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b>  [6]桀等謀令長公主置酒請光,伏兵格殺之,因廢帝,迎立燕王為天子,旦置驛書往來相報,許立桀為王,外連郡國豪桀以千數。旦以語相平,平曰:“大王前與劉澤結謀,事未成而發覺者,以劉澤素誇,好侵陵也。平聞左將軍素輕易,車騎將軍少而驕,臣恐其如劉澤時不能成,又恐既成反大王也。”旦曰:“前日一男子詣闕,自謂故太子,長安中民趣鄉之,正歡不可止。大將軍恐,出兵陳之,以自備耳。我,帝長子,天下所信,何憂見反!”後謂群臣:“蓋主報言,獨患大將軍與右將軍王莽。今右將軍物故,丞相病,幸事必成,徵不久。”令群臣皆裝。</b>


    <b>  [6]上官桀等密謀由長公主設酒宴邀請霍光,埋伏武士將霍光殺死,然後乘機廢掉漢昭帝,迎立燕王劉旦為皇帝。劉旦設置驛馬傳書,往來遞送消息,許諾事成後封上官桀為王,並對外聯絡了數以千計的各郡、國的豪傑之士。劉旦將這一計劃告訴燕國丞相,這位名叫平的燕國丞相說道:“大王以前與劉澤合謀,事情還未成功,消息已然走漏,是因為劉澤平時性情浮誇,好欺淩屬下。我聽說左將軍一向辦事不穩重,車騎將軍又年輕驕橫,我擔心他們與劉澤那時一樣成不了事,又擔心他們事成之後背叛大王。”劉旦說:“前些日子,有一男子到皇宮門前,自稱是前太子,長安城中的百姓紛紛上前,喧譁不絕。大將軍感到害怕,派出軍隊,為的是保護自己。我本先帝長子,天下信任,還怕被人反對嗎!”後又對其臣下說:“蓋長公主告訴我,隻是擔心大將軍霍光與右將軍王莽。如今右將軍去世,丞相又有病,大事必然成功,不久就可證實。”命臣下一律整治行裝,隨時準備出發。</b>


    <b>  安又謀誘燕王至而誅之,因廢帝而立桀。或曰:“當如皇後何?”安曰:“逐麋之狗,當顧菟邪!且用皇後為尊,一旦人主意有所移,雖欲為家人亦不可得。此百世之一時也!”會蓋主舍人父稻田使者燕倉知其謀,以告大司農楊敞。敞素謹,畏事,不敢言,乃移病臥,以告諫大夫杜延年;延年以聞。九月,詔丞相部中二千石逐捕孫縱之及桀、安、弘羊、外人等,並宗族悉誅之;蓋主自殺。燕王旦聞之,召相平曰:“事敗,遂發兵乎?”平曰:“左將軍已死,百姓皆知之,不可發也!”王憂懣,置酒與群臣、妃妾別。會天子以璽書讓旦,旦以綬自絞死,後、夫人隨旦自殺者二十餘人。天子加恩,赦王太子建為庶人,賜旦諡曰剌王。皇後以年少,不與謀,亦霍光外孫,故得不廢。</b>


    <b>  上官安又密謀將燕王劉旦引誘前來殺死,然後再廢掉漢昭帝,擁立其父上官桀為皇帝。有人問他:“對皇後又當如何?”上官安說:“追逐大鹿的獵狗,會顧及兔子嗎!況且因皇後而獲得尊貴的地位,一旦皇上移情別愛,即使想作一名普通老百姓,也不可能了。這是百世難逢一時的好機會!”恰巧蓋長公主一位舍人的父親、擔任稻田使者的燕倉了解到上官桀等人的陰謀,將此事告訴了大司農楊敞。楊敞平時為人謹慎怕事,不敢奏報朝廷,便上書稱病,臥居在家,同時將此事告知諫大夫杜延年。杜延年將此事奏聞朝廷。九月,漢昭帝下詔命丞相率領中二千石大臣緝捕孫縱之及上官桀、上官安、桑弘羊、丁外人等人,連同他們的宗族,全部誅殺。蓋長公主自殺。燕王劉旦得到消息後,召燕國丞相平前來商議道:“事已敗露,是否應隨即發兵造反?”平說:“左將軍已被處死,老百姓都已知曉,不可發兵!”劉旦憂憤懊惱,擺設酒筵,與臣子和妻妾訣別。正好漢昭帝下達正式詔書責問劉旦,劉旦便用王印的綬帶將自己絞死,劉旦的王後、夫人等二十餘人也隨其一起自殺。漢昭帝加恩,赦免燕王太子劉建死罪,廢為平民,賜劉旦諡號“刺王”。上官皇後因年紀幼小,未曾參與政變陰謀,又是霍光的外孫女,所以未被廢黜。</b>


    <b>  [7]庚午,右扶風王為禦史大夫。</b>


    <b>  [7]庚午(初二),右扶風王被任命為禦史大夫。</b>


    <b>  [8]冬,十月,封杜延年為建平侯,燕倉為宜城侯,故丞相征事任宮捕得桀,為弋陽侯,丞相少史王山壽誘安入府,為商利侯。久之,文學濟陰魏相對策,以為:“日者燕王為無道,韓義出身強諫,為王所殺。義無比幹之親而蹈比幹之節,宜顯賞其子以示天下,明為人臣之義。”乃擢義子延壽為諫大夫。</b>


    <b>  [8]冬季,十月,漢昭帝封杜延年為建平侯,燕倉為宜城侯,原任丞相征事任宮捕獲上官桀,被封為弋陽侯,丞相少史王山壽引誘上官安進入丞相府,被封為商利侯。過了很久,文學濟陰人魏相在迴答昭帝的策問時,認為:“先前燕王劉旦大逆不道,韓義挺身而出,強行勸阻,被燕王所殺。韓義不像商朝比幹那樣與紂王有親屬關係,但卻有比幹勸諫紂王一樣的節義,應在天下人麵前公開獎勵韓義的兒子,以明確為臣的大義。”於是,漢昭帝擢升韓義之子韓延壽為諫大夫。</b>


    <b>  [9]大將軍光以朝無舊臣,光祿勛張安世自先帝時為尚書令,誌行純篤,乃白用安世為右將軍兼光祿勛以自副焉。安世,故禦史大夫湯之子也。光又以杜延年有忠節,擢為太僕、右曹、給事中。光持刑罰嚴,延年常輔之以寬。吏民上書言便宜,輒下延年平處復奏。可官試者,至為縣令;或丞相、禦史除用,滿歲,以狀聞;或抵其罪法。


    </br>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柏楊白話版資治通鑑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柏楊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柏楊並收藏柏楊白話版資治通鑑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