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人也配當主編?”


    “上帝,就是我上去寫都寫不出這種堪稱投降的報道。”


    “這才剛開始一周,憑什麽說斯派克就贏了?”


    “……”


    蒂西·科恩嘴裏罵罵咧咧。


    她可以對天發誓,如果這個該死的主編現在就在她麵前,她一定會用自己的長靴狠狠踹他的屁股!


    明明專輯銷量也就相差個幾十萬張,雖然看起來有那麽一點點差距,但這並不代表她的偶像埃米納姆就徹底失去希望了。


    恰恰相反,她認為追上的希望很大。


    是,她承認,斯派克這張新專輯還算可以聽的歌不少,但單論專輯明顯還是埃米納姆更有攻擊性——這才是嘻哈的真諦。


    最起碼是她認知中的真諦。


    在美國,嘻哈音樂的受眾可是很大的,因為大家都聽厭了那些所謂的流行歌。


    她是這麽認為的。


    雖然斯派克也玩過嘻哈,但她並不認可——


    這個男人玩的嘻哈音樂絕對絕對絕對不是嘻哈,絕對不是!


    “蒂西,你在幹什麽呢?來活了,外麵來了輛福特。”


    “行行行,知道了知道了,真囉嗦。”


    一件綁在腰間的橙黃色夾克外套隨著女人的起身而搖擺,嘴裏叼著根牙簽的蒂西一甩腦後的馬尾,沾染了些許油汙的白背心為她增添了幾許野性:“車什麽毛病?”


    “點不了火,車載電台也失靈了,前輪還要換胎。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它撞了。”


    在同事帶領下來到了一輛黃色福特野馬前,手裏不時晃著扳手的蒂西慣例地打量了一圈車況:“這車是剛從賽博坦過來的?”


    不能說撞得的慘不忍睹吧,最起碼也能稱得上一句不忍直視。


    “飆車撞的。”


    同事已經見怪不怪了:“說是斯派克的粉絲和埃米納姆的粉絲在比賽飆車,這車就是後者失控撞的。”


    “……fuck!為什麽不是那個小白臉的粉絲撞車!”


    又聽到了那個男人名字的蒂西擦了擦鼻梁,嘴上罵歸罵,但手上動作還是很麻溜的。


    “你怎麽對人意見那麽大?斯派克新專輯我覺得很不錯啊。”


    知道這女人是埃米納姆粉絲的男同事還不忘逗逗她:“不要這麽狹隘嘛蒂西,美國很大,容得下斯派克與埃米納姆兩個人。”


    迴應他的隻有一根高高豎起的中指。


    頗感晦氣的蒂西為了生活,還是得老老實實修車。隻不過等到下班後去到常去的酒吧打算小酌幾杯放鬆一下自己時,酒吧舞池裏跳動的音樂卻讓她感到十分熟悉——


    “boomboomboom,gottaget-get!


    “boomboomboom,gottaget-get!


    “boomboomboom,gottaget-get!”


    又是那已經被動聽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動感曲調,五光十色的舞池燈光配合著dj的打碟閃爍不定,大半個酒吧的人都在隨著歌曲的節奏瘋狂扭動著自己的身軀——


    僅僅隻穿了抹胸內衣的女dj隨著身旁的男搭檔一起做出了節奏不斷下壓的手勢,帶動了全場!


    “yo,igotthathitthatbeattheblock(喲,我的節拍震撼街頭)


    “youcangetthatbassoverload(快聽這貝斯超越宇宙)


    “igotthethatrockandroll(我還有那搖滾)


    “thatfutureflow(和未來的嘻哈節奏)…………”


    堪稱病毒式嵌入人體的旋律節奏與編曲,糅雜著周易那經過autotune調音的聲線快速吟唱著極其貼切其個人經曆的rap歌詞——


    出道首專就以節拍感極重的《yeah》單曲十二周連冠震撼全歐美,一首被稱為貝斯運用教科書的《howlong》讓無數貝斯愛好者淚目;


    二專的搖滾更是不必多說,奇跡般的一專五冠單直接讓他走上了登神長階。


    結合歌詞,毫無疑問,所謂“未來的嘻哈節奏”就是指三專中這首名為《boomboompow》的歌曲。


    當然,在蒂西看來這首歌完全就是周易這個逼在肆無忌憚的嘲弄、炫耀——


    “i''mso3008,youso2000ante(我已經身處3008,你還在公元2000年土得掉渣)!”


    哪怕隻是一個小小的酒吧,在唱到這句時還是引發了大多數人的歡唿與跟唱。


    “埃米納姆!”


    “fuckyou!”


    “埃米納姆!”


    “loser!”


    “埃米納姆!”


    “sonofabitch!”


    dj喊一句,舞池中數十人就高喊著附和一句的直球辱罵多少讓蒂西有些無語。


    雖然她知道埃米納姆在底特律也不是百分百受歡迎,但這裏什麽時候變成斯派克酒吧了?


    “嘿蒂西,你怎麽來這裏了?”


    心裏正暗罵間,一道熟人的嗓音自身後傳來,令她扭頭循聲看去——她的酒搭子。


    “這裏距離我家最近,我不在這裏在哪裏?”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為什麽不去支持埃米納姆的酒吧,反而要來這家支持斯派克的酒吧。”


    “???”


    我就加班多修了幾天車,發生了什麽???


    這什麽時候成斯派克專題酒吧了?


    “你不知道——哦,對,你上次沒來。這裏上周日消費中以斯派克名義消費的金額最多,所以接下來的三天這裏都會是斯派克粉絲的主場……”


    “……”


    ?!


    不是哥們?


    現在已經對立到這種程度了?


    本以為自己內心已經夠激進了的蒂西在聽完了後緣由堪稱是瞠目結舌——


    一開始隻是底特律有一家湊熱鬧的酒吧搞了個促銷活動,消費金額最多的可享受三天偶像主場待遇,酒水還能打折——然後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本就在媒體鼓動下走上了二元對立道路的雙方粉絲那怎麽都不能落了這個麵子。


    於是乎,你方唱罷我登場。今天這裏你贏了,明天那邊是我贏,反正絕對不能說慫。


    啜了口酒的蒂西有些難以置信,一抬頭,酒吧電視上正好結束了廣告,重播了一個今天上午剛剛播出過的音樂訪談節目,嘉賓恰好是那個讓她感到不爽的斯派克——


    穿著休閑衫與沙灘褲,不知道的還以為他上節目來度假了。


    “斯派克,就在昨天,50美分稱你的嘻哈歌曲製作相比於埃米納姆來說就是一坨狗屎,你知道這件事嗎?”同樣穿著休閑的主持人率先問出了這個極具爭議性的話題。


    在21號的《芝加哥太陽時報》表示歎服之後,現如今名聲大損的50美分在22號直接公開抨擊周易的新冠單水平,稱其壓根就不懂嘻哈,就是路邊一坨,autotune的加入直接毀了這首歌。


    “差點被打死的人腦子是這樣的,腦容量很小,完全不能接受自己已經被時代所拋棄的事實。”


    電視屏幕中,周易一杆子打死50美分的同時,捎帶著還開了個群嘲:“抬頭看看日曆吧,現在都已經是2004年了,都什麽年代了還聽傳統說唱?”


    “……”


    “……”


    “……”


    “……呃,抱歉斯派克,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你的意思是——”


    “autotune技術作為一個輔助,它未來一定會持續性的流傳下去。我已經做出了教科書般的製作成果,後來者完全可以我為準。


    “就像我在歌詞裏寫的那樣,這是一首來自於未來的歌曲。


    “而且,我可以肯定的說,這種新型autotune技術不止是在2004,哪怕是在十年後的2014年、甚至於是20年後的2024年,它都會持續火爆。”


    鏡頭前的周易語氣斬釘截鐵,豎起兩根手指篤定道:“也就是說,我這首歌的技術製作完全可以說是開創性的領先了20年。”


    靠!


    真他媽的狂!


    還領先20年!


    就你這狗屁翻新的autotune也配?!


    呸!


    蒂西吐了口唾沫。


    她覺得這個男人是不是上台前喝大了,居然敢這麽指名道姓的說自己所開創的新autotune技術最少會火爆20年。


    20年啊。


    20年前的製作技術現在都已經被掃進垃圾堆了。


    2004年的美國樂壇都已經激烈成這樣了,等到了2024年那還了得?


    這就是她為什麽不喜歡周易的地方了,嘴巴太大太裝了。


    媽的,最煩這種裝逼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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