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魁是葛紅的前夫,地道的郊區農民。


    葛紅還在上高中的時候就被他瞄上了,死纏爛打了七八年,這才成了好事。


    可是強扭的瓜不甜,兩人結婚不到一年就分開了。


    王魁心狠,百萬家產硬是沒有給葛紅半分。葛紅也是有誌氣,給也不要。


    兩人沒有孩子,婚也離得一點都不拖泥帶水。


    離婚後兩人各自思量,從此老死不相往來,卻不曾想半路冒出來了個山青。


    那天工地來了幾個討要欠款的,態度強橫,不給錢就搬東西。


    搞工程的那有不欠錢的,何況白手起家的王魁。可以說,他能夠成為包工頭,多虧了能賒賬。


    想當初他做第一個工程時,除過自己的內褲是老娘親手縫製的以外,大到鋼筋、水泥、沙石,小到夥食和衣著,所有的一切都是賒來的。


    那時人們的誠信還在,隻要你肯幹,就有人相信您,就願意給你賒。


    就像那些勤勞樸實的農民工,他們根本不會要求按月發工資,隻要能管吃管住,年底一次發工資最好,省得平常亂花錢。


    王魁自小沒了父親,母親又體弱多病,算是在苦水泡大的。


    吃苦對他來說是家常便飯,看見別人吃苦也覺得理所應當。


    記得小時候,有一天家裏沒有午飯吃,他就背著母親去偷偷跑去小叔家門口假裝玩耍,期望他們看到後能給他一口吃的,那怕半個冷饃也行。


    小叔家裏條件好,爺爺奶奶年紀不大,都能出工掙工分,小叔又在鄉上農機站修拖拉機,每月都有固定的工資,特別小嬸娘,還是吃商品糧的城裏人,那錢多得讓村裏許多人都眼紅。


    可自己的家裏太窮了,父親死前看病拉了不少饑荒,或許因為怕貧窮傳染給他們,小嬸娘堅決不允許他們家人與我們來往,包括爺爺奶奶。


    她曾當著親朋好友的麵說,如果爺爺奶奶私下幫助我們,就將他們趕到我們家,如果小叔私下幫了,就與小叔離婚。


    對於這個城裏的厲害媳婦,小叔是稀罕的,珍愛的。她不僅給自己的臉麵上增加了光彩,而且還帶來了許多實惠。


    爺爺奶奶卻有些懼怕這個小兒媳婦,平常都是給人家說話都是和聲細語,家裏的大情小事也都與人家商量。說是商量,實際上要人家點頭。


    想想也是應該,父親已經不在了,他們隻有小兒子可以依靠。


    王魁在小叔家門口玩了很久,小叔的大門還是緊緊的關閉著。


    期間小叔出來過一次,小嬸娘也出來一次,但都沒有與他說話。隻有他們門前的小黑一直熱情的望著他,時不時搖搖尾巴,晃晃腦袋。


    小黑是一條狼狗,雖然隻有半歲,但個子已經與王魁差不多。也許是因為能吃飽飯吧,毛色還算油亮。


    那年月家家糧食都緊張,人人都是肚子吃不飽,哪裏來的多餘糧食喂狗。因此村裏很少有人養狗,即使了養了,也都是瘦骨嶙峋的,毛色發暗,全身沒有幾兩肉。


    小黑算是幸運的,因為它是小嬸娘從城裏帶迴來的,說是純種牧羊犬。


    王魁年紀小,自然不懂什麽是純種,隻是那狗的確有些靈性,有幾次奶奶偷偷給自己東西,它都叫個不停。


    這一次,王魁還是希望奶奶能看見自己,能給自己一點吃的。


    可是那一天,奶奶一直都沒有出來。


    眼看著日頭已經西墜,王魁開始絕望了。


    就在他準備餓著肚子迴家時,突然看見,從小叔的院子裏扔出來一塊雞蛋大小的東西。


    隻一眼,王魁就立即判斷出,那絕對是吃的,應該是一塊饃。


    他用盡全身的力氣,閃電般撲向那塊東西的落點。


    但還是晚了一步,小黑搶在了他的前麵。


    怎麽能容忍自己盼望已久的食物落入一個畜生的口中?王魁拚出了自己的小命,從小黑的口中搶迴了那半塊饃。


    或許是知道眼前這個小人與自己的主人有些關係吧,那畜生並沒有下口撕咬他,隻是用牙齒劃傷了他的手背。


    小叔家的房院是新建的,在村子的最西頭,平常很少有人來,王魁狗嘴奪食的英勇之舉並沒有人看到,他也沒有告訴任何人。


    當然,王魁也有運氣好的時候。記得有一年附近村子裏過廟會,許多吃食都擺了出來,有麵皮、醪醩、甑糕、豆腐腦、肉加饃等等,但在王魁看來,最好吃的還是羊肉泡饃。因為羊肉飽饃有肉,碗還大,離老遠都能聞見香味。王魁很喜歡聞這種香味,因為香味不要錢,他就站在羊肉泡饃攤前,盡情地聞。


    那時農村經濟已經漸漸放開,心裏活套、腦瓜靈光的人也已經掙到了第一筆錢,所以吃羊肉泡的人很多,店主有些忙不過來了。他看見王魁在攤前很了久,知道是個窮人家的娃,就讓他過來幫著燒火,說等人少了給他一碗羊肉泡饃吃。


    聽到攤主的允諾,王魁高興的差點跳起來。


    燒火他早就會了,在家經常幫母親燒。那一天,他餓著肚子,咽著口水,燒了多半天的火。


    那位攤主並沒有食言,他將當天所有剩在碗裏的肉用笊籬撈了出來,又添了些羊肉原湯,給王魁專門做了一碗特殊的羊肉飽饃。


    王魁根本不在意肉別人吃剩的,也不在意所謂的肉大多都是肥肉和肉渣,他吃的很香,也吃的很飽。


    盡管生活異常困苦,王魁還是艱難的長大了。


    隻是苦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難以磨滅的痕跡,也深深地影響了他的性格。比如說習慣性的諂媚和病態般的節儉。


    見了外人,他會不由自主地諂笑,他會大方的令對方吃驚。不見外人,他就變成了冷酷的吝嗇鬼,欠債不還的賴皮狗。


    因為這個原因,葛紅離開了他。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常常有債主追上門來要砍他的手。


    對於農民工山青來說,包工頭有沒有手與他的關係都不大,隻要他能按時拿到工錢就行。所以,以往遇見討債的,他都聽從老鄉的忠告,躲得遠遠的。


    可那天或許是蒼天故意安排的,他被那個討債的惹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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