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更大的收獲還在後麵。


    因為能和“張大勺”維持一種比較親切的關係,是可以把這種口福延續滲透到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的。


    別的不說,自打得了這拍黃瓜和炸花生米之法。


    寧衛民、張士慧和邊建功的下酒菜質量提升,是立竿見影的。


    無論是家人,朋友,同事,品嚐過之後都讚不絕口,讓他們仨都倍兒有麵子。


    再比如說,因為寧衛民信守承諾,做人到位,把東邊的三間房都留給了“張大勺”。


    每逢周末的時候,“張大勺”都迴來住上一天,用他那廚房做點好東西。


    如果能“碰巧”趕上,而且還能把老爺子奉承高興了。


    正盯著施工的寧衛民和張士慧想再添雙筷子嚐嚐鮮兒,體會一下饕餮的感覺,也是可以的。


    甚至有時候“張大勺”碰巧心氣兒順了,還會開口再教他們一招半式的灶上訣竅。


    那同樣是能直接提高他們生活質量的莫大福氣。


    打個比方,那“燒肘子”這道菜來舉例子吧。


    京城人家的餐桌上,逢年過節絕少不了這玩意。


    但最煩人的就是處理生肘子這一環節。


    因為生肘子有異味和毛根兒,真正要想去掉異味和毛根兒,那就必須得用燒燎的辦法。


    一般來說,京城人的辦法都用火筷子,塞在爐子裏先燙得火紅,然後小心翼翼慢慢處理。


    是既怕把肘子燙糊了,又會弄得一屋子毛臭味。麻煩得很。


    可“張大勺”卻告訴寧衛民和張士慧,說其實根本不用費那事兒。


    讓他們等家裏再做的時候,抓住生肘子,將燃氣灶開大,用火直接燎。


    燒得恨不得外皮全黑了才好,一點不用害怕,因為燒糊的隻是角質層和毛囊,迴頭隻要在堿水裏一搓洗,就幹淨了。


    寧衛民記住了轉述給了康術德,張士慧記住了告訴了劉煒敬。


    很快,他們分頭攛掇康術德和劉煒敬,都照這個做了一次,結果是超乎想象的驚喜。


    敢情這樣處理的肘子,露出的內皮不但沒有任何毛錐,而且“哄氣”全無。


    特別是再用來做肘子菜,更有股特別的淡淡的焦香,口感高了一籌不止。


    再後來,這法子也就惠及到了整個2號院和張士慧和劉煒敬的親人們了。


    張士慧甚至專門寫了一封信,教給他遠在異地的爹媽。


    當然,像“紅燒肘子”這樣的硬菜,隻是生活調劑的偶爾需要。


    如果說這一手用處還不算太大的話,那麽“張大勺”再傳的幾個幾乎家家戶戶、日日餐餐都要用到的烹飪小竅門,可就真是功德無量了。


    都是些什麽呀?


    首先就是怎麽用味精。


    味精這東西,其實就是穀氨酸鈉。


    最早是1866年由德國化學家裏德豪森研製成功的。


    後來日本人意識到其中的商業價值,率先創造出了工業生產的“味之素”。


    直至傳入我國後,是1921年吳蘊初發明了生產穀氨酸鈉的水解法,才徹底打破了日本人的壟斷性經營。


    從此,味精才以低廉的價格進入了普通民眾的廚房,和華夏飲食文化緊密聯係在了一起。


    不用多說,味精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這東西可以提鮮,增進人們的食欲。


    還能提高人體對其他各種食物的吸收能力,對人體也有一定的滋補作用。


    某種程度上,它甚至拉低了魯菜的技藝門檻,打破了提香提鮮之法的技能約束。


    想當初“味之素”的廣告語,不就是“家有味之素,白水變雞汁”嗎?


    實話實說,這要比起當今社會的保健品來,還真不算虛假廣告。


    但正所謂過猶不及,什麽事兒一旦過分就成了災難。


    要知道,過去海外的華人,除了極少數的社會精英,幾乎都是被“賣豬仔”過去的沿海貧民。


    而這些華工和華工的後代,就沒幾個懂得做菜的正經廚師,甚至是在自己家也沒上過灶的家夥。


    於是他們無不把此物視為調味珍寶。


    1968年,美國和加拿大的華人餐館,竟普遍在臨街櫥窗陳列幾十個頭號味精大罐以招攬食客,可見當時濫用味精的情況到達了一種什麽樣的程度。


    這樣最終在美國引發了“華人餐館綜合征”風波。


    從此不但味精背起了“對人體有害”的黑鍋,華夏美食也受到了巨大的名譽損害。


    所以由此可見,再好的東西也得講究使用的方式方法,否則結果就會事與願違。


    說到我國內地,由於經過了一段相當漫長的物質匱乏時期。


    我國普通老百姓的家庭,許多家庭曾經連醬油都吃不起。


    於是就自然形成了以味精為主的調味習慣。


    家家戶戶無論做什麽菜,差不多都要放點味精。


    但可惜的是,如此常見的調料,我們常年累月在用,但會使用的人還真不多。


    “張大勺”就指出,味精可不是大把撒進去就行,用多了絕對會讓人惡心。


    而且還有很多菜,是不能用味精,或者用了也沒效果的。


    比如說,像本身就具有鮮味的食物就不需再放味精。如魚蝦、海鮮、雞蛋等。


    另外放醋的菜不宜放味精。


    味精在醋裏不易溶解,而且越酸的醋,溶解度越低,鮮味效果越差。


    還有甜味菜也不用放味精。


    味精的鮮味在鹹味菜肴中才能有鮮美表現。


    如果在甜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但不能增鮮,反而會抑製甜鮮的本味,並產生一股異味。


    最後,需長時間燉煮和油炸食物都不能放味精。


    因為味精的效果會因長時間的烹飪和烈油高溫破壞殆盡。


    所以說起來,味精的應用範疇其實相當局限,也就適用於快炒菜肴和以素為主的湯菜罷了。


    像許多人認為華夏飲食離不開味精,甚至全靠味精才能味道鮮美。


    這其實太瞎掰了。


    人說好廚子一把鹽,從沒聽說過好廚子一把味精的,對不對?


    而“張大勺”給的正解就是,要想讓味精起到應有的作用,那就是要把少量味精先撒在要炒的菜的上麵,然後大火來炒。


    千萬不能出鍋之前撒味精,那也是沒有用處的。


    因為這樣短的時間,味精無法充分分解,味道便無法滲入原料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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