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前的第四天晚上。
我穿了一身紅色連衣裙,站在巷子裏瑟瑟發抖。
“自然一點。”耳麥裏,是傅銘煜的聲音。
我從巷子尾,走到巷子頭,來來迴迴幾趟,沒有任何可疑人物。
“銘煜哥,那殺人犯不會看不上她吧?”
“哈哈哈,殺人犯都看不上她。”
耳麥裏,是傅銘煜哥們的嘲笑聲。
我紅著眼眶蹲在地上,有那麽一瞬間想要放聲大哭。
那天晚上,我沒能引出殺人兇手。
我以為他們會放過我,並沒有。
出事前第三天晚上,他們還是讓我在洪洞巷子來迴走動。
依舊沒能引出他們要找的人。
出事前第二天,白媛找到我。
“西西,對不起啊,我之前記錯了,好像不是在洪洞巷子,應該是在街尾巷子被人跟蹤的,銘煜讓你今晚下了班就過去,我們會提前在那裏埋伏好,有事你就喊。”
我信了,下了班就去了街尾巷子。
這一次,真的有人在跟蹤我。
“喂?有沒有人……我身後好像有人。”我緊張害怕極了,在耳麥裏唿喊著對方。
“有沒有人……”
耳麥裏傳來嬉鬧聲,但沒有人聽我講話。
我感覺不對勁,就一遍遍給傅銘煜打電話。
可接聽後,他卻不耐煩的衝我喊。“程西,你有完沒完,你怎麽不去死?”
“是你昨天找了媛媛,說我們有婚約,讓她離開我的?我告訴你,媛媛要是一個人有什麽三長兩短,我要你償命!”
我害怕的停下腳步,想要解釋。
可伸手突然伸過來一雙手,捂住了我的口鼻。
手機從手中滑落,我拚命掙紮,可無濟於事,很快,我就失去了意識。
……
出事當天。
當我昏沉沉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被藏在了一個大木箱裏,是那種裝易碎瓷器的木箱,有縫隙,可以看到外麵。
我想掙紮起身,就看見一個身形高大,穿著連帽衫的男人從外麵走了進來。
我看到了他的臉。
他的皮膚很白,頭發長而淩亂。即使發絲遮住了半張臉,可我依舊還是看到了驚豔兩個字。
雖然,用驚豔來形容一個殺人犯很不妥。
但那個男人,那雙眸子,是淺藍色的。
他的五官很深邃,烏黑的頭發,慘白的皮膚,一看就是混血兒,很有辨識度。
他全身上下都透著死亡的氣息。
我有些害怕,不敢發出聲音。
他好像在找什麽東西,左右看了看,從角落裏撿起一把斧頭,拖著走了出去。
我害怕的捂住嘴,小心翼翼的爬出木箱想要往外跑。
可沒跑多久,就被人從背後打暈,摔在了地上。
昏迷前,我看到了被那人拖出去的那把斧頭,還有他的手。
“你是我見過最完美的藝術品。”
他的聲音很沙啞,像是被毀了之後的嗓音。
“你和她們不同,我要把你永遠的保存下來……不會讓任何人找到你的,你會永遠屬於我,永遠陪著我。”
那人就是個瘋子,是變態。
我的意識越來越模糊,直到血液流幹,心髒停止。
原來,死亡來臨前,那麽平靜……
……
傅銘煜住處。
我的靈魂跟著傅銘煜迴了他的家,他平時很少迴傅家老宅,多數時間都是自己一個人住的。
我曾經很多次想來看看他的家,以為這會是我們婚後的婚房。
我對這裏充滿了向往。
“銘煜,西西找到了嗎?”剛進門,白媛就衝上來抱住傅銘煜。
她穿著睡衣,明顯在這裏住了很長時間。
傅銘煜抱住白媛,溫柔安撫。“不知道又耍什麽花招呢。”
我嘲諷的笑了一聲,左右看著房間的裝潢。
原來,這裏是他和白媛的婚房。
他早就金屋藏嬌,和白媛同居了。
我穿了一身紅色連衣裙,站在巷子裏瑟瑟發抖。
“自然一點。”耳麥裏,是傅銘煜的聲音。
我從巷子尾,走到巷子頭,來來迴迴幾趟,沒有任何可疑人物。
“銘煜哥,那殺人犯不會看不上她吧?”
“哈哈哈,殺人犯都看不上她。”
耳麥裏,是傅銘煜哥們的嘲笑聲。
我紅著眼眶蹲在地上,有那麽一瞬間想要放聲大哭。
那天晚上,我沒能引出殺人兇手。
我以為他們會放過我,並沒有。
出事前第三天晚上,他們還是讓我在洪洞巷子來迴走動。
依舊沒能引出他們要找的人。
出事前第二天,白媛找到我。
“西西,對不起啊,我之前記錯了,好像不是在洪洞巷子,應該是在街尾巷子被人跟蹤的,銘煜讓你今晚下了班就過去,我們會提前在那裏埋伏好,有事你就喊。”
我信了,下了班就去了街尾巷子。
這一次,真的有人在跟蹤我。
“喂?有沒有人……我身後好像有人。”我緊張害怕極了,在耳麥裏唿喊著對方。
“有沒有人……”
耳麥裏傳來嬉鬧聲,但沒有人聽我講話。
我感覺不對勁,就一遍遍給傅銘煜打電話。
可接聽後,他卻不耐煩的衝我喊。“程西,你有完沒完,你怎麽不去死?”
“是你昨天找了媛媛,說我們有婚約,讓她離開我的?我告訴你,媛媛要是一個人有什麽三長兩短,我要你償命!”
我害怕的停下腳步,想要解釋。
可伸手突然伸過來一雙手,捂住了我的口鼻。
手機從手中滑落,我拚命掙紮,可無濟於事,很快,我就失去了意識。
……
出事當天。
當我昏沉沉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被藏在了一個大木箱裏,是那種裝易碎瓷器的木箱,有縫隙,可以看到外麵。
我想掙紮起身,就看見一個身形高大,穿著連帽衫的男人從外麵走了進來。
我看到了他的臉。
他的皮膚很白,頭發長而淩亂。即使發絲遮住了半張臉,可我依舊還是看到了驚豔兩個字。
雖然,用驚豔來形容一個殺人犯很不妥。
但那個男人,那雙眸子,是淺藍色的。
他的五官很深邃,烏黑的頭發,慘白的皮膚,一看就是混血兒,很有辨識度。
他全身上下都透著死亡的氣息。
我有些害怕,不敢發出聲音。
他好像在找什麽東西,左右看了看,從角落裏撿起一把斧頭,拖著走了出去。
我害怕的捂住嘴,小心翼翼的爬出木箱想要往外跑。
可沒跑多久,就被人從背後打暈,摔在了地上。
昏迷前,我看到了被那人拖出去的那把斧頭,還有他的手。
“你是我見過最完美的藝術品。”
他的聲音很沙啞,像是被毀了之後的嗓音。
“你和她們不同,我要把你永遠的保存下來……不會讓任何人找到你的,你會永遠屬於我,永遠陪著我。”
那人就是個瘋子,是變態。
我的意識越來越模糊,直到血液流幹,心髒停止。
原來,死亡來臨前,那麽平靜……
……
傅銘煜住處。
我的靈魂跟著傅銘煜迴了他的家,他平時很少迴傅家老宅,多數時間都是自己一個人住的。
我曾經很多次想來看看他的家,以為這會是我們婚後的婚房。
我對這裏充滿了向往。
“銘煜,西西找到了嗎?”剛進門,白媛就衝上來抱住傅銘煜。
她穿著睡衣,明顯在這裏住了很長時間。
傅銘煜抱住白媛,溫柔安撫。“不知道又耍什麽花招呢。”
我嘲諷的笑了一聲,左右看著房間的裝潢。
原來,這裏是他和白媛的婚房。
他早就金屋藏嬌,和白媛同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