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別人入睡的時間,正是高嘉誌起床的時間。


    三更半夜相比白天,更安靜,合適他做配音工作。


    高嘉誌起來時,他爸媽已經睡了。


    大寶也趴在它的狗窩裏,睡的迷迷瞪瞪。


    ?


    嗯?


    不對勁,大寶的作息跟他一樣,都是夜貓子。


    平時都是白天睡覺,晚上等他起床一起出去遛狗。


    今天怎麽在睡覺?


    聽到聲響的二哈疲憊的掀起眼皮,看了眼高嘉誌,又緩緩閉上,一副要睡覺的樣子。


    高嘉誌上手去扒拉二哈的眼皮,似乎想讓他清醒。


    然後一摸一手灰。


    不是,你大晚上幹啥去了,一身灰?


    “大寶,大寶,你咋了?別睡啊,起來嗨!”


    二哈被吵的睡不著,無力的再次睜開眼睛。


    不是,你有病吧?


    高嘉誌神奇的看懂了大寶的無語,訕笑著收迴手。


    “今天不出去遛彎找林老板了?”


    一聽出去找林老板,大寶無力的眼皮又睜大了點。


    新的一周,高嘉誌晚上起來必做的工作就是帶大寶出門,大街小巷的溜達,找林周的攤位。


    雖然沒找到,但也跑了幾條街。


    高嘉誌自己照鏡子都感覺自己瘦了點。


    二哈也是一樣。


    今天都周二了,這周天氣都很好,林老板按理說應該是出攤了。


    咋兩天了還沒人找到林老板呢!


    難不成林老板找了個比上周還偏僻的地方擺攤?


    高嘉誌一邊思索著,一邊給大寶套上牽引繩,準備出門。


    然後一低頭就看到大寶走路的腿都有點抖。


    “大寶,你幹啥去了,累成這樣?”


    高嘉誌知道大寶非常聰明,認得家門,有時候他忙的時候,還能自己出去溜達。


    要是給它錢,還能去小區門口的便利店幫他買煙。


    所以看到大寶這樣子,突然有了一種猜測。


    “你不會趁我睡覺的時候自己出去找林老板了吧?”


    高嘉誌說完就看到大寶坐在地上,眼巴巴的瞅著他,吐著舌頭,沒發出一點聲音,像是在賣萌。


    高嘉誌:......


    自己養的狗是什麽德行,他最清楚不過了。


    這反應,不出聲就是承認的意思。


    好家夥,真是小看你了。


    “你去歇著吧,下次要出去記得喊我一起,你一個狗出去,被人擄走吃狗肉了咋辦。”


    “我看看群裏有沒有人找到林老板,有消息就帶你去啊。”


    看著大寶累的腿抖一聽出去找林老板還是爬起來要跟著出門,高嘉誌都感到一陣心酸,誰家狗這麽愛吃!


    夜裏,群裏的食客沒睡的人還挺多。


    這周沒下雨,大家都覺得林老板應該在某個地方出攤,隻是還沒人找到罷了。


    上周的氣運之子還是用同樣的辦法,在全網找各種美食帖子,看哪個有可能是林老板的攤位。


    目前還沒什麽收獲。


    然後白天,夜裏都去街上找人的也沒消息。


    “兄弟們,我感覺能出去找林老板的人還是太少了,江東市能擺攤的地方可不少,靠我們一點點找,等找到了人不知道得什麽時候。”


    “聽說隔壁炸雞攤群也在找人,但也沒找到。”


    兩個群經過上次的溝通,也是達成口頭協議,說找到林老板後一定互通消息。


    都是林老板的粉絲,誰也不能保證每次都能找到林老板,互幫互助是很重要的。


    在沒找到林老板之前,這種共識,大家還是有的。


    所以目前,兩個群的人關係良好。


    “這周咋還沒氣運之子出現啊,我就想蹭個林老板位置都蹭不到。”


    “靠人不如靠己啊兄弟,自己不找,想要坐享其成,誰發現了林老板想告訴別人啊!”


    這人隨口一說的話,發出來後,群裏瞬間沉默了。


    他們一群人天天在找人,咋就沒想過有人就算遇到了林老板,但保守了這個秘密,他們也一點辦法都沒有啊!


    萬一找到林老板的人怕消息走漏出去就會有一堆人來排隊搶吃的,這樣自己都吃不到了,就保守了這個秘密。


    一想到這個可能性,群裏的食客們臉都綠了。


    這比殺了他們還難受!


    群主方俊也看到了這條消息。


    “這樣吧,以後群裏誰找到林老板消息公布出來,就獎勵一千塊錢。這個錢我來出。”


    “以後進群的人,也得先設置個門檻,比如願意為找林老板出力的人,不管是出錢還是出力都行,隻想著蹭消息的人就不收。”


    “我發現群裏人雖然多,但並沒有什麽效率,我會在這兩天製定群規則,清理一批來蹭消息,不出力也不出錢的,剩下的人,我希望都是真心想要找林老板的人,大家齊心協力,什麽人找不到?”


    方俊的這番話非常有道理。


    誰也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找到的人,免費把消息共享出去,別人坐享其成,還來跟他搶吃的,這是什麽聖母能做出來的事情啊!


    於是,大部分人都同意了方俊的話,且大力支持。


    “我同意群主的做法,我雖然沒群主這麽有錢,但也願意獎勵兩百。”


    “我可能沒太多錢,但我空閑的時間都出去找林老板了,每天都幾萬步,掃了好幾條街了。”


    高嘉誌:“我家狗都天天出去找人,跑的腿都在抖,支持群主,踢掉不幹活就想著蹭林老板位置的人。”


    方俊看到群裏大部分人都是支持他的,頓時鬆了口氣。


    原本他被架上了群主這個位置,一開始隻覺得好玩。


    但是隨著群裏人越來越多,什麽人都有,反而沒之前上百人的是時候純粹,找人的效率都變低了。


    這樣下去,這個群一點意義都沒有。


    沒人喜歡做付出得不到迴報的事情。


    更討厭占便宜的人。


    所以方俊拿出管理公司的架勢,來管理這個群。


    主要他是真的喜歡林老板的手藝。


    但是人家有手藝任性,他們作為食客也沒辦法,要不不吃,要不隻能自己找人。


    總不能到人家家裏,把人按在廚房做吃的吧。


    壓根不現實。


    他們拿林老板是一點辦法都沒有,還生怕人太多逼急了林老板,他直接不擺攤了,那樣他們更難受,所以隻能自己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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