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栽樹,乘涼


    她想當麵和韓覺說話。


    畢竟見了麵才能從細微的表情中看出一個人的想法,見了麵才可以讓她的眼淚滴到對方的心裏去。一個微妙的表情,一個不經意的觸碰,都是扭轉想法的製勝關鍵。而不是像之前那樣,電話一掛斷一拉黑, 她就是眼睛哭瞎了都沒有用。當麵哭和自己躲起來哭,是不一樣的。


    被掛斷電話之後,她也沒有氣餒。親自上門,要“討個說法”,然而卻發現韓覺搬了家。


    韓覺原先住所的物業並沒有給翁楠希太多有用的信息。那個經理看在翁遙遞上的香煙以及美少女的麵子上,稍微透露了一點關於韓覺的信息。話語很文藝,說韓覺坐著搬家車,往東麵去了。


    往東麵去了。


    這不廢話嘛, 小區的出口就在東麵。


    翁楠希差點沒罵出聲來。


    於是翁楠希就隻能自己去打聽,然而卻一無所獲。


    韓覺沒有簽約任何公司,在圈內也沒有和誰走得特別近。明明靠破了【日記門】的局人氣有起色了,卻依舊遊離在圈子邊緣,搞得像是要退出娛樂圈一樣。


    唯一一個和韓覺有業務上的往來,並且大概率知道韓覺住哪裏的那個人,翁楠希不想去與之產生聯係。


    她直覺上不願意讓那個紅頭發的傻女人摻和進這件事情來。她十分警惕這個能讓韓覺表現出陌生一麵的女人。盡管她知道韓覺的變化不一定和章依曼有關,但是章依曼看向韓覺的眼神是做不得假的。這樣的眼神她看過太多次了。


    翁楠希不希望打草驚蛇。


    線索就這樣斷了,這種事情也不能大張旗鼓地在圈子裏打聽。


    她就想著慢慢來,說不定時間長了,這心思也就淡了。況且韓覺有了才華出了幾首好歌,卻依舊這麽不會來事,可能過不了多久,那熱度就會冷下去,而韓覺,從而就轉為幕後去了。


    這樣, 她也可以寬慰自己不算看走眼。橫豎結果都是一樣的,舍棄了韓覺會更好, 就不要在意他,不要在意過去的事情了。


    然而事情卻沒有按照她所預想的方向發展。


    韓覺的消息總是以各種方式傳到她的耳朵或眼睛,擾亂她的心緒。


    韓覺的那些歌算不上頂尖,卻一字一句都唱到了翁楠希的心裏。信奉著【過去毫無意義】的她,聽著這些歌,關於韓覺的事情,遠的近的,記得的忘掉的,都一下來浮了上來。


    情緒就像一匹失控的黑馬,你拉,是拉不住的。


    大部分人在戀愛時感性,在不戀愛時理性,而翁楠希卻恰好相反。


    大概是因為她知道現在遠不是停下來談戀愛的時候。


    戀愛對她來說,就是一種工具。


    一段戀愛可以讓她在初中時就瞞著父母擁有最新款的手機;一段戀愛可以讓她在平庸的電影培訓班接觸到一節課上千元的頂級培訓資源;一段戀愛可以讓她在沒畢業就踏進影視圈;一段戀愛也可以讓她在初入圈子的時候獲得一個對她言聽計從的擋箭牌。


    原本韓覺就該是她用完即拋、迴憶起來隻落下評價為【傻子】的物品,但現在卻越發占據了翁楠希的注意力。


    她堅決不承認她後悔了,也不承認她對韓覺動了心。


    翁楠希認為自己對韓覺耿耿於懷,純粹是因為那段感情投資得太失敗了,完全看走了眼。


    但是看著韓覺在節目裏展現出來的,她過去從來不曾感受到的成熟和風趣,再看著韓覺給紅頭發的傻女人寫了兩首讚譽不斷的好歌,看著他們兩人眉來眼去,曖昧叢生。


    翁楠希便怒火中燒。


    分手之後,你不僅過得比我好,你還對一個不如我的女人比對我要好一百倍?


    還讓這個傻女人唱《血腥愛情故事》這樣的歌,是想說什麽?


    在翁楠希看來,韓覺在情感上的開竅都是因為她,韓覺的成熟都是因為和她分了手。


    戀愛是一件前人栽樹,後人乘涼的事。


    她也曾試過和他走下去,結果卻是忍受了他近兩年時間的幼稚和無趣,沒理由能做到心平氣和地接受韓覺一離開自己,就升級成為有趣又成熟又有才華的高配版。而她最最不能忍受的是,這樣的一個按照她理想成長的韓覺,如今卻與她無關了。


    她雖然是演員,但也是能唱歌的,談了兩年戀愛,韓覺說要幫她寫歌,結果寫的都是狗屎。現在能把歌寫好了,她隻成為了歌中人。


    他能體貼人,逗人開心了,她卻享受不到一絲一毫了。


    到頭來,她是幫別的女人調教男朋友了麽?


    特別是,那個摘了果子的女人是一個進了圈就什麽都擁有了的傻子。


    為什麽她那麽輕易的就能什麽都有?


    現在的翁楠希,千裏迢迢飛來美利堅,隻是想把屬於她的給拿迴來罷了。


    ……


    一整個晚上,翁楠希在床上預想一萬種第二天會發生的各種可能性,想著想著什麽時候睡著過去也不記得了。


    被翁遙吵醒的時候已經大概十點了。


    她起來洗了個澡,打算精神飽滿地去見韓覺。


    即便外麵有些冷,她還是換上了一件顏色為檸檬黃的風衣。她曾經穿著這件風衣和韓覺去旅了遊,韓覺誇她漂亮,還說他喜歡這個顏色。然後她第二天就換了另一個顏色的外套。


    因為當時旅遊留下的照片她還給了韓覺,現在的她隻能按照記憶去還原當時的樣子。


    翁楠希撫著褶皺,看著鏡子前的自己,不斷和記憶中那天的自己進行對比。


    打扮地美美地之後,她們就要準備去見韓覺了。據說明天是美利堅版的《歌手》錄製的日子,今天韓覺肯定是在酒店了。


    “姐,怎麽樣讓一個男人喜歡自己啊?”翁遙吃著沙拉,問出一個她覺得超級難的問題。


    然而翁楠希喝著牛奶,風輕雲淡道:“簡單。在網上的話,就誇他,使勁誇,對他表示崇拜,對他熱情。他習慣後,然後在某一天你突然對他冷淡,再挑個無傷大雅的小事表示對他有點失望,接下來,你就是頭豬也可以談戀愛了。這跟訓練一隻狗是一樣的。”


    翁遙目瞪口呆,連忙追問:“那現實裏呢?”


    “現實裏的話更簡單。你就是不小心碰到對方的小腿,以男人的自戀程度,他就會以為你喜歡他,不用你追,他腦補完一本十萬字的小說之後,就會先喜歡你的。”翁楠希抹了抹嘴唇。


    翁遙崇拜地看著翁楠希。


    “準備一下,等會兒去拿個蛋糕。”翁楠希進房間去了。


    “噢噢噢。”翁遙捧著手機在那做筆記。


    進了房間,翁楠希挑了一瓶以前和韓覺在一起的時候,經常用的那款香水。


    嗅覺是人類最容易喚起迴憶的感官。而迴憶,往往是俘獲一個人的利器。正如她告訴翁遙的那樣,讓人喜歡自己,按照公式來,就很容易。


    “姐!”翁遙突然在客廳大聲喊道。


    “嗯?”翁楠希正在噴香水,閉著嘴應了一聲。


    “韓覺!韓覺!”翁遙的聲音越來越近。


    翁楠希聽著翁遙那喊聲急促,心裏就咯噔一跳:【韓覺來了?!】


    還沒等翁楠希否定這個大膽的猜測,翁遙就闖進了翁楠希的房間。


    翁遙揮著手裏的手機,看著翁楠希,語無倫次地說:“姐,韓覺……韓覺被拍到和章依曼在一家餐廳吃飯!沒有攝像機……”


    翁楠希站定,深吸一口氣,仿佛下定了什麽決心。


    她轉過身,看著鏡子裏的自己,繼續對著鏡子將香水塗在脖子的動脈處。


    “知道了。”她淡淡說。


    發現大家對傍晚的定義都沒個統一。那我來明確一下——在我吃晚飯之前的時間,都是傍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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