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楊昌愕然,目光在他們之間來迴遊弋,過了好一會兒,才有些懵的說:“你們認識?”
“認識。”習律師點點頭:“身為一名刑事律師,平時免不了與刑警們打交道。其他刑警或許叫不出名字來,但於隊和袁隊,我們是一定認識的。就算您委托的並不是我,而是別的刑事律師,結果也一樣。”
“別的刑事律師或許認得我倆,可我倆也叫不出名字來。”於辰說:“畢竟不是每一名律師,都像習律師一樣出名。”
“這樣啊。”楊昌鬆了口氣。
他擔心自己委托的律師與刑警私交不錯,雖然及時如此,處於職責,律師應該也會盡心盡力的為他服務才是,但若是那樣的話,他怎麽也放不下心來。而現在看,他們之間雖然認識,可也僅是出於職務關係,讓他安心不少。
“閑話免提,說正事吧。”習律師正襟危坐,嚴肅的說道:“先做個正式的自我介紹,我叫習今歌,是受楊昌先生委托的刑事律師,為楊昌先生提供法律服務。”
“聽我的委托人所說,幾位警察同誌帶了搜查證書上門,欲要對我委托人住宅進行搜查工作,是嗎?”
“是的。”袁友衝點頭,將搜查證往習今歌方向移了移,同時抽出另一張折疊好的文件,也一並遞給他,說:
“這是搜查證書,請習律師過目。另外,我們也帶了傳喚通知書過來,但考慮到楊老板事務繁多,因此便選擇在此地進行簡單的問詢工作。”
習今歌先接過傳喚證掃了一眼,點頭說:
“的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涉案嫌疑人,在出具傳喚證等證明文件的前提下,可以傳喚到指定地點或他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你們的工作完全合法合規。”
袁友衝輕笑,同時掏出自己的警察證遞過去,說:“既然律師在場,那流程便正式一些,這是我的人民警察證,請過目。”
習今歌一一看過四個刑警的警察證後,點了點頭,這才拾起桌麵上的搜查證,檢查一遍後說:“搜查證日期、公章、字號、內容及局長簽名完整,的確沒有問題。”
“不過,我還是想問一下,貴支隊因何緣由搜查我委托人住宅和人身?是否有什麽依據?”
“對對對!”楊昌眼前一亮,隻覺得這名律師是請對了,立馬說:“你們掌握了我的什麽犯罪證據了嗎?”
“並沒有直接證據。”袁友衝搖了搖頭,隨後,他話鋒一轉:“但,有人向我們提供線索,經我支隊分析,楊老板確實具有一定的涉案嫌疑,涉嫌隱藏犯罪證據,因此,我們才攜此證書,依法搜查楊老板的身體及住所。”
楊昌皺眉:“有人提供證據?誰?”
於辰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說:“抱歉,我們有保護目擊證人、線索提供者安全及隱私及為其隱瞞身份的義務,所以這個問題,恕不能迴答。”
說著,他又轉過頭看向習今歌:“如果習律師對此存疑,可隨後單獨到我支隊進行考證。”
“另外,如果搜查證沒有問題的話,咱們是不是可以開始搜查工作了?”
習今歌沉默了一會兒,隨後微微點頭,緊接著,他略帶歉意的看向楊昌,說:“很抱歉,楊先生,警察同誌的手續、證件齊全,我沒有理由阻止他們進行合法工作,隻能請您配合了。”
“這……”楊昌張大了嘴,想說些什麽,但卻發現,不論說什麽都不合適,隻得閉上眼睛,歎口氣仿佛任命般的說道:“我知道了。”
“在此之前,還有幾個問題需要詢問。”袁友衝說:“關於您‘應酬’的時間、地點、對象,您之前說要等律師來了再作答,那麽請問,現在可以迴答了嗎?”
“我拒絕迴答。”楊昌搖頭:“如果你們真能查到什麽,零口供定我罪,那我也認了。”
第16章 搜查
“這樣麽?行吧。”袁友衝叩了叩桌子,說:“那麽第二個問題,請您迴答下上月27號晚九點到次日淩晨三點之間,您在哪兒、做什麽。”
“若這個問題您同樣拒絕迴答,那我們有理由認為您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我們許會強製將您拘傳……”
“袁隊長,請你注意你的措辭。”習今歌眉頭一皺,適時地打斷了袁友衝的話:“你這番話,涉嫌逼供、誘供……”
“不。”袁友衝也打斷他,說:“我並沒有逼供或是誘供,我的陳述皆符合客觀事實與法定條款。麵對具有重要作案嫌疑的涉案嫌疑人,我支隊有權強製拘傳,乃至刑拘。”
“我想,這方麵,習律師應該比我更清楚才是。”
習今歌盯著他。
他有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和道德底線,因此,他並不會無條件的昧著良心為委托人做無底線的辯護,因此,如果袁友衝的手續合法合規,他並不會阻止,也沒有辦法阻止。
但若袁友衝和於辰有哪怕一點兒的越線,他便會指出其為非法證據,無效供詞。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及借助法律保護他的合法權益,同樣是他作為辯護律師的職責。
“行了,我說。”正當他思索的時候,楊昌眼皮子一翻,淡淡的說:“二十七號那天,下午六點左右,我和阿英在家裏吃了晚飯,之後就出門去了中央廣場逛街購物。”
“一直到晚上十點左右,我買了兩張imax電影票,是淩晨零點的首映。距離開場還有點時間,我就帶她去了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日料店,也算吃點宵夜,一直到電影開場。”
“散場的時候,我記得大概是兩點十分左右,很晚了,廣場裏頭的商鋪基本上都關了門,我倆也沒有繼續逛下去的想法,就直接開車迴家睡覺。差不多第二天十一點左右,我們才起床吃午飯,就去了店鋪開門營業。”
於辰皺眉,問道:“這天的事你記得這麽清楚?”
“我記得清楚點關你什麽事?”似乎是心理防線被一點點攻破,楊昌已經沒有了那副淡定的、溫文爾雅的模樣,臉上表情顯得很是不耐。
但,被於辰瞪了一眼後,他一噎,將即將說出口的,不太好聽的話給咽了迴去,歎口氣說:“四月二十七號,是我和阿英的結婚紀念日。一般隻要我在家,就會想辦法弄點活動。”
“我和她是白手起家的,所以紀念的時候,也會盡可能選擇一些比較接地氣的方式,也算是追憶一下當年吧。”
袁友衝眉頭一皺。
4月27日晚9點到次日淩晨3點,是周倩欣推測出的,遇害嬰兒尚聆書的死亡時間,倘若這個楊昌說的是實話,那他的不在場證明可就相當充分了。
當然,不在場證明並不能完全排除一個人的作案嫌疑,畢竟還存在遙控殺人、教唆殺人、買兇殺人等特殊的命案形式。
因此,他皺起的眉頭很快便舒展開,微微頷首說:“原來如此,感謝您的配合,稍晚些,我們會去查證的。”
緊接著,他站起身,看了於辰一眼,說:“問題問的差不多了,那便開始搜查工作吧,希望楊老板能繼續配合。習律師,也麻煩你做個見證。”
這時,習今歌也站起身,說:“可以,但我得檢查下袁隊長您的執法記錄儀是否在工作狀態。另外,事後我也會在做檢查,看看記錄儀是否有中斷工作的情況發生。”
“可以。”袁友衝毫不在意,說:“按例行規定,先搜查人身吧,請您將錢包、鑰匙、手機等口袋內的物品取出,放在茶幾上,老成,於隊,麻煩你倆仔細檢查一遍。另外,楊老板,請您將鞋襪脫下,雙手自然平展。”
“好。”楊昌點頭。他雖然緊張,但也不怕被搜身,便立即站了起來,乖乖照做。
袁友衝向負責拍照的伍陸使了個眼色,讓他好好拍照,隨後便在楊昌身上仔細的摸索起來。
不出意外,仔細搜查一陣後,楊昌身上果然沒有什麽可疑的地方。
“認識。”習律師點點頭:“身為一名刑事律師,平時免不了與刑警們打交道。其他刑警或許叫不出名字來,但於隊和袁隊,我們是一定認識的。就算您委托的並不是我,而是別的刑事律師,結果也一樣。”
“別的刑事律師或許認得我倆,可我倆也叫不出名字來。”於辰說:“畢竟不是每一名律師,都像習律師一樣出名。”
“這樣啊。”楊昌鬆了口氣。
他擔心自己委托的律師與刑警私交不錯,雖然及時如此,處於職責,律師應該也會盡心盡力的為他服務才是,但若是那樣的話,他怎麽也放不下心來。而現在看,他們之間雖然認識,可也僅是出於職務關係,讓他安心不少。
“閑話免提,說正事吧。”習律師正襟危坐,嚴肅的說道:“先做個正式的自我介紹,我叫習今歌,是受楊昌先生委托的刑事律師,為楊昌先生提供法律服務。”
“聽我的委托人所說,幾位警察同誌帶了搜查證書上門,欲要對我委托人住宅進行搜查工作,是嗎?”
“是的。”袁友衝點頭,將搜查證往習今歌方向移了移,同時抽出另一張折疊好的文件,也一並遞給他,說:
“這是搜查證書,請習律師過目。另外,我們也帶了傳喚通知書過來,但考慮到楊老板事務繁多,因此便選擇在此地進行簡單的問詢工作。”
習今歌先接過傳喚證掃了一眼,點頭說:
“的確,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涉案嫌疑人,在出具傳喚證等證明文件的前提下,可以傳喚到指定地點或他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你們的工作完全合法合規。”
袁友衝輕笑,同時掏出自己的警察證遞過去,說:“既然律師在場,那流程便正式一些,這是我的人民警察證,請過目。”
習今歌一一看過四個刑警的警察證後,點了點頭,這才拾起桌麵上的搜查證,檢查一遍後說:“搜查證日期、公章、字號、內容及局長簽名完整,的確沒有問題。”
“不過,我還是想問一下,貴支隊因何緣由搜查我委托人住宅和人身?是否有什麽依據?”
“對對對!”楊昌眼前一亮,隻覺得這名律師是請對了,立馬說:“你們掌握了我的什麽犯罪證據了嗎?”
“並沒有直接證據。”袁友衝搖了搖頭,隨後,他話鋒一轉:“但,有人向我們提供線索,經我支隊分析,楊老板確實具有一定的涉案嫌疑,涉嫌隱藏犯罪證據,因此,我們才攜此證書,依法搜查楊老板的身體及住所。”
楊昌皺眉:“有人提供證據?誰?”
於辰瞥了他一眼,淡淡的說:“抱歉,我們有保護目擊證人、線索提供者安全及隱私及為其隱瞞身份的義務,所以這個問題,恕不能迴答。”
說著,他又轉過頭看向習今歌:“如果習律師對此存疑,可隨後單獨到我支隊進行考證。”
“另外,如果搜查證沒有問題的話,咱們是不是可以開始搜查工作了?”
習今歌沉默了一會兒,隨後微微點頭,緊接著,他略帶歉意的看向楊昌,說:“很抱歉,楊先生,警察同誌的手續、證件齊全,我沒有理由阻止他們進行合法工作,隻能請您配合了。”
“這……”楊昌張大了嘴,想說些什麽,但卻發現,不論說什麽都不合適,隻得閉上眼睛,歎口氣仿佛任命般的說道:“我知道了。”
“在此之前,還有幾個問題需要詢問。”袁友衝說:“關於您‘應酬’的時間、地點、對象,您之前說要等律師來了再作答,那麽請問,現在可以迴答了嗎?”
“我拒絕迴答。”楊昌搖頭:“如果你們真能查到什麽,零口供定我罪,那我也認了。”
第16章 搜查
“這樣麽?行吧。”袁友衝叩了叩桌子,說:“那麽第二個問題,請您迴答下上月27號晚九點到次日淩晨三點之間,您在哪兒、做什麽。”
“若這個問題您同樣拒絕迴答,那我們有理由認為您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我們許會強製將您拘傳……”
“袁隊長,請你注意你的措辭。”習今歌眉頭一皺,適時地打斷了袁友衝的話:“你這番話,涉嫌逼供、誘供……”
“不。”袁友衝也打斷他,說:“我並沒有逼供或是誘供,我的陳述皆符合客觀事實與法定條款。麵對具有重要作案嫌疑的涉案嫌疑人,我支隊有權強製拘傳,乃至刑拘。”
“我想,這方麵,習律師應該比我更清楚才是。”
習今歌盯著他。
他有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和道德底線,因此,他並不會無條件的昧著良心為委托人做無底線的辯護,因此,如果袁友衝的手續合法合規,他並不會阻止,也沒有辦法阻止。
但若袁友衝和於辰有哪怕一點兒的越線,他便會指出其為非法證據,無效供詞。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及借助法律保護他的合法權益,同樣是他作為辯護律師的職責。
“行了,我說。”正當他思索的時候,楊昌眼皮子一翻,淡淡的說:“二十七號那天,下午六點左右,我和阿英在家裏吃了晚飯,之後就出門去了中央廣場逛街購物。”
“一直到晚上十點左右,我買了兩張imax電影票,是淩晨零點的首映。距離開場還有點時間,我就帶她去了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日料店,也算吃點宵夜,一直到電影開場。”
“散場的時候,我記得大概是兩點十分左右,很晚了,廣場裏頭的商鋪基本上都關了門,我倆也沒有繼續逛下去的想法,就直接開車迴家睡覺。差不多第二天十一點左右,我們才起床吃午飯,就去了店鋪開門營業。”
於辰皺眉,問道:“這天的事你記得這麽清楚?”
“我記得清楚點關你什麽事?”似乎是心理防線被一點點攻破,楊昌已經沒有了那副淡定的、溫文爾雅的模樣,臉上表情顯得很是不耐。
但,被於辰瞪了一眼後,他一噎,將即將說出口的,不太好聽的話給咽了迴去,歎口氣說:“四月二十七號,是我和阿英的結婚紀念日。一般隻要我在家,就會想辦法弄點活動。”
“我和她是白手起家的,所以紀念的時候,也會盡可能選擇一些比較接地氣的方式,也算是追憶一下當年吧。”
袁友衝眉頭一皺。
4月27日晚9點到次日淩晨3點,是周倩欣推測出的,遇害嬰兒尚聆書的死亡時間,倘若這個楊昌說的是實話,那他的不在場證明可就相當充分了。
當然,不在場證明並不能完全排除一個人的作案嫌疑,畢竟還存在遙控殺人、教唆殺人、買兇殺人等特殊的命案形式。
因此,他皺起的眉頭很快便舒展開,微微頷首說:“原來如此,感謝您的配合,稍晚些,我們會去查證的。”
緊接著,他站起身,看了於辰一眼,說:“問題問的差不多了,那便開始搜查工作吧,希望楊老板能繼續配合。習律師,也麻煩你做個見證。”
這時,習今歌也站起身,說:“可以,但我得檢查下袁隊長您的執法記錄儀是否在工作狀態。另外,事後我也會在做檢查,看看記錄儀是否有中斷工作的情況發生。”
“可以。”袁友衝毫不在意,說:“按例行規定,先搜查人身吧,請您將錢包、鑰匙、手機等口袋內的物品取出,放在茶幾上,老成,於隊,麻煩你倆仔細檢查一遍。另外,楊老板,請您將鞋襪脫下,雙手自然平展。”
“好。”楊昌點頭。他雖然緊張,但也不怕被搜身,便立即站了起來,乖乖照做。
袁友衝向負責拍照的伍陸使了個眼色,讓他好好拍照,隨後便在楊昌身上仔細的摸索起來。
不出意外,仔細搜查一陣後,楊昌身上果然沒有什麽可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