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九談判的僵局


    叢林幾乎整夜沒睡,在藏玉閣裏,與周明一項一項的核對著馮傑從內地轉過來的帳目,好家夥,這一核對還真把叢林嚇得不輕,十六個億,除去洗錢時的成本,以及在香港購買的房產、汽車之類的,加上藏玉閣的花銷,手裏還有十三個億。


    “叢先生,你看我們退迴去多少是好呢?”現在周明反到把叢林當成了主心骨了,看著整理好的帳目問道。


    “您看這樣好不好,退迴去十二億四千萬,把剩下的這六千萬,打在香港的房產裏麵。”叢林看著周明問道。


    “行,這按你說的,這裏的房產怎麽處理?”周明看了一眼藏玉閣,心有不舍的問道。


    “當然不能說這是你們自己的財產了,就說是租的,然後把花在這裏的錢,統統打到香港的房產裏麵去,不是還有一部分字畫嗎,反正那些東西誰也說不明白值多少錢。”


    “怎麽分攤,你告訴文慧,讓她做就行了。”熬了一夜了,看著叢林眼睛都紅了,周明說道。


    “還是我來吧,她睡得也晚,多休息一會吧。有電腦,好改。”叢林看了一眼睡在沙發上的周文慧說道。


    “叢先生,能問你一個私人問題嗎?”周明看了叢林半天,問道。


    “不用客氣,有什麽想問的,您就問。”


    “你也不小了吧,為什麽還沒成家?”


    “唉,怎麽說呢?您一定聽說過那邊的於氏珠寶商行吧,原來我是那裏的總經理,因為一場變故,不得不離開,後來老板相中了我,於是就在這裏代理一些業務,自己也做點有著珠寶這方麵的生意。說起來,如果不是因為這場變故,我早就成家了,可能孩子都能打醬油了。”說到這兒,叢林苦笑了一聲。


    “你原來也是做這一行的?還當過老板?於氏珠寶我聽說過,現在還開著呢。”周明有些吃驚的問道。


    “我不是老板,應該算是職業經理人吧。於氏珠寶行現在的老板是這裏的,叫清猜,我們都很熟悉的,也是我老板這裏進貨的渠道之一。”


    “那你想過沒想過,自己開一家珠寶商行?”周明問道。


    “想,怎麽不想呢?但我沒有那麽多錢。”


    “那你考慮沒考慮過合夥經營?”周明看著他問道。


    “周老板,您不會是想邀請我加入您的藏玉閣吧?”對方這麽一說,叢林心裏一驚。老大也太他媽的逆天了,就算是劇本也沒有這麽演的吧,一點也沒走調,連情節都一樣。


    “我有這個意思。”


    “不行,我這不是趁人之危嗎,這種事兒,我叢林是不會做的。”叢林想都沒想的說道,因為吳昊早就給自己設計好了。


    “你聽我說,這不是趁人之危。就算這件事我能平安過關,但以後我也不想、也不可能出頭露麵了。可這麽一大攤子,交給他們倆,我真的有點不放心,通過今天晚上我們的接觸,我覺得你這個吧人,看著有點不是那麽的靠譜,但我知道,你是個好人,而且有頭腦有本事,腦袋足夠清醒。當然了,如果以後我們能成為一家人,我就更放心了。”說到這兒,周明看了一眼睡在沙發上的女兒,輕輕的歎了口氣說道。


    “周老板,我我真的沒有什麽目的,如果不是老板有事,可能我也不會過來的。你不知道,我對老板崇拜的程度,不亞於文慧對您的崇拜,他說的話,對我來說,就是聖旨,他讓我過來,我馬上就過來了。”叢林趕緊解釋著說道。


    “你跟我說說,你老板本事真的這麽大嗎?”


    “是的。以後你就知道了,他的本事真的很大。”


    “咱先不談你老板,你現在已經知道我這間藏玉閣的底細了,你說說你手裏有多少錢吧,我不白給你股份。我是這麽想的,最好各占百分之五十,然後你當法人,文慧和他哥給你當助手,怎麽樣?”


    “您真的想出讓股份?”聽他這麽說,叢林問道。


    “是的,但隻限於你。我也不想瞞著你,請你入股,是想讓你幫著他們倆把藏玉閣搞起來。至於以後能不能成為一家人,那就看你們的緣分了。”


    聽周明這麽說,如果不是吳昊事先吩咐過,叢林真想開口就答應對方。


    “這樣,這件事兒,先說到這兒,我迴去考慮一下,您也跟孩子們商量一下,畢竟這是件大事兒。不過,就算是不入股,我也會幫藏玉閣的,我說的是真話。”叢林按著吳昊給自己設計好的套路說道。


    “好,那就先說到這兒。”聽叢林這麽說,周明點了點頭說道。


    雖然準備的很充分,但談判還是很艱辛的,有那麽兩次,雙方幾乎談不下去了。


    說起來,雙分的分歧主要是以下幾點:


    一個就是對方對花銷不大認可,認為退迴十二億四千萬有點少。不過,對迴款的總額度十六個億,經過與馮傑的再三核對,雙方得到認可,但花去三個多億,對方不認可。


    於是叢林把有關在香港的不動產明細發了過去,對方應該正在核對中,所以還沒有迴話。


    第二個分歧就是,款項退迴去之後,不在追究周明的刑責,對方不認可。認為周明是馮傑的團夥主要成員之一,應該歸案。隻是在量刑上可以給予減輕。


    至於放了周北風,對方答應的到是很快,隻要認定的錢退迴去,就放人。


    而叢林的答複是,第一,如果對方認可,可以把在香港的不動產作為補償,歸對方所有。第二點,叢林從香港的法係,力辯周明不應該被列為馮傑同案的理由,因為周明隻是清柏投資公司的雇員,並不了解馮傑在內地的經營情況,迴來的那些款項,也都是進到了公司的帳戶。而之所以要攜款而走,是因為與老板之前的矛盾,所以,帶走的是清柏公司的錢。


    至於這錢是如何來曆,那不關自己的事,自己也不知道。


    至於說周明涉嫌洗錢,那得由香港的法院判定。


    對方聽叢林這麽說,威脅說要發國際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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