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兩百塊錢,可能連零頭都不止。


    不過,這也是黎誌明的認知天花板了。


    “我問我的時候,我沒有說實話,但是也沒有否認,所以他默認了,我每個月能掙兩百來塊錢。過了沒幾天,他就開始找我借錢。”


    “一開始,黎誌明還打著之前我們是夫妻的幌子跟我打感情牌,見我對他早已沒有一絲一毫的情誼後,他就開始威脅我,說我如果不給他錢的話,我就要搶走大寶小寶的撫養權,讓倆孩子都離開我。”


    張玉玲紅著眼眶說道:“錢對我而言固然重要,但沒有倆孩子的一根手指頭重要,他們倆就是我的命根子,我絕對不容許任何人將他們倆從我身邊搶走。可是,黎誌明那狗東西威脅我,我怎麽能心甘情願地拿錢給他呢?”


    用張玉玲的話來說,那些錢她寧可拿出來捐給慈善機構,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也絕對不會拿給黎誌明那個狗東西。


    “我們畢竟夫妻一場,幾年時間的朝夕相處,足以讓我弄清楚黎誌明究竟是什麽人。他平時看起來風光霽月,好像對錢啊名利啊這些都不怎麽在乎,但實際上,他骨子裏是一個十分虛偽且貪婪的人。”


    “隻是在我的記憶當中,黎誌明就算想要錢,也隻會用隱晦的方式,暗中打壓我,讓我承受不住壓力後,主動把錢拿出來,絕對不會直接跟我開口要錢。用他的話來說,他完全抹不下臉,他的自尊很重要。”


    所以,黎誌明的反常,讓張玉玲心裏敲響了警鍾。


    她讓家人幫忙打聽了一下,這才知道,黎誌明竟然膽大包天,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受賄,金額高達三千多塊錢。


    三千多塊錢,對於張玉玲而言,也就是幾個月掙到的辛苦錢。


    但是放在八十年代,卻比絕大部分家庭所有積蓄加起來都要多。


    黎誌明的父親黎建國,當初是燈具廠的廠長,每個月的工資一百來塊,他的母親也有正式工作,即便如此,黎家的積蓄也隻有幾百塊錢。


    而黎誌明竟然如此大膽,第一次貪汙,就貪汙了三千多塊錢。


    據聽說,黎誌明貪汙這些錢,都是為了給他捧在手心裏的妹妹黎莉,以及黎莉的女兒胡曉雲花。


    是是非非的張玉玲不想深究,她隻知道,以黎誌明的性格,這件事一旦開了口子,絕對會一發不可收拾。


    換言之,如果他這次貪汙的事情沒有被發現的話,黎誌明就會抱有僥幸心理,繼續貪汙,而且一次比一次貪汙的金額高。


    人性,永遠經不起考驗。


    “我本來就不樂意給黎誌明錢,更別提在知道他是貪汙以後了。我掙得錢,要孝敬父母,還要用來養育大寶小寶,憑什麽給他花?”


    “黎誌明來找過我好幾次,每一次都對我進行威逼利誘,但我都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即便如此,他也沒有死心,而是直接找上了他媽來勸我。”


    “黎誌明的母親還跟我說,隻要我願意將裁縫鋪每個月的淨收入全都給黎誌明花,他們就願意再接納我,讓我和黎誌明複婚,迴到黎家。”


    徐婉寧不知道黎誌明的母親是在什麽狀況下說出這種話的,但是從張玉玲嘲諷的語氣中,她完全可以勾勒出一幅畫麵。


    黎誌明的母親,大抵真的將自己的兒子當成了天上人間絕無僅有的好男兒。


    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答案當然是不!


    張玉玲好不容易才脫離了那一大家子的洪水猛獸,怎麽可能再讓自己重蹈覆轍?


    所以,張玉玲再一次義正嚴詞地拒絕了他們。


    然後,黎誌明就發瘋了。


    他每天都會來裁縫鋪鬧事兒,鬧得裁縫鋪完全沒有辦法正常營業。


    之前大寶小寶還住在張家,跟張玉玲的父母住在一起,被黎誌明知道後,他偷偷在大寶小寶的學校外麵等著,等倆孩子放學後,準備悄悄地將孩子們帶走,想用這樣的方式逼迫張玉玲答應他無理的要求。


    幸好那天張玉玲的大哥提早下班,去學校門口去孩子們,撞到了狗狗祟祟的黎誌明,一拳將人打倒,將大寶小寶搶了迴來。


    那之後,張玉玲就在學校給大寶小寶請了長假,自己在家裏教他們功課,除非必要時刻,否則不會輕易打開裁縫鋪的門。


    即便如此,黎誌明還是會每天來鬧事兒,在裁縫鋪外麵說一些難聽且刺耳的話。


    大寶小寶一直都知道,不論是父親還是爺爺奶奶,都不喜歡他們倆,他們更喜歡胡曉雲那個外姓的姐姐。


    但,對於五六歲的孩子而言,將父親醜陋的一麵攤開展現在他們眼前,孩子們多少有些接受無能。


    “阿寧,我已經快要被黎誌明折磨的神經衰弱了,你說我到底該怎麽辦啊?”


    徐婉寧聽完張玉玲描述的前因後果,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在張玉玲的不斷催促下,徐婉寧忍不住問道:“當初你們家裏人調查到黎誌明貪汙的事情,有確鑿的證據嗎?”


    “有的。賬本作假,所有證據我大哥都掌握住了。”


    聽著這天真中夾雜著愚蠢的迴答,徐婉寧忍不住說道:“那你們有沒有想過,直接將證據交給相關單位,讓他們用規章製度來製裁黎誌明呢?”


    張玉玲眨巴著眼睛,小聲說道:“我大哥說,黎誌明犯的錯,充其量就隻是將他關進去幾年,不會太久的。他現在已經瘋癲了,再被關幾年,出來以後報複我們怎麽辦?”


    “所以,你就因為這未知的擔憂,不管不顧眼前的困境?”


    按照徐婉寧的思路,既然已經掌握了十足的證據,那麽犯錯的人就應該接受法律的製裁。


    尤其是貪汙受賄這種事情,對於徐婉寧而言,絕對零容忍。


    如果她站在張玉玲的位置,一旦知道黎誌明貪汙,並且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他一定會第一時間將黎誌明送去蹲籬笆子。


    至於黎家剩下的人?


    沒了黎誌明,他們和跳梁小醜有什麽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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