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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會對如同自己弟弟一般,八歲小孩的調侃而弄得臉紅尷尬,盧薈自己也想知道原因。上次求婚拒絕他之後便沒見了下文,還以為小孩子健忘就此了結了此事,沒想到時隔一個多月又開始舊話重提。


    吃完早餐來到梨木家門口。


    看到小梨木用詫異的表情看著自己,盧薈想那也無可奈何的,他那如成年商人般狐滑的眼神似乎就是在問:怎麽把她也帶來了?


    果然,他下一刻皺起了眉頭看著盧薇,質問道:“怎麽你也來啦?”


    “呀,我怎麽就不能來啦?”盧薇幾乎在小梨木落話的瞬間就開始反問。


    “你本不該來。”小梨木負手而立。


    “我就來!就來!就來!”盧薇很快負氣。


    盧薈看妹妹在那跺腳,不禁歎了口,覺得自己任重而道遠。


    “不對不對,你應該說‘但是我已經來了’”梨木糾正道。


    “噗噗――”盧薈噗嗤一笑,看著負手而立的小梨木,這才想起他演的是哪一幕。此時小梨木看向自己的眼神也頗為有種“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覺。


    “為什麽要這樣說?”尚未接觸過古龍小說的盧薇問道。


    說完,見小梨木沒有迴答的意思,便盯著自己這個姐姐的臉看。


    “所以說大人的世界你這小孩子是不懂的,還參什麽熱鬧。”梨木像一代俠士般把目光遠投。


    “還真入戲了――”細心的盧薈算是看出來了,小梨木這是打算抓住最後的機會擠兌妹妹,逼她在出發前就退迴家去,隻好說道:“是我媽叫帶她來的,我們兩都出去了可就沒人陪她玩了。”


    說辭雖然可能有點出入,不過母親交代給自己的任務確實是帶上妹妹,另外還囑咐盡量創造機會以便讓兩人“交流感情”,連“行動資金”三百元都已經被母親塞到了自己手裏……


    “感謝我的寬容吧――40瓦大燈泡。”小梨木邁起步子帶頭就走。


    居然把妹妹形容成大燈泡?按照原定計劃,我才是最大的燈泡吧……盧薈搖了搖頭追上去,問道:“木頭,你要去哪?”


    “文化市場。”


    “怎麽去?”盧薈緊跟著問。


    “本來想和你逛著去的,不過我看薇薇堅持不了,我們就打的去吧。”小梨木表情顯得頗為遺憾。


    盧薈摸了摸掛在手上的錢袋,估摸著打車一次得十塊,一來一迴估計得用去二十塊。若是平時自己肯定會建議他公車或坐三輪車。不過公車太嘈雜,不易於完成母親交代的“任務”,而且大熱天的擠公車實在是一種折磨。


    市裏現在呈現人多車少的現狀,也不知何時才增加公交車的數量。


    至於坐三輪車,三人肯定會擠在一起。如果自己坐中間的話就會成為兩人的阻礙物,可是讓他們兩人靠著坐的話,兩人很有可能又會因為太擠而吵起來。妹妹邊哭邊打鬧都有可能,毋寧說跟小梨木交流感情了。


    坐出租車就可以讓兩人坐後排,不僅空間自由,還可以名震延順的給他們創造二人世界。


    (嗯,媽媽說過不要考慮省錢,讓兩人開心才是最重要事項……)


    “不要叫我薇薇,還有,你還沒迴答我為什麽要說‘但是我已經來了’呢!”盧薇沒有落下兩人的步伐。


    “平時多看些書,少看點《花仙子》你就知道了。”小梨木針鋒相對。


    “木頭你要打的?”盧薈再次確認道。


    ps:出租車又名的士車,“打的”亦即招出租車出行的意思。


    “是啊。”


    (可是――方向有點問題啊。)盧薈疑惑道:“這個方向是往村裏走的……”


    “……”


    梨木絕望了,對充滿迷之詛咒的世界絕望了。迷之詛咒尚有如此未能,他不敢想象天然呆詛咒終身施加在自己身上會是怎樣的情況,反正絕對會成為親戚朋友的笑柄吧。


    “目標是文化市場的隔音耳罩!letgo!”梨木想試一下自己迷路本事是不是已經到了世界級的程度,拉著盧薈就往反方向跑。一條大路通兩邊,這邊是村裏,那邊便是村口,絕不可能走錯!


    絕不可能!絕不可能!絕……大概吧。


    總之最後在盧薈的帶領下,梨木終於來到了馬路邊,登上了可以直達目的地的出租車。如果不是此次詛咒隻持續半年時間,他恐怕要在考慮聘請個專屬的摩的司機了。至於保鏢?現在還聘不起,但來日方長。


    “既然決定打的,為什麽不叫李阿姨迴來呢?可以省兩趟車錢。”見梨木一上車,就搶著拿出十塊錢交給司機,盧薈在合起錢袋的同時不禁問道。


    這年頭出租車的收費有兩種,一種是打表記路程,一種是根據經驗跟司機直接付款。前者比較科學些,後者則是效仿小三輪和摩的的收費模式,這年代很少有車子裝計費器。


    “很多很多原因……”梨木朝執意要坐在車頭的盧薈說。


    這次他要買的隔音耳罩肯定不會是便宜貨。


    隔音耳罩是使用鑽機、切割機等音效比較大的工人的必需品,以便在高分貝的工作環境中保護聽力。這種耳機最容易在水塔腳後街和交易市場買到,價錢十分便宜,平均價格在二三十元左右,隔音效率在60~80分貝之間,可以完全隔絕普通的說話聲。


    梨木把首要目的地定在文化市場,乃是為了尋找一個“鎮店之寶”!


    此“鎮店之寶”被店家擺在門廊的玻璃櫥窗,據店主在入手11年後時的自述,那隻耳機在購進後11年從未賣出。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鎮店之寶的性價比連藍牙耳機都不如。梨木見那耳機還算“酷”,曾想用五百元買進,沒想到店長搖搖頭拒絕,說是連購入的零頭要不會來。


    等大學畢業幾年後迴到這充滿迴憶的地方,沒想到店長和他老店還以及“鎮店之寶”都還健在。再次問起那放在門框玻璃櫥窗內的耳機時,老板竟得意地告訴他,說這隻耳機真成了鎮店之寶,有人出價三十五萬自己都沒甩手。一隻耳機都能買下一個店麵了,幸虧當初沒廉價賣給別人。


    這隻耳機之所以這麽貴,慢慢沉澱的收藏價值是其中一個原因,不過它的隔音和音效也相當不錯,屬於98年的頂級高保真耳機。


    “我媽不喜歡耳機……”梨木說出了不找母親陪自己來的第一個理由。


    李秀麗相當固執的認為戴耳機會致人耳聾,發現家人帶耳塞就更反對了,所以不僅不會同意梨木買耳機,說不定在知道梨木的目的後還會百般阻撓。


    梨木不知道母親對耳機的固執到底是從哪來的。她可能是聽從了電視上的讒言,也可能是在新聞中看到了什麽,亦或是因為她自己耳背的原因。不過母親的耳背是因為在結婚時梨家輝年輕氣盛,被這身為賭徒的丈夫打了一擊重拳,又被踩著頭壓到地上造成的緣故。


    雖然不知道是何時造成她對耳機的偏見,但李秀麗的確對梨木帶耳機很有意見,基本上見一次兩人就會對“耳機是否會致人耳聾”進行激烈爭論。


    當然,梨木不會把這些以後發生的事告訴盧薈。


    “據我收到的消息,我要買的那隻耳機音效很好,而且很貴,我媽肯定不會同意我買……”這是不帶母親,甚至謊稱大人們沒時間帶他出來買東西的第二個原因,家裏人不會眼睜睜的看著他花巨款買那隻耳機。


    說起對耳機的情懷,那已經是高中和大學時期的事情了。當時梨木認識的幾個人中,家裏就設置有多元立體音響,一套音響幾萬到十幾萬不等。自從享受過那種身臨其境的環繞式感受,梨木對筆記本自帶的喇叭就毫無興趣了。但沒錢享受這種音響的他,最終隻能將興趣放在了價錢更低,低性價比更高的耳機設備上。


    直到如今,梨木對耳機的情懷依然如舊。隻是這年代除了錄音機外沒有別的播放設備,暫時沒激起他收藏耳機的欲望。如今被日常任務突然提及,而且手頭上又不像以前那麽緊,哪還能放過那個不曾入手的“鎮店之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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