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望的情緒,在李楓的心裏醞釀。轉眼之間,便隻剩下最後一間房間沒有搜索了,李楓心裏有些忐忑,也不知最後一間房裏,有沒有急需的糧食。


    最後一個房間,外麵是一扇鐵製防盜門。其實,地下室每個房間,都是這種防盜門,李楓對付這種防盜門,有特殊的辦法,那就是暴力強拆。他的手裏,攥著一根二寸鐵棒,用力在防盜門鎖的位置敲幾下,門鎖便出現了鬆動。再搗幾下後,門鎖從門上掉了下來。


    李楓剛要伸手拉門,沒想到門猛地向外開啟,也就在門開啟的一瞬間,一件黑乎乎的東西,向李楓當頭砸了過來。


    由於事發突然,李楓並沒有一點兒心理準備,下意識地往後麵一跳,躲避掉砸向自己的東西。同時,李楓心裏一沉,“這間房間裏有喪屍……”


    “咚……”地一聲響,那件東西沒有砸到李楓,貼著李楓的前胸砸到了水泥地上,發出了一聲震耳的響動。


    李楓向那件東西看去,見那東西是一根將近兩米長的鐵棒,順著鐵棒,能夠看見鐵棒攥在一雙手裏。那雙手骨節粗大,老繭橫生。“這就是喪屍的手?為什麽沒有爪子?”李楓看過喪屍的手,喪屍的手最大的特點就是指甲特別長,並且如刀鋒一般鋒利。這雙手卻不具有這種特征。


    李楓連忙向喪屍的臉看去,這一看才發現,擁有這雙手的,根本不是喪屍,而是一個人。這人有一雙黑白分明的眼睛,根本不是喪屍那全黑的,透出死亡光芒的眼睛。


    李楓發現,麵前的人個頭不高,一米六五左右,身上的衣服汙穢不堪,臉孔上也全是黑泥。那人的臉型很瘦,胡子很長,亂糟糟地黏在一起,看來至少有半個多月沒有剃過。雖說李楓看不出這個男人的具體長相,但由他表現出的幾個外貌特征,李楓判斷出,這個男人的年紀,應該在四十五歲到五十歲之間。


    李楓在打量那個男人的時候,那個男人也在打量李楓,一雙眼睛在李楓臉上瞄來瞄去,手裏的鐵棍死死地攥著,渾身戒備。


    對於人類,李楓沒有半點兒害怕的意思。他緩緩地從腰裏拔出手槍,也不必用槍口瞄準那人,隻是在手裏擺弄幾下,冷冷地問道:“你是什麽人?為什麽藏在我的別墅裏?”


    那男人也不迴答,反問道:“你不是劉大飛的手下?”


    李楓皺了皺眉頭,“別跟我扯些沒用的?什麽劉大飛劉小飛的,我根本不認識。現在迴答我,為什麽要藏在我的別墅裏。”


    “太好了……”那男人忽然喜形於色,轉身朝黑洞洞的房間喊道:“老婆,莎莎,你們都出來吧,外麵的不是食人者,也不是劉大飛,你們都出來。”


    李楓這才知道,原來房間裏麵還有人。在李楓的注目下,兩個人互相挽著胳膊,從房間裏走了出來。一個女人年紀比較大,穿著樸素,應該就是男人的老婆。另一個年紀比較小,身形挺拔,穿的衣服比較時尚。可是,再時尚的衣服,髒得連原來的顏色也看不出來,穿在身上,也跟乞丐服差不多。


    李楓緊皺著鼻子,這三個人,身上都帶著一種刺鼻的臭味兒,實在有些讓人受不了。


    李楓打量了三人幾眼,冷笑了一聲,抬步向屋裏走去。屋裏十分黑暗,什麽也看不清,沒有辦法,李楓隻得取出手機,利用手機的手電筒功能照亮。黑屋裏的一切,在一片光亮中暴露無疑,李楓驚訝地發現,自己怎麽來到了豬窩了。


    房間的麵積,有三十幾平,最裏麵的地上,用破衣服鋪成三個chuang鋪。在房間的一角堆滿了各種垃圾,散發出一股刺鼻的氣味兒。另外,屋裏還有幾個大桶,有一個大桶裝了半桶水,另外的一個大桶蓋著蓋子,李楓忍不住好奇,打開一看,差點兒沒把他惡心死,那隻桶裏麵都是些便溺物。


    房間裏還有一些鍋碗瓢盆等吃飯的用具,無一例外,都髒得不成樣子,好像幾百年沒刷過一樣。在地上的一角,李楓發現了一個酒精爐,上麵放著一口鍋,明顯,這是三個人做飯的地方。


    總之,李楓看得出來,三個人所有的日常活動,全都在房間裏進行。做飯時的水蒸氣排不出去,房間裏麵潮氣很重,加上垃圾味兒,屎尿味兒,各種發黴的味兒,簡直連豬窩都不如,李楓真不知道,一個人怎麽能在這種環境裏生存。


    令李楓感到非常欣喜的是,他在這個房間裏麵,找到了一些糧食。一共有三袋一百斤裝的大米,兩袋五十斤裝的白麵,東西雖然不多,但也總算是讓他沒有白聞了這麽長時間的臭味兒。


    ……


    從地下室出來,李楓大喇喇地坐在一樓的一個沙發上。一樓客廳,還是原來亂糟糟的模樣,隻不過清理出來一個沙發而已。


    李楓手裏擺弄著手槍,向站在他麵前的三個人問道:“你們是誰啊?”


    那個男人望了望李楓的手槍,咽了口唾沫,迴答道:“我叫吳誌,那是我老婆,叫劉淑琴,那個孩子,是我們主人家的孩子,叫程莎莎。不知道您怎麽稱唿?”


    “我呀,我叫李楓……”


    “原來是楓哥,楓哥好。”吳誌連忙說道。


    李楓抬了抬手,“別楓哥楓哥的亂叫,我跟你很熟嗎?”李楓頓了頓,又說:“是這樣,大家都是幸存者,在這個末世裏,幸存下來也很不容易……”


    “楓哥說得對……”


    李楓忽地把槍舉起來,瞄準了吳誌的眉心,“老家夥,你是不是活膩歪了?你再敢亂說話,我一槍崩了你。”


    吳誌連忙搖手,“不敢了,不敢了,楓哥別這樣。”


    李楓把槍放下,又說道:“我剛才說到哪兒了?我最煩別人亂插話,說到哪兒都想不起來了。”


    “你說,大家都是幸存者,都不容易。”這時,一直一聲不吭的那個叫程莎莎的女孩兒說話了。說話的聲音很嬌嫩,卻透出一股冷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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