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還得說一說的有關洪鈞的事兒。


    本學期開學才將將倆月,這小子就惹了禍,把老師給招家裏來了。


    當然,他的班主任還是顧淩燁。


    也正是因此,這位和洪家關係匪淺、又心軟的顧老師,反倒不像來告狀,倒像是被洪鈞給忽悠來專門求情的。


    在洪衍爭和徐曼麗的麵前,她先鋪墊了老半天。


    一是說洪鈞怎麽怎麽聰明,可惜就是老用不對地方。


    二是說了許多怎樣正確教育孩子的話,第三這才把洪鈞在學校幹的事兒給說了。


    而且臨走時候,還一再囑咐千萬別打孩子。


    直到聽到了洪衍爭兩口子親口保證,她這才安心的離去。


    由此也就可知,洪鈞這事兒幹的有多麽出圈兒了。


    怎麽迴事啊?


    嘿,說出來都邪門,敢情洪鈞這小子在學校裏居然做上生意了。


    這件事是開學後,由一個和洪鈞要好的男同學引起來的。


    這個洪鈞的小哥們將一把塑料手槍帶到了學校裏。


    別看這種槍隻是一個塑料薄片,簡陋無比。


    不過它有趣的地方在於能發射猴皮筋,而且勁兒還不小,滿可以打個七八米遠。


    課間裏,這個男同學用手槍遠遠射倒了自己立在講台上的課本,大出風頭。


    招得許多班裏的男生都過來湊熱鬧,要求試玩。


    洪鈞也挺感興趣,放學後還愛不釋手。


    他就跟這男同學打聽槍是哪兒買的,多少錢,說自己也想買一把。


    沒想到他的小哥們兒麵顯難色,說價格倒不貴,是兩毛,但賣這槍的地兒卻挺遠。


    這是他暑假跟著父母去陶然亭橋南“四路通”的親戚家串門,在附近的一個雜貨店裏發現的新產品。


    要想買那就得跑趟遠路,差不多都出城了。


    洪鈞當然明白這小子犯懶,更不願白白搭進車錢去。


    他想了想就說,如果這小子願意帶路,除了車費由自己來出,還可以請他吃根奶油冰棍。


    另外,自己要買到了槍,明天他們倆就可以玩兒追擊戰了。


    就這樣憑著利誘,果然成功挑起了這小子的積極性。


    洪鈞也就如願以償,成了學校裏第二個擁有這種武器的人。


    但這事兒到這兒才剛剛要進入正題。


    由於此後他們倆一下課,就當著同學們的麵兒,你躲我藏、你追我趕地互相射擊。


    這種情趣盎然場麵很快便感染了越來越多的人。


    先是一兩個,然後是班上越來越多的同學掏出了他們的零花錢。


    請求這兩位八十年代“吃雞遊戲”的創始人,能為他們代購這種“軍火”。


    雖然洪鈞那個小哥們本能的想要加以拒絕,可從第一個人遞過捏著錢的手開始,洪鈞的家族基因就開始發揮作用了。


    由於曾無意中聽到了洪祿承跟洪衍武討論“渠道”的那些話。


    此情此景下,洪鈞靈犀頓開,突然就領悟了“賺快錢”的竅門。


    這樣一來,他不但當場就阻止了哥們冒傻氣,極為痛快的一口答應下來。


    而且還自然的把“軍火”報價抬高到了四毛錢。


    他不怕別人對這個報價產生質疑。


    因為他不但心知肚明獨家進貨渠道的意義,也很容易就能提出冠冕堂皇的理由來。


    比如說這個報價裏首先就包括遙遠路程的車費。


    而且因為目的地臨近郊區,他是不會一個人去的,至少得有個伴兒。


    還有,如果路上渴了怎麽辦?即使兩人吃一根冰棍,也不應該他們自己掏這個錢。


    最後再說說時間問題。


    如果他迴家晚了,被家長追究又該怎麽辦?屁股是要承擔皮肉之苦的。


    更何況老師說得多好啊,“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他們的時間當然值得金子。


    洪鈞給出的理由很充分,以這個年代十歲兒童的智商論,沒人能挑出有什麽不對,於是價格也就得到了大家的認可。


    可實質上呢,洪鈞和他的哥們兒卻是說歸說,做歸做。


    他們的采購行動,每次都會用蹭車和喝自來水的辦法壓縮成本,以保障利潤的最大化。


    甚至由於洪鈞無師自通的精明,他們與“軍火商店”還談妥了三把槍五毛錢的批發價格,使得利潤又悄然增長了一塊。


    這樣等到他們成功武裝了班裏三分之二同學,甚至都帶上了女兵的時候。


    兩個人不僅已經左右手各持一槍,而且也各落下了五塊錢的收益。


    這個數字沒算錯,因為有不少同學,都願意做和他們一樣的“雙槍英豪”。


    但這還不算完,由於以身示範本就是最好的營銷方式。


    那麽到十月份的時候,在他們的影響下,隔壁的兩個班也有意組成自己的“軍隊”,要與他們展開班級大戰。


    那不用說,戰火的蔓延加劇了對軍火的需求,而且對外的價格那也肯定比內部要高。


    五毛一把槍,沒幾個人嫌貴。


    於是洪鈞和他的小哥們也就隨行就市地幹起了“資敵”的勾當,大發“戰爭橫財”。


    再等到了十月底的時候,交戰範圍已經徹底包含了全年級五個班,發展成了年級大戰。


    甚至還引來高年級的孩子蠢蠢欲動,想要效仿。


    至於此時此刻,洪鈞及同夥人賺取的“不義之財”,已經突破了每人三十元大關。


    這還是他們把一部分錢花在了五花八門的零食上,在奢侈享樂之後剩下的數目。


    由此可知,他們這個“軍火商”當得有多麽滋潤了。


    但就和任何其他僅能繁榮一時的投機生意一樣,洪鈞的偏門小生意也存在致命的缺陷。


    這不,就在校工把學生放學不迴家,留在在學校槍戰,泛濫成災的情況,不得不向校長和教導主任匯報的時候,同樣也有幾個家長找到學校來提意見。


    家長們所反映的情況,除了自己孩子迴家時間越來越晚,他們還發現了孩子書包裏的玩具槍。


    而且經審訊得知,這槍居然是孩子好幾天不吃早飯,才攢下錢買的。


    再問孩子為什麽買這個,說不買不行,全年級的學生都玩這個,還隻有從兩個學生的手裏才能買到。


    就這樣,洪鈞及其同夥人如日中天的好日子,隨後就因東窗事發,輕而易舉的灰飛煙滅了。


    最終校方審訊完畢,不但要求他們按照統計出的槍支數字上繳一切非法所得,還得讓他們在學校廣播室向全校師生做廣播檢討。


    而在此之後才能根據認識錯誤的態度決定給什麽處分。


    所以想想吧,自己的兒子出了這樣的事兒,盡管答應不打不罵,可洪衍爭和徐曼麗如何能忍?又如何忍得了?


    特別是洪衍爭,事後越想越怒,簡直氣得發抖。


    他向來活得堂堂正正,老教育別人“平不過水,直不過線”,自己的兒子倒七扭八歪,這不丟人丟大發了!


    其實還別說他們了,就連孩子的爺爺奶奶知道了這件事後,都覺得洪鈞這次出格兒了,幹出的事兒太市儈,讓人實在看不上。


    不但有辱門風,也會讓外人誤解,以為洪家祖輩就是這樣重利忘義才發跡起來的。


    於是洪家的溫度驟然而降,洪衍爭不惜自食其言,也要晚上肉刑伺候這位史上最年輕的“軍火大亨”不可。


    而洪祿承和王蘊琳任其施暴,狠心撒手不管,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饒是洪鈞伎倆用盡,把顧淩燁推出來代為說項,還專為給他的爹媽留一個情緒緩衝時間,特意耗到天黑才迴家,都純屬自作聰明。


    這用當年時髦的話來說,叫今夜必有暴風雪。


    躲是躲不過去的,終歸也沒能逃過這頓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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