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電視中心的網站的評論區裏,關於《大宋提刑官》的帖子突然爆炸性的多了起來~
在綜合論壇的首頁,幾乎一半都是關於《大宋提刑官》的話題。
“你們看《大宋提刑官》沒有?”
“你看了?怎麽樣?一塌糊塗吧?”
“胡扯!什麽一塌糊塗,好看到爆炸!”
“是啊是啊~!!我是我朋友抓著我看的,劇情太扣人心弦了!”
“那個宋慈簡直是太神了,華夏古代原來竟然有這樣的神探,我看著他推理簡直都傻了。”
“有這麽誇張嗎?”
一部分人根本沒看這部劇,似乎隻是聽聞到了一些內容,就對《大宋提刑官》惡語相向。
一名叫“福爾柯南”的網友,很憤慨地道:
“真是太滑稽了,聽說這個宋慈竟然潑酒醋就可以讓血跡顯現?我就是一名法醫,真根本是不可能的!什麽玩意啊?完全是神話劇了。”
“我實在是受不了穿著古裝的家夥,像是現代人一樣分析案情,還有時不時打上的《洗冤集錄》的字幕。
搞得這個華夏人虛構的書像是真的存在一樣,裏麵根本就是錯漏百出!”頭像是一個樂高積木的網友也咒罵道。
這些評論也引發了很多跟隨。
“什麽破案,就是亂搞迷信,根本沒有科學根據~”
“蘇懷就是一個文人,他寫的偵探劇本能看?”
“數學好有什麽用,數學好又不等於案件符合邏輯。”
不過和這些懷著偏見的普通電視迷不同,之前最反對蘇懷法醫論點,也《洗冤集錄》的偵探迷們,卻開始站在了蘇懷這一邊,開始把宋慈當作了新的偶像。
正在這些人罵了半天,興致正高呢,突然就看論壇裏一名,認證是紐約警局法醫的人發言了,將昨天《大宋提刑官》的宋慈使用的各種“土方法”都一一列出來了,然後發表道;
“確實,現在偵探推理劇中有太多不懂刑偵法醫的人,都胡編亂造,虛構誇張劇情,完全不符合科學原理,這是普遍發生的情況,也是一種可悲的現象。
但是我要告訴你們,《大宋提刑官》中的劇情是有嚴格科學論證的,我隻看了前兩集就去睡覺了,但是光看這前兩集,我都深感欽佩。”
帖子一出,下麵就有人跟帖無數。
“咦?”
“紐約警局的法醫?說來聽聽。”
“都別亂頂別的垃圾帖了,咱們先聽聽專業人士是怎麽說的。
鬧哄哄中,終於有個科學權威開口了,論壇裏眾人都安靜下來。
紐約警察局法醫道:
“我可以以專業的身份,來判斷其中一些案件,我可以說,和市麵上大部分偵探推理劇,最多隻有一半的案件符合現實不同,《大宋提刑官》中,幾乎絕大部分案件都是有嚴格的邏輯。
首先,第一個案例中,鋼釘從腦門釘入,隻要鋼釘入腦的角度,準確規避動脈,確實可以做到殺人不見血。
當然現代的法醫檢查,是完全可以檢測出腦中的鋼釘的,但是過去沒有x光,也不會有人解剖人腦,所以查不出來很正常。
第二個,宋慈的父親服毒自殺,這個沒什麽爭議,指甲變色,眼球凸出,這在很多歐美的古典小說中,都有類似記載。
不過神奇的是,《洗冤集錄》中,竟然有兩個極為罕見的細節,‘舌上生小刺皰,糞門脹綻’。
這個其實我也不清楚,所以我早上去辦公室查詢了相關的卷宗,然後驚訝的發現,很多類似案件確實有這個現象。
至於為什麽會產生這個現象,是特例,還是共性?我還無法確定,但是顯然這《洗冤集錄》的細膩程度,已經超越了現代法醫的某些範疇。
第三個案件是上吊自殺,劇中的看勒痕沒什麽稀奇的,福爾摩斯,柯南當中都有過類似細節,相信大家沒什麽爭議。
可是宋慈卻知道聽‘屍體’,察覺屍體沒拿下來時,沒有發出聲音,當時我看到的時候,都是嚇到了。
因為我見過上吊的屍體,如果沒有被人移動過,取下來時,會發出一聲悶響,我一直都是以為自己聽錯了!
現在想來,是因為死者胸腔空氣,在封閉空間突然打開,才會造成這種現場,我看到這裏,真覺得宋慈是個神人了。
而接著,就到了最爭議的一段了,劇中原文是――
‘凡生前被火燒死者,其屍鼻口內有煙灰,兩手腳皆蜷縮,若死後燒死者,其人難手足蜷縮,口包內既無煙灰,弱不燒著,兩肘以及膝骨,手腳亦不蜷縮。
又若被刀刃殺死,卻作火燒者,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上灰塵,與屍首下淨地上,用米醋灑潑,弱是殺死,既有血入地。
---《洗冤集錄》卷之四,二十六,火死。’
顯然,任何法醫都知道,酒和醋在一起,是不可能讓已經淡化的血跡現形的,因為想要酒和醋融合達到這種效果,就必須產生乙酸乙酯。
可如果沒有催化劑的存在下,在沒有加熱的情況下,酒和醋在一起,需要十幾年才能反應生產出率不到百分之五十的乙酸乙酯。
絕不至於讓血跡能顯現的這麽明顯。
我但是也是為這個問題,想破了腦袋,可我早上查閱了一下資料,發掘釅醋,並非一般的醋,而是一種濃度很高的醋,而且重點是,根據華夏古籍中的記載,華夏釀醋各不相同,加入的原料也不同。
以中藥裏那些神奇的什麽鍋底灰,童子尿的材料類似,就算華夏人加入了某種神奇的東西嗎,偶然成為了乙酸乙酯的催化劑也不是不可能的。
畢竟,華夏古人根本不知道乙酸乙酯是什麽東西,也不可能知道乙酸乙酯能顯現血跡,如果他們沒有具體事實,是不能把這些記錄下來的……
這就是我看前兩集內容的感想,我現在已經完全相信了宋慈這一位偉大的古典法醫,而《洗冤集錄》絕對是法醫學的寶典,絕對值得我們現代法醫作為參考學習的、”
在綜合論壇的首頁,幾乎一半都是關於《大宋提刑官》的話題。
“你們看《大宋提刑官》沒有?”
“你看了?怎麽樣?一塌糊塗吧?”
“胡扯!什麽一塌糊塗,好看到爆炸!”
“是啊是啊~!!我是我朋友抓著我看的,劇情太扣人心弦了!”
“那個宋慈簡直是太神了,華夏古代原來竟然有這樣的神探,我看著他推理簡直都傻了。”
“有這麽誇張嗎?”
一部分人根本沒看這部劇,似乎隻是聽聞到了一些內容,就對《大宋提刑官》惡語相向。
一名叫“福爾柯南”的網友,很憤慨地道:
“真是太滑稽了,聽說這個宋慈竟然潑酒醋就可以讓血跡顯現?我就是一名法醫,真根本是不可能的!什麽玩意啊?完全是神話劇了。”
“我實在是受不了穿著古裝的家夥,像是現代人一樣分析案情,還有時不時打上的《洗冤集錄》的字幕。
搞得這個華夏人虛構的書像是真的存在一樣,裏麵根本就是錯漏百出!”頭像是一個樂高積木的網友也咒罵道。
這些評論也引發了很多跟隨。
“什麽破案,就是亂搞迷信,根本沒有科學根據~”
“蘇懷就是一個文人,他寫的偵探劇本能看?”
“數學好有什麽用,數學好又不等於案件符合邏輯。”
不過和這些懷著偏見的普通電視迷不同,之前最反對蘇懷法醫論點,也《洗冤集錄》的偵探迷們,卻開始站在了蘇懷這一邊,開始把宋慈當作了新的偶像。
正在這些人罵了半天,興致正高呢,突然就看論壇裏一名,認證是紐約警局法醫的人發言了,將昨天《大宋提刑官》的宋慈使用的各種“土方法”都一一列出來了,然後發表道;
“確實,現在偵探推理劇中有太多不懂刑偵法醫的人,都胡編亂造,虛構誇張劇情,完全不符合科學原理,這是普遍發生的情況,也是一種可悲的現象。
但是我要告訴你們,《大宋提刑官》中的劇情是有嚴格科學論證的,我隻看了前兩集就去睡覺了,但是光看這前兩集,我都深感欽佩。”
帖子一出,下麵就有人跟帖無數。
“咦?”
“紐約警局的法醫?說來聽聽。”
“都別亂頂別的垃圾帖了,咱們先聽聽專業人士是怎麽說的。
鬧哄哄中,終於有個科學權威開口了,論壇裏眾人都安靜下來。
紐約警察局法醫道:
“我可以以專業的身份,來判斷其中一些案件,我可以說,和市麵上大部分偵探推理劇,最多隻有一半的案件符合現實不同,《大宋提刑官》中,幾乎絕大部分案件都是有嚴格的邏輯。
首先,第一個案例中,鋼釘從腦門釘入,隻要鋼釘入腦的角度,準確規避動脈,確實可以做到殺人不見血。
當然現代的法醫檢查,是完全可以檢測出腦中的鋼釘的,但是過去沒有x光,也不會有人解剖人腦,所以查不出來很正常。
第二個,宋慈的父親服毒自殺,這個沒什麽爭議,指甲變色,眼球凸出,這在很多歐美的古典小說中,都有類似記載。
不過神奇的是,《洗冤集錄》中,竟然有兩個極為罕見的細節,‘舌上生小刺皰,糞門脹綻’。
這個其實我也不清楚,所以我早上去辦公室查詢了相關的卷宗,然後驚訝的發現,很多類似案件確實有這個現象。
至於為什麽會產生這個現象,是特例,還是共性?我還無法確定,但是顯然這《洗冤集錄》的細膩程度,已經超越了現代法醫的某些範疇。
第三個案件是上吊自殺,劇中的看勒痕沒什麽稀奇的,福爾摩斯,柯南當中都有過類似細節,相信大家沒什麽爭議。
可是宋慈卻知道聽‘屍體’,察覺屍體沒拿下來時,沒有發出聲音,當時我看到的時候,都是嚇到了。
因為我見過上吊的屍體,如果沒有被人移動過,取下來時,會發出一聲悶響,我一直都是以為自己聽錯了!
現在想來,是因為死者胸腔空氣,在封閉空間突然打開,才會造成這種現場,我看到這裏,真覺得宋慈是個神人了。
而接著,就到了最爭議的一段了,劇中原文是――
‘凡生前被火燒死者,其屍鼻口內有煙灰,兩手腳皆蜷縮,若死後燒死者,其人難手足蜷縮,口包內既無煙灰,弱不燒著,兩肘以及膝骨,手腳亦不蜷縮。
又若被刀刃殺死,卻作火燒者,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上灰塵,與屍首下淨地上,用米醋灑潑,弱是殺死,既有血入地。
---《洗冤集錄》卷之四,二十六,火死。’
顯然,任何法醫都知道,酒和醋在一起,是不可能讓已經淡化的血跡現形的,因為想要酒和醋融合達到這種效果,就必須產生乙酸乙酯。
可如果沒有催化劑的存在下,在沒有加熱的情況下,酒和醋在一起,需要十幾年才能反應生產出率不到百分之五十的乙酸乙酯。
絕不至於讓血跡能顯現的這麽明顯。
我但是也是為這個問題,想破了腦袋,可我早上查閱了一下資料,發掘釅醋,並非一般的醋,而是一種濃度很高的醋,而且重點是,根據華夏古籍中的記載,華夏釀醋各不相同,加入的原料也不同。
以中藥裏那些神奇的什麽鍋底灰,童子尿的材料類似,就算華夏人加入了某種神奇的東西嗎,偶然成為了乙酸乙酯的催化劑也不是不可能的。
畢竟,華夏古人根本不知道乙酸乙酯是什麽東西,也不可能知道乙酸乙酯能顯現血跡,如果他們沒有具體事實,是不能把這些記錄下來的……
這就是我看前兩集內容的感想,我現在已經完全相信了宋慈這一位偉大的古典法醫,而《洗冤集錄》絕對是法醫學的寶典,絕對值得我們現代法醫作為參考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