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來說,龍鳳鎮分為五橫六縱,共十一條街路。龍鳳鎮幾座高樓,以及商鋪等,都集中在主街兩側。顯然,主街是龍鳳鎮最繁華的地方,末世前如此,末世後仍舊如此。因為,李楓發現,在主街上,許許多多的喪屍在那裏遊蕩,至少有五百。
主街以外,便都是些低矮的建築了,最高是三層樓,大多數都是平房。在李楓所處位置的小鎮另一側,有七棟商品樓,那裏是整個龍鳳鎮唯一的小區。至於說那小區裏喪屍多不多,由於距離太遠,李楓看不清楚。
李楓粗略地看了一下,心裏有了判斷。無疑,主街那裏,是物資最豐富的地方。可是,那裏根本就不是李楓有能力惦記的。他要找的地方,是靠近小鎮的邊緣,一處喪屍比較少的地方,哪怕那個地方,隻有一個私人小賣店,李楓占據之後,也能獲得不少東西。
忽然,李楓又想到,這個小鎮裏,不知道還有沒有幸存者?他又在小鎮的每一個角落看了一遍,到處都是死氣沉沉的,除了遊動的喪屍以外,看不見任何活物。看來,有幸存者的機會極其渺茫。
在這個位置,由於距離太遠,李楓並不能發現自己所找尋的目標。
他決定靠近小鎮,走到距離小鎮兩百米到三百米的地方,再好好觀察一番,看看能不能發現目標。那個距離上,距離小鎮裏的喪屍比較遠,不會驚動小鎮的喪屍,應該還算安全。
……
李楓和林小蝶下了山,向小鎮靠近。
走出去一公裏,距離小鎮還有一千多米不到兩千米的時候,忽然,李楓的胳膊一把被林小蝶拽住。
這突如其來的一下,把李楓嚇了一跳,還以為是被喪屍抓住了呢。隨之,他反應過來,是林小蝶抓他,於是轉迴身,怒視林小蝶。
卻見林小蝶臉上一副驚恐的神色,好像見了鬼一樣。李楓的心,立刻提了起來,他意識到,隻有一件事,能讓林小蝶如此驚恐,那就是她看見喪屍了。
林小蝶兩隻胳膊,緊緊抓住李楓的手臂,胸前的兩塊嫩肉,隔著衣服,不住地在李楓的胳膊上蹭來蹭去。
不過,李楓可沒有任何多餘的想法,他見林小蝶向他使著眼色,便順著林小蝶的眼光看去。
隻見在距離他們三十多米,一個土堆上,有一個人屁股朝天,臉孔朝下地趴在那裏。那個人兩隻手朝前伸著,一條腿蜷曲,一動不動。
李楓不由感到一陣奇怪。他喪屍見得多了,從來沒有見過一動不動的喪屍。要說不是喪屍,是個人,那更加不可能了,哪有人大白天地趴在那種顯眼的地方,等著喪屍咬嗎?
李楓撞著膽子,向那個人接近。他腳步放得很輕,同時示意身後的林小蝶,一定要萬分小心,別發出任何聲響。
在接近那個人五米的範圍之內,李楓忽然聞見一股腐敗的臭味兒。這股味兒明顯是從那人身體上發出來了,李楓聞見這股味兒,反而沒那麽緊張了。喪屍身上的味道雖然也不好聞,但絕對不是腐敗的氣味,喪屍發出的,是一種死亡的味道。
既然那個人的身體上,發出不一樣的味道,那便證明了,那人不是喪屍。隻要不是喪屍,李楓就不怕。
李楓來到那人的身旁,那股味道更加強烈了,李楓不得不捏起了鼻子。
這的確不是喪屍,是個人,而且還是個死了透透的人,也不知道死了有多少天了。在他沒有埋在土裏的臉上,李楓見到,無數條白白的驅蟲,正在他臉皮裏進進出出。
那人穿著一身警服,沒有帽子。李楓注意到,那人的腰間鼓鼓的,不知道是什麽東西。他伸出一隻腳,踢開衣服,發現那鼓鼓囊囊的地方,原來是警察的配槍槍套。
令李楓欣喜的是,他看見,一支手槍,插在槍套裏麵,手槍把露在外麵。
李楓立刻彎腰,把手槍套從警察屍體上摘下來,抽出手槍。手槍沉甸甸的,差不多兩三斤的樣子。他對槍械什麽的沒有研究,也不知道這手槍是什麽型號的。
但是,不得不說,男人似乎對槍械有著超強的接受能力,李楓擺弄了兩下,就知道保險、開火等東西了。他退下彈夾,發現裏麵有六顆子彈。然後,李楓又在那個警察的身上,找到了五個彈夾,每一個彈夾子彈都是滿的。
李楓誌得意滿地把手槍插在腰裏,“從此以後,這把槍就是我的了。”
在這個世界中,有一把手槍還是很有必要的。雖說手槍這東西,未必會殺得了喪屍,可起碼能提供一些安全感。隻要是可以提供安全感的東西,那就是好東西。
在翻找彈夾的過程中,李楓看到,在警察的大腿上,有一個碗口大小的傷口。那傷口創麵非常不規則,一看就知道,喪屍在那裏撕掉塊肉。
這就讓李楓很感迷惑了,不是說被喪屍咬了,都會被傳染治病因子,變成喪屍嗎?這個警察怎麽沒有變成喪屍,反而死了?
由這個警察身上,李楓意識到,被喪屍咬了的人,並不一定都會死。有可能有的人承受能力太差,直接被致病因子毒死了。隻是,這種人非常少罷了。
這樣一個發現,說實話對李楓的幫助不大,他隻是想了想就罷了。他最為欣喜的,還是搞到了一把手槍。
李楓把手槍拿在手裏,槍管在手掌裏顛了兩下,似笑非笑地對林小蝶說道:“這迴我有手槍了,你怕不怕我?”
林小蝶怯怯地說道:“就算主人沒有槍,我也是很怕的。”
“這就對了,你給我乖乖的,否則我拔出槍,噗,給你來個顏.射。”
林小蝶聽到顏.射這個詞,明顯地呆了一下,她腦子裏一亂,想到的居然是一個非常非常淫.霏的畫麵。
這個詞,李楓自覺用得很是巧妙,不由得很是高興。這麽多天以來,李楓還是第一次感到高興這種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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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街以外,便都是些低矮的建築了,最高是三層樓,大多數都是平房。在李楓所處位置的小鎮另一側,有七棟商品樓,那裏是整個龍鳳鎮唯一的小區。至於說那小區裏喪屍多不多,由於距離太遠,李楓看不清楚。
李楓粗略地看了一下,心裏有了判斷。無疑,主街那裏,是物資最豐富的地方。可是,那裏根本就不是李楓有能力惦記的。他要找的地方,是靠近小鎮的邊緣,一處喪屍比較少的地方,哪怕那個地方,隻有一個私人小賣店,李楓占據之後,也能獲得不少東西。
忽然,李楓又想到,這個小鎮裏,不知道還有沒有幸存者?他又在小鎮的每一個角落看了一遍,到處都是死氣沉沉的,除了遊動的喪屍以外,看不見任何活物。看來,有幸存者的機會極其渺茫。
在這個位置,由於距離太遠,李楓並不能發現自己所找尋的目標。
他決定靠近小鎮,走到距離小鎮兩百米到三百米的地方,再好好觀察一番,看看能不能發現目標。那個距離上,距離小鎮裏的喪屍比較遠,不會驚動小鎮的喪屍,應該還算安全。
……
李楓和林小蝶下了山,向小鎮靠近。
走出去一公裏,距離小鎮還有一千多米不到兩千米的時候,忽然,李楓的胳膊一把被林小蝶拽住。
這突如其來的一下,把李楓嚇了一跳,還以為是被喪屍抓住了呢。隨之,他反應過來,是林小蝶抓他,於是轉迴身,怒視林小蝶。
卻見林小蝶臉上一副驚恐的神色,好像見了鬼一樣。李楓的心,立刻提了起來,他意識到,隻有一件事,能讓林小蝶如此驚恐,那就是她看見喪屍了。
林小蝶兩隻胳膊,緊緊抓住李楓的手臂,胸前的兩塊嫩肉,隔著衣服,不住地在李楓的胳膊上蹭來蹭去。
不過,李楓可沒有任何多餘的想法,他見林小蝶向他使著眼色,便順著林小蝶的眼光看去。
隻見在距離他們三十多米,一個土堆上,有一個人屁股朝天,臉孔朝下地趴在那裏。那個人兩隻手朝前伸著,一條腿蜷曲,一動不動。
李楓不由感到一陣奇怪。他喪屍見得多了,從來沒有見過一動不動的喪屍。要說不是喪屍,是個人,那更加不可能了,哪有人大白天地趴在那種顯眼的地方,等著喪屍咬嗎?
李楓撞著膽子,向那個人接近。他腳步放得很輕,同時示意身後的林小蝶,一定要萬分小心,別發出任何聲響。
在接近那個人五米的範圍之內,李楓忽然聞見一股腐敗的臭味兒。這股味兒明顯是從那人身體上發出來了,李楓聞見這股味兒,反而沒那麽緊張了。喪屍身上的味道雖然也不好聞,但絕對不是腐敗的氣味,喪屍發出的,是一種死亡的味道。
既然那個人的身體上,發出不一樣的味道,那便證明了,那人不是喪屍。隻要不是喪屍,李楓就不怕。
李楓來到那人的身旁,那股味道更加強烈了,李楓不得不捏起了鼻子。
這的確不是喪屍,是個人,而且還是個死了透透的人,也不知道死了有多少天了。在他沒有埋在土裏的臉上,李楓見到,無數條白白的驅蟲,正在他臉皮裏進進出出。
那人穿著一身警服,沒有帽子。李楓注意到,那人的腰間鼓鼓的,不知道是什麽東西。他伸出一隻腳,踢開衣服,發現那鼓鼓囊囊的地方,原來是警察的配槍槍套。
令李楓欣喜的是,他看見,一支手槍,插在槍套裏麵,手槍把露在外麵。
李楓立刻彎腰,把手槍套從警察屍體上摘下來,抽出手槍。手槍沉甸甸的,差不多兩三斤的樣子。他對槍械什麽的沒有研究,也不知道這手槍是什麽型號的。
但是,不得不說,男人似乎對槍械有著超強的接受能力,李楓擺弄了兩下,就知道保險、開火等東西了。他退下彈夾,發現裏麵有六顆子彈。然後,李楓又在那個警察的身上,找到了五個彈夾,每一個彈夾子彈都是滿的。
李楓誌得意滿地把手槍插在腰裏,“從此以後,這把槍就是我的了。”
在這個世界中,有一把手槍還是很有必要的。雖說手槍這東西,未必會殺得了喪屍,可起碼能提供一些安全感。隻要是可以提供安全感的東西,那就是好東西。
在翻找彈夾的過程中,李楓看到,在警察的大腿上,有一個碗口大小的傷口。那傷口創麵非常不規則,一看就知道,喪屍在那裏撕掉塊肉。
這就讓李楓很感迷惑了,不是說被喪屍咬了,都會被傳染治病因子,變成喪屍嗎?這個警察怎麽沒有變成喪屍,反而死了?
由這個警察身上,李楓意識到,被喪屍咬了的人,並不一定都會死。有可能有的人承受能力太差,直接被致病因子毒死了。隻是,這種人非常少罷了。
這樣一個發現,說實話對李楓的幫助不大,他隻是想了想就罷了。他最為欣喜的,還是搞到了一把手槍。
李楓把手槍拿在手裏,槍管在手掌裏顛了兩下,似笑非笑地對林小蝶說道:“這迴我有手槍了,你怕不怕我?”
林小蝶怯怯地說道:“就算主人沒有槍,我也是很怕的。”
“這就對了,你給我乖乖的,否則我拔出槍,噗,給你來個顏.射。”
林小蝶聽到顏.射這個詞,明顯地呆了一下,她腦子裏一亂,想到的居然是一個非常非常淫.霏的畫麵。
這個詞,李楓自覺用得很是巧妙,不由得很是高興。這麽多天以來,李楓還是第一次感到高興這種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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