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有什麽識別身份的物品。”潘雲在旁邊提醒道,“我們得先確定死者的身份。”
“所有的東西都在這裏了。”我指指從女屍腳上脫下來的鞋襪,“沒有能識別身份的東西。”
“兇手扒掉死者衣褲,丟掉她身上的物品。顯然是不想讓我們知道她是誰!”李智林說道。
我點點頭,讚成他的說法:“不過從現有的物品,還是可以得出她死亡時所處的地方!”
“什麽地方?”潘雲有些興奮地問,“如果能找到殺人的第一現場,案件就破了一半!”
的確如此,越是將屍體拋離第一現場,越說明兇手與第一現場有著密切的聯係。找到了這樣的現場,就能抽絲剝繭地尋覓到兇手的蹤跡!
“我們還是先檢驗一下死者的死因再說吧!”我不願根據現場的部分信息片段草下結論,“綜合分析,結論才能站得住腳!”
潘雲表示同意:“那就先查清死因吧!”
“從表麵來看應該是窒息死亡。”我邊翻看死者的五官邊說,“雖然死者乳房被割,但不是生前遭受的。倒是嘴唇內部有出血現象,應該被人捂過嘴。而且眼結膜充血,頸部有被掐過痕跡,符合被人掐住後窒息的特征。”末了加一句:“當然,還要詳細解剖才能確定。”
潘雲點點頭:“好的,抓緊時間!”
我打開解剖箱,取出柳葉刀遞給李智林:“先打開胸腔,看看有沒有異常。”他那時剛來不久,我像老閔當年訓練我一樣,試圖訓練一下他的膽量。
李智林戴上手套,接過刀,表情顯得有些緊張。我心裏暗笑,在他的那個年紀,我拿解剖刀時手還發抖呢!對於一個初學者來說,這很正常。
不緊張才不正常!
“小心點!”我囑咐他,“別劃著自己的手。”
李智林將柳葉刀對準死者的前胸,劃了好一陣才劃開。
“看起來沒有什麽異常。”他看看裏麵的內髒,對我說。
我點點頭:“劃開她的頸部看看!”
翻開死者的頸部,果然能看到裏麵有出血的痕跡,這是被掐過脖子的證據。
“好了,把刀口縫上吧。”我對李智林說。
於是李智林從解剖箱裏取出縫合的針線來,又一針針把自己剖開的地方縫上!因為這種針是彎形的,我們戲稱它“勾魂針”,而把縫合線叫做“了卻線”。
縫完之後,我們用一塊白布蓋在了死者身上。
第九章 誰都會有另一個自己
“怎麽樣?有什麽發現?可以下結論了嗎?”潘雲連問了我幾個問題。
“有這樣一個地方……”我說,“是個私人診所,位置較為偏僻,裏麵有病床,這個女人就是在那個地方被害的。……”
“這樣的診所不止一、兩個吧?怎麽就能去確定哪個就是兇案現場呢!”董建國在一旁插話。
“我還沒有說完呢。”我繼續說道,“在這個診所裏,有一個醫生,手上或者臉上有傷。這個人就是兇手!”
“我們連死者的身份都還沒有弄清,你怎麽就能肯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了呢?”董建國有些不以為然。
“讓一些事物呈現真相,並不一定非要用另一些事情做鋪墊——如果條件充分的話!”我說,“隻要有客觀的物證,也足以反映事實真相。”
“說得具體一點!”潘雲聽得有些振奮,催促我繼續說下去。
李智林也看著我,神情顯得很期待。
“我說得夠具體了吧?”我笑著問道,“你總不至於要我說出兇手的名字吧!”
“不是,我的意思是請你講講怎樣得出這樣的結論!”潘雲也笑了。
“注意到鞋底了嗎?”我指指從死者腳上脫下的鞋問道,“在那裏有一小團醫用棉花,被一塊醫用膠布粘著。棉花上還有血跡。這說明什麽問題?”
“什麽問題?”潘雲思索了半響沒想出來。
李智林也在一旁沉思著。
“說明了死亡前所處的環境!”我故意買個關子,等待李智林想出答案。
“有醫用棉花、醫用膠布,還有棉花上注射後留下的血跡。——這個環境應該就是具有注射條件的醫院或診所!”李智林突然興奮地提高聲音說道。
“沒錯!”我說道,“棉花沒有從鞋子上掉下來,並且上麵的血跡很新鮮,說明死者踩到這樣的棉花後再沒有到其他地方活動過。或者說踩到醫用棉花後她的活動就此停住了!而且,死者的手背上留有針眼,應該是就過醫。而死者的雙手,恰好是被醫用紗布捆綁的,打結用的是醫生手術縫合時常見的打結方式!再看看死者胸部被割的傷口,邊沿很整齊,沒有一處地方是經過幾次切割的,說明兇器很鋒利,醫生的手術刀可以實現!”
潘雲點著頭讚道:“沒錯!”
“死者胸口有被咬過的痕跡,這四周呈現出了生前的應激反應,說明是生前遭受的虐待。而結合沒有衣褲的情況,還應該有一個長時間的受侵害過程,沒有一個隱蔽的場所是不可能完成的!”我繼續說道,“所以,兇殺案的現場為較為偏僻的私家診所,兇手為診所內人員。而受害人的口齒間附有被褥的白色纖維,說明診所內還擺放有病床。”
“那麽,案發的過程應該是怎樣的呢?”潘雲問道。
“女受害人到診所就診打針時,兇手心生邪念,對受害人施暴,遭到了強烈的反抗。死者的指甲內有皮屑,說明受害人強烈反抗時可能抓傷了兇手的麵部或手臂。——一般情況下,兇手隻有麵部或手臂是裸露著的!”我分析道,“後兇手將受害人捆綁放至病床上,她在掙紮過程中口齒及頭發上留下細小的被褥纖維。兇手唯恐事情暴露,隨即將其勒死,並變態地將受害人胸部用手術刀割下。那時,死者還躺在床上,導致血液流向處於低位的背部!兇手為毀屍滅跡,除掉了死者衣物,並用刀將其毀容。兇手將屍體藏匿了4小時以上,並且死者當時呈俯臥位朝下躺著,前胸位置產生了屍斑,棄屍到這裏時才仰麵向上,使得前胸呈現出與背部不同的顏色。”
在推斷兇手的行為過程時,我顯得信心十足,一是因為我對自己的思維共性分析法很有信心,二是因為現場的客觀物證,已經一一印證了我的推斷。
根據自己的思維共性法,每分析一處時,我都在想:如果是我行兇,我會怎麽樣做?
“有一點我想不明白!”潘雲說,“兇手為什麽會留下死者的一雙鞋在腳上?”
“那是因為,兇手用了非常見的脫衣方式!”我想了一下,迴答道,“兇手不可能褪掉受害人褲子後又重新穿上鞋子,因此在處理褲子時沒有經過腳部位置,而是被毀壞後直接丟掉的!——結合當時的環境,用剪刀或者手術刀是可以完成的。”
聽完我的分析後,潘雲馬上派了董建國等人展開調查,查找符合條件的診所。
這幾年,醫療係統管理得比較嚴格,私人診所不多,符合分析條件的就更少。當天晚上,一處可疑的診所就被排查了出來。該診所地處城郊,比較偏僻,平常就診的人不多。診所就一個醫生,是一個30來歲的年輕人。
董建國他們走進那家診所時,年輕醫生正坐在一張板凳上,把腳放在一盆熱水裏泡著。董建國一眼就看到了他臉上貼著的創口貼,很有些驚詫。他後來說,雖然我的推理大體合情合理,但他還是不信我那能夠詳細到兇手哪個部位受傷的細節。——直到他第一眼看到那個年輕醫生的臉!
隨後,潘雲通知我趕到那家門診,對嫌疑現場進行勘查。
“所有的東西都在這裏了。”我指指從女屍腳上脫下來的鞋襪,“沒有能識別身份的東西。”
“兇手扒掉死者衣褲,丟掉她身上的物品。顯然是不想讓我們知道她是誰!”李智林說道。
我點點頭,讚成他的說法:“不過從現有的物品,還是可以得出她死亡時所處的地方!”
“什麽地方?”潘雲有些興奮地問,“如果能找到殺人的第一現場,案件就破了一半!”
的確如此,越是將屍體拋離第一現場,越說明兇手與第一現場有著密切的聯係。找到了這樣的現場,就能抽絲剝繭地尋覓到兇手的蹤跡!
“我們還是先檢驗一下死者的死因再說吧!”我不願根據現場的部分信息片段草下結論,“綜合分析,結論才能站得住腳!”
潘雲表示同意:“那就先查清死因吧!”
“從表麵來看應該是窒息死亡。”我邊翻看死者的五官邊說,“雖然死者乳房被割,但不是生前遭受的。倒是嘴唇內部有出血現象,應該被人捂過嘴。而且眼結膜充血,頸部有被掐過痕跡,符合被人掐住後窒息的特征。”末了加一句:“當然,還要詳細解剖才能確定。”
潘雲點點頭:“好的,抓緊時間!”
我打開解剖箱,取出柳葉刀遞給李智林:“先打開胸腔,看看有沒有異常。”他那時剛來不久,我像老閔當年訓練我一樣,試圖訓練一下他的膽量。
李智林戴上手套,接過刀,表情顯得有些緊張。我心裏暗笑,在他的那個年紀,我拿解剖刀時手還發抖呢!對於一個初學者來說,這很正常。
不緊張才不正常!
“小心點!”我囑咐他,“別劃著自己的手。”
李智林將柳葉刀對準死者的前胸,劃了好一陣才劃開。
“看起來沒有什麽異常。”他看看裏麵的內髒,對我說。
我點點頭:“劃開她的頸部看看!”
翻開死者的頸部,果然能看到裏麵有出血的痕跡,這是被掐過脖子的證據。
“好了,把刀口縫上吧。”我對李智林說。
於是李智林從解剖箱裏取出縫合的針線來,又一針針把自己剖開的地方縫上!因為這種針是彎形的,我們戲稱它“勾魂針”,而把縫合線叫做“了卻線”。
縫完之後,我們用一塊白布蓋在了死者身上。
第九章 誰都會有另一個自己
“怎麽樣?有什麽發現?可以下結論了嗎?”潘雲連問了我幾個問題。
“有這樣一個地方……”我說,“是個私人診所,位置較為偏僻,裏麵有病床,這個女人就是在那個地方被害的。……”
“這樣的診所不止一、兩個吧?怎麽就能去確定哪個就是兇案現場呢!”董建國在一旁插話。
“我還沒有說完呢。”我繼續說道,“在這個診所裏,有一個醫生,手上或者臉上有傷。這個人就是兇手!”
“我們連死者的身份都還沒有弄清,你怎麽就能肯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了呢?”董建國有些不以為然。
“讓一些事物呈現真相,並不一定非要用另一些事情做鋪墊——如果條件充分的話!”我說,“隻要有客觀的物證,也足以反映事實真相。”
“說得具體一點!”潘雲聽得有些振奮,催促我繼續說下去。
李智林也看著我,神情顯得很期待。
“我說得夠具體了吧?”我笑著問道,“你總不至於要我說出兇手的名字吧!”
“不是,我的意思是請你講講怎樣得出這樣的結論!”潘雲也笑了。
“注意到鞋底了嗎?”我指指從死者腳上脫下的鞋問道,“在那裏有一小團醫用棉花,被一塊醫用膠布粘著。棉花上還有血跡。這說明什麽問題?”
“什麽問題?”潘雲思索了半響沒想出來。
李智林也在一旁沉思著。
“說明了死亡前所處的環境!”我故意買個關子,等待李智林想出答案。
“有醫用棉花、醫用膠布,還有棉花上注射後留下的血跡。——這個環境應該就是具有注射條件的醫院或診所!”李智林突然興奮地提高聲音說道。
“沒錯!”我說道,“棉花沒有從鞋子上掉下來,並且上麵的血跡很新鮮,說明死者踩到這樣的棉花後再沒有到其他地方活動過。或者說踩到醫用棉花後她的活動就此停住了!而且,死者的手背上留有針眼,應該是就過醫。而死者的雙手,恰好是被醫用紗布捆綁的,打結用的是醫生手術縫合時常見的打結方式!再看看死者胸部被割的傷口,邊沿很整齊,沒有一處地方是經過幾次切割的,說明兇器很鋒利,醫生的手術刀可以實現!”
潘雲點著頭讚道:“沒錯!”
“死者胸口有被咬過的痕跡,這四周呈現出了生前的應激反應,說明是生前遭受的虐待。而結合沒有衣褲的情況,還應該有一個長時間的受侵害過程,沒有一個隱蔽的場所是不可能完成的!”我繼續說道,“所以,兇殺案的現場為較為偏僻的私家診所,兇手為診所內人員。而受害人的口齒間附有被褥的白色纖維,說明診所內還擺放有病床。”
“那麽,案發的過程應該是怎樣的呢?”潘雲問道。
“女受害人到診所就診打針時,兇手心生邪念,對受害人施暴,遭到了強烈的反抗。死者的指甲內有皮屑,說明受害人強烈反抗時可能抓傷了兇手的麵部或手臂。——一般情況下,兇手隻有麵部或手臂是裸露著的!”我分析道,“後兇手將受害人捆綁放至病床上,她在掙紮過程中口齒及頭發上留下細小的被褥纖維。兇手唯恐事情暴露,隨即將其勒死,並變態地將受害人胸部用手術刀割下。那時,死者還躺在床上,導致血液流向處於低位的背部!兇手為毀屍滅跡,除掉了死者衣物,並用刀將其毀容。兇手將屍體藏匿了4小時以上,並且死者當時呈俯臥位朝下躺著,前胸位置產生了屍斑,棄屍到這裏時才仰麵向上,使得前胸呈現出與背部不同的顏色。”
在推斷兇手的行為過程時,我顯得信心十足,一是因為我對自己的思維共性分析法很有信心,二是因為現場的客觀物證,已經一一印證了我的推斷。
根據自己的思維共性法,每分析一處時,我都在想:如果是我行兇,我會怎麽樣做?
“有一點我想不明白!”潘雲說,“兇手為什麽會留下死者的一雙鞋在腳上?”
“那是因為,兇手用了非常見的脫衣方式!”我想了一下,迴答道,“兇手不可能褪掉受害人褲子後又重新穿上鞋子,因此在處理褲子時沒有經過腳部位置,而是被毀壞後直接丟掉的!——結合當時的環境,用剪刀或者手術刀是可以完成的。”
聽完我的分析後,潘雲馬上派了董建國等人展開調查,查找符合條件的診所。
這幾年,醫療係統管理得比較嚴格,私人診所不多,符合分析條件的就更少。當天晚上,一處可疑的診所就被排查了出來。該診所地處城郊,比較偏僻,平常就診的人不多。診所就一個醫生,是一個30來歲的年輕人。
董建國他們走進那家診所時,年輕醫生正坐在一張板凳上,把腳放在一盆熱水裏泡著。董建國一眼就看到了他臉上貼著的創口貼,很有些驚詫。他後來說,雖然我的推理大體合情合理,但他還是不信我那能夠詳細到兇手哪個部位受傷的細節。——直到他第一眼看到那個年輕醫生的臉!
隨後,潘雲通知我趕到那家門診,對嫌疑現場進行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