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在翻湧怒號,秋風在唿嘯嘶吼,雨水淅淅瀝瀝打在他臉上。


    被井蓋壓著的少年,嘴邊還殘留有一絲血跡。


    少年皮膚白皙,留著板栗色碎發,劍眉,高挺的鼻梁,1米87的身高,一隻腳上的鞋已經不見隻剩灰色襪子露在外麵,另一隻腳上穿著aj。


    他的眼皮連帶著長睫毛抖動個不停,嘴唇一開一合,他輕輕喃道:“水,給我水。”雨水遂順了他的意,滑進了他的喉嚨。


    他使勁想要睜開眼,然而眼皮就像灌了鉛一樣沉重。


    當光芒灑到他的眼底時,他已經精疲力竭,隨之而來的是全身的疼痛把他包圍。


    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雨停了,他再次醒來,身體不再疼痛,興許是麻木了。


    “這,這裏是?”入目的是蕭瑟破敗城市之地,方圓十裏的鋼筋水泥被毀壞殆盡,風沙漫天,塵土飛揚。


    “真的假的,我不會做夢吧?”他下意識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嘶”他倒吸一口涼皮,噢,不,是涼氣,算是默認了他來到了一處古怪的地方。


    他,豐雲,自詡鋼琴遊戲玩家,更是一個qd撲街寫手,尤其鍾愛於寫穿越+重生仙俠文,雖然沒幾個讀者看他寫的小說,但他的心態依舊很好,拿著每個月的全勤稿費,立馬就去遊戲裏氪金了。


    在劍網三買外觀,買買買;給g胖stea送錢,送送送;上菲特狗購石頭,抽抽抽。


    室友阿武每次都鄙視地看著他碼字,“寫小說不如養豬,俺父親在龍民村辦了個養豬場,可賺錢了。”


    可是他依然堅持了他的寫書夢想,萬一哪一天他就火了呢?


    “有600塊錢總比沒有來得好。”這句話都快成了他的口頭禪。


    豐雲自己也是個老書蟲了,一次,他實在是卡文卡得慌,便隨意找了本其他類型的書籍來消遣,他祈求那本小說能帶給他靈感。


    他隨意點開一本末日無限流的小說,名字叫《末日之任我逍遙遊》,光是看到書名字就很瀟灑有木有,還有點種田文的既視感有木有,可惜,他打開那本書之後,就被雷得外焦裏嫩。


    書裏的配角叫豐雲,對,跟他同名同姓,原諒他一時興起不自覺地代入了進去,不得不說這本小說文筆真不錯,他很快便進入了狀態。


    男配豐雲,水係異能,有個怪癖愛翹蘭花指,末日前妄圖搶主角的女朋友,末日後,又妄圖搶主角的金手指,各種臥薪嚐膽。


    一開始,豐雲以為這個情節是要把男配寫成大boss的節奏,結果,男配在書的前兩百章就死了,死於下藥+菊花殘,在那本書裏,主角塗浪發現了男配對他的背叛,他惱羞成怒,一氣之下就這樣了


    豐雲不忍直視,他反複確定自己看得是qd末日升級打怪主角爽文收小弟然後走上人生巔峰文,而不是扭曲耽美文。


    作者,賠錢!你還我三觀來,他,他可是全訂了啊!現在讀不下去了要鬧哪樣!


    於是他邊吃著室友阿武給他帶迴來的烤麵筋,邊洋洋灑灑寫了千字長評,並給那本書打了個一星評價,評論期間還被莫名其妙彈出來的養鯤遊戲的頁遊封麵吸引,他點擊了一下,結果發現裏麵根本沒有鯤!騙人,比貪玩藍月還不如的渣渣頁遊!


    然後就老老實實去睡覺了。


    醒來時,本該還在寢室的他,卻是在這裏——這個荒涼無比氣氛還有些詭異恐怖的地方,而且他還被井蓋死死壓住了肚子和腿,此刻他雙手綿軟無力,根本推都推不開。


    他,果然穿越了!


    並不是很想穿越,他隻想讀書之後找個工作然後家裏幫忙整套四線小城市的房子首付,然後老婆孩子熱炕頭的說。


    他平凡的生活,被穿越之神徹底打破了。


    又休息了好一陣,當他拚命用雙手和腹部核心的力量配合大腿把加厚型井蓋往側邊一推,這才恢複了自由,他大口大口唿吸著新鮮的空氣,雖然空氣中充滿了無數粉塵顆粒。


    一點點重新活動著四肢,雙手不斷的敲打著自己的腰腹腿,緩慢撐起上半身來,他看著自己身上的這條深藍色牛仔褲,陷入了沉思。


    白襯衣,牛仔褲,皮膚白這配置怎麽越看越像小說裏的那位男配?又摸了摸自己的頭發,他是寸頭,這位是碎發!


    臥槽,他穿書了?


    他嚐試著站起來,費了老大勁才歪歪扭扭地把身子斜倚在一塊建築殘垣牆邊。


    抬頭望天,遠處景象盡收眼底,得,還真是穿書了,傾覆的高樓大廈,隻有那破碎成幾大塊廣告標誌牌斷斷續續上堆在了殘渣表麵,廣告牌上麵隱隱約約還分別寫著“海椒市”、“第一”、“hospit”字樣。


    豐雲立馬決定:他要遠離主角,保護菊花,努力活下去,活到最後!


    假如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不多管閑事,寫什麽長評啊打什麽分啊,還不如直接到作者書友群去找作者商量退我後麵沒看的章節的錢呢。


    對,豐雲是個大二狗,學生黨,家裏給的零花錢不多,所以有點摳。


    所以自己為啥要自己給自己找事兒呢?(╯‵□′)╯︵┻━┻豐雲百思不得其解,也許,一切都是命運石頭門的選擇,噢,不,是烤麵筋的選擇。


    那個夜晚,室友阿武:“豐雲,吃烤麵筋吧,香香的辣辣的,可帶勁了,保你每個清晨和黃昏都開心。”


    他接過了阿武遞過來的麵筋吃了起來,說時遲那時快,他文思泉湧,下筆如有神,一口氣不帶喘的寫了千字左右的差評給那本書。


    所以,穿越什麽的都是烤麵筋的鍋咯!


    他很快接受了現實。


    天空灰蒙蒙的,偶爾有幾隻飛鳥劃破天際。


    他左搖右晃,頭都快扭斷了也沒有發現荒涼背後的異樣,並沒有喪屍的尖嘯聲,他有些驚訝。


    沒,沒有喪屍?這是末日文啊怎麽可能沒有!


    他記得他看得那本書裏有喪屍的啊!他已經迫不及待地去敲喪屍腦殼了。


    等等,作者好像說得是,這本書背景還參考了《消逝的光芒》的遊戲元素——白天,獵人還是獵人,晚上獵人就有可能成為獵物。


    他差點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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