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來到書院,阿良示意其他人停下,隻準葉小滿和戚野進去。


    兩人見到賢親王,下跪行禮。


    戚野呈上血書。


    賢親王接過,展開細看。


    鮮紅色的字布滿白色棉帛,一個個枉死的名字觸目驚心。


    張岩,男,東臨郡建安城千燈鎮人士,時年十三。於慶曆四年二月,被俞夢瑤搶入縣官府,至今未還。


    馮恆,男,東臨郡建安城千燈鎮人士,時年十八。於慶曆三年二月,入縣官府送獅子狗,後家人得信,大小姐令其以血肉喂獅子狗玩,馮恆不從,被亂棍打死,屍首喂狗。


    湯詠康和湯詠寧,男,東臨郡齊悅城小楊集人士,時年一歲六個月。慶曆元年正月,俞大小姐在集市縱馬,二子躲避不及,被踩死。


    秦嬌嬌,女,東臨郡建安城千燈鎮人士,時年十六。慶曆四年五月,於賞花宴上慘遭俞夢瑤毒打身亡。其父蕭縣令,以秦家上下五十多口人性命要挾,欲掩蓋此事。


    ……


    血書長七尺,掛起可達一人高。


    樁樁命案,字字泣血,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卷底書:俞氏夢瑤,豺狼成性,殘害百姓,殺姊屠童,生性暴虐,駭人聽聞。及其父母,溺愛包庇,履犯不教,縱容橫行。縣令蕭某,自處於安富尊榮,內外多年,無所作為,上失君臣之道,下愧治下萬民。今百人血書請命,倘君有抱道之心,痛一方百姓陷不寧,明有浩浩江水,幽有條條冤魂,誅殺俞女,廢斥蕭令,肅清寰宇,上昭日月,下慰鬼神!


    賢親王放下血書,揉揉眉心。


    片刻,她開口問:


    “這卷底檄文,誰人所寫?”


    戚野應答。


    “都是真事?”


    “千真萬確。”


    “當啷”


    賢親王砸碎了上好的汝窯青花瓷茶碗。


    “滑天下之大稽!小小一個縣令,居然敢縱容子女做出這等事來,便是我那些荒唐糊塗的皇兄,也不如這俞大小姐威風!”


    賢親王來迴踱步,滿麵怒氣。


    “阿良傳令,即日起,廢除蕭縣令職務,流放塞北,永世不得入我東臨!俞夢瑤即刻收監,菜市口車裂,五馬分屍,其屍首分給血書上的諸家人,刀剮油烹,本王要她再不入輪迴!俞蕭兩家其他人,一一查驗,凡有助紂為虐者,殺無赦!”


    “屬下領命!”


    “帶著黑騎軍去,絕不能讓她們跑了。還有這檄文,行刑前念了,好叫那俞夢瑤知道,她是如何死有餘辜!也叫百姓明白,世間尚有公道。”


    很多年以後,千燈鎮的百姓說起鎮上的大事,都會不約而同地說起那一日。


    那一日,百餘黑袍黑鎧甲的軍人,騎著黑色駿馬,整齊有序地奔進縣衙。


    片刻後,大腹便便、身著綾羅的中年男子,狼狽逃出。


    衙門裏飛出一隻黑羽箭,射中他的腳踝,將竄逃的蕭縣令釘在當場。


    黑騎軍又進了縣官府,拉出了麵容可怖、神情舉止癲狂的俞夢瑤。


    菜市口,聲若洪鍾的軍士,大聲念出戚野的檄文,底下叫好聲震天響。


    手腳被捆住的俞夢瑤,癲狂大笑,然而眼角,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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