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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匆匆過去,姬軒在天師廟忙活了大半夜,直到黎明破曉,他才掛著一臉笑意離開。


    遠在趙都符相仲亦,身居趙都聖廟,硬朗的身子,正坐聖廟閉目養神,一副不怒自威之態。


    突然,他雙眼蹭一下睜開,帶著一絲絲的不可置信,他身係大趙各州各縣天師廟,每一座天師廟他都可隨意調動聖廟之氣。


    這也是為什麽他在趙都能有如此崇高地位的原因,然而他在天師會中也有不俗的地位,位居閣老之下,與他國符相地位等同。


    隻是在前一刻,他卻感應到一件不可置信的事情。


    竟然有人無須他授權,而奪得了聖廟的控製權,甚至一番爭奪下,差點斷了他控製某座聖廟的權利。


    他皺眉深思,暗自想著到底是何人竟然有如此通天徹地的本領,能溝通聖廟,獲得聖廟的認可。


    “該不會是那小子吧?”仲亦呐呐自語,不過為了確認到底是何人,他還是密書一封,傳往寧城他的一位弟子身上。


    不過他弟子迴複的傳書卻也不知是何事,他隻能讓弟子留意一下寧城將要發生點什麽事情,及時向他匯報。


    ……


    在朝陽初升之時,姬軒去到縣令府,縣令府設有管家、廚娘各一人,還有一名平常時陪同縣令出門趕車,或者替縣令跑腿的雜役。


    姬軒來到縣令府,出示了暫任縣令的文書與官印,管家童遊才恭恭敬敬的喊一聲縣尊大人。


    在童遊的一番介紹下,姬軒認識了廚娘姚冰與跑腿的羅二勝,縣令府的大致格局也映入他的眼裏。


    這是一座兩層的院落,前院是個大廳,分左右兩側小院,裏麵一層內院有個小小的露天台,有一張石墩桌椅,幾盆花在兩邊排著放,空氣挺清新的。


    往左一邊那間房是縣令的書房,右邊空了出來,正後方才是縣令的房間。


    姬軒稍稍打量了一番,然後讓童遊拿來官服,準備前往縣衙。


    “老爺……”


    “童叔,沒人的時候不用叫什麽老爺,叫我姬軒便行。”姬軒道。


    “這不可,老爺您是官,小的是奴,這一點得分清楚。”童遊搖頭,表示不可僭越。


    姬軒嗯了一聲,不再多說,換上官服後,一身官威散發而出。


    童遊與廚娘在遠遠看著,都感覺到這新任的縣令與過往的幾屆縣令大有不同,過去的縣令通常都是守在家中,也就剛來當天穿了一下官服,匆匆在家中安排了個命令下去就沒再去過縣衙了。


    這新任的縣令就不同了,黎明破曉,此時路上還沒多少行人他便先穿上了官服,然後讓羅二勝找來一座轎子,就這麽往縣衙而去了。


    過往的縣令哪有那麽勤快的人啊!都是太陽高掛才起來,做作一番,沒人擊鼓鳴冤也就不理公堂之事了。


    “老童,你有沒發現什麽不對的?”


    “大致發現了一點,這縣令可能不簡單啊!”


    “哎!希望他能讓寧城太平點吧!不然去買菜都提心吊膽。”


    “嗯!”


    ……


    姬軒坐在四人大轎中,轎身搖搖晃晃,很不安穩,姬軒在閉目養神,細細想著地球過去的曆史,開堂審案中又要怎麽樣才比較有威嚴。


    如此反複想了好一會,轎子停在縣衙大門。


    此時縣衙大門左右兩邊各站著一人,他們雙眼有一絲血色,可見昨晚並不怎麽睡好,但也很早便起來站崗守衙了。


    看到轎子停在縣衙門口,當中一人連忙上前,看了引路的雜役羅二勝一眼,眼神好像在問這是不是縣令。


    羅二勝點了點頭,然後掀開轎簾,恭恭敬敬道:“縣尊大人,衙門到了。”


    姬軒在轎內,嗯了一聲,然後低頭彎腰走了出來。


    轎子微微下傾,姬軒一步跨過,穩穩的落地。


    在看守門口的兩名衙役見狀,連忙上前一步,抱拳彎腰道:“見過大人。”


    姬軒擺了擺手,眼角流露著些許笑意,看來這些衙役本身也是想當一個好衙役的啊!不然也不會大清早就起來守衙,等他來開堂審案了。


    其實在他們心裏也同樣想著,這縣令也是想當個好縣令的,不然也不會那麽早就來衙門,準備開堂審案。


    “本官初來寧城,很多東西都不是很清楚,不過有幾處,本官要強調一下你們去做。”姬軒擺起官威,還是很有一道的,舉手投足間無時無刻不彰顯著他為官儀容。


    “大人請講。”


    “去備足四十根水火棍,縣衙內必須有迴避與肅靜等牌坊,衙門公堂上設令十枚。晨早天尚明、金雞未報曉時守衙,開堂審案,其餘細節上的東西,等你們兩人迴來再說。”姬軒道。


    “是大人,不過……”


    “水火棍上圓下扁,紅黑相間,又為殺威棒,乃公堂之上用以懲治兇徒之利器,可置人皮開肉綻又能用以鎮壓。”姬軒稍稍說一下怎麽製作水火棍,才走入公堂內。


    守衙的兩人快速去找工匠製來,免得被姬軒看小了衙役的做事效率。


    在進了大門,姬軒遠遠看進去,“公正廉明”的牌匾下,縣令之位左側,坐著縣丞賈三寸,往下站著精神頭很不錯的捕頭秦旭,他抬頭挺胸,不想在新任縣令麵前丟人了。


    左右各站九人,都左手抓著刀鞘,右手放在左手刀柄之上,看起來很是威風。


    隻是在公堂之上,拿著一些鋼刀,實際上對犯人的威懾還不足水火棍的十分之一。


    因為罪犯知道衙役是不能在公堂上拿刀砍他們的,隻要他們不做什麽傷天害理的事情,衙役都不能拔刀砍他們,除非他們意圖謀殺縣令或者縣丞。


    但上了公堂,沒幾個人有那麽傻,公然對抗朝廷命官,這與作死沒什麽區別。


    所以在各種方麵來說,殺威棒更能讓人害怕,因為縣令看你有罪不招,先給你來個五十大板,板板都可以讓你皮開肉綻,折磨得你內心受不了把事情供了才罷手。


    雖然或多或少有屈打成招的成分在內,但相對這個世界的製度來說,打比殺要輕了不少,至少大部分人都可接受這方麵的“屈打成招”製度。


    不然上一些酷刑的懲罰,沒幾個人挺的過去便斷氣了,那便會造成民生動蕩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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