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大活兒


    反正不管咋的,這些家夥既然違法了,那就要接受法律的製裁!


    這群偷屍賊,最後被抓了。


    按說,這是好事兒吧?


    我們解決了一起偷屍的事件。


    還拿到了老板的獎金。


    誰曾想到,這事情有好也有壞,任何事情都是一把雙刃劍。


    咋說呢?


    因為偷屍賊解決了。然後嘛,沒有人偷屍了,既然不丟東西,還要這保安來幹啥呢?


    這一點,真他媽符合老祖宗說的,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


    兔子都死完了,還要獵狗來幹啥?直接燉來吃了。


    飛禽走獸都死了,還要弓箭來做啥呢?直接收藏起來了。


    所以,老板把我和巴倒燙兩人,直接給開除了!


    巴倒燙氣壞了,一個勁兒的咒罵我,當初為啥要破獲這起案子?


    我迴了句,人家都死了,準備入土為安了。那些陰媒婆倒好,死了還不讓人家安寧,居然還把人家的屍體弄出來,這他媽不缺德麽?


    “缺德怎樣?人家賺錢了。哥啊,你倒是不缺德呢。可最後咋樣?丫的,輪到我們失業了,飯都吃不起好不好?”


    這話也是說得我哭笑不得。確實哈!遇到這種卵事兒,誰也不想的是不?


    沒辦法,隻能重新去找份工作去了。


    巴倒燙這家夥,看我要走,要去重新找工作。上一次是見識了我的厲害,這一次,這家夥堅決要跟著我一塊兒走。


    還說,跟著我一塊兒,有肉吃!


    我翻了個白眼兒,娘希匹!剛才還說老子給他的工作搞吹了,現在知道跟著我有肉吃啊?


    老實說,我真找不到啥肉來給他吃。


    我這一會兒,想來想去的,唯一想到的辦法,那就是跑去搬磚去了。


    誰曾想到,這正是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聽說了關於我在殯儀館,弄屍體的事情。沒想到,有個人主動的還找上門來了。


    那人是誰呢?


    是個穿得很華貴,很有錢的家夥。他一登場,就讓我和巴倒燙看傻眼了。


    這牲口好像是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有錢一樣。你瞧!這十根手指頭上全都是金戒指,這脖子上還有拇指粗細的金鏈子。


    咧著嘴笑起來的時候,更是露出了兩顆大金牙。


    從頭到尾看,這貨簡直就是他媽一個暴發戶。


    這樣的人,找我們來幹啥呢?


    一時間,我和巴倒燙都有點納悶了。


    暴發戶當時自我介紹,他叫李仁發,是一個廣告公司的老板。


    廣告公司的老板?


    來找我們幹啥?


    難不成,知道了我們這一次的行動,覺得我們很光輝?所以讓我們去幫他?


    結果,這家夥居然提出來,讓我們去幫他運送屍體!


    我擦,運送屍體?


    這貨把我們當成啥了?


    巴倒燙也罵這家夥是個瓜皮!這種事兒是人做的麽?


    結果,人家直接開價,八萬塊!


    跑這一趟,我倆每人就有四萬了。


    這話說了之後,當時巴倒燙一愣,立馬改口,“大哥,你別把我們當人。”


    但是,我卻覺得相當納悶,俗話說得好啊。事情反常既是妖。八萬塊價錢對於他來說,可能算是九牛一毛,但對於我們來說,這價格可就有點嚇人了。


    就運送一具屍體,就給錢?


    麻蛋!要有這種好事,他給一萬塊,隨便讓一輛車跑一趟,不就解決了?


    所以,我留了個心眼,讓他交代一下實情,到底咋迴事兒?


    他還支支吾吾的不肯說。


    沒辦法,我直接就說了,“那這活兒咱們不接。”


    這一說,當時巴倒燙整個人的眼珠子都瞪圓了。滿臉的不敢相信,沒好氣的來了句,“兄弟,你是不是在開玩笑吧?八萬啊,那是八萬啊!”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錢是好東西,但得有命去花啊?”我這話說了之後,巴倒燙再是不爽,也沒有辦法。


    畢竟,這哥們也沒辦法自己去做這事情不是?


    上一次的時候,整個人都嚇尿了。


    看到我們這走了,李仁發終於是把真相給說了。


    “這一次,是送一個女孩子迴鄉!但你們知道的,現在都必須火葬。所以,要是被人發現她的屍體,那就會直接送到殯儀館去燒掉了。”


    “嗬嗬……你居然還有這種覺悟呢?騙鬼呢?我怎麽感覺這麽不相信呢?”我當時直接就瞄了這家夥一眼。


    那家夥漲紅了臉,果然是心虛的低下了頭。


    我就知道,這混球心中有鬼,絕對不是那麽簡單就能解決的事情。


    沒辦法,我隻能對他說了,“好吧,既然你還是不說實話的話。大哥,對不住了,我隻能選擇不幫助你了。”


    終於,這話算是徹底的讓他崩潰了。


    李仁發開始大叫著,“我說,我說行了吧!”


    說到這裏,歎息了一聲,然後他就來了句,“其實……事情是這樣的。”


    咋迴事兒呢?


    李仁發給我們講述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


    原來,李仁發是個廣告公司的老板。所以……他手下有很多的員工。


    那女的呢?


    也是一個給他打工的女孩子。


    這丫頭來自很貧窮的鄉村,因為窮,所以要拚命的朝著上麵爬是不?


    這不,利用自己的青春漂亮,很快她就勾搭上了李仁發。


    李仁發這家夥也是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動物,居然就這麽的和那丫頭搞了。


    搞完了之後,你當然得付出代價了。


    人家妹子讓他負責!否則,這事情就告訴別人,讓他破產。


    李仁發是個廣告公司的老板啊。形象是相當重要的,你說,如果知道他有外遇啥的,這要是傳揚出去了,公司形象受損,誰還來找他做廣告啊?


    不得已,他隻能就範。


    可這丫頭呢?


    是不斷的勒索,一開始要房,要車,要錢。


    到後來,她突然覺得,光是要這些東西,隻是暫時的是不?


    要想長久的擁有,那就必須得有自己的位置。所以,她咋整?


    逼迫人家離婚,然後娶她!


    這話一說出來,當時李仁發可不答應了。你大爺的!怎麽可能?那是自己的糟糠之妻,在最苦的時候就跟自己一塊兒走來的。


    現在,讓自己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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