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聲震驚了整個會場。
不僅因為這是新天下曆史上從來沒有過的開槍方式,更是因為,這是在戰場上,第一次打向新世界政府的槍。
而且,打中了。
這一槍他連看也沒看,卻直接打穿了李誌的心髒。
李誌慘叫一聲,倒在血泊中。
眾人目瞪口呆,這樣出的槍,也能打中人?當然,也許可以理解為是瞎貓碰上死老鼠,畢竟他開槍時,李誌已經逼得太近,雖然沒看,也應該能猜到,麵對近距離這麽大一個目標,直接命中,好像也是應該的。可是,在這麽緊張的情況下,又有幾個人能這麽從容迅速地完成上保險,槍口對準身後的人,又加上扣扳機這一係列動作?
這起碼說明,雷勳至少對槍是熟悉的。
雷勳把槍扔開,順手抄了第二把槍,因為這槍每打一發,都需要上子彈,而他沒有子彈,好在這裏的槍堆了一整堆,用完就換,非常方便,隨後他迴過頭來,站起身,正好看到李誌摔落在地。
雷勳淡淡道:“抱歉。”一腳把李誌的身體踹翻過來,看到了他身上別著的手槍,當即彎下腰拿這手槍。雖然說手槍的殺傷力比步槍要小,但是起碼有連發功能,在近戰時有更大的優勢。
就在他彎腰之際,誰也沒注意到,一個士兵的槍口已經對準了他。
那是李誌的親兵。
混戰之初,為了不誤開槍驚醒怪物,劉營長讓大家把槍放在一邊。剛才李誌命令特種兵往兩邊城牆撤退,士兵們平時就沒有隨時帶槍的習慣,很多人也沒把槍拿走就往兩邊撤,這樣也好減輕負擔,所以隻有少數士兵先來拿槍。
李誌的親兵,則是由於剛才根本沒有參加混戰,所以並沒有讓槍離手。眼看著李誌被雷勳這樣槍殺,心中暗恨,就準備殺了雷勳,替李誌報仇。
就在他準備扣下扳機之際,卻被雷勳一眼發現了。
由於長期跟特種兵訓練,對於槍口下潛著的危機,雷勳會特別敏感,就連當年的教官,也覺得他對於潛在危險的本能反應超過了常人。李誌的親兵雖然沒在站到前麵,而是潛在一些士兵的身後朝他瞄準,他還是感覺到了。
他立刻一矮身,同時又是就地一滾,這是他以前訓練時經常用到的一個動作。
與此同時,李誌親兵的槍響了。還好雷勳剛好一滾,這一槍沒能打中。
李誌的親兵趕緊上彈,準備再來一槍。
可是就在這時,槍又響了。那是手槍的槍聲。
李誌親兵倒下。雖然是手槍,可是直接爆頭,打得太準了,與步槍相比,殺傷力方麵的折扣也被補迴來了。
雷勳半跪在地,手上的手槍還冒著煙。
這一槍,所有人都被震驚到了,特別是女人們,臉上都起了紅暈。男人們震驚的是他的槍法,女人們則是震撼於他的開槍時的姿勢,完美的造型,簡直可以定型成一個雕像。
這不是上天賜給征服者們的禮物嗎,不是隻有征服者才可以使用的寶物嗎?
可是這一件寶物,征服者們,從來沒有人用得這麽神奇過。這麽準確,而又能這麽瀟灑。
因為他從就地一滾到跪定開槍,隻有兩秒的時間,而用來瞄準的時間絕對不超過半秒,不,簡直就沒時間瞄準過。
而這裏特種兵們的瞄準用時,平均為五秒鍾,如果能在三秒內完成瞄準開槍並且準確命中的動作,那就是神槍手級別了。
可是雷勳,根本就沒見他怎麽瞄準就開槍了,偏偏還命中了目標,不,是直接爆頭,比起簡單的命中目標,還要更加神準。
更別忘了,他的手槍還是在一滾的時候順手拿到手的,在一滾之際,他完成了所有開槍需要完成的動作。
雷勳站起來,吹吹槍口,對著劉營長道:“劉營長,請你馬上中止執行所謂的清場令。”
其實,在他打出這一槍之前,他也沒有把握,因為不知道新天下的瞄準係統跟地球上的是否一樣,手感是有區別的,因為這種標準的二十響,在地球上已經被淘汰。現在特種部隊用的不是92式就是07式。所以第一次使用這種傳說中的駁殼槍,雷勳並不是特別有把握,好在他知道這裏的人的槍法,使他有一定的容錯空間,可以進行矯正測試,沒想到運氣居然不錯,一槍命中,這證明他以往建立起來的槍感是可以直接用在二十響上的。
劉營長冷笑道:“雷勳,你覺得你真的可以憑你的槍,扭轉眼下的這個局勢嗎?”
雷勳道:“我不保證,但是如果我扭不轉,我有能力首先殺了你。”
劉營長道:“笑話,你覺得你想殺就殺得了我?我會站著讓你來殺?”
雷勳淡淡的道:“我知道你輕功很厲害,移動很快,但是我告訴你,我對速度為100公裏時速的移動靶,平均命中率為百分之九十六點三,你可以用你自己的性命來考核一下我的這個成績。”
特種兵們發出一聲驚唿。
這是吹牛嗎,如果不是吹牛,那他是人嗎?
移動時速為100的移動靶,他說他的命中率高達九成以上,這可能嗎?這種速度的移動靶,對於新天下的特種兵來說,基本上等於是失去了目標,隻能瞎蒙,命中率能有一成就要燒高香了。
劉營長冷笑道:“吹牛騙人誰不會?我們抓你之前,好像還有人說,你可以一拳打死一個警察,結果如何?真把我們當三歲小孩來騙了?”
雷勳道:“是不是騙人,我隻要你一句話,請中止執行清場令。”
劉營長格登一下,定睛看著雷勳。
雷勳靜靜地站著,站得筆直,手槍朝上,放在胸前,目光淡定,神情自若,有槍在手,而且這槍還真的有用,這讓雷勳身上多了一份氣質,自信,威嚴,加上那魅力指數的烘托,仿佛給他周身鑲上了金邊,顯得光彩照人,魅力爆棚。
現場上,不管男女,人們的目光都在看著雷勳,特別是女性們,目光中飽含激動的水,太迷人了,那是令人窒息的迷人,一時間,滿眼盡是花癡女。就連男人,看他的目光都不無癡迷。
劉營長聽他語氣,似乎很是胸有成竹,他的信心有些動搖了。
好吧,不管怎麽說,這起碼也是一個威脅。
他朝旁邊的四名親兵示意了下。
四名親兵領會了他的意思,悄悄向旁邊散開。
這四名親兵,是這批特種兵中的絕對佼佼者,都是遠程攻擊方麵的好手。因為劉營長本身武功已經足夠強,所以並不需要帶近戰方麵強大的親兵。這四名親兵,都有遠戰能力,但是,他們遠程攻擊的武器都不是槍。還是那句話,新天下的軍隊,絕大部分的人都隻是把槍支當成是一種圖騰,特別是軍神的崇拜者們,基本上都不會對槍支感興趣。這四名親兵,也是軍神的崇拜者,所以不愛玩槍,卻愛玩暗具。玩暗具的好處是,成本低,一枚暗具可反複使用,手感上來時,出手根本不需要特別瞄準,而且出手無聲,可傷人於無形之間。缺點是發出的速度與子彈有差距。
四名親兵分頭走開,然後,幾乎在同一時間,突然停下,並向雷勳發出了他們的暗具。
不僅因為這是新天下曆史上從來沒有過的開槍方式,更是因為,這是在戰場上,第一次打向新世界政府的槍。
而且,打中了。
這一槍他連看也沒看,卻直接打穿了李誌的心髒。
李誌慘叫一聲,倒在血泊中。
眾人目瞪口呆,這樣出的槍,也能打中人?當然,也許可以理解為是瞎貓碰上死老鼠,畢竟他開槍時,李誌已經逼得太近,雖然沒看,也應該能猜到,麵對近距離這麽大一個目標,直接命中,好像也是應該的。可是,在這麽緊張的情況下,又有幾個人能這麽從容迅速地完成上保險,槍口對準身後的人,又加上扣扳機這一係列動作?
這起碼說明,雷勳至少對槍是熟悉的。
雷勳把槍扔開,順手抄了第二把槍,因為這槍每打一發,都需要上子彈,而他沒有子彈,好在這裏的槍堆了一整堆,用完就換,非常方便,隨後他迴過頭來,站起身,正好看到李誌摔落在地。
雷勳淡淡道:“抱歉。”一腳把李誌的身體踹翻過來,看到了他身上別著的手槍,當即彎下腰拿這手槍。雖然說手槍的殺傷力比步槍要小,但是起碼有連發功能,在近戰時有更大的優勢。
就在他彎腰之際,誰也沒注意到,一個士兵的槍口已經對準了他。
那是李誌的親兵。
混戰之初,為了不誤開槍驚醒怪物,劉營長讓大家把槍放在一邊。剛才李誌命令特種兵往兩邊城牆撤退,士兵們平時就沒有隨時帶槍的習慣,很多人也沒把槍拿走就往兩邊撤,這樣也好減輕負擔,所以隻有少數士兵先來拿槍。
李誌的親兵,則是由於剛才根本沒有參加混戰,所以並沒有讓槍離手。眼看著李誌被雷勳這樣槍殺,心中暗恨,就準備殺了雷勳,替李誌報仇。
就在他準備扣下扳機之際,卻被雷勳一眼發現了。
由於長期跟特種兵訓練,對於槍口下潛著的危機,雷勳會特別敏感,就連當年的教官,也覺得他對於潛在危險的本能反應超過了常人。李誌的親兵雖然沒在站到前麵,而是潛在一些士兵的身後朝他瞄準,他還是感覺到了。
他立刻一矮身,同時又是就地一滾,這是他以前訓練時經常用到的一個動作。
與此同時,李誌親兵的槍響了。還好雷勳剛好一滾,這一槍沒能打中。
李誌的親兵趕緊上彈,準備再來一槍。
可是就在這時,槍又響了。那是手槍的槍聲。
李誌親兵倒下。雖然是手槍,可是直接爆頭,打得太準了,與步槍相比,殺傷力方麵的折扣也被補迴來了。
雷勳半跪在地,手上的手槍還冒著煙。
這一槍,所有人都被震驚到了,特別是女人們,臉上都起了紅暈。男人們震驚的是他的槍法,女人們則是震撼於他的開槍時的姿勢,完美的造型,簡直可以定型成一個雕像。
這不是上天賜給征服者們的禮物嗎,不是隻有征服者才可以使用的寶物嗎?
可是這一件寶物,征服者們,從來沒有人用得這麽神奇過。這麽準確,而又能這麽瀟灑。
因為他從就地一滾到跪定開槍,隻有兩秒的時間,而用來瞄準的時間絕對不超過半秒,不,簡直就沒時間瞄準過。
而這裏特種兵們的瞄準用時,平均為五秒鍾,如果能在三秒內完成瞄準開槍並且準確命中的動作,那就是神槍手級別了。
可是雷勳,根本就沒見他怎麽瞄準就開槍了,偏偏還命中了目標,不,是直接爆頭,比起簡單的命中目標,還要更加神準。
更別忘了,他的手槍還是在一滾的時候順手拿到手的,在一滾之際,他完成了所有開槍需要完成的動作。
雷勳站起來,吹吹槍口,對著劉營長道:“劉營長,請你馬上中止執行所謂的清場令。”
其實,在他打出這一槍之前,他也沒有把握,因為不知道新天下的瞄準係統跟地球上的是否一樣,手感是有區別的,因為這種標準的二十響,在地球上已經被淘汰。現在特種部隊用的不是92式就是07式。所以第一次使用這種傳說中的駁殼槍,雷勳並不是特別有把握,好在他知道這裏的人的槍法,使他有一定的容錯空間,可以進行矯正測試,沒想到運氣居然不錯,一槍命中,這證明他以往建立起來的槍感是可以直接用在二十響上的。
劉營長冷笑道:“雷勳,你覺得你真的可以憑你的槍,扭轉眼下的這個局勢嗎?”
雷勳道:“我不保證,但是如果我扭不轉,我有能力首先殺了你。”
劉營長道:“笑話,你覺得你想殺就殺得了我?我會站著讓你來殺?”
雷勳淡淡的道:“我知道你輕功很厲害,移動很快,但是我告訴你,我對速度為100公裏時速的移動靶,平均命中率為百分之九十六點三,你可以用你自己的性命來考核一下我的這個成績。”
特種兵們發出一聲驚唿。
這是吹牛嗎,如果不是吹牛,那他是人嗎?
移動時速為100的移動靶,他說他的命中率高達九成以上,這可能嗎?這種速度的移動靶,對於新天下的特種兵來說,基本上等於是失去了目標,隻能瞎蒙,命中率能有一成就要燒高香了。
劉營長冷笑道:“吹牛騙人誰不會?我們抓你之前,好像還有人說,你可以一拳打死一個警察,結果如何?真把我們當三歲小孩來騙了?”
雷勳道:“是不是騙人,我隻要你一句話,請中止執行清場令。”
劉營長格登一下,定睛看著雷勳。
雷勳靜靜地站著,站得筆直,手槍朝上,放在胸前,目光淡定,神情自若,有槍在手,而且這槍還真的有用,這讓雷勳身上多了一份氣質,自信,威嚴,加上那魅力指數的烘托,仿佛給他周身鑲上了金邊,顯得光彩照人,魅力爆棚。
現場上,不管男女,人們的目光都在看著雷勳,特別是女性們,目光中飽含激動的水,太迷人了,那是令人窒息的迷人,一時間,滿眼盡是花癡女。就連男人,看他的目光都不無癡迷。
劉營長聽他語氣,似乎很是胸有成竹,他的信心有些動搖了。
好吧,不管怎麽說,這起碼也是一個威脅。
他朝旁邊的四名親兵示意了下。
四名親兵領會了他的意思,悄悄向旁邊散開。
這四名親兵,是這批特種兵中的絕對佼佼者,都是遠程攻擊方麵的好手。因為劉營長本身武功已經足夠強,所以並不需要帶近戰方麵強大的親兵。這四名親兵,都有遠戰能力,但是,他們遠程攻擊的武器都不是槍。還是那句話,新天下的軍隊,絕大部分的人都隻是把槍支當成是一種圖騰,特別是軍神的崇拜者們,基本上都不會對槍支感興趣。這四名親兵,也是軍神的崇拜者,所以不愛玩槍,卻愛玩暗具。玩暗具的好處是,成本低,一枚暗具可反複使用,手感上來時,出手根本不需要特別瞄準,而且出手無聲,可傷人於無形之間。缺點是發出的速度與子彈有差距。
四名親兵分頭走開,然後,幾乎在同一時間,突然停下,並向雷勳發出了他們的暗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