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間,許昌沒有睡在自己房間,而是在客廳裏過夜。我問他倆怎麽迴事,許昌替她辯護,說怕睡在一起影響孩子!睡在一起就能影響到孩子嗎?胡扯!那是她外頭有其他男人了!”婆婆迴憶的時候很生氣,“一次我問那傻小子,還能不能過下去。他沒聽懂我的意思,說林倩就是撒點小姐脾氣,沒什麽!”
“其實我早知道會有這麽一天的!許昌對她太好,太放縱,完全沒去想她會不會欺騙自己!林倩失蹤後,我對他說別找了,咱過自己的日子,女人哪裏沒有?他沒有聽懂我的意思,還是沒日沒夜地,非得找到她!是許昌太喜歡她了,喜歡了一個不該喜歡的人!這是他的命!我也有責任,是我太慣他了,從小到大,把他當寶貝一樣待著,沒教會他怎樣去處理社會上那些虛偽的事,怎樣對待虛偽的人!”
“您說林倩在外麵有其他的男人,有什麽依據嗎?”我問。
“我聽她給別人打過電話,講些什麽‘想你’、‘你到底怎麽處理我們的關係’……之類的話,一講就是個把鍾頭,最後還常常會吵起來!我聽得出來,那是很喜歡對方的怨恨!”
“那人是誰您知道嗎?”
“不知道。我曾經暗示過許昌,讓他管好自己的老婆,不知道他意會到了沒有!”
“如果真有這麽一個男人,會是在林倩結婚前認識的,還是結婚後認識的呢?”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不管怎樣,既然結了婚,就不該跟別的男人在一起!”
“沒錯!”我讚同地點點頭,然後又問:“許昌是怎麽跟林倩認識的?”
“在街上碰到時認識的,就是你們年輕人說的一見鍾情!相識不到兩個月就同居了,林倩的爸媽都還沒見過麵。林倩說她爸媽都不在了,也沒有其他親人。不久林倩懷上了小念,不是我催促了很多次,他們還沒想到去補辦結婚證!為這事,他們吵了幾次!”
“他們的結婚證還在嗎?”我問。
“在!”婆婆到房間裏翻出一本結婚證。
結婚照上的兩個人很年輕,很漂亮,掩飾不住地光彩照人。林倩留著一頭長卷發,夾著一個漂亮的發夾,婆婆說得沒錯,的確是個標致的人兒!照片裏,本應是很幸福的神情,但此時卻顯得有些別扭,兩人的身子仿佛被什麽東西分架在照片的兩端,顯得很僵持,讓人感覺不到相互偎依的感覺!而且兩人的眼神不在一處,尤其林倩,根本沒往前看,明顯的分神,仿佛前方有沒有鏡頭與她無關。
我從結婚證上還看出了另一個端倪。——在落款的地方,蓋著“某某民政局辦公室”的章!這是很明顯的畫蛇添足的錯誤。在政府行政部門對外出具的證件中,都是以局為單位蓋的章,而不會具體到下麵的辦公室!但我沒有對婆婆講,隻是用筆記下紅本本裏男女主角的身份證號碼,以備查詢。我不知道她如果知道這件事,會是怎樣的失望!
最後,證得婆婆的同意,我到許昌夫婦倆所住的房子裏看了一下。尋找一個人,必須得從失蹤的地方開始,小念的婆婆說林倩失蹤的當天晚上下大雨,一般來說不可能選擇那個時候離開。我詳細觀察了許昌夫婦倆所住的房子,並發現什麽可疑之處。事情過去五年了,時間的沉沙,足可以掩蓋一切痕跡!
第三十章 小念的父母(三)
婆婆一直將房間收拾得挺好,裏麵有關倆人的東西都還在,雙人床、新衣櫃,以及貼著紅紙的電腦,一切都還洋溢著新婚的氣息。唯一缺了倆人的婚紗照!婆婆解釋說,林倩那時懷了孕,不方便拍照,她也主動提出不照。婆婆就當然地同意了,婚紗照也不外乎照片,她樂得節約一筆開支!隻是在該放照片的床頭上,擺著林倩和另一個女子的照片。婆婆說那個女子是林倩要好的朋友,曾經來家裏找過林倩。
自從夫妻倆失蹤後,房裏的電腦一直沒人動過,我征得婆婆的同意,打開看了一下。本以為擱置的時間太久,電腦會出現什麽毛病,沒想到因為婆婆保護得很好,居然沒什麽問題!開機後,電腦上不出所料地安裝有網上聊天軟件,我用鼠標將對話框點開,五年前保存著的兩個聊天號碼帶著些神秘跳了出來,那是夫妻倆的號碼無疑了!但是沒有密碼,是無法登錄的。我把號碼抄到自己的筆記本上,然後點開硬盤查看了一番,找到了一些林倩的數碼相片,奇怪的是,沒有一張是和許昌合影的!
大致了解完情況後,我便開始逐條信息地去梳理線索。人找人,急壞人!很多時候,似乎近在眼前的線索,竟無從下手,尤其當那些是五年前的線索,這種感覺就更強烈。像麵對一張複雜的迷宮圖,粗看似乎哪條通道都能接連到出口,可當俯身認真地去查看時,總是此路不通!
我把林倩和許昌的身份證號碼放到單位的信息查詢平台搜索了一番,沒有找到林倩這樣一個人,她的身份信息是假的!不用說,那本結婚證也是假的了!——他們用一本假證騙過了婆婆。
關於兩人失蹤時與他人的聯絡情況,也沒有什麽新的發現。林倩和許昌的手機都被他們自己帶走了,五年後的今天再去查找當年聯係過的人,早已無從著手!何況當時派出所也調查過這件事,並沒有獲得什麽有用的線索。
最後,我把希望放在了網上聊天這條線索上,但願他們五年前的帳號還在!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情,登錄了自己的網上聊天用戶。——這其實是我每天必做的事情,不論有多忙,總會打開聊天軟件,等待著劉嫣的出現!但我極少在網絡上留言,網友也不過寥寥幾個,我害怕暴露自己,那種虛幻的交往讓人感到不安!似有似無的感覺已經讓我夠痛苦了!
兩個號碼中,有一個已經不存在了,圖標永遠陷入灰色,那是種沒有了生命的顏色。萬幸的是,另一個還沒被消除,號碼的主人叫艾娜,充滿了女孩子的味道,顯然這是林倩的帳號。我利用添加好友的方法,去查看了裏麵的資料。——從網絡獲取線索,有時比現實來得更快、更齊全!
我們常以擁有幾億的網民感到自豪,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幾億人向一個叫因特網的東西交出了自己的隱私!誰都以為自己在網絡裏是虛幻的,不可捉摸的,於是無所顧忌,殊不知正因為這種想法,不知不覺中留下慣性思維痕跡。——我們稱之為網絡行為痕跡!當一個人把網絡當成一種習慣,關於這個人的一切網絡行為也逐漸變得規律起來!對於我們來說,找到那些規律,也就找到了行為人的個體特征。而那些留在網絡上的字句,足以反映一個人的思想,顯露他們的痕跡!
此刻,我看到了那個艾娜在網上的留言,那仿佛是在對誰的訴說。
“我們和你們沒有什麽不同,隻不過你們是大多數,我們是少數,僅僅是inah-3比其他人大一些而已!不要把人數當做強暴別人意誌的工具,就像不能仗著右撇子人多,把左撇子當成異類進行攻擊一樣!”主人在資料的首頁裏留下這樣的話。
接下來,是她的日誌,大多是傾訴式的語句。
“是誰曾經說不怕世俗的眼光?是誰說這輩子要和我在一起?!你說過的話自己全忘記了嗎?……你好恨心,走得好堅決!完全聽不到背後那顆心破碎的聲音!”
“那晚好大的雨!我站在我們經常約會的地方,等待你的出現,卻等來你在電話裏說出分手的話。你說你無法再招架世俗的目光,我們應該過正常人的生活!而我對你說,如果你十分鍾之內不出現,我就嫁給第一個給我打傘的男人!我要讓你知道,除了你,我可以有任何人!既然你要我正常地生活,那我就做出所謂的正常給你看!……最後,你做到了堅持不出現,我做到了去嫁給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很愛我,還做到了我們之間不可能做到的事——我懷孕了!我要讓你忌恨!……”
……
“我試著恨心把你忘掉,扔掉了之前的電話卡,也把你的手機號碼從腦海裏刪除了。我想我可以過一種與你隔絕的生活!可是,你還是在我的腦袋裏跳來跳去,頑強得像一棵堅固的種子!”
“對不起,我想我還是忘不了你!其實,我跟那個男人的結婚證是假的!……我想打掉孩子,那個男人不讓,整天守著我寸步不離。可我心裏隻有你,要我給不愛的人生孩子,我不甘心!我想他已經知道我們的事了,他說沒關係,隻要他的心裏有我就行了。要是你對我說這話,我一定會感動得流淚,然而卻是他說的,我竟然一點感覺也沒有!隻能說是造化弄人!我知道自己對不起他,但沒辦法,不愛就是不愛,無法作假!”
“無論怎樣做,都改變不了什麽,甚至都改變不了自己的身體習慣!那還有什麽好抗爭的呢?與其懷念過去,為什麽不好好珍惜現在呢?我決定不再恨你,要跟你好好在一起,讓我們別再傷害對方了好嗎?”
……
最後的日誌這樣寫道:“媽媽,我昨晚夢到門前的青槐了,那樹上長滿了綠綠的枝葉。我記起你說的槐樹婆婆,我永遠是你們的孩子!突然好想迴家了!無論怎樣,我是你的女兒啊!豐收路39號!豐收路39號!我成長的地方。……我恨長大!”
我能看到一個女孩子內心的掙紮,那種欲罷不能的痛苦讓人窒息!看來林倩的失蹤,跟她所說的那個“你”有關!
“豐收路39號”這個地名讓我感覺離林倩越來越近了!然而叫這個名字的地方很多,何處才是她所說的那個地方呢?
我在艾娜留下的照片裏,找到了一張背景有座小古橋的留影,照片的標題是“家鄉美”。
為了找到照片上艾娜所說的家鄉,我想到了幾億的網民,希望能發動所有人的力量。
北江市有個“行動者聯盟”,是一個專門尋找失蹤小孩的群眾性自發機構,在網絡上小有名氣。這個聯盟善於發動一切社會資源,我的一個同事就被發展成了聯盟成員。一次,為給一個失散多年的小孩做dna親子鑒定,在這個同事的引見下,聯盟的負責人曾經找過我。我記得那次無能為力,這是不符合規定的,因此沒有幫上他們的忙。不知道替小念找爸媽的這件事,他們肯不肯幫這個忙!
我抱著試試的態度,找到了聯盟的負責人,把情況對他們說了,問他們能不能幫忙,利用他們的影響力,在網絡上發貼尋找線索。
聯盟責任人笑了:“我們找的可是失蹤小孩子!”
“這有什麽區別?”我說,“一樣是為了幫助弱者,幫助小孩子嘛!隻不過是反過來找大人而已!”
“不是我們不願意,如果有了這樣的開頭,以後會多出很多的工作,讓我們吃不消!你也知道,我們人力財力都很緊張!所以上次才想利用關係讓你幫忙做個dna鑒定!”
他們終於說到了上次的事!
“我覺得這件事很蹊蹺,很富戲劇性,肯定有著意料不到的結果,容易吸引人的眼球!”我想了想,決定用知名度來說服他們,“你們要這樣想,如果這事成了,會大大提高聯盟知名度,到時更有利於工作!”
“你以為出名這麽容易!”他們笑了。
“試試總是可以的!”我說,“另外,我可以曝一些法醫工作上的料,吸引一下人氣。”
聯盟的人反複權衡了一番,最終答應了。
從此網絡上多了這樣一則尋人啟事:我們總是說一切為了孩子,那麽機會來了,這次請為這個孩子找到父母,從五年前的剛滿月到現在,他的父母已經消失了四年零十一個月,母愛對於他來說,隻是一個月的時間!如果小念的父母能看到這則啟事,請你們趕快迴家,寶貝想你們了,他愛你們!下麵有小念的照片,還有許昌和林倩的結婚合照。最後,是林倩那張“家鄉美”的照片,旁邊附言道:如果你知道這個地方,請麻煩聯係我們!
“其實我早知道會有這麽一天的!許昌對她太好,太放縱,完全沒去想她會不會欺騙自己!林倩失蹤後,我對他說別找了,咱過自己的日子,女人哪裏沒有?他沒有聽懂我的意思,還是沒日沒夜地,非得找到她!是許昌太喜歡她了,喜歡了一個不該喜歡的人!這是他的命!我也有責任,是我太慣他了,從小到大,把他當寶貝一樣待著,沒教會他怎樣去處理社會上那些虛偽的事,怎樣對待虛偽的人!”
“您說林倩在外麵有其他的男人,有什麽依據嗎?”我問。
“我聽她給別人打過電話,講些什麽‘想你’、‘你到底怎麽處理我們的關係’……之類的話,一講就是個把鍾頭,最後還常常會吵起來!我聽得出來,那是很喜歡對方的怨恨!”
“那人是誰您知道嗎?”
“不知道。我曾經暗示過許昌,讓他管好自己的老婆,不知道他意會到了沒有!”
“如果真有這麽一個男人,會是在林倩結婚前認識的,還是結婚後認識的呢?”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不管怎樣,既然結了婚,就不該跟別的男人在一起!”
“沒錯!”我讚同地點點頭,然後又問:“許昌是怎麽跟林倩認識的?”
“在街上碰到時認識的,就是你們年輕人說的一見鍾情!相識不到兩個月就同居了,林倩的爸媽都還沒見過麵。林倩說她爸媽都不在了,也沒有其他親人。不久林倩懷上了小念,不是我催促了很多次,他們還沒想到去補辦結婚證!為這事,他們吵了幾次!”
“他們的結婚證還在嗎?”我問。
“在!”婆婆到房間裏翻出一本結婚證。
結婚照上的兩個人很年輕,很漂亮,掩飾不住地光彩照人。林倩留著一頭長卷發,夾著一個漂亮的發夾,婆婆說得沒錯,的確是個標致的人兒!照片裏,本應是很幸福的神情,但此時卻顯得有些別扭,兩人的身子仿佛被什麽東西分架在照片的兩端,顯得很僵持,讓人感覺不到相互偎依的感覺!而且兩人的眼神不在一處,尤其林倩,根本沒往前看,明顯的分神,仿佛前方有沒有鏡頭與她無關。
我從結婚證上還看出了另一個端倪。——在落款的地方,蓋著“某某民政局辦公室”的章!這是很明顯的畫蛇添足的錯誤。在政府行政部門對外出具的證件中,都是以局為單位蓋的章,而不會具體到下麵的辦公室!但我沒有對婆婆講,隻是用筆記下紅本本裏男女主角的身份證號碼,以備查詢。我不知道她如果知道這件事,會是怎樣的失望!
最後,證得婆婆的同意,我到許昌夫婦倆所住的房子裏看了一下。尋找一個人,必須得從失蹤的地方開始,小念的婆婆說林倩失蹤的當天晚上下大雨,一般來說不可能選擇那個時候離開。我詳細觀察了許昌夫婦倆所住的房子,並發現什麽可疑之處。事情過去五年了,時間的沉沙,足可以掩蓋一切痕跡!
第三十章 小念的父母(三)
婆婆一直將房間收拾得挺好,裏麵有關倆人的東西都還在,雙人床、新衣櫃,以及貼著紅紙的電腦,一切都還洋溢著新婚的氣息。唯一缺了倆人的婚紗照!婆婆解釋說,林倩那時懷了孕,不方便拍照,她也主動提出不照。婆婆就當然地同意了,婚紗照也不外乎照片,她樂得節約一筆開支!隻是在該放照片的床頭上,擺著林倩和另一個女子的照片。婆婆說那個女子是林倩要好的朋友,曾經來家裏找過林倩。
自從夫妻倆失蹤後,房裏的電腦一直沒人動過,我征得婆婆的同意,打開看了一下。本以為擱置的時間太久,電腦會出現什麽毛病,沒想到因為婆婆保護得很好,居然沒什麽問題!開機後,電腦上不出所料地安裝有網上聊天軟件,我用鼠標將對話框點開,五年前保存著的兩個聊天號碼帶著些神秘跳了出來,那是夫妻倆的號碼無疑了!但是沒有密碼,是無法登錄的。我把號碼抄到自己的筆記本上,然後點開硬盤查看了一番,找到了一些林倩的數碼相片,奇怪的是,沒有一張是和許昌合影的!
大致了解完情況後,我便開始逐條信息地去梳理線索。人找人,急壞人!很多時候,似乎近在眼前的線索,竟無從下手,尤其當那些是五年前的線索,這種感覺就更強烈。像麵對一張複雜的迷宮圖,粗看似乎哪條通道都能接連到出口,可當俯身認真地去查看時,總是此路不通!
我把林倩和許昌的身份證號碼放到單位的信息查詢平台搜索了一番,沒有找到林倩這樣一個人,她的身份信息是假的!不用說,那本結婚證也是假的了!——他們用一本假證騙過了婆婆。
關於兩人失蹤時與他人的聯絡情況,也沒有什麽新的發現。林倩和許昌的手機都被他們自己帶走了,五年後的今天再去查找當年聯係過的人,早已無從著手!何況當時派出所也調查過這件事,並沒有獲得什麽有用的線索。
最後,我把希望放在了網上聊天這條線索上,但願他們五年前的帳號還在!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情,登錄了自己的網上聊天用戶。——這其實是我每天必做的事情,不論有多忙,總會打開聊天軟件,等待著劉嫣的出現!但我極少在網絡上留言,網友也不過寥寥幾個,我害怕暴露自己,那種虛幻的交往讓人感到不安!似有似無的感覺已經讓我夠痛苦了!
兩個號碼中,有一個已經不存在了,圖標永遠陷入灰色,那是種沒有了生命的顏色。萬幸的是,另一個還沒被消除,號碼的主人叫艾娜,充滿了女孩子的味道,顯然這是林倩的帳號。我利用添加好友的方法,去查看了裏麵的資料。——從網絡獲取線索,有時比現實來得更快、更齊全!
我們常以擁有幾億的網民感到自豪,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幾億人向一個叫因特網的東西交出了自己的隱私!誰都以為自己在網絡裏是虛幻的,不可捉摸的,於是無所顧忌,殊不知正因為這種想法,不知不覺中留下慣性思維痕跡。——我們稱之為網絡行為痕跡!當一個人把網絡當成一種習慣,關於這個人的一切網絡行為也逐漸變得規律起來!對於我們來說,找到那些規律,也就找到了行為人的個體特征。而那些留在網絡上的字句,足以反映一個人的思想,顯露他們的痕跡!
此刻,我看到了那個艾娜在網上的留言,那仿佛是在對誰的訴說。
“我們和你們沒有什麽不同,隻不過你們是大多數,我們是少數,僅僅是inah-3比其他人大一些而已!不要把人數當做強暴別人意誌的工具,就像不能仗著右撇子人多,把左撇子當成異類進行攻擊一樣!”主人在資料的首頁裏留下這樣的話。
接下來,是她的日誌,大多是傾訴式的語句。
“是誰曾經說不怕世俗的眼光?是誰說這輩子要和我在一起?!你說過的話自己全忘記了嗎?……你好恨心,走得好堅決!完全聽不到背後那顆心破碎的聲音!”
“那晚好大的雨!我站在我們經常約會的地方,等待你的出現,卻等來你在電話裏說出分手的話。你說你無法再招架世俗的目光,我們應該過正常人的生活!而我對你說,如果你十分鍾之內不出現,我就嫁給第一個給我打傘的男人!我要讓你知道,除了你,我可以有任何人!既然你要我正常地生活,那我就做出所謂的正常給你看!……最後,你做到了堅持不出現,我做到了去嫁給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很愛我,還做到了我們之間不可能做到的事——我懷孕了!我要讓你忌恨!……”
……
“我試著恨心把你忘掉,扔掉了之前的電話卡,也把你的手機號碼從腦海裏刪除了。我想我可以過一種與你隔絕的生活!可是,你還是在我的腦袋裏跳來跳去,頑強得像一棵堅固的種子!”
“對不起,我想我還是忘不了你!其實,我跟那個男人的結婚證是假的!……我想打掉孩子,那個男人不讓,整天守著我寸步不離。可我心裏隻有你,要我給不愛的人生孩子,我不甘心!我想他已經知道我們的事了,他說沒關係,隻要他的心裏有我就行了。要是你對我說這話,我一定會感動得流淚,然而卻是他說的,我竟然一點感覺也沒有!隻能說是造化弄人!我知道自己對不起他,但沒辦法,不愛就是不愛,無法作假!”
“無論怎樣做,都改變不了什麽,甚至都改變不了自己的身體習慣!那還有什麽好抗爭的呢?與其懷念過去,為什麽不好好珍惜現在呢?我決定不再恨你,要跟你好好在一起,讓我們別再傷害對方了好嗎?”
……
最後的日誌這樣寫道:“媽媽,我昨晚夢到門前的青槐了,那樹上長滿了綠綠的枝葉。我記起你說的槐樹婆婆,我永遠是你們的孩子!突然好想迴家了!無論怎樣,我是你的女兒啊!豐收路39號!豐收路39號!我成長的地方。……我恨長大!”
我能看到一個女孩子內心的掙紮,那種欲罷不能的痛苦讓人窒息!看來林倩的失蹤,跟她所說的那個“你”有關!
“豐收路39號”這個地名讓我感覺離林倩越來越近了!然而叫這個名字的地方很多,何處才是她所說的那個地方呢?
我在艾娜留下的照片裏,找到了一張背景有座小古橋的留影,照片的標題是“家鄉美”。
為了找到照片上艾娜所說的家鄉,我想到了幾億的網民,希望能發動所有人的力量。
北江市有個“行動者聯盟”,是一個專門尋找失蹤小孩的群眾性自發機構,在網絡上小有名氣。這個聯盟善於發動一切社會資源,我的一個同事就被發展成了聯盟成員。一次,為給一個失散多年的小孩做dna親子鑒定,在這個同事的引見下,聯盟的負責人曾經找過我。我記得那次無能為力,這是不符合規定的,因此沒有幫上他們的忙。不知道替小念找爸媽的這件事,他們肯不肯幫這個忙!
我抱著試試的態度,找到了聯盟的負責人,把情況對他們說了,問他們能不能幫忙,利用他們的影響力,在網絡上發貼尋找線索。
聯盟責任人笑了:“我們找的可是失蹤小孩子!”
“這有什麽區別?”我說,“一樣是為了幫助弱者,幫助小孩子嘛!隻不過是反過來找大人而已!”
“不是我們不願意,如果有了這樣的開頭,以後會多出很多的工作,讓我們吃不消!你也知道,我們人力財力都很緊張!所以上次才想利用關係讓你幫忙做個dna鑒定!”
他們終於說到了上次的事!
“我覺得這件事很蹊蹺,很富戲劇性,肯定有著意料不到的結果,容易吸引人的眼球!”我想了想,決定用知名度來說服他們,“你們要這樣想,如果這事成了,會大大提高聯盟知名度,到時更有利於工作!”
“你以為出名這麽容易!”他們笑了。
“試試總是可以的!”我說,“另外,我可以曝一些法醫工作上的料,吸引一下人氣。”
聯盟的人反複權衡了一番,最終答應了。
從此網絡上多了這樣一則尋人啟事:我們總是說一切為了孩子,那麽機會來了,這次請為這個孩子找到父母,從五年前的剛滿月到現在,他的父母已經消失了四年零十一個月,母愛對於他來說,隻是一個月的時間!如果小念的父母能看到這則啟事,請你們趕快迴家,寶貝想你們了,他愛你們!下麵有小念的照片,還有許昌和林倩的結婚合照。最後,是林倩那張“家鄉美”的照片,旁邊附言道:如果你知道這個地方,請麻煩聯係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