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要兩個人打才好,一個人打就不吉利。撐開傘,就會低頭看到地麵的水裏,隻有自已一個人的倒影。”少女輕輕歎了口氣,道。
她說著,快速地從雨中跑了進來,抖了抖身上的雨水,站在屋中的火堆前麵,用火烘烤著身上的衣服。
她一邊烘烤著身體,一邊在最近的櫃子上翻著書籍。
“喂,大叔,你這書挺好看的呀。”她津津有味地看著,口中低聲嘀咕著。
郝任數個月沒有刮胡子了,拉碴的胡子長得滿臉都是,看上去格外的滄桑。他看了一眼少女手中的書,那是《楚漢傳奇》,隻不過由於現在正好在秦末,裏麵的東西都被換了,秦被換成了周,項羽被換成了霸王。
在這個年代能夠識字的人很罕見,他見和這個少女有緣,便道:“你若喜歡,自當拿去就是了。”
“哇,謝謝大叔。我叫虞花語,你叫什麽?”少女閃動亮晶晶的眼眸,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郝任。”他迴答。
“郝大叔,那玉佩也送給我好不好。”她有些賊兮兮地笑了起來,就像是一隻小狐狸。
“你想要也可以,不過得用東西來換。靈魂當鋪裏麵的東西,你可以任意挑選一件,隻要你出的起價格。”他盯了少女一眼,道。
聽到這話,少女取出自己身上所有的東西,放到當鋪的櫃台上,可憐兮兮地說道:“我就這麽一點了,你就通融通融。”
虞花語身上的所有東西加在一起,也不過一錠金子的價格,要想買迴青靈古玉還遠遠不夠。隻是這玉佩對郝任來說,除了觀賞,也沒有其他作用。少女如此可憐兮兮地跟他撒嬌,他將玉佩送給她也無妨。
他想了想,道:“我給你也行,但也得給我一件東西。”
“什麽東西?”少女問。
“你的青春年華。”他隨口說道。
“成交!”少女豪放地拍了拍胸膛,而後拿起當鋪最頂端的玉佩,看著裏麵精致雕刻的龍鳳戲珠圖像,垂著眼簾,低聲問道:“這玉佩可有名字?”
郝任歎了一聲,道:“大概叫青靈吧!”
虞花語在當鋪裏麵沒有呆多久就離開了,她帶走了《楚漢傳奇》以及青靈古玉,留下了自己的青春年華。虞花語走的第二天,郝任也將當鋪關掉了。秦皇已經駕崩了,距離亂世也不遠了。
動亂當中,毀掉的東西不計其數,他要找到古靈的消息,必須要入世,進入紛亂的紅塵,在其中尋找看不見的天機。
當當鋪的門被關掉之後,他望著北方,沉默了片刻,而後騎馬離去。
鹹陽是現在珍寶最多的地方,他要找古靈的消息,首先就要從這裏入手。
騎著馬還沒有抵達鹹陽,大澤鄉起義的消息就傳遍各地,而後緊接著,各地起義軍接二連三舉旗而起,人心一時之間開始惶惶。
第314章沛縣
從會稽向鹹陽的路上,到處都是亂兵。
戰鬥已經毀了堅實的道路,騎馬已經無法通過道路,郝任於是喬裝打扮混入軍隊,跟著軍隊向鹹陽開始緩緩移動。
秦皇已死,秦國已經沒有了震懾六國的餘威。趁著亂世,每一個有野心的人都想要趁機分一杯羹,或封疆裂土,或稱王稱霸。
郝任混進的這支軍隊,隻是一支雜兵,比不了項羽的江東子弟兵,也比不了章邯的大秦鐵騎。光是前進的路上,就已經和其他軍隊火並數次。郝任雖然混跡其中,但能少殺人就少殺人,就像最奸詐的老兵油子一樣,混日子。
“嘿,你小子,居然也到了這裏。”也不知道軍隊之間兼並多少次,突然有一天,一個穿著黑色緊衣中年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嘿嘿笑道。
郝任盯著對方麵孔瞧了許久,才想起,那是在會稽郡外第一次火並時候,見過的一個軍官。
他笑了笑,沒有說話,低拉著頭,手中握著一根長槍,隨著軍隊緩慢移動。隻不過那黑衣漢子是自來熟,直接靠到他身邊,道:“魏王兵敗了,幸好我們逃出來了,否則秦國將軍章邯,那可是殺人魔王,據說,那一次戰鬥死在城下的人都能夠填平護城河了。”
郝任隻是默默聽著,想了很久,才想起,所謂的魏王其實是魏咎。
對方一直在滔滔不絕地講關於戰鬥當中的事情,他有些不耐聽,隨手在對方身上拍了拍,點了其啞穴。黑衣漢子吱吱呀呀地說不出來,急的滿頭大汗,臉色通紅。
整整一夜,郝任都覺得安靜了許多。等到第二天,亂軍走到了來到了一座縣城,所有頓時欣喜若狂。
這些人都是敗軍之兵,沒有什麽紀律約束,各個都如同豺狼虎豹,每經過一座村莊時候,都會將村莊裏麵男女老少屠盡,將裏麵糧食強光,然後接著向下一個目的地遊走。
逐漸的,這股亂軍裏麵出現了領頭羊,而亂軍的陣勢也越來越大。將混跡進來的流民算在裏麵,這股亂軍的人數已經超過十萬。
當人越來越多時候,亂軍也越發不好養了,將領隻能將遇城屠城的政策繼續執行下去。
這個時候,在他們麵前的縣城牆高二十丈,一看就是一座大城。
大城裏麵才會藏有糧食,糧食對這些亂軍來說比親兒子都重要。亂軍首領下達了圍城的命令,並許諾,撐破之後,城內之人任士兵為所欲為。得到將領的允許,亂兵開始急躁躁地圍城。
郝任隻是在亂軍當中混日子,自然不可能跟亂軍一樣圍城,便用了法術向軍隊後麵移動。
等他到了軍隊邊緣時候,見到不久前見過的那個黑衣漢子也竟然在這裏。隻不過,他此時的狀態比原先要糟上許多。原本身上的光鮮黑色緊衣已經不見了,變成了髒亂的麻衣,腿也受了傷,上麵潰爛了很大一片,顯然已經感染了。
他見到郝任,歎了口氣,道:“我看樣子是活不成了,你如果有機會,將這塊玉佩帶到鹹陽,鹹陽外麵有一條河,叫灞河,河上有一座橋,橋邊有一顆柳樹,你把它埋在那裏麵。”
他的手已經褶皺許多,顫巍巍地在衣服裏麵掏了半天,從掏出一塊玉佩。
玉佩光澤十分暗淡,一看就知道成色很差,玉上麵僅僅刻了一個字。他握著玉佩在手中看了很久,才將其交給郝任,而後躺在傷兵堆裏麵,奄奄一息。
這個時代的傷兵是沒有人會救治的,傷兵都被放置在一個地方,能夠活下去,就看每一個人的運氣了。
第三天的時候,郝任再次過來的時候,那人已經死了,手腳早已經冰涼。
郝任沒有說什麽,這是這個時代的人的命運,也是這個時代的悲哀。他握了握手中玉佩,這是他找到的第一個寶物,此時握在手心,卻感覺有些沉甸甸的。他想了許久,將那人的屍體抬了起來,在附近找了個坑,將其扔了進去,用黃土草草掩埋。
縣城已經圍了數十天了,卻還沒有攻克下來。
亂軍裏麵的糧草本來就不多,在這裏消耗十天,糧草早已經缺乏。亂兵早已經餓的連槍都握不住,哪裏還有力氣去打仗。
某一天,當郝任用隱身術從大軍當中穿過的時候,他看到地麵上有被瓜分的身體,而一些士兵的嘴角帶著鮮血。
已經開始吃人了!
她說著,快速地從雨中跑了進來,抖了抖身上的雨水,站在屋中的火堆前麵,用火烘烤著身上的衣服。
她一邊烘烤著身體,一邊在最近的櫃子上翻著書籍。
“喂,大叔,你這書挺好看的呀。”她津津有味地看著,口中低聲嘀咕著。
郝任數個月沒有刮胡子了,拉碴的胡子長得滿臉都是,看上去格外的滄桑。他看了一眼少女手中的書,那是《楚漢傳奇》,隻不過由於現在正好在秦末,裏麵的東西都被換了,秦被換成了周,項羽被換成了霸王。
在這個年代能夠識字的人很罕見,他見和這個少女有緣,便道:“你若喜歡,自當拿去就是了。”
“哇,謝謝大叔。我叫虞花語,你叫什麽?”少女閃動亮晶晶的眼眸,露出尖尖的小虎牙。
“郝任。”他迴答。
“郝大叔,那玉佩也送給我好不好。”她有些賊兮兮地笑了起來,就像是一隻小狐狸。
“你想要也可以,不過得用東西來換。靈魂當鋪裏麵的東西,你可以任意挑選一件,隻要你出的起價格。”他盯了少女一眼,道。
聽到這話,少女取出自己身上所有的東西,放到當鋪的櫃台上,可憐兮兮地說道:“我就這麽一點了,你就通融通融。”
虞花語身上的所有東西加在一起,也不過一錠金子的價格,要想買迴青靈古玉還遠遠不夠。隻是這玉佩對郝任來說,除了觀賞,也沒有其他作用。少女如此可憐兮兮地跟他撒嬌,他將玉佩送給她也無妨。
他想了想,道:“我給你也行,但也得給我一件東西。”
“什麽東西?”少女問。
“你的青春年華。”他隨口說道。
“成交!”少女豪放地拍了拍胸膛,而後拿起當鋪最頂端的玉佩,看著裏麵精致雕刻的龍鳳戲珠圖像,垂著眼簾,低聲問道:“這玉佩可有名字?”
郝任歎了一聲,道:“大概叫青靈吧!”
虞花語在當鋪裏麵沒有呆多久就離開了,她帶走了《楚漢傳奇》以及青靈古玉,留下了自己的青春年華。虞花語走的第二天,郝任也將當鋪關掉了。秦皇已經駕崩了,距離亂世也不遠了。
動亂當中,毀掉的東西不計其數,他要找到古靈的消息,必須要入世,進入紛亂的紅塵,在其中尋找看不見的天機。
當當鋪的門被關掉之後,他望著北方,沉默了片刻,而後騎馬離去。
鹹陽是現在珍寶最多的地方,他要找古靈的消息,首先就要從這裏入手。
騎著馬還沒有抵達鹹陽,大澤鄉起義的消息就傳遍各地,而後緊接著,各地起義軍接二連三舉旗而起,人心一時之間開始惶惶。
第314章沛縣
從會稽向鹹陽的路上,到處都是亂兵。
戰鬥已經毀了堅實的道路,騎馬已經無法通過道路,郝任於是喬裝打扮混入軍隊,跟著軍隊向鹹陽開始緩緩移動。
秦皇已死,秦國已經沒有了震懾六國的餘威。趁著亂世,每一個有野心的人都想要趁機分一杯羹,或封疆裂土,或稱王稱霸。
郝任混進的這支軍隊,隻是一支雜兵,比不了項羽的江東子弟兵,也比不了章邯的大秦鐵騎。光是前進的路上,就已經和其他軍隊火並數次。郝任雖然混跡其中,但能少殺人就少殺人,就像最奸詐的老兵油子一樣,混日子。
“嘿,你小子,居然也到了這裏。”也不知道軍隊之間兼並多少次,突然有一天,一個穿著黑色緊衣中年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嘿嘿笑道。
郝任盯著對方麵孔瞧了許久,才想起,那是在會稽郡外第一次火並時候,見過的一個軍官。
他笑了笑,沒有說話,低拉著頭,手中握著一根長槍,隨著軍隊緩慢移動。隻不過那黑衣漢子是自來熟,直接靠到他身邊,道:“魏王兵敗了,幸好我們逃出來了,否則秦國將軍章邯,那可是殺人魔王,據說,那一次戰鬥死在城下的人都能夠填平護城河了。”
郝任隻是默默聽著,想了很久,才想起,所謂的魏王其實是魏咎。
對方一直在滔滔不絕地講關於戰鬥當中的事情,他有些不耐聽,隨手在對方身上拍了拍,點了其啞穴。黑衣漢子吱吱呀呀地說不出來,急的滿頭大汗,臉色通紅。
整整一夜,郝任都覺得安靜了許多。等到第二天,亂軍走到了來到了一座縣城,所有頓時欣喜若狂。
這些人都是敗軍之兵,沒有什麽紀律約束,各個都如同豺狼虎豹,每經過一座村莊時候,都會將村莊裏麵男女老少屠盡,將裏麵糧食強光,然後接著向下一個目的地遊走。
逐漸的,這股亂軍裏麵出現了領頭羊,而亂軍的陣勢也越來越大。將混跡進來的流民算在裏麵,這股亂軍的人數已經超過十萬。
當人越來越多時候,亂軍也越發不好養了,將領隻能將遇城屠城的政策繼續執行下去。
這個時候,在他們麵前的縣城牆高二十丈,一看就是一座大城。
大城裏麵才會藏有糧食,糧食對這些亂軍來說比親兒子都重要。亂軍首領下達了圍城的命令,並許諾,撐破之後,城內之人任士兵為所欲為。得到將領的允許,亂兵開始急躁躁地圍城。
郝任隻是在亂軍當中混日子,自然不可能跟亂軍一樣圍城,便用了法術向軍隊後麵移動。
等他到了軍隊邊緣時候,見到不久前見過的那個黑衣漢子也竟然在這裏。隻不過,他此時的狀態比原先要糟上許多。原本身上的光鮮黑色緊衣已經不見了,變成了髒亂的麻衣,腿也受了傷,上麵潰爛了很大一片,顯然已經感染了。
他見到郝任,歎了口氣,道:“我看樣子是活不成了,你如果有機會,將這塊玉佩帶到鹹陽,鹹陽外麵有一條河,叫灞河,河上有一座橋,橋邊有一顆柳樹,你把它埋在那裏麵。”
他的手已經褶皺許多,顫巍巍地在衣服裏麵掏了半天,從掏出一塊玉佩。
玉佩光澤十分暗淡,一看就知道成色很差,玉上麵僅僅刻了一個字。他握著玉佩在手中看了很久,才將其交給郝任,而後躺在傷兵堆裏麵,奄奄一息。
這個時代的傷兵是沒有人會救治的,傷兵都被放置在一個地方,能夠活下去,就看每一個人的運氣了。
第三天的時候,郝任再次過來的時候,那人已經死了,手腳早已經冰涼。
郝任沒有說什麽,這是這個時代的人的命運,也是這個時代的悲哀。他握了握手中玉佩,這是他找到的第一個寶物,此時握在手心,卻感覺有些沉甸甸的。他想了許久,將那人的屍體抬了起來,在附近找了個坑,將其扔了進去,用黃土草草掩埋。
縣城已經圍了數十天了,卻還沒有攻克下來。
亂軍裏麵的糧草本來就不多,在這裏消耗十天,糧草早已經缺乏。亂兵早已經餓的連槍都握不住,哪裏還有力氣去打仗。
某一天,當郝任用隱身術從大軍當中穿過的時候,他看到地麵上有被瓜分的身體,而一些士兵的嘴角帶著鮮血。
已經開始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