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勳被戴上手鈣,帶上了車,意外的是,別墅上被找到的怪物都居然也在車上,雷勳還被迫坐在他身邊,怪物估計一下生來都沒洗過澡,有一股極為濃鬱的熏人的氣味,可憐的雷勳,雖然盡量把鼻孔相對位置調整到了理論上最遠距離,但每吸人一口空氣,仍然會額外獲得一股這樣的氣味,說不出有多難受。


    雷勳心裏冷笑,斷定這也是騙局裏麵的一部分,但設計出這麽一個奇葩來有何用意,還得多加觀察。倒要看看,對方會弄出什麽把戲來。


    會不會是因為他的身份,會不會是這裏根本還是地球,有些人為了對付他——當然,他還不夠格,主要目的,肯定還是他的父母、祖父等等,特別是他爸爸,為人剛直不阿,眼裏不容一粒沙子,得罪的人不少(有時連雷勳也受不了他),但是他本人雖然性如烈火,卻並非有勇無謀,加上上麵還有雷勳的爺爺,是一個頭疼的對手,所以,對方就不惜血本設下這麽大的一個局,以此來對付他爸爸?


    他越想越覺得有道理,當下打定主意,不管對方如何耍手段,他得忍,忍,忍,用旁觀者的角度,把情況摸清楚再說。堂堂軍人的後代,豈是你們想騙就騙得了的?


    這時已經是正午時分,車往如飛,雷勳打了一場架,甚是疲勞,當即睡著,也不知過了多久,一陣陣鞭炮聲和叫喊聲把他從沉睡中驚醒,他睜眼看時,嚇了一跳。


    原來車子已經進入了看來不錯的街道,而街道兩邊,不知排了不少人,一部分人揮舞著小旗,一部分高舉著大型畫像,畫像有兩類,一類是個畫老年男人,另一類是中年男人,那中年男子似曾相識,卻一時記不起在哪裏見過,從這些人的表情上看,應該是這裏的領袖人物。還有部分人舉著標語……到了這時,雷勳才聽清楚了這些人喊的口號是什麽,原來是:“元首萬歲,少帥萬歲。”


    “熱烈慶祝反動匪徒雷勳落入法網。”


    “打倒雷匪徒,百姓喜洋洋。江山永堅固,幸福萬年長。”


    “反動匪徒落法網,全世界人俱歡唱。”


    “正義戰勝邪惡,雷匪在劫難逃。”


    “南坤人民向英勇的捕獲雷匪的好戰士致敬,你們是元首的好兒郎。”


    “敬愛的元首和少帥萬歲萬歲萬萬歲。”


    ……


    車內的士兵們紛紛打開車窗,不斷地朝外麵歡唿的百姓揮手,接收百姓們的讚美。


    如此熱鬧的場麵,讓雷勳對於自己剛剛被抓時的判斷又有點動搖了……不過,他接著又堅信了自己的判斷。不說什麽,僅僅是把一個“剛剛進入這個星球”的人當成十惡不赦的全人類公敵,就未免太離譜了,現實中能這樣嗎?肯定不能。所以他覺得外麵的群眾演員一定是在演戲,特別是觀察到其中一部分的群眾,完全是南郭先生,一麵喊口號,一麵還偷笑,他更覺得心中有底——看來,群眾演員畢竟不可能都是專業演員,總會有人暴露的,這些人是非專業演員的代表。


    不過,對方竟然能動員到這麽多的群眾演員來參與演出,也夠令人吃驚的。看來猜得不錯,對方一定是軍隊裏的人,否則也動員不到這麽多人來參演。


    這個時候已經到了黃昏,看來這應該至少也是個縣城,街道挺長,在群眾們如此熱烈的慶祝下,車子也開得較慢,以至於車子開進一所大院時,已經到了晚上,裏麵燈火通明。


    劉營長把他們轉交給一群警察打扮的人,順便介紹了一通這兩人的情況,自然是滿口嘲弄的話,引得警察們紛紛鄙夷不屑地看向雷勳他們。隨後他們被警察帶走,投到一間又矮又潮濕,還散發著一股黴味的拘留所。也不管地上有多髒,直接就將一直不曾動彈的“怪物”扔到地麵上,讓他撲麵趴在地上,當然對雷勳也沒有客氣,一腳踢進屋內,好在雷勳身法還在,沒有摔倒。


    看到警察把鐵門關上,雷勳大聲道:“喂,警察先生,不管是在哪裏,抓人起碼應該給個理由,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麽我就成了匪徒?”


    警察道:“你是不是雷勳?”


    “是。”


    “是就行,一個地球廢物,還想跟少帥鬥?”警察冷笑一聲。


    警察說完,立即走開。


    “喂喂……就算是犯人,也該給個飯吃吧。”雷勳的肚子早已餓得呱呱叫,連搖鐵門,警察冷漠離開。


    雷勳又累又困又餓,看到屋內擺了張破席,也不管它有多髒,坐到席上。看來,不管對方是不是在演戲,他這一番苦,還是有得受了。


    他一眼看到個“怪人”仍然趴在地上不動,原本對他甚是害怕,可是看他扒在如此潮濕的地方,一動不動,就算沒病也能弄出病來,畢竟還隻是個少年兒童,還是應該同情保護的。再說,這雙手是怎麽迴事,他也有點好奇,如果這個怪人也是戲裏的一部分,那麽這雙手是怎麽迴事,這樣完全違反生理學的一雙手,按理說是不可能出現的,可是又怎麽會長到這人的身體上,難道是駁接,但是,這雙手好象還能電擊人,那就不可能是駁接了,應該是基因變異,類似於蜘蛛俠一類。不過這也出現在科幻電影中,現實中,好象也不太可能存在吧。


    雷勳本來不喜歡接觸別人的身體,可他偏偏喜歡科學鑽研,幾度猶豫,幾度遲疑,最後還是同情加上好奇心占了上風,當即屏著唿吸,湊到那怪人身邊,想把他搬到幹燥些的地方,順便看看他的手是怎麽迴事,他來到那怪人身旁,小心把他抱起,抱到光線稍為幹燥之處,抱的時候,心裏頗感奇怪,因為以此人的個子,似乎不應該這麽沉……當然,也許隻是因為自己腹中饑餓,力氣變小了。


    他把人放下來,想要看一下這手是怎麽迴事,不期然的接觸到那人手腕,隻覺滑膩無比,似乎這一輩子從來沒洗過澡,一時惡心得簡直想吐。


    這還不算,更要命的是,這時不小心又吸了一口氣,一股身體酸味撲鼻而來,雷勳感覺肚子開始翻江倒海,急忙跑到鐵門,對著外麵狂吸幾口氣,用來衝淡聞到的臭味,雖然這裏的空氣也極不新鮮,卻也比那怪人的氣味要好受得多。


    卻聽得身後傳來一陣咳嗽聲。


    雷勳一迴頭,借著昏暗的燈光,看到那怪人的腦袋正在朝左右晃動,隨即吃力地撐著坐了起來,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雷勳。


    這是雷勳見到他以來,他第一閃睜開雙眼。


    靠,這是一雙何等嚇人的眼睛,大如銅鈴,目光如電,突然在黑夜中看到這樣的眼睛,足夠讓膽小的人魂飛魄散。


    不過,這樣的目光隻是一閃而過,大概是因為病的原因,目光一放即收,又變得暗淡無光,顯然睡意再一次占了上風,那人閉一下眼睛,又緩緩睜開,仍是看著雷勳道:“我姐姐呢?這是什麽地方,我為什麽會在這裏?”他一口氣問了三個問題,立時氣喘籲籲,大口大口地喘起氣來。


    他一說話,雷勳的心裏好受了一些,一,能說話,這證明他確實是個人,不是個怪物,二,能問他的姐姐,證明他非瘋非傻,可以勉強算個正常人。


    聽這口氣,要嗎就是他演得實在太好,要嗎就是他確實不是參與演戲的人。不過,看他小小年紀,恐怕還是後者吧。


    雷勳略一遲疑道:“這裏是警察局……”


    “什麽?”


    “警、察、局——”


    “什麽叫警察局?幹什麽的?”


    就算是小孩,好像也不至於不知道警察局吧,雷勳心下困惑,還是答道:“當然是抓人的。”


    “什麽,抓人?對了,我姐姐呢?”


    “好象也被抓了。”


    “嗚嗚嗚嗚,不能帶走我的姐姐——我要找我姐姐。”怪人哭起來。


    他這麽一哭,就如同任何一個無依無靠的小孩,雷勳對他的怪倒是沒有那麽有惡感了,勸道:“別哭了,你應該有十歲了吧,十歲的男孩是不能哭的。”


    “放屁,你才十歲呢。”


    “那你多少歲?”


    “好像是十五歲吧,還是幾年前就十五歲了?我忘了。”


    好吧,連自己的年齡都能忘記,說他是白癡,雷勳都覺得侮辱了白癡這個詞,他看著他那瘦小的身板,除了一張臉不象個小孩,那一雙掌不象小孩的掌,整個身體說是十歲都已經算發育得差了。不過這怪人說得很正經,完全不象是開玩笑,雷勳卻也不能不信。又道:“你知道自己叫什麽名字嗎?”


    “當然知道,我又不是笨蛋,我叫李小乖。我姐姐呢,我姐姐究竟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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