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既然貂蟬現在想叫紅豆,本名又叫任紅昌,陳聖一折衷,幹脆叫小紅算了。


    “小紅!快隨我來,我帶你殺出重圍。”


    陳聖第一次談戀愛,果然兒女情長英雄氣短,名俠鎮也拋諸腦後,隻想著帶小情人私奔。


    “那名俠鎮怎麽辦?”雖然改名叫紅豆,但貂蟬骨子裏濃濃的責任感和犧牲精神卻改不了。


    陳聖老臉一紅:“可我擔心你有事。”


    貂蟬搖頭,掙開陳聖懷抱,開始帶麵紗:“陳郎,男子漢有男子漢的事業和責任,不要讓我成為你的阻礙。陳郎隻管前去殺敵,若有不測,奴家當相隨於地下。”


    “死了不是還能轉世嗎?”陳聖忽然想起之前想過的一個問題。


    貂蟬再次搖搖頭:“若是那樣,還有誰會怕死?這片大陸雖然奇異,也隻是保你百年不老,如果不曾悟道,那邊丟掉這百年記憶從頭來過。可這僅僅是不會老死罷了,若是意外而死,那便真的死了!”


    陳聖心中一凜,之前衝殺一天,也不知道發生了多少千鈞一發的危險……


    “陳郎可是害怕了?”貂蟬炯炯的盯著陳聖。


    陳聖當即搖頭——開玩笑,貂蟬雖然聲稱不愛呂布,但呂布畢竟是她前任,肯定是會有影響的,呂布雖然最後在白門樓慫了一次,但之前敵眾我寡也好單騎衝陣也好,可是一點沒有慫過。


    陳聖從沒談過戀愛,在感情上肯定不會有多成熟。不成熟男子的通病之一,就是愛於姑娘的前任較勁……陳聖也難以避免啊。


    “哈哈,大丈夫生死何懼!”陳聖朗聲道,隨即一喜:跟姑娘麵前逞了個強,係統居然給了100點不服值!


    “我家陳郎果然是英雄!第一次見麵時,你在陷陣營麵前護著我時,我就知道了。”貂蟬雖然帶著醜陋麵具,但是一雙眸子柔情似水,說不出的仰慕崇拜。


    陳聖心中一動:“原來她那時候就對我有意思了?”


    “陳聖兄弟何在?速來與我等匯合!”索超的大嗓門響徹了半個鎮子。


    陳聖摟了摟貂蟬:“敵軍勢大,肯定會衝進鎮子,小紅,你萬萬萬萬多好了!我豁出命也要殺退敵人!”


    “放心。”貂蟬一推陳聖,“我會照顧好自己。”


    陳聖想想她那些奇怪的小法術,稍稍放下心來,轉身奔出門匯合眾人。


    臨出門的一瞬間,陳聖一咬牙,摸出神兵卡,拍在了已經是青色裝備太祖棍上。


    這張神兵卡其實很是逆天,按照描述,至少有兩個bt之處,第一是能將兵器“全麵升級”,這就已經和“提升裝備品質”的煉器符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第二點:它沒有等級限製,也沒有煉器符“級別越高失敗率越高”的描述。


    按照陳聖使用係統這麽久摸索出來的心得,這張神兵卡可以百分百確保成功升級。


    也就是說,越高級的裝備,使用神兵卡才越劃算。


    而太祖棍,在兩次升級後,才不過是藍色裝備。


    但是陳聖深深明白一個道理——如果人死了神兵卡還存著沒用,才是真正的浪費。


    青光一閃,隨即又是一抹紅光閃過,係統提示道:“宿主對完美級太祖棍使用神兵卡,太祖棍異變為血魔棍,堅固性、柔韌性獲得提升。


    血魔棍被動技能一,震蕩:對手用身體或兵器招架時將受到震蕩,五秒內反應速度減緩15%,力量高於使用者50%及以上,震蕩無效;


    被動技能二,戰魂:持血魔棍施展任何棍法,棍法境界均+1;


    被動技能三,認主:宿主將鮮血滴入其上,則千步之內,心念一動,即可自動飛迴宿主手中;


    被動技能四,反哺:宿主持血魔棍所造成傷害,經血魔棍吸收轉化後,將傷害值的20%以生命力形式反哺,由宿主和坐騎平均吸收;


    主動技能一,棍芒:根據宿主心意,發出長寬度一到十倍不等的棍芒,威力亦提升一到十倍不等,消耗宿主內力10%到100%。注意,百分比按照宿主完美狀態下進行計算。如內力少於10%,則該技能無法使用。


    主動技能二,血影:狂猛的舞動血魔棍,形成滔天血影,方圓十丈內,所有敵人視線均受到極大影響。該技能每秒消耗宿主1%最大體力值。”


    這時,太祖棍的形態也發生了極大變化,棍子變得更長了,棍體上雕著無數骷髏彼此咬合,棍子顏色透著暗紅,看上去說不出的兇厲。


    陳聖清清楚楚的看見太祖棍先後閃過兩道光芒!看來,藍色裝備的下個階段應該是青色,而太祖棍的極限就是藍色,但是在全麵升級的作用下,直接異變成了另一種武器,跳過青色,達到了紅色的水準。


    更令人驚喜的是,大多數技能都得到不同幅度的加強,“震蕩”的減速幅度和使用限製都增強了,“戰魂”更是從太祖棍法級別+1變成了所有棍法均可+1,認主的幅度擴大了十倍,新增加的反哺和血影技能也十分實用。


    反哺基本等於遊戲裏的吸血,20%的幅度相當之高,甚至連坐騎都能受益,運用得當的話,足以化身沙場永動機。血影也十分給力,理論上可以在100秒的時間裏,讓方圓十丈的敵人變成睜眼瞎……


    陳聖忽然有一種明悟:若不出意料的話,這條血魔棍將會陪他走上很遠的路!


    咬破舌尖,一口血噴到了血魔棍上,棍體上雕刻的無數骷髏,雙眼同時一亮,說不出的猙獰詭異,但陳聖卻立刻感受到,這條棍子和自己有了一種血脈相連的感覺。


    這時,林衝等人已經在集合完畢。


    陳聖抬頭一看,不禁微吃一驚——僅餘的二十多騎士,全部頂盔貫甲,連坐騎也披著皮鎧,沒騎馬的遊俠兒也大多著甲,隻有幾個以輕盈取勝的,才穿著自己平時的衣服。


    見陳聖吃驚,林衝苦笑道:“你是不是想問我,為什麽上次衝陣大家都未曾著甲?”


    陳聖還未說話,裴元紹接口道:“別說了!都是怨我。大家不著甲,是為了提高馬速,毀了羅馬人的攻城器械就迴,偏偏我戀戰,導致變成了惡仗,人無鎧馬無甲,吃了好大的虧。”


    扈三娘歎息一聲,伸手拍了拍他:“算了,小裴子,還是我等疏於訓練,才有這樣的事情。再說羅馬人反應十分迅捷,就算你不戀戰,我們也未必能及時迴來。”


    林衝道:“所有的老弱已經盡量藏好了,現在這裏的兄弟,都是能戰的。羅馬人勢大,唯一之計,就是衝透敵陣,再擒他幾個重將迴來,和他們談判。”


    朱家點頭道:“林兄弟說的不錯。畢竟霸器不在我們手上,隻要抓他們幾個重要角色,談判的希望還是有的。”


    索超急道:“莫多言了,敵人頃刻即至,陳聖兄弟,有陣亡兄弟的盔甲,我們撿了幅身材差不多的給你,你快快傳上,我等這邊出發。”


    有人便牽過了大髒馬來,大髒馬看見陳聖,頓時高興起來,跺腳甩尾,就往陳聖身前湊來。


    這馬卻被馬夫洗得幹幹淨淨,從頭到尾雪一般白,一根雜毛也無,和其它馬一樣批了皮質馬鎧,馬鞍上還掛著一幅甲,看來就是給陳聖準備的。


    陳聖摸了摸馬頭,心中著實喜歡。順手取下盔甲,就開始往自己身上套。


    穿盔甲是門技術活兒,沒人幫忙難穿的很,陳聖笨手笨腳套了半天,還是扈三娘跳下馬來,幫他著好了甲,這才一起上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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