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是因為你的關係才來到濱海,這邊發展並不順利,我畢業證還沒拿到,所以不好找工作,我媽年紀大了,又是單獨一個人,既然我們都已經分手了,我想迴老家去找工作,順便照顧她,這濱海已經沒有什麽值得我留戀的了,我又一直不喜歡這裏,所以當然要走。我要先出門了,冰箱中還有些吃的,你如果要睡,就先睡一會兒吧,但是如果周思凡傷害了你,你應該要報警的,法律可以懲罰他!”百合說完,摸出手機來看了看時間,沒等趙林說話,直接轉身便出了屋子。


    留下趙林一個人說不出話來,許久之後等到百合走了,看到這個空蕩蕩的房子,他和範百合曾在這兒租住了近一年的時間,兩人曾在這個簡陋的出租屋裏立下誓言,他以後要娶範百合為妻,兩人曾幻想過多年以後兩人存好了錢,要在這濱海買房子,徹底安定下來,生多少孩子,那些話隨著他工作的不順,以及時常因為生活不如意兩人開始漸漸有了摩擦爭吵時,被他忘得差不多了,這會兒等到四周安靜下來,他卻突然想起。


    有些東西總是會在失去之後才覺得痛苦萬分,擁有在手中時,他總覺得不滿足,總是苛責範百合,認為自己的某些不如意都有她的原因,在周思凡有意無意的挑撥之下,他開始處處嫌棄範百合,看她不順眼,真以為憑借自己的能力以後可以隨便再找比她更好的。


    但此時百合毫不猶豫轉身出去,她說她要離開了。要迴到她母親身邊時,趙林才突然痛哭失聲。


    他恨周思凡,他恨周思凡毀了自己!不止摧毀了他的一些信念,還毀了他的肉體,毀了他以後的幸福可能,他現在拿什麽去追女孩子,昨夜的事兒就像是他生命中一個恥辱,釘在他的靈魂裏,讓他永遠也擺脫不了,絕望似潮水向他湧來。他突然想起百合之前臨走時曾說過的。如果他受了什麽委屈與傷害,他可以報警!


    現在他已經沒什麽顧忌,之前他擔憂自己吃了這樣的大虧,不敢聲張。就害怕百合知道之後要嫌棄他。可現在想想。百合現在反正都要離開這裏了,她要跟自己分手了,自己一無所有。濱海又沒什麽人認識他,以後他也會離開這個傷心地,就算是被人知道自己被強暴又怎麽了?他哪怕就是丟人現眼,也要周思凡這個垃圾得到報應!


    想到這兒,趙林擦幹了眼淚,撥通了手機裏那個報警的電話。


    警察很快到來將他帶了迴去,知道他的遭遇之後,許多人眼中露出同情之色來,周思凡很快被警察找了過來,但是他卻並不承認他強暴了趙林,反倒一口咬定是趙林勾引他的!


    “他看我有錢,便好幾迴跟我使眼色,並且暗示願意用身體換錢,他可是勾了我半年多時間我才答應的,之前我都躲了他一個多月,不信你們可以去查的!”周思凡坐在警察局中,翹著二郎腿冷笑:“是他自己爬上我的床,並為此不惜住進了我家裏,送上門來的人,我怎麽可能強暴他?你們看他什麽樣子,再看看我什麽樣子,我要玩男人,用得著強暴這樣的?不是我開玩笑,我要真喜歡一個人,灑點兒錢出去,勾勾手指頭人家就自動脫了衣服褲子撲上來了,我用得著用強的?”周思凡矢口否認,手指在桌麵上敲著,辦案的警察表情將信將疑。


    說實話,確實周思凡從表麵看來,長得體麵又很帥氣,最重要的是他家世確實很好,並不是吹牛的,他是很招人喜歡的那種人,哪怕就是同性之中也很難有人對他生得出討厭之心來,相較之下趙林一臉的痘痘,長得其貌不揚,看上去便十分平凡而又普通,實在找不出什麽特色,這會兒他被氣得漲紅了臉,看上去倒是有些可憐兮兮的,但警察卻有些懷疑他。


    畢竟他住進周思凡家中是事實,兩人之前就屬於同居的關係,據說二人之前關係還特別的要好,趙林以前的同事也證實過,事發前一天周思凡還開車接他下班,這樣的情況看起來不像是趙林被強暴了,反倒像是兩個熱鬧中的情侶鬧了別扭吵架一般,警察頓時有些頭疼了起來。


    趙林氣得渾身直哆嗦,指著周思凡就喊:


    “你胡說,你撒謊,你騙人!”


    周思凡聽到他這憤怒的話,嘴角便勾了起來:“你說我騙人,要有證據,不能說你為了留在我家,死皮賴臉和我在一起,我拒絕了你,雖然我們確實上了床,可是你情我願的事兒,現在我要分手了,你訛詐不成,就想要來汙蔑我吧?”


    他這樣的顛倒黑白,趙林以前簡直沒有想過周思凡會是這樣一個不要臉的男人,簡直氣得張嘴說不出話來,周思凡冷笑的目光刺得他渾身都疼,最後的結果警察自然認定這起**案因為某些證據不足,周思凡錄了口供之後被放了迴去。


    臨走時他經過趙林身邊,冷笑了一聲,快速說了一句:


    “傻比!”


    這話像是點燃了趙林心中的怒火一般,他再也忍耐不住,衝起來想要打周思凡,卻不用周思凡動手,很快被周圍的警察按住。


    “你們看到了啊,是他先動手的,不要說他告我,我還要告他!警察局裏也敢動手打人,等著被拘留吧傻子!”周思凡大笑著,理了理頭發,又整了整衣領,揚長而去。


    若是趙林真被拘留,他以後的檔案會留下汙點,他以後再找工作會受影響,他的一生都會毀了。


    沒想到法律這麽不公平,自己原本以為可以借助警察的力量討迴公道,可惜公道沒討迴,卻反被周思凡譏諷了一頓,趙林忍耐不住,放聲大哭:


    “他真的**了我,這個畜牲,他還害得我和女朋友分手了,為什麽你們不相信我?為什麽不能把他抓了關起來?”


    一群警察聽到他的哭喊,麵麵相覷。


    興許是看趙林哭得實在太慘,有人忍不住遞了張紙給他:


    “兄弟,你聽我說,哪怕你的事兒是真的,可是現在法律對於男人被性,侵一案還沒有正式立法,要抓人也難辦哪!若他真的對你做了那種事兒,我們最多也就是調解,希望他能賠償你一些錢,當做補償罷了,你們兩人達成和解。可剛剛那位周先生說了,你住在他家裏,他家樓下的監控錄象中確實有你這幾日進出的影子,更何況還有人證詞你和他住在一塊兒,他要說你們本來就是同居的情侶關係,我們也沒辦法啊。”那警察說完,趙林心中一股絕望便湧了上來,他拍了拍趙林肩:


    “最多,最多以後你自己要小心一些。”


    以後?還有什麽以後?自己和女朋友已經分了手,一輩子都被毀了,換來的結果竟然是讓自己以後小心一些?趙林有些想笑,卻實在笑不出來。


    這一天時間內發生了太多的事兒,他拖著疲憊的步伐從警察局中出來時,百合已經迴家提了早就收拾好的行李,坐在了出租車上朝機場而去。她拿出了自己的手機,開始編起短信,趙林那頭從警察局出來時,手機響了起來,短信正好是百合發來的,她說了一些範百合以前和趙林在一起的事兒,說了兩人大學時的情景,說了兩人到濱海時心中的願望,她說了許多,趙林看得淚如雨下,心痛如絞,那時歡快的時光在他腦海中一閃而過,他實在是做夢都沒想到,幾年之後兩人離開學校時,他會遇上這樣惡夢一般的經曆。


    ‘那天你說你在周思凡家時,我知道你是要說和我分手的,我不敢聽,事後打電話想求你和好,你卻將我電話拉進了黑名單裏。我不知道周思凡家在哪裏,又不敢去公司中打擾你,隻能利用我自己這兩個月攢下來的錢買了花送給你,想要哄你開心,可我等了好幾天,你卻依舊沒有迴心轉意,我想我們就應該緣盡於此。’看到這裏,趙林才想起公司裏送的那些花,他原本認為絕不可能是百合送的,卻沒想到最不可能的事兒卻是真正的事實。


    周思凡那個畜牲如此對自己,傷害了他,他傷害了百合,百合還省衣縮食送花給他,他卻誤以為是周思凡送的,為了這麽一個壞人,他丟了最愛自己的女人,趙林開始感覺悔不當初。


    ‘其實我之所以如此反感周思凡,是有原因的。我曾跟蹤過他,我覺得他來曆太古怪了,他莫名其妙跟你成為朋友,我們的生活中突然多了這麽一個人,有了他之後我們時常開始吵架,我覺得不對勁兒,結果發現他進了一個同_性的酒吧,我看到他和別人喝酒,並偷聽到他和別人炫耀,說是怎麽認識你。’百合將劇情中範百合聽到的話在此時的短信中打出來,將周思凡怎麽無意中翻到他的微博,然後怎麽開始將他當成獵物,怎麽破壞兩人感情,最後就是為了得到他的身體的事兒全說了出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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