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的迴答他是比較滿意的。因為當有些問題無法解釋時,我坦誠迴答的態度,讓他覺得很實在!


    “很久沒見了!”我沏了杯茶遞給老劉,“先坐著喝杯茶!”


    老劉伸手接過我的茶,也沒有道聲謝。也許在他看來,被人虧欠的太多,無論別人對自己怎樣都是應該的。


    “今天來是有什麽事?”我看著他滿頭白發問道。


    之所以叫他老劉,是因為他的臉上的老態和滿頭白發。


    “還是上次的問題!”老劉說,“想問問你,新的骨胳檢驗技術能不能確定溺水死亡原因!”


    他嘴裏說出的都是法醫方麵的專業術語。——多年的尋訪使他快成了法醫通!


    我搖搖頭:“還不能。”


    “你上次不是說,國外正在研究一種檢驗屍骨的新方法嗎!”老劉帶著失望的神情看著我。


    “那隻是一種對化學毒物的檢驗方法。”我說,“目前仍然處於理論階段,還不能做為認定死因的依據!再說,這種方法隻是針對中毒的問題,就算是得到科學認可,也不能確定你老婆的死因。”


    “得不出肯定的結論不要緊。”他說,“重要的是,如果能應用這種技術,豈不是又可以排除一種可能!”


    他說的沒錯,排除了一種可能,也許離真相就走近了一步!


    二十二年的時間來,老劉不斷上訪,也不斷配合警方對妻子重複做著屍體檢驗。——當然,這其中的大部分情況下,隻能是開棺檢驗屍骨!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一些原來得不到證實的問題能夠得到解決。這其中包括老劉原來一直不肯承認那個麵目全非的女死者就是自己的妻子,後來通過dna技術得到了確認。但他也許還沒有弄明白,即使排除了一千種可能,也不會有人輕易下一種肯定的結論!


    在法醫界中有一種說法:排除“可能”易,認定“可能”難!誰也無法肯定,在可能之外,就不存在另一種可能。


    某些情況下,一個人的死亡原因很難查清,更準確地說是無法確定!很多時候,法醫隻能是通過排查法,否認一種可能來推定另一種可能。比如發現一具屍體,法醫往往會先進行解剖,來確認是否遭受過暴力打擊,在得到否定結論後,再提取心肝脾肺腎組織,來檢驗是否中過毒。……窮盡一切手段來排除存在的可能!


    而往往因為技術手段的局限,不可能排除所有的可能。


    當然,我沒有把這些說給老劉聽。可以想象得到,當他聽到這些時會有怎樣的絕望!


    我心裏突然生出一絲憐憫:這個男人的清白,居然無法用自己的行為來證明,而隻能通過一種一種死因的排除,來證明自己不具備殺人的條件!


    其實想想,世界上的事物莫不都是如此!真相往往隻浮顯在人看得著的地方!


    第五十三章 劉倔強的法醫問題(二)


    “說實話,老劉,其實很多人都不再認為是你殺的人了!”我想了想對他說,“何不靜下心來過自己的生活呢?生活裏還有很多比尋找真相更有意義的事!”


    老劉這二十二年來的執著,得到很多人的認可。如果不是冤枉,誰會花二十二年的時間來試圖證明自己呢?!認可他的這些人也包括老劉的嶽父。——那個曾發誓與他不共戴天的老人。


    當年老劉的妻子死亡後,他嶽父一直認為是他殺的人,帶人宰了老劉家的豬羊,打傷了試圖阻攔的老劉母親,最後還要放火燒他家的房子。幸虧警察趕到那裏,才阻止了他因仇恨失去了理智的行為!在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老丈人與女婿之間處於水火不容的狀態,甚至連自己唯一的孫女也沒有去看望!當老劉第一次要求警方開棺驗屍時,聞訊趕來的老丈人暴跳如雷,手持菜刀攔在女兒的墳前,指著老劉罵:“你這個畜生,裝模作樣!害死了我女兒還不讓她安心!你今天敢讓人挖墳,我就同你同歸於盡!”


    就是這樣一種水火不容的關係,因老劉的漫漫尋訪路,居然漸漸改善了起來。現在,老人已經不再仇恨他,甚至像當初一樣接納了他!——有時候一個人的行為,是可以改變別人看法的!


    周圍的人接納了他,一個女子還同他成了婚。按說應該過自己安靜的生活了,可老劉卻仍然較著勁地要給自己討個說法。


    “你不會明白的。”老劉對我說,“我已經不能安生了!老婆死了二十多年,自己還洗不脫嫌疑!我不能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活下去!”


    我沒有再說什麽。也許像我這樣的局外人,根本無法體會他的那種心情,因此說得再多也沒有用!


    有些人,有些事,總是無法迴到從前!


    後來我們聊了一會兒天。我問他最近身體怎麽樣,家裏怎麽樣。他總是很簡單地說了句“還行”,然後又扯到了法醫上麵的事情。對於他來說,似乎沒有比這更重要的了!


    我逐個地迴答著他的問題,雖然在我看來這都是一些簡單的法醫知識,但為了表現出認真負責的態度,不得不作出一副深思熟慮的樣子!——這樣的談話很讓我勞神!


    聊著天的時候,老劉突然又提到我偵破的那件積案。


    “那件案子到底是怎麽破的?”老劉帶著羨慕的神情問道,“那也是之前很久的案子呀,怎麽就那麽順利呢!”


    他問話的表情,就像栽了相同果樹的農民,在問為什麽別人家的果樹結了果,而自家的卻沒有!——滿臉的忌妒!


    他問的那件案子,是我來北江市參加偵辦的第一起殺人案。


    這還得從一個鬧鬼事件說起。


    四年前的一天,市裏一個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稱轄區一座工廠最近鬧鬼,弄得人心惶惶,工廠職工晚上連班都不敢值。


    經過派出所民警的前期調查,大概情況是這樣的:幾年前的一天晚上,這個工廠發生過一起火災。一個值班的工人在辦公室烤火時,身上的衣服被點燃,蹊蹺地死去!當時經過公安部門的調查,認定是死者自己造成的意外事故。


    火災過後,有人說發生事故的那棟辦公樓風水不好,因此沒有人願意進去,辦公樓就基本處於廢棄的狀態。


    事情過去幾年後,工廠裏就出現了鬧鬼的事。有值晚班的人時常聽到發生火災的辦公室有人說話,還有來去走動的腳步聲。——而那間辦公室,自發生火災以後根本就沒有人住過!


    有膽大的工人拿手電去察看,結果什麽也沒有看到!


    雖然這樣的事情讓人覺得很荒謬,但畢竟這家工廠是市裏的重點企業,每年創稅不少。——按領導的話說,我們每人每月都有幾百元是靠他們發的!因此這件事引起了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指示必須要查明真相,還百姓一個安寧的生活環境!


    因為此前調查這起案件的人大部分已經調離刑警隊,所以局裏不得不重新組織人員建立專案組來調查此事。


    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林顯著親自任專案組的組長。潘雲是副組長。兩人精心挑選了幾名骨幹偵查人員,馬不停蹄地開展了調查工作。我當時雖然剛到不久,但在潘雲的建議下,作為專案技術人員被抽調到專案組。


    要查清事實,就必須了解之前的案情。為此,專案組召開了一次會議。


    在專案組裏,董建國是唯一沒有調離,參與過之前調查工作的偵查員。他向大家介紹了案情。死者叫舒三,事發的當晚和一個同事當班,兩人在辦公室裏值勤。因為天氣較冷,他們不顧廠裏的規定,私自製做了一個簡易火爐,將門窗關上燃起了炭火,在辦公室裏生火取暖。淩晨四點多鍾,舒三與同班人員躺在火爐旁邊的椅子上睡覺。五點多鍾時突然起火,舒三被當場燒死,辦公室內的所有物品被燒毀。


    “與死者一同值班的那個人逃了出來!”董建國說,“他叫李明傑。據他說,起火時自己睡著了,睡夢中突然感覺到炙熱,爬起來查看時才發現身上著了火。於是他連忙跑了出去,打滅了身上的火苗。等他迴過頭去看舒三時,發現他已經倒在了地上,身上的衣服已經被火燒光。於是李明傑跑過去把他拉出室外,當時發現他已經死亡!”


    “你是說舒三死亡前並沒有逃跑的跡象?”林顯著問。


    “是的。他倒在自己的座位旁。”董建國迴答。


    “起火的原因是什麽?”林顯著繼續問。


    “舒三在睡覺時掉到了火堆裏,引起了衣服燃燒。”董建國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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