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牙行掌櫃經過十多日的努力之下,終於在杏花巷中為範靜蘭找尋到了一個合適的院落。
院落在夏明月家斜對麵,更靠裏麵一點的位置。
聽牙行的人說,這處院落的對麵是一位姓殷的大夫,雖然素日對待病人態度兇了一些,強勢了一些,但醫術似乎十分厲害,也令人十分尊重。
而院落兩邊的鄰居,一邊是姓葛的人家,為人老實,頗為好相處,而另外一邊是去年剛換了主家的院落,這處院落的新主家似乎是來往的客商,自去年出去做生意後便再沒迴來,因此是空著的。
而這院落的主家原本姓楊,住在這裏已是有三代人,房屋今年年初又重新翻新過,本是不願意賣的,也就是範靜蘭出價高,牙行掌櫃便軟磨硬泡,好說歹說,勸說楊家人搬離此處,再去附近重新買個更大的院落,還能再剩下一筆銀錢,簡直不能再劃算。
楊家的小兒子現如今的確是到了該說親的年歲,若是能住進更大的院落,再有一筆銀錢,這婚事上便十分輕鬆。
一家人商量了兩日,總算同意了出售院落。
因為得到的銀錢頗豐,楊家人也頗為大方,除了家中的細軟,其餘類似於床、箱子、桌椅等物,哪怕許多都很新,但還是留了下來,供新的戶主使用。
範靜蘭也吩咐底下人提前來驗收房屋,添置了一些日常當用之物,今日踏進這杏花巷,便算是要正式入住。
對於住進杏花巷中,範靜蘭興致勃勃,也不讓馬車來送,隻徒步而來,一路幾乎都是蹦蹦跳跳的。
身邊的侍女鶯兒卻是有些不解,歎了口氣,“讓小姐住這樣的地方,當真是委屈小姐了。”
“這話說得不對。”範靜蘭反駁,“這不是旁人讓我住這裏的,是我費了極大的力氣才找尋到這樣的地方,所以並無任何委屈,往後可不許再說這樣的話。”
“是。”鶯兒深知自家小姐的脾氣,此時也並不做任何反駁,但心中的不解卻是更濃,“小姐,恕婢子多嘴,小姐就是為了夏娘子要住進這裏的,這夏娘子,當真這般吸引小姐?”
“嗯,廚藝好,心地良善,進退有度,我覺得不錯。”範靜蘭毫不掩飾對夏明月的誇讚。
鶯兒聞言點了點頭,但心中仍舊是泛起了嘀咕。
這後幾個好,大約是真的好,但是這廚藝好……
這裏是邊關,即便是這裏還算繁華的縣城,但相對於京城而言,這裏也不過是不毛之地,都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這樣的地方,能有多好的廚藝?
即便是在這裏廚藝頗佳,但相對比京城那邊的各種菜係的大廚而言,隻怕也是不夠看的。
自家小姐大約也就是山珍海味吃得多了,偶爾吃一吃這清粥小菜,覺得別有一番風味吧。
也罷,清粥小菜解膩,小姐願意,那便吃上一吃,待吃的厭煩了,便也就會開始懷念那些精致無比的吃食……
鶯兒正在心中不住地盤算,忽地聞到了一股氣息,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咂咂嘴,“小姐,好像有什麽味道。”
“是呢,好香!”範靜蘭也聞到了香氣,亦是猛嗅了好一陣,順著氣息往裏走,直到一處人家門口停下,“是這裏飄出來的!”
待發覺這戶人家不是旁人,正是夏明月家中時,眼前頓時一亮,“是夏娘子家,應該是夏娘子做的吃食發出的香氣。”
夏娘子做的吃食?
鶯兒一怔。
單是氣味已是這般醇厚香濃,若是吃起來的話……
“咕嚕!”
鶯兒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同樣咽口水的還有範靜蘭,且因為此時幾近晌午,早已幹癟下去的肚子甚至適時地叫了起來,發出不亞於吞咽口水的“咕嚕”聲。
範靜蘭雖性子耿直,卻也是經過宮中規矩教導長大,這般不符合禮節的粗魯行為,頓時讓她臉頰通紅。
四處張望了一番,確定現在這巷子裏麵並無旁人,這才稍微放下心來,急忙拿手當了扇子,快速地為自己扇風,好緩解方才尷尬帶來的燥熱。
“小姐,婢子這就迴去給小姐準備飯食。”
“嗯……”範靜蘭想了想,攔住了鶯兒,指向夏明月家的大門,“今日晌午,咱們便厚臉皮一迴。”
不請自來!
啊?
鶯兒愕然。
小姐這是認真的麽?
就在鶯兒遲疑要不要勸阻之時,範靜蘭已是提了衣裙,走上了夏明月家門口的台階,抬手去叩門。
看來,小姐的確是認真的!
鶯兒急忙跟上。
兩聲清脆的叩門聲響後,正好在院子裏頭逗烏金玩耍的夏明月便來應門,“是誰?”
在看到門口站著的,正是前段時日一下子買走了攤位上所有粽子和吃食的那位出手極其大方的年輕娘子時,夏明月意外之餘,十分驚喜,“是你啊。”
“正是我呢。”範靜蘭福了一福,“我姓範,閨名靜蘭。”
“範娘子好。”夏明月同樣迴了禮,笑道,“先前聽範娘子口音不似本地人,而後多日夜不曾見過範娘子,還以為範娘子隻是途徑這裏,已經迴去了,不曾想今日又能見到範娘子。”
“不但今日能見到我,往後怕是還能時常見到。”範靜蘭心直口快,沒有絲毫隱瞞,“我已買下了斜對麵的院落,往後與夏娘子便是鄰居了。”
範娘子買下了對麵的院落?
夏明月頓時驚訝。
有關楊家出售院落之事,杏花巷的人也都有所耳聞,且在聽聞對方出價甚高,足以夠楊家人置辦一處更大的院落,且夠小兒子結婚時,杏花巷之中更是議論紛紛。
議論究竟是誰這般大方,願意出這樣的高價。
不曾想,這人竟是範娘子。
先前一下子買下所有的粽子和吃食時,夏明月對這範娘子的印象還算不錯,對方出手闊綽,說話卻十分溫和,舉止得體,儼然大家閨秀。
這樣的人成為她的新鄰居,往後大約也是好相處的。
隻是,這問題來了,這樣的大家閨秀,為何要居住在市井氣息十足的西城區,還單單到了這杏花巷之中?
院落在夏明月家斜對麵,更靠裏麵一點的位置。
聽牙行的人說,這處院落的對麵是一位姓殷的大夫,雖然素日對待病人態度兇了一些,強勢了一些,但醫術似乎十分厲害,也令人十分尊重。
而院落兩邊的鄰居,一邊是姓葛的人家,為人老實,頗為好相處,而另外一邊是去年剛換了主家的院落,這處院落的新主家似乎是來往的客商,自去年出去做生意後便再沒迴來,因此是空著的。
而這院落的主家原本姓楊,住在這裏已是有三代人,房屋今年年初又重新翻新過,本是不願意賣的,也就是範靜蘭出價高,牙行掌櫃便軟磨硬泡,好說歹說,勸說楊家人搬離此處,再去附近重新買個更大的院落,還能再剩下一筆銀錢,簡直不能再劃算。
楊家的小兒子現如今的確是到了該說親的年歲,若是能住進更大的院落,再有一筆銀錢,這婚事上便十分輕鬆。
一家人商量了兩日,總算同意了出售院落。
因為得到的銀錢頗豐,楊家人也頗為大方,除了家中的細軟,其餘類似於床、箱子、桌椅等物,哪怕許多都很新,但還是留了下來,供新的戶主使用。
範靜蘭也吩咐底下人提前來驗收房屋,添置了一些日常當用之物,今日踏進這杏花巷,便算是要正式入住。
對於住進杏花巷中,範靜蘭興致勃勃,也不讓馬車來送,隻徒步而來,一路幾乎都是蹦蹦跳跳的。
身邊的侍女鶯兒卻是有些不解,歎了口氣,“讓小姐住這樣的地方,當真是委屈小姐了。”
“這話說得不對。”範靜蘭反駁,“這不是旁人讓我住這裏的,是我費了極大的力氣才找尋到這樣的地方,所以並無任何委屈,往後可不許再說這樣的話。”
“是。”鶯兒深知自家小姐的脾氣,此時也並不做任何反駁,但心中的不解卻是更濃,“小姐,恕婢子多嘴,小姐就是為了夏娘子要住進這裏的,這夏娘子,當真這般吸引小姐?”
“嗯,廚藝好,心地良善,進退有度,我覺得不錯。”範靜蘭毫不掩飾對夏明月的誇讚。
鶯兒聞言點了點頭,但心中仍舊是泛起了嘀咕。
這後幾個好,大約是真的好,但是這廚藝好……
這裏是邊關,即便是這裏還算繁華的縣城,但相對於京城而言,這裏也不過是不毛之地,都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這樣的地方,能有多好的廚藝?
即便是在這裏廚藝頗佳,但相對比京城那邊的各種菜係的大廚而言,隻怕也是不夠看的。
自家小姐大約也就是山珍海味吃得多了,偶爾吃一吃這清粥小菜,覺得別有一番風味吧。
也罷,清粥小菜解膩,小姐願意,那便吃上一吃,待吃的厭煩了,便也就會開始懷念那些精致無比的吃食……
鶯兒正在心中不住地盤算,忽地聞到了一股氣息,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咂咂嘴,“小姐,好像有什麽味道。”
“是呢,好香!”範靜蘭也聞到了香氣,亦是猛嗅了好一陣,順著氣息往裏走,直到一處人家門口停下,“是這裏飄出來的!”
待發覺這戶人家不是旁人,正是夏明月家中時,眼前頓時一亮,“是夏娘子家,應該是夏娘子做的吃食發出的香氣。”
夏娘子做的吃食?
鶯兒一怔。
單是氣味已是這般醇厚香濃,若是吃起來的話……
“咕嚕!”
鶯兒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同樣咽口水的還有範靜蘭,且因為此時幾近晌午,早已幹癟下去的肚子甚至適時地叫了起來,發出不亞於吞咽口水的“咕嚕”聲。
範靜蘭雖性子耿直,卻也是經過宮中規矩教導長大,這般不符合禮節的粗魯行為,頓時讓她臉頰通紅。
四處張望了一番,確定現在這巷子裏麵並無旁人,這才稍微放下心來,急忙拿手當了扇子,快速地為自己扇風,好緩解方才尷尬帶來的燥熱。
“小姐,婢子這就迴去給小姐準備飯食。”
“嗯……”範靜蘭想了想,攔住了鶯兒,指向夏明月家的大門,“今日晌午,咱們便厚臉皮一迴。”
不請自來!
啊?
鶯兒愕然。
小姐這是認真的麽?
就在鶯兒遲疑要不要勸阻之時,範靜蘭已是提了衣裙,走上了夏明月家門口的台階,抬手去叩門。
看來,小姐的確是認真的!
鶯兒急忙跟上。
兩聲清脆的叩門聲響後,正好在院子裏頭逗烏金玩耍的夏明月便來應門,“是誰?”
在看到門口站著的,正是前段時日一下子買走了攤位上所有粽子和吃食的那位出手極其大方的年輕娘子時,夏明月意外之餘,十分驚喜,“是你啊。”
“正是我呢。”範靜蘭福了一福,“我姓範,閨名靜蘭。”
“範娘子好。”夏明月同樣迴了禮,笑道,“先前聽範娘子口音不似本地人,而後多日夜不曾見過範娘子,還以為範娘子隻是途徑這裏,已經迴去了,不曾想今日又能見到範娘子。”
“不但今日能見到我,往後怕是還能時常見到。”範靜蘭心直口快,沒有絲毫隱瞞,“我已買下了斜對麵的院落,往後與夏娘子便是鄰居了。”
範娘子買下了對麵的院落?
夏明月頓時驚訝。
有關楊家出售院落之事,杏花巷的人也都有所耳聞,且在聽聞對方出價甚高,足以夠楊家人置辦一處更大的院落,且夠小兒子結婚時,杏花巷之中更是議論紛紛。
議論究竟是誰這般大方,願意出這樣的高價。
不曾想,這人竟是範娘子。
先前一下子買下所有的粽子和吃食時,夏明月對這範娘子的印象還算不錯,對方出手闊綽,說話卻十分溫和,舉止得體,儼然大家閨秀。
這樣的人成為她的新鄰居,往後大約也是好相處的。
隻是,這問題來了,這樣的大家閨秀,為何要居住在市井氣息十足的西城區,還單單到了這杏花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