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於辰有些尷尬,撓撓頭。


    見此,袁友衝又說:“得了,咱們兩個政治白癡,對這方麵的理解還膚淺的很,以後少討論這種問題吧,這要有外人在場豈不丟人了?咱倆幹好自己的活就好,別的事兒少管。”


    於辰默默哦一聲,接著一拍額頭,問:“你說,這樁槍殺案,與咱們要追查的犯罪集團會不會有所聯係?”


    “可能有可能沒有,一步步查唄,別著急。”袁友衝搖搖頭,說:“好了好了,到此為止吧,稍稍休息兩個鍾,起床了去和卓花花接觸接觸。”


    “我覺得,先別打草驚蛇吧?”於辰說:“事出反常必有妖,這話是你經常說的。卓花花和尤永安既然沒感情,卻偏偏在外人麵前透露出一副恩愛非常的模樣,這裏頭肯定有問題。”


    “說不得,卓花花還跟尤永安的死就有一定的關係,甚至搞不好是作案團夥埋在尤永安身邊的一顆釘子,咱們在沒把握沒證據的情況下貿然動她……”


    “話是這麽說,”袁友衝打斷他:“的確,貿然進擊,有可能打草驚蛇。但轉念一想,稍稍布置一番,不就能由打草驚蛇轉為引蛇出洞了嗎?”


    “啊?”於辰一臉懵。


    袁友衝又擺擺手:“當然,引蛇出洞的風險不小,沒把握還是別輕易嚐試的好。但,咱們不和卓花花接觸,又怎麽做進一步的調查?”


    “放心,這次接觸的目的,並非是取證,隻是想對這個人有個比較係統準確的判斷,印證咱們的幾個猜測罷了,放心,不會出問題。”


    第62章 陣腳大亂


    “冒昧的問一句,請問,您是什麽時候,怎麽與受害人相識相愛的呢?”


    尤永安家中,袁友衝如是問。


    半小時前,剛睡了兩個鍾的他倆,洗漱完畢,咽了罐紅牛後,便直奔尤永安家中,試探試探卓花花。


    但卓花花說的,與先前刑警做例行調查時一般無二,邊說還邊抹眼淚。


    袁友衝便決定,放棄那些常規問題,改問些先前沒問過的。


    果不其然,卓花花愣了片刻。


    袁友衝又說:“你們結婚這麽多年還能保持這麽恩愛,真是讓人羨慕呢,我想你們背後應該有不少故事吧?”


    “你們問這個幹什麽?”她抽出張紙,將鼻涕給擤幹淨,但由於哭的太過“痛快”,依舊有些哽咽,一抽一抽的。


    見袁友衝不答,她又接著問:“這個問題,和我家男人的死有關係嗎?”


    “當然有。”袁友衝見她迴避,便說:“受害人很顯然死於仇殺,但,既然他二十多年沒離開過村子,再往前,年齡又小,也不太可能與誰結仇。”


    “所以,咱們有理由懷疑,兇手與受害人之間的仇怨,應該是二十歲左右結下的。不過,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就算跟著務工的父母去了新安,又能得罪什麽人呢?”


    “而且,這段時間他應該在與您談戀愛吧?那麽這份所謂的仇怨,會不會是感情糾葛,爭風吃醋呢?所以,您認為這個問題,與受害人的死到底有沒有關係?”


    這話,於辰聽了都忍不住在心裏吐槽,袁友衝瞎扯淡的能力可真強,尤永安的死竟然還能這麽扯。


    不過,雖然這份“猜測”在邏輯上不太能說得過去,很是牽強,但卓花花一時半會間顯然也沒法看出問題來。


    因此,猶豫了一會兒後,她不得不說:“好吧,那我跟你們說說。”


    “我跟他其實是父母長輩介紹下認識的。我跟他蠻聊得來,再加上他為人老實、靠譜,就跟他談了唄。然後發現,他還挺會關心、照顧人的,沒有什麽缺點,我就決定嫁給他了。”


    “隻不過,他不提,我一個女人總不好自己開口和他說吧?我就等著他主動提,但還沒等到,公公婆婆就發生意外去了,我跟他一塊迴了這兒,又過了兩年,咱倆就扯了證,辦了酒席。”


    “其實我倆之前沒什麽的,就是很自然的相處啊,隻不過吧,他一向很會照顧人而已。我想,不管是誰,嫁給他應該都差不多的吧?”


    “這樣啊。”袁友衝板著臉,又問:“那你認識他之前,和別人談過戀愛嗎?”


    “沒……哦,談過幾次吧,但都掰了,性格不合適。”


    “噢?具體幾次呢?”


    她有點兒慌了,支支吾吾的說:“兩三次吧,也可能三四次……哎呀,過去這麽多年了,我怎麽記得?”


    袁友衝神色不變,隻不過,話語間,“您”變成了“你”,問:“如果真的是情殺的話,那,對方應該愛你愛的刻骨銘心才對,你們倆談的應該也蠻久的,有印象吧?”


    “沒……”她搖頭,但見袁友衝盯著自己,又趕忙改口:“哦,我想起來了,想起來了……是有個男人,我印象還蠻深刻的,和他談了有差不多三年,他對我也特別特別好,但咱們性格真的不合適,分了。”


    問到這裏,於辰和袁友衝心裏已經有底了。


    卓花花說的話前後矛盾,磕磕巴巴,無疑是在說謊。而且,她還在刻意往袁友衝透露出的調查方向撒謊,目的顯而易見:想讓袁友衝堅信自己的判斷,從而混淆調查方向,誤導警方。


    按照一般規律,刻意說謊者,具備重要作案嫌疑,至少也是個知情人。卓花花這麽做,無疑與本案脫不了幹係。


    不過,猜測是被驗證了,但證據依舊不足,沒法證明她具有嫌疑,不能動用諸如拘傳、拘留等強製措施,所以,話還得繼續問下去。


    袁友衝便問:“他叫什麽名字?”


    “真的記不住了,畢竟都過去二十多年了。”卓花花搖頭,接著,不等袁友衝再說什麽,她便急忙忙的反問道:“你們難道還記得小學時玩的特別好,但之後再沒聯係過的同學的名字?”


    “記得。”袁友衝一本正經的說。


    卓花花:……


    尷尬的沉默片刻,她又說:“我反正沒你那麽好的記憶力,真記不清楚他叫什麽了。”


    “好吧,理解。”袁友衝挑眉,換了個問題:“話說,你剛剛說,你和受害人是經父母介紹認識的?”


    “是……嚴格來說是他父母。”卓花花說:“我爸媽去的早,所以我十四歲就自己跑新安打拚了,大廠都不敢要我,我隻能去黑工廠賺錢血汗錢。”


    “這麽說,你和他父母認識?”


    “認……認識。”


    “怎麽認識的?”


    “這哪有怎麽認識的啊,他爸,就是我公公,我在他手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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