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是誰舉報的嗎?”潘雲問。


    “如果沒猜錯,應該是鬼旺吧!”


    看來韋天恩也知道鬼旺的線人身份。


    “別瞎猜了!我們根本就不認識什麽‘鬼旺’‘鬼猖’的!”潘雲說道。


    無論是不是有人舉報,潘雲都會這樣說的。——在犯罪嫌疑人麵前,不允許暴露線人的身份!


    韋天恩笑了笑,沒有再出聲。


    “那麽你到底殺沒殺過人?”潘雲繼續問道。


    “沒有!”


    訊問陷入了僵局。


    沒有確鑿的證據,我們就終始會處於被動的地位。


    “你知道自己是網上通輯犯嗎?”潘雲換了一個角度問道。


    “我從不上網!”


    “這是通輯令!”潘雲向他出示了通輯令,“你因嫌涉在雲南製毒販毒,由我們代為執行逮捕,辦案警方不久就會趕過來,到時我們將你移交給他們。還有什麽不明白的地方嗎?”


    通輯犯將頭垂了下去,好一陣沒出聲。


    一般情況下,為了讓犯罪嫌疑人放棄僥幸心理,徹底交待問題,我們通常的做法是,使其看到生機,或者讓其徹底絕望!潘雲運用了第二種方法,製毒販毒是種嚴重的犯罪,誰都知道會是什麽樣的結果!


    “可以由你們辦理,不移交給他們麽?”最後,韋天恩抬起頭問道。


    “按照法律程序規定,這是他們辦的案,必須由他們處理!”潘雲說,“除非你給我們一個理由!”


    “如果我在這裏有案子呢?”


    “那要看案子有多大!”潘雲不動聲色地看著他,“如果不夠他們的案子大,還是得交給他們!”


    “如果是殺人呢?”他問,“殺了兩個人!夠大了吧?!”


    “你要知道,這可是不小的罪!”


    雖然達到了目的,但潘雲卻不由得擔心起來。如果自己的話產生反作用,導致他破罐子破摔,故意誇大事實,那可就適得其反了!於是便把問題的嚴重性如實地告知了他。


    “我知道。”韋天恩說。


    “在詳細詢問之前,我可以問一下,為什麽你不願意被帶去雲南嗎?”潘雲問。


    “反正也不過是死,我不想離開北江,死在這裏總比變成客死他鄉的孤魂野鬼強!”


    “你什麽時候殺的人,殺的那兩個人是誰?”


    “三年前,殺了城郊一所房子裏的兩母子!”


    我們本以為他會交待殺了礦洞裏的女人,沒想到竟是城郊分局辦的那件案,不禁覺得有些意外。


    “你是怎麽殺人的?”潘雲繼續問道。


    “那天中午,我看到那個女人帶著小孩出了門,把鑰匙藏在門外的花瓶裏,於是就拿了那把鑰匙開門,進到屋裏準備偷東西。想不到,他們沒過多久就迴來了,發現了我後大喊大叫,我不得已就拿刀殺了他們。”


    “你去他們家偷什麽東西?”潘雲問。


    “凡是值錢的東西都偷。我那段時間手頭比較緊。”


    “你一個製毒販毒的,怎麽還會幹那些偷雞摸狗的事?”董建國有些迷惑,根據之前的舉報線索,他應該是白骨案的嫌疑犯才對!


    “沒有錢的時候,我什麽幹!”


    “找到錢財嗎?”


    “沒有。”


    對於他所交待的,我覺得疑點很大,很多地方與現場情況不符。


    潘雲示意我和董建國繼續訊問,然後走出去聯係彭帥他們。


    “還殺過其他的人嗎?”董建國問韋天恩。


    “沒有了。”


    到這裏,基本上已是問無可問。邊等彭帥他們過來,董建國邊問起他販毒的事。


    “前後販過多少毒品?”董建國問。


    “反正夠打靶了吧!”韋天恩笑了笑,“幾個同夥都已經被槍斃,骨頭應該都變脆了,我還算是賺了!”


    “用生命交換得來這樣的結果,值得嗎?”


    “我沒覺著有什麽不值的,什麽都需要代價,需要支付,就像買賣!別人給錢,我給他們短暫的快樂,誰也不欠誰的,因此並不會為販毒而內疚!你們認為我破壞了社會的秩序,其實那是在透支我自己,我願意為此支付生命的代價!”


    “你自己吸過毒嗎?”我在一旁忍不住問道。


    “沒有,我吸不起,那是奢侈品!”


    “沒錯,奢侈得需要以生命為代價。”我說,“按照你的等價交換理論,這並不是一筆劃算的買賣!你有沒有想過,這樣的交易對別人並不公平?”


    “我不會去想那些。”韋天恩說,“我是寄生藤的命,生來就沒有根,得靠汲取別人的養分維持自己。風水先生跟我說過,我這一生,富貴險中求,一切自有命中注定!”


    這時,彭帥帶人趕到那裏,他先讓人捺印了韋天恩的手印。——之前,在現場的花瓶上,正如我預料那樣找到了一枚血指紋。如果經過比對,那是韋天恩留下的,案件就鐵證如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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