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江這邊匯報完大概情況之後,陸川把整個過程梳理了一下。


    從作案動機上來講。


    大家現在基本上認為唐軍還是有一定作案可能的。


    唐軍和劉玲玲已經離婚一年多,而離婚的原因說起來似乎有些荒唐。


    唐軍和劉玲玲兩個人在去年過年的時候迴劉玲玲的娘家住了大概一個月時間。


    而劉玲玲的爺爺在過完年的時候發現自己存起來的1000塊錢現金丟了不翼而飛。


    這1000塊錢存起來已經有幾年了,劉玲玲家裏有的人都不知道。


    而這個家過年期間又沒來什麽外人能有機會找到這1000塊錢的,可能也就隻有唐軍了。


    所以劉玲玲他們家人都認為是唐軍偷了這1000塊錢,當時就爆發了衝突和爭吵。


    唐軍說自己沒拿錢,但是別人都不信,後來唐軍一怒之下就和劉玲玲打了起來,還和劉玲玲的家人私打在了一起。


    後來唐軍就一個人離開了劉玲玲的娘家,迴到了自己家裏麵。


    就因為這件事兒,劉玲玲的母親帶著劉玲玲跟唐軍離婚了。


    留下了一個四歲的孩子。


    唐軍以為兩個人的離婚隻是一氣之下,但是沒想到這邊好像是認真的,不僅把孩子判給了唐軍,而且最近這段時間他還聽說劉玲玲家裏要給劉玲玲相親,正四處托人找媒人。


    唐軍一開始給劉玲玲打電話,對方還接兩個人,關於複婚的事也是吵了又吵,後來劉玲玲就把唐軍的電話給拉黑了,微信也刪了,根本就不和對方交流和溝通。


    這才有了前一段時間唐軍從老家來到海州市這邊找劉玲玲,尋求複婚


    “唐軍和劉玲玲複婚是他比較重要的需求,但是在前一段時間他尋找劉玲玲談複婚的時候被王萌萌和張麗麗兩個人給打了。”


    陳江最後得出自己的結論:“所以唐軍殺死王萌萌和張麗麗這個動機雖然並不十分充分,但是可以說還是有的,而且這也符合對方並不是求在害命的這麽一個情況。”


    “我還是傾向於給唐軍做重點調查。”


    陸川對此是同意的。


    “足跡鑒定分析上顯示的所有人體型特征和唐軍的體型特征基本是一致的。”


    對於這一點,陸川是可以給出100%確定的,沒有絲毫問題。


    但是足跡特征的鑒定結果隻能作為陸川等人尋找犯罪嫌疑人方向的一個左證,想要拿足跡鑒定來作為司法證據的話,那麽必須就要找到唐軍當時穿的那雙鞋。


    畢竟不是人人都有陸川這樣的足跡鑒定能力的,所以司法證據上一定要滿足普適性的技術要求。


    所以唐軍說那雙足跡上的鞋印紋理和他所有鞋子都不相符,那就必須要找到唐軍當時穿的這雙鞋才行。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情況就是關於旅店老板的政策,對方說11點之前旅店裏麵居住的人應該都迴來了,因為他每天11點都會睡覺,隻要他睡覺了門就會鎖上有人再進來的話一定會驚醒他,而那天案發晚上的時候,11點之後並沒有人返迴旅店。”


    陸川看向孫彪。????孫彪這邊點點頭,劉建老板這邊就是他這邊進行詢問的,相關的信息也確實如此。


    “現場我們已經去過了那個小旅店隔了很多小的單間,實際上就是旅店老板用自己住的房子隔出來的這麽一個黑店,沒有報備,裏麵也沒有什麽監控設施。”


    孫彪在白板上畫了一下整個旅店的房間分布圖。


    “這個李健旅店老板自己住的房子是一個兩層的自建房。”


    “唐軍所在的房間,在2樓右側靠近山牆的這一間小格擋裏麵,這個房子的1樓窗戶上安裝了防盜窗,但是2樓沒有,我們實地勘察了一下,如果唐軍當天晚上沒有從正門進入的話,爬窗戶也能夠從防盜窗上直接透過2樓的窗戶進入走廊,然後返迴自己居住的擱那裏。”


    在發現唐軍這個人的存在之後,就事先已經派了一組人去旅店裏地考察勘查。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老板沒有說謊的話,那麽唐軍實際上在當天晚上也有可能迴來的比較晚,但是可以不驚動這個老板,而通過爬窗戶的方式返迴自己的房間。”


    陸川說道。


    “是這樣的,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講,唐軍當天晚上是沒有真正的人證,可以證明他沒有作案時間的。”


    “陸局,現在該怎麽辦?”


    多方信息交流之後唐軍是犯罪嫌疑人的,可能已經越來越大。


    從作案動機來講,從作案時間來講,對方似乎都具備。


    但是現在關鍵就是證據。


    案發現場被破壞的相當嚴重,並沒有檢測到有價值的指向性線索,隻是在陽台上發現了一組鞋印。


    實際上從這種諧音來講,基本上已經可以判斷唐軍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想要作為司法證據的話,就要找到唐軍當時穿的那雙鞋。


    “兩點很重要。”


    陸川琢磨了一下,開始安排下一步工作。


    “第一從足跡鑒定分析的角度來說,那個諧音確實就是唐軍的,隻是我們現在需要找的那雙鞋子,所以這一點很重要,對方應該是把鞋子故意處理掉了,然後在我們詢問的時候故意提出了他沒有這樣花紋鞋子的事情。”


    在陳江審訊的時候,唐軍專門說了自己沒有這樣花紋的鞋子,以此來否定這個足跡不是自己的。


    這就說明對方事先早就已經做了準備,他知道自己很有可能在現場留下足跡,所以他就把鞋子事件給處理掉了。


    “正常來講,如果唐軍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話,當天淩晨1:00左右他殺死張麗麗,離開出租房之後,應該就返迴了他租住的旅店。”


    “按照唐軍所說,他是來尋求和劉玲複婚的他當時來到海州市之後跟蹤了劉玲的幾次,找到了對方的出租屋,那麽對附近的地形相對來說是比較熟悉的,找到所有劉玲玲居住的出租屋到他居住的旅店之間的所有路徑。”


    “在這些路徑上詢問當天晚上也就是淩晨一點多鍾的時候,有沒有人看到什麽可疑人員,爭取找到那雙鞋子的線索。”


    說完,陸川開始安排第二個重點。(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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