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日清晨,林浩在莊園的健身房內健身,雙手分別拎著一個兩噸重的金屬啞鈴,上身穿著一件特製的負重內襯,大腿和小腿上綁著金屬顆粒,就連腳上的鞋子也是負重。


    慢跑的同時,雙手舉著啞鈴上上下下。


    來到美利堅後,林浩不用像以前那樣上班打卡,每天隻需用視頻電話蟲遠程指導技術開發部的助手餘震,為他解答幾個研究難題,便有了更多的時間鍛煉修行。


    “老林,老林。”外頭傳來一聲不標準的漢語。


    一名三十歲左右的男人闖入林浩的健身房,用語調怪異的漢語說話:“一猜你就在健身房。”


    “快別練了,有好事。”


    此人名叫布魯斯·李,在美出生的第三代華裔,家族早在一戰後就已僑居舊金山,薄有資產,最近三十年更是借著祖國經濟崛起的契機積累了大量財富,家族總財富已達數百億美元。


    布魯斯是中美混血,父親是華裔,母親是加州一個小財團的女兒,典型的家族聯姻。


    布魯斯這個名字是他媽取的,他爺爺還給他取了個正經的華國名——李亨,取自《易經》乾卦“元亨利貞”。


    是的,這還是個皇帝的名字。


    布魯斯·李雖然沒有皇帝命,但也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花花公子,身上的部件剛到能用的時候就迫不及待參加實戰,以致於人還沒到中年,就有了力不從心的趨勢。


    前幾年,他機緣巧合認識了剛來舊金山的林浩,發現林大師居然會神奇的氣功,可以讓他盡情策馬奔騰,於是他就突然有了很多很多的朋友。


    “怎麽?你泡到安妮·海瑟薇了?”林浩沒有停下鍛煉。


    布魯斯這貨就屬於越菜越愛玩的類型,明明以往泡妞從來都靠砸錢,前不久突然說看上一個女明星,打算正式追求人家。


    林浩一看照片,發現居然是安妮·海瑟薇,心想你這個布魯斯又不是隔壁宇宙進過小巷子的那位布魯斯,憑什麽靠實力去泡“貓女”?


    你一個剛進去就結束的快男,有個屁實力。


    “我還在追安妮,今天來不是為這件事。”布魯斯興衝衝跑上前,打算接過林浩手裏的啞鈴,結果紋絲不動。


    “明天洛杉磯有一場不錯的晚宴,主辦方會把托尼·斯塔克請來,最近斯塔克工業的股票瘋漲,加州這邊的財團大概打算插一手。”


    “葷的還是素的?”林浩來了點性致。


    “前半段素的,後半段會清場,記者一走就變葷的。”布魯斯嘿嘿一笑:“為了討好托尼·斯塔克,他們會下血本,好萊塢最年輕、最漂亮的女孩子隨便挑。”


    林浩停下慢跑,輕輕放下啞鈴,走到布魯斯麵前伸出手:“請帖呢?”


    “嘿嘿,還能少了你林大師的請帖?”布魯斯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掏出一份請帖遞過去:“你的大名現在已經不止在舊金山流傳,整個加州的上流圈子都想請你迴去幫忙活躍氣氛。”


    “正好,我最近研究出一種新東西。”林浩脫掉負重,帶著布魯斯來到書房,從保險櫃裏鄭重取出一個用翡翠雕琢而成的玉瓶。


    翠綠色的玉瓶上雕著精美的雲紋,陽光下像是在流動。


    林浩拔掉玉瓶上的軟木塞,一股淡淡的清香浮出。


    身旁的布魯斯隻是聞了一口,很快就感到一股熱流自小腹騰起,就像十多年前第一次看見美少女仆人洗澡時的感覺。


    “偶買噶!”布魯斯出手如電,奪過玉瓶,隻見瓶中裝著一顆暗紅色的藥丸。


    “光是聞一口就這樣,吃下去還了得?”


    “我不建議你吃,這顆藥丸的藥效太強,最好用香爐催發它的氣味,光這一顆就能撐起一整場宴會。”


    林浩拿到星爺的“我愛一根柴”後,立即就知道了藥物構成,隨後便分析出製作方法。


    這小藥丸果然當得起星爺的評價,光是聞一口就受不了。


    “藥我先拿走了,得去跟主辦方溝通一下,有了這麽好的噱頭,這次的宴會肯定能大獲成功。”布魯斯躍躍欲試。


    “記得千萬別吃下去,否則我該去太平間找你了。”林浩不忘叮囑一句。


    “知道,明天我來接你。”


    與此同時,舊金山的另一側,從紐約趕過來的菲爾·科爾森正帶著一支小隊出現在昨天傍晚“黑白大戰”的現場,其實他們昨晚就已趕到,但撲了個空。


    威爾·福特森已被空軍帶走,傑克·布萊恩見機快,沒被軍方抓住,但也沒迴舊金山警局。


    科爾森一到就帶人直撲布萊恩的家,結果一無所獲。


    隻好一邊派人與空軍交涉,一邊讓人封鎖現場,希望能找到一點有價值的東西。


    現在是他升八級特工的緊要關頭,要是空著手迴去,拿什麽升職加薪?


    別說,還真讓他找到了一些東西。


    “頭兒,你有必要看看這個。”生化專家珍瑪·西蒙斯端著一塊平板走向菲爾·科爾森。


    “我們在現場發現了一些毛發,是黑豹和大白熊犬的毛發,經過分析,我發現毛發內的細胞特別活躍,基因鏈既不屬於動物也不屬於人……不,應該說他們的主體基因依舊屬於人類,但是得到了某種強化。”


    “最神奇的是,他們的基因可以再次被破壞並重組,他們的細胞內蘊含著一股強大的能量,我試著用技術手段去催化這股能量,結果他們的毛發竟然變色了,而且變得更加堅韌,我用鋒利的合金刀都無法切割。”


    “你是說……”科爾森明白過來:“這兩個超能力者還能再進化?”


    “是的,他們有這個潛力。”


    珍瑪·西蒙斯遞給科爾森兩根玻璃試管,裏麵分別裝著一根毛發,顏色卻不是單純的黑白,變得絢麗。


    黑與白中分別帶著暗紅色和亮眼的紫色,渾然一體,看著更加雍容、高貴。


    仔細看,毛發上甚至有絲絲縷縷的煙霧狀火苗升騰。


    親手測試毛發的韌性後,科爾森以熱切的目光望著西蒙斯:“能破解其中秘密,製作相應的藥劑嗎?”


    “呃……”西蒙斯矜持一笑:“雖然亞伯拉罕·厄斯金教授是我的偶像之一,但是頭兒,我現在還很年輕。”


    亞伯拉罕·厄斯金就是研發了美隊血清的科學家,在他死後,世界各國投入大量資源試圖複刻,結果這麽多年來無一人成功,研究出來的血清各有各的缺點。


    超級士兵血清還是一種沒有進化潛力的血清,使用後力量固定,除非再有機緣,否則到死都是原來的樣子。


    美隊能遇強則強,是因為他是漫威親兒子,擁有官方認證的最強意誌,代表著美利堅的精神。


    編劇敢讓美利堅的精神輸嗎?


    現在冒出一種可以再次進化的超能力,價值之大不可估量,西蒙斯一介萌新,哪敢口出豪言破解其中秘密?


    “立即加派人手,一定要找到傑克·布萊恩!”


    原本以為隻是一條普通的大狗,沒想到還能再進化,重要程度瞬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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