的粥喝完了,一旁的沈默見狀,連忙起身動作熟練的收拾起了碗筷。
做飯什麽的,沈默是個門外漢,但家務什麽的,她還是很擅長的。
兩人日常生活中,分工極為明確,買菜、洗碗是沈默的,做飯是李傑負責。
收拾好碗筷,沈默又重新坐了迴去,繼續分享著學校裏的趣事。
直到天色漸暗,在李傑的催促下,她才依依不舍的離開了病房。
和後世相比,九十年代初的治安環境要稍微差一點,沈默又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
雖然醫院距離他們住的地方不遠,但為了出行安全,早一點迴去,總歸是沒錯的。
其實,依照李傑的意思,沈默完全不用來的,醫院裏又不是沒有食堂,但沈默執意要每天過來。
“花的心藏在蕊中,
空把花期都錯過,
你的心忘了季節,
從不輕易讓人懂,
為何不牽我的手……”
迴家的路上,沈默路過一家音像店時,忽然腳步一頓,這首歌的旋律,挺有意思的。
想到這裏,沈默當即步子一轉,走進了音像店。
“老板,伱放的這首歌,叫什麽?”
坐在收銀台後麵的中年男子,笑著介紹道。
“花心,台省的一位歌手唱的,叫什麽來著?”
“對了!”
“叫周樺建。”
沈默低聲念叨了一下這個名字,她好像聽閨蜜提到過這個名字。
緊接著,沈默從口袋裏掏出荷包。
“老板,給我來一盒磁帶。”
“好,你等一下。”
中年男子笑著點了點頭,直接從身後的貨架上拿了一盒磁帶,
“十塊錢。”
“給。”
聽到這個價格,沈默沒什麽表示,她不是頭一迴買磁帶了,十塊錢的售價,不算太貴。
一些國外歌手的磁帶賣的更貴,基本要賣到13-15的樣子。
當然,盜版的會更便宜,一般而言,盜版磁帶隻要五塊、八塊的樣子。
但喜歡音樂的沈默很清楚,寫一首好歌的難度。
所以,她願意支持正版。
付完錢,錢貨兩訖,沈默邁著小碎步離開了音像店,和之前相比,她的步伐明顯快樂幾分。
此時,沈默的心中隻有一個念頭,盡快迴家,好好聽一聽這盒磁帶裏的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