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孟友德所想,薑梨的這份考卷,果然是傳到了宮中。


    禦書房,年輕男子從裏走了出來,門前的蘇公公躬身將他送出門外,瞧著他離開的身影感歎,不過二十出頭,一朝中第,短短一年時間便爬到如此位置,果真是順風順水,後生可畏。


    這年輕人不是別人,正是當今的中書舍郎沈玉容。洪孝帝眼下十分喜愛沈玉容,時常與他談論時事,甚至有人說,洪孝帝有心想要沈玉容進內閣,當做未來的首輔,薑元柏的接班人培養。


    未來的事誰也說不準,但並不妨礙現在就有人巴結。


    沈玉容穿過禦花園,往外頭走時,卻在長廊處遇著了一人。


    永寧公主正在花園石桌前小憩,瞧見他,便露出一個嫵媚的笑容來,道:“沈大人。”


    正是夏日,禦花園樹蔭繁密,幽風涼爽,從樹葉間隙灑下的一絲金線,恰好照亮了她一半臉頰。端的是富貴明麗,隻覺得那皮膚也是上好的羊脂玉,想讓人摸上一摸。


    分明是眉眼上挑,驕矜的樣貌,卻是做溫柔小意姿態,喚的禮貌端莊。


    沈玉容拱手行禮:“公主殿下。”


    “你方才從皇兄那裏出來,是說了什麽事呢?”永寧公主拿薄薄的紗扇輕搖,嘴唇塗了大紅的口脂,豐潤飽滿,嬌豔欲滴。


    沈玉容移開目光,道:“陛下聽聞昨日校考紅榜已出,國子監榜首和明義堂榜首花落兩家,與下官談論此事。”


    “哦?”永寧公主訝然的瞧著他,語氣帶著些撒嬌的爛漫,又像是誘人,道:“此事本宮也聽說了。聽聞明義堂的榜首是薑家二小姐,當年被逐出薑家在庵堂裏呆了八年,此次迴京不過月餘,入明義堂更是不過十日。卻在此番奪魁。”她嫣然一笑,“果真是個不折不扣的才女呢,聽說更是寫的一手好字,本宮沒有親眼見過,沈大人以為如何?”


    沈玉容一怔,垂首道:“下官亦沒見過。”


    “嗬,”永寧公主又輕輕笑了一聲,“原本以為這樣的事,沈大人一定要去見一見的,沒想到沈大人倒是不感興趣,大約沈大人見慣了才女,更愛紅粉脂色?”最後一句,話裏帶了輕佻的勾引。


    沈玉容退後一步,道:“公主慎言。”


    “瞧把你嚇的。”永寧公主眸中閃過一絲不悅,隨即飛快的隱沒,嗔怪道:“我的人都在外麵守著,我與你說話也無人聽見。這些日子許久不見,你有沒有想我?”


    越發的肆意起來。


    沈玉容微垂著腦袋,幾不可見的點了一下頭。


    便是這輕輕的一下頭,頓時令永寧公主喜笑顏開。她甚至伸手去撫沈玉容的手,一邊笑道:“我便知道,你也是念著我的,隻是近來瑣事太多,我倒不好來找你。明日明義堂校驗下三門,不若你我都去觀看,看畢後……”尾音消失在曖昧裏。


    沈玉容任由她拉著手,麵上神色緩和幾分,輕聲道:“公主……”


    “我早就說過,無人時候,你當喚我永寧。”永寧公主癡迷的看著他俊朗的眉眼,從她第一次見到沈玉容開始,她就愛上沈玉容。這般年輕俊朗的男子,識的政事,做的華章。見他在高頭大馬上策馬遊街時,她就芳心遺落,再也收不迴來。


    隻可惜,使君有婦,不過,到底不是什麽大事。她是金枝玉葉的皇家公主,而他的妻子,隻是個小吏的女兒,縱然才貌雙絕,也是低賤如螻蟻。


    所以她殺了她。


    永寧公主曉得,沈玉容的心裏,不是沒有薛芳菲的。薛芳菲生了一張好皮相,又有才女之名,和沈玉容又有多年夫妻情分。沈玉容尚且有餘情,永寧公主卻容不得他心裏半絲不屬於自己。對於薛芳菲,她不僅要她的命,還要她的名聲、尊嚴,要她一無所有的死去,以最狼狽的姿態。


    誰讓她占著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呢?


    自己到底是贏家。


    沈玉容沒有在禦花園裏多呆,畢竟宮中耳目眾多,雖有永寧公主的人守著,到底怕出什麽意外。薛芳菲死了還未半年,若是傳出了和永寧公主有染,怕是堵不住悠悠眾口。


    永寧公主隻得戀戀不舍的看著沈玉容的背影消失。


    樹蔭下便是又無人了,永寧公主想著,隔三差五,自己到宮裏,表麵是和劉太妃說話,實則是為了瞧一眼心上人,這般艱難。薛芳菲都已經死了,自己卻還是不能和他日日耳鬢廝磨,無法光明正大,反而像是對偷情的人。想著想著,不由得哀婉起來。


    “廝守難呀……”她長長的歎了口氣。


    忽而又想起明日校驗過後,又能與沈玉容有片刻的歡愉,永寧公主的眉梢就染上一層喜色。雖然對於這些有才華的女子,她一向不怎麽喜歡,隻因為這會令她想到薛芳菲。


    說起來,當初薛芳菲的字也是燕京一絕,隻是薛芳菲寫的是簪花小楷,薑二小姐字形卻肖似男子。


    才女代代出,薛芳菲到底已經死了。


    ……


    芳菲苑裏,白雪看著薑梨正在練字,琢磨了一會兒,道:“姑娘的字寫得真真大氣。”


    “大氣”,已經是白雪能想到的最文縐縐的詞了。


    “是呢是呢,”端茶的明月過來掃了一眼,笑道:“和其他姑娘的字兒都不一樣。”


    薑梨笑了笑。


    她是薛芳菲的時候,前半生在桐鄉,字跡龍飛鳳舞,是學薛昭的豪氣。後半生到了燕京,卻開始改寫簪花小楷。


    不為別的,就因為燕京城的夫人小姐們都這樣寫,為了不讓自己顯得特立獨行,更快的融進這裏的貴人圈。她放棄了自己喜歡的,包括寫字的習慣。


    就連沈玉容,大約都以為她擅長簪花小楷。但今非昔比,簪花小楷固然娟秀,但身為女子,在世上行走本來就比男子更為艱難,隻因世人待男子寬厚,待女子嚴苛。


    既然如此,不靠天不靠地,靠自己就好。倘若將自己當做男兒,自然也能扛得起事實無常。


    ------題外話------


    今天接到編輯通知,下周二入v,到時候可能要倒v大概十章左右,所以養文的寶貝們可以看起來了,免得到時候倒v還要訂閱~


    看過的寶貝們注意下章節數不要訂閱重複啦,入v前會再提醒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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