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釋之是由劉恆一手提拔起來的,劉恆是領導,而且是有恩於自己的領導,按理說他除了感恩戴德,理應唯劉恆馬首是瞻才對。


    然而,張釋之卻常常惹劉恆‘生氣’。


    生氣兩字打上引號,說明它還有另一層的意思。話說得明白一點,張釋之認為,我惹你,是對你好。就像嚴厲的父親經常這樣教訓頑皮的兒子一般,打你罵你是為你好。


    從效果來看,張釋之的做法對了。


    張釋之認廷尉之後不認皇親,不認國戚,甚至不認劉恆,但是他認法律。


    不認皇親國戚,當時的不少大臣都能做得馬馬虎虎,比如張釋之的朋友袁盎同誌,也是個拉長臉看人,眼睛裏容不得沙子的一號人物,還有老資格的周勃,估計這老頭心中從來就沒有皇親國戚的概念,人家資曆老啊,你也沒辦法。但他們再橫,卻並不敢惹劉恆。相比之下,張釋之可了不得。


    張釋之在廷尉任上不久便名聲大振,令人側目。


    當時發生了一件著名的案子,驚馬案。


    驚馬案,顧名思議,就是馬受驚了,事實上也確實隻是馬受驚了,既沒鬧出人命,又沒損失財產,更沒造成糾紛,這麽件事情竟然成了著名的案子,不看事情,恐怕你是敲破腦袋都想不明白。


    事情是這樣的,它不是一匹普通的馬,它是皇帝的馬。


    劉恆某天出行,經過一處廊橋,類似於今天警車開道,報警器峰鳴,劉恆的儀仗隊也是鑼鼓轟鳴,前麵的路人聽聞鑼鼓聲,紛紛迴避讓道,有一個農夫鑽到廊橋下麵躲了起來,司儀見路人清理好了,便不再鳴鑼,農夫以為沒事了,從橋下竄了出來,剛好驚擾了劉恆龍輦,具體情形沒有記載,但可以想象一個農人能嚇壞久經大陣仗的龍駒,除了農人身手矯捷之外,估計他還帶著農具,馬在受了驚嚇之後,便前腳抬起蹦了幾下,差點把劉恆摔出馬車。


    倒黴的農夫無可避免被送進了監獄。


    冒犯皇帝,這可是天大的罪名,劉恆要心狠一點,他將此人就地正法都不為過。


    但劉恆沒有這樣做,他把農夫移交給了廷尉府。


    對於張釋之,他是無比信任的,幾年考察下來,劉恆發現張釋之確實是個不可多得的幹才,不但業務精通,而且有幹事的勇氣。都說好官難當,好酒難釀,特別是有點作為的好官更是難上加難。


    可張釋之做起什麽職位,似乎都得心應手,廷尉沒幹多久,幾年甚至十幾年積累的案子一掃而空,而且人人豎起大拇指,沒人抗訴。


    沒多久就可聽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的高度讚揚。


    劉恆把本可以自己了結的事情交給了廷尉府,一是免得留下惡名,二是相信張釋之的業務能力。


    這件案子迅速地成為長安城內的熱點,因為它是直接關係皇帝的。


    判得輕了,劉恆會生氣;判得重了,張釋之認法不認人的金身將隨之告破。廷尉是國家的重中之重,廷尉更是權力場上炙手可熱的職位。無數雙眼睛盯著那裏,等著看熱鬧了。甚至於某些跟張釋之結下梁子的人已經準備好了菜刀,一旦張釋之失勢,就蹲在路上把他捅死。


    最平淡無奇的結局莫過於張釋之順著劉恆的意思,把此人棄市,狠一點的話,夷人三族也並無過錯。果然如此,張釋之便不是張釋之,他也不過是皇帝腳下的一條狗而已。到那時,劉恆的火氣消了,張釋之的恩寵加了,不守法度的貴族紈絝子弟笑了,老百姓卻要哭了。


    案子的微妙氣息吸引了無數雙眼睛,很多人認為張釋之會因小失大,無論怎麽判,對於張釋之個人來說,前途都必然受損。


    然而,張釋之隻能是張釋之!大漢朝廷找不到第二個了。


    案子審清楚之後,張釋之一笑置之,不過是一個簡單的違反“清道令”的小案,判起來何難?


    判決在眾人的錯愕中立時生效,農夫死裏逃生,喜極而泣,交了罰金便走出了廷尉府。


    與張釋之相交的同僚不免捏了把汗,甚至悄悄地提醒張釋之,讓他再慎重考慮,這可是冒犯皇上的案子,皇上還等著你給他重判呢?張釋之依然一笑置之,一身輕鬆,仿佛沒這迴事般!


    他太了解當今皇上了,寬仁愛民卻又有些年輕衝動,他比誰都更看重天下百姓,他可是千百年來罕見的聖君啊!一代聖君,又怎會因為偶然之事失了法度?怎會因為民眾無心之失亂了心性?況且大漢江山要真正穩固,法製當為唯一準繩,有法不依,視法若無物,早晚必然導致綱紀廢弛,民心俱失。


    張釋之隨判決書附送一道奏折,再一次詮釋了依法治國的理念。


    劉恆想起農夫驚馬之事,後怕不已,心情更是不快,他本可將農夫就地正法,但卻忍了下來,交於廷尉府處置,也好讓天下臣民看一看,做個記性。在未央宮後殿等來張釋之的判決書一看,劉恆起身大怒,好歹也是個死刑。


    正要發迴廷尉府重判,內侍又送上張釋之的奏疏,劉恆強忍怒火細細看了起來,張釋之在陳述中說他做不到商君,但陛下卻一定能成為秦孝公甚至超越秦孝公,要強國富民,非法無以達成。


    劉恆看後平靜了許多,他心裏細細思量:“大漢立國已是三十餘年了,人人渴盼民富國強,對本朝來說,每一年都十分寶貴和關鍵,我劉恆隻希望在我的手上能強大起來!”


    劉恆讓謁者給張釋之發了份批複,並且稱讚廷尉做得好做得對。


    驚馬案不但沒讓張釋之官位不抱,反倒讓懷恨張釋之的人失望透頂,有劉恆在上麵‘包庇’著,張釋之隻能越來越受皇帝青睞。不滿張釋之的人隻能熬,隻能等了。


    這其中便包括太子劉啟。


    不久後,發生了又一起震驚朝野的大案,有人膽大妄為,偷竊了高祖廟中神座前的玉環。劉恆惱羞成怒,在全國開展大搜捕,很快就把竊賊緝拿歸案,同樣交到了廷尉府,劉恆的意思是要重重治罪,以儆效尤。


    而張釋之援引法律,判決賊人盜竊罪,棄市。判決結果忤逆了劉恆的想法,劉恆召來張釋之問道:“此人狗膽包天,竟敢盜竊皇家器物,朕把他交給你,是希望你嚴加懲治,而你卻隻判他棄市罪,像這種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的盜賊,應當判處族滅才是?你如此判決,怎麽維護高祖的尊嚴,怎麽表達朕的孝心?”


    劉恆言語異常激動。


    張釋之向前深深一躬說道:“依照律法,判處其棄市已是極限了。到底應判其棄市還是族誅,應當視犯罪情節而定,不能一時的意氣用事,如果盜竊一隻玉器就要判處族誅,那如果哪天又有膽大妄為之人挖掘了祖廟,陛下用什麽刑罰加以懲治呢?”


    劉恆聽著張釋之的辯解,雖然怏怏不快但卻陷入深思,他知道張釋之向來不是能言善辯之人,雖然他的說辭不一定恰當,但劉恆明白了他的意思,有法不依治國便無序,等到哪一天對罪犯已經無法懲治的時候了,那國家就將陷入危機。


    聰明的劉恆再一次同意了張釋之的判決。都說宰相肚裏能撐船,劉恆的肚裏豈止是撐船!


    張釋之就是這樣剛直不渝,依法辦事。


    作為天下司法係統最高長官,張釋之給司法界樹立了標杆。


    俗話說,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這句話本來含有貶義詞,但用在張釋之身上可有另一番褒義,既然廷尉都唯法律是從,那麽下麵的人不管出於什麽目的,升官也好,政績也好,發財也好,要往上爬必須得像張釋之一般嚴格執法,否則是不可能得到上級領導看重的。


    有如多米諾骨牌效應一般,司法係統正了,各級官吏就正了,各級官吏正了,老百姓就舒坦了。


    劉恆有這麽多能臣幹吏做幫手,國不富民不強那就奇怪了?


    果不其然,在劉恆的駕馭之下,國家實力開始蒸蒸日上。


    他在各方麵都實行開明政策,司法上廢除肉刑,商業上廢除山澤之禁,弛山澤之禁,朝廷用度上又注重修身節儉。大漢的第一個盛世終於在他的手上誕生了。


    處處歌舞升平,連犯罪一年都才幾十起,國庫裏的錢多得用不完。


    據說,漢末赤眉農民起義軍攻入長安把漢代皇陵掘了一遍,唯獨不挖劉恆的,還恭恭敬敬地拜了又拜。這也是劉恆的能力和開明贏得了後人的無比尊重。


    這番景象恐怕高祖劉邦也沒想到,好日子會來得這麽快,在他的兒子手上就完成了這項豐功偉績。如果他泉下有知,劉邦至少可以給秦始皇叫叫板,老劉家的子孫可比老贏家厲害多了,至少不會二世而亡。


    劉恆的寬仁和勵精圖治創造了盛世,但在他的手上,並沒有解決所有的問題。


    他還是留了項殘局讓兒子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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