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發現端倪
宮鬥文的皇帝,不好當 作者:鬆影明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比賽是成功的,造勢的效果也是顯著的。
如果忽略五皇子這個話嘮, 一切都是那麽完美, 完美地達成了齊晟的預期。
特別是大皇子的準王妃親自下場, 組織人手給未婚夫加油鼓勁兒,更是給這場比賽添上了一層世間佳話的色彩。
世人都是喜歡看熱鬧聽八卦的,特別是皇家的事, 更是老百姓茶餘飯後的話題熱門。
如果這八卦裏再有了俊男美女佳兒佳婦的加成,就更符合老百姓喜歡的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大團圓口味兒了。
於是,這場球賽伴隨著一對未婚小兒女的佳話,迅速在京城百姓之間傳播開來。
同時, 蹴鞠這項活動, 也隨著皇子與公主的親身參與,一下子就變得高大上了起來。
醇親王的鋪子早早就囤好了貨,又打出了“皇子同款”的招牌, 一時間門庭若市,準備的二百多個新式蹴鞠很快就售罄了。
當然了,做好的新式蹴鞠當然不止二百, 庫房裏還有很多。
原本,醇親王見賣的這樣好,是準備趁機大量出貨的。
但是, 齊晟用一個很樸實的道理阻止了他。
“王伯, 物以稀為貴。”
這個道理, 時常被人掛在嘴邊。可是, 麵對實實在在的利益之時, 卻很少有人能想起它來。
齊晟的目的不是為了靠賣足球發家致富,而是為了推廣“足球”這項運動。
想要讓這項運動真正從平民走向貴族,就得讓舉行運動的工具,變成一種隻有貴族才能買到精品的稀罕物。
而事實上,在這個生產力十分低下的時代,沒有人造的皮革代替真皮,製作足球的成本本來就比較高。
因為,平民百姓一般是得不到皮毛的。
就算偶然設陷阱套住了一隻兔子,他們也舍不得吃,而是會拿到集市上換成糧食。
所以,毛皮製作這一步,就把被六皇子命名為“足球”的新式蹴鞠和平民百姓玩兒的藤球拉開了距離。
而材料隻是第一步,價格才是重中之重。
世人都有一個毛病,就是同一種東西,越是貴,就越是有許多人想要得到。
而有錢人尤其如此。
隻買最貴,不買最好,並不是一個笑話。
所以,第一批足球的價格一定要貴,至少得是平民百姓承擔不起的價格。
齊晟問過沈介之後,將單個足球的價格定在了五兩。
五兩白銀,如果換成銅錢,足夠京城一個五口之家一年的嚼用。
誰會拿一年的生活費去買一個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用的東西呢
所以,願意出錢買的,肯定都是不差錢的。
而“不差錢”,本身就是一種無形的噱頭,會自動排擠掉得到毛皮容易的貴族少年自己製作足球的可能性。
京城的公子哥兒們,會把從醇親王的店鋪裏買到一隻足球作為一種攀比的籌碼,一種炫耀的資本。
而事實上也正是如此。
自從醇親王的鋪子裏那二百個足球賣完,並且透漏出下一批最少得等半個月之後,京城裏的公子姑娘們突然就流行起請客聚會了。
今兒這個公子說家裏得到了一件稀罕的古董,明兒那個姑娘說家裏的珍奇花草要開花了。
總之就是有條件要請,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請。
宴會進行到中途,請客的主家一定會假作不經意地把自己搶購到的足球拿出來,用抱怨的語氣炫耀一番。
“你們是不知道,為了搶這一個足對,足球,這可是六皇子給起的名字,陛下都說起的貼切。為了搶到這麽一個足球,我家的仆人差點兒沒被擠掉褲腰帶。”
“要我說,既然物以稀為貴,就該價高者得才是。也就是醇王爺不差那幾兩銀子,這下把價錢定的這麽低。”
可實際上,說這話的人,自己一個月的月錢也才二兩銀子。
眾人心裏“嗬嗬噠”,嘴上還要順著恭維兩句。
沒辦法,沒聽人話裏話外的,又是醇王,又是六皇子,又是陛下的。誰敢說半句不好
醇親王府,醇王朝齊晟豎起了大拇指“行啊小六,你不去做生意,可真是屈才啦”
齊晟翻了個白眼,說“我吃喝玩樂,也能一輩子榮華富貴,為啥要費勁去做生意”
醇王好笑道“那你跟我合夥兒賣蹴鞠,又是為了什麽”
“當然是為了好玩兒啦。”齊晟理直氣壯。
他前世一開始是沒條件,後來有條件了又忙的沒時間。一直到累死,也沒有好好玩兒過。
這輩子既然有了這麽好的開局,啥也不敢就是人上人,如果再不好好玩一玩,他不是白穿越了嗎
他說的是大實話,醇王卻覺得很不可思議。
“兩百個蹴鞠兩天賣完,一下子就賺了八百兩銀子。就這還是控製著量,讓許多人捧著銀子沒處買。可到頭來,你卻跟我說,你就是為了玩兒”
齊晟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說出的話特別氣人,“王伯,你平時看著挺聰明的呀。怎麽到了這會兒,卻糊塗了”
“嘿,怎麽說話呢你”
醇王的折扇輕輕敲在他腦門兒上,傳出“啪”的一聲輕響。
齊晟揉著腦門兒朝他做了個鬼臉,強調道“銀子什麽的,不是重點。”
重點是把足球在貴族中推廣開來了。
從今往後,麻麻再也不用擔心沒人和我比賽啦
“行吧。”醇王也不和他爭,擠眉弄眼地朝他一笑,“你好不容易出宮一趟,就準備幹耗在我這王府”
齊晟“嘿嘿”笑道“還是王叔知我。既然如此,小侄就把堂哥借走了。”
他說完,伸手拉著齊河就要走。
“誒,誒,就你們倆不成。”
醇王折扇一擋,就攔住了兩人的去路,“陛下將你教給本王,本王可不能讓你有個好歹。”
齊晟“唭”了一聲,到底還是沒有讓他為難,“那就勞煩王伯帶路了。”
隻聽醇王對齊覃的稱唿就知道,齊覃平日裏雖然多以施恩於醇王來體現自己的心胸寬廣,表示自己不是容不下兄弟。
但實際上,兄弟二人的關係並不很親密。
要不然,醇王也不會一口一個“陛下”,連一句“皇弟”都不敢喊。
齊晟不是個不識好歹的人,知道醇王帶著自己出宮,是擔著風險的。
既然醇王不放心他們兩個孩子一起行動,那就讓他跟著吧。
因著是要出宮玩兒,齊晟穿本來就是便裝。等醇王父子也換了便裝,三人這才一起出了王府。
“小六第一次出宮,肯定沒去過天橋。怎麽樣,三伯帶你去見識見識”
齊晟很上道地改了稱唿,“都聽三伯的。”
其實,前世的時候,齊晟是去過天橋的。
但現在又從醇王口中聽到這“天橋”倆字兒,他是非但沒有覺得有半點兒熟悉親切,反而覺得怪異。
他如今所處的“大晉”,並不是司馬家那一個傀儡王朝,而是一個君權高度集中的架空朝代。
沒有丞相,六部分權。朝廷的機構,類似於明朝。
但在對女性的約束上,卻又比明朝寬縱的多。
比如公主和貴女們也可以和皇子、郎君們一起讀書,並不需要隔個屏風避諱什麽的。
這又像是漢唐了。
唯一一點兒不一樣的,就是後宮嬪妃不像漢唐時期一樣,可以參與政事。
對於這些,他原本隻是覺得奇怪,後來也能邏輯自洽,覺得既然是架空朝代,肯定不能和真正的曆史發展一樣啊。
但今日聽見“天橋”這倆字兒,他實在是邏輯自洽不了了。
因為,大晉的都城是雒陽,又叫洛陽,換算到大吃貨國,應該就是那個洛陽。
話說,洛陽哪來的天橋
一般大吃貨國的人聽見“天橋”,第一反應就是在燕京城吧
在雒陽的天橋,他今兒可得好好見識見識。
等齊晟跟著醇王父子來到天橋之後,那種怪異的感覺就更重了。
聽聽,聽聽,大街上吆喝的都是啥
驢打滾
這不該是燕京小吃嗎
這還不止,還有呢。
油茶、果脯、糖火燒,板栗、焦圈、炸醬麵
若是一樣兩樣他有就忍了,但這是整個把燕京的小吃街給搬過來了呀
更過分的是,齊晟正震驚呢,打後邊來了的個挑擔的,一邊走一邊吆喝“狗不理包子誒”
齊晟“”
唔,好正宗的天津腔啊
到了這會兒,齊晟就是再蠢,也不能再自欺欺人,覺得他現在待的時空,就是一個純粹的平行空間的架空王朝了。
特麽的,這要不是一個沒有常識的三流作者寫的瑪麗蘇小說,他把腦袋擰下來,扔到賽場上當球踢
如果這是一本小說的話,那玫妃當初的怪異舉動就都解釋的通了。
她剛進宮的時候,肯定是通過某個特征,發現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一本看過的小說裏。
她就自以為有穿越光環,又熟知劇情,就想搶奪原女主的氣運,自己當女主。
可是後來,現實很快教了她做人。
在發現自己並不能反抗劇情的時候,她就退而求其次,抱大腿。
難道,女主是他母妃
齊晟皺眉咬著指甲尖兒,默默點了點頭。
倒是像。
不過,像父皇那樣自戀的男主,還真是少見。
如果忽略五皇子這個話嘮, 一切都是那麽完美, 完美地達成了齊晟的預期。
特別是大皇子的準王妃親自下場, 組織人手給未婚夫加油鼓勁兒,更是給這場比賽添上了一層世間佳話的色彩。
世人都是喜歡看熱鬧聽八卦的,特別是皇家的事, 更是老百姓茶餘飯後的話題熱門。
如果這八卦裏再有了俊男美女佳兒佳婦的加成,就更符合老百姓喜歡的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大團圓口味兒了。
於是,這場球賽伴隨著一對未婚小兒女的佳話,迅速在京城百姓之間傳播開來。
同時, 蹴鞠這項活動, 也隨著皇子與公主的親身參與,一下子就變得高大上了起來。
醇親王的鋪子早早就囤好了貨,又打出了“皇子同款”的招牌, 一時間門庭若市,準備的二百多個新式蹴鞠很快就售罄了。
當然了,做好的新式蹴鞠當然不止二百, 庫房裏還有很多。
原本,醇親王見賣的這樣好,是準備趁機大量出貨的。
但是, 齊晟用一個很樸實的道理阻止了他。
“王伯, 物以稀為貴。”
這個道理, 時常被人掛在嘴邊。可是, 麵對實實在在的利益之時, 卻很少有人能想起它來。
齊晟的目的不是為了靠賣足球發家致富,而是為了推廣“足球”這項運動。
想要讓這項運動真正從平民走向貴族,就得讓舉行運動的工具,變成一種隻有貴族才能買到精品的稀罕物。
而事實上,在這個生產力十分低下的時代,沒有人造的皮革代替真皮,製作足球的成本本來就比較高。
因為,平民百姓一般是得不到皮毛的。
就算偶然設陷阱套住了一隻兔子,他們也舍不得吃,而是會拿到集市上換成糧食。
所以,毛皮製作這一步,就把被六皇子命名為“足球”的新式蹴鞠和平民百姓玩兒的藤球拉開了距離。
而材料隻是第一步,價格才是重中之重。
世人都有一個毛病,就是同一種東西,越是貴,就越是有許多人想要得到。
而有錢人尤其如此。
隻買最貴,不買最好,並不是一個笑話。
所以,第一批足球的價格一定要貴,至少得是平民百姓承擔不起的價格。
齊晟問過沈介之後,將單個足球的價格定在了五兩。
五兩白銀,如果換成銅錢,足夠京城一個五口之家一年的嚼用。
誰會拿一年的生活費去買一個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用的東西呢
所以,願意出錢買的,肯定都是不差錢的。
而“不差錢”,本身就是一種無形的噱頭,會自動排擠掉得到毛皮容易的貴族少年自己製作足球的可能性。
京城的公子哥兒們,會把從醇親王的店鋪裏買到一隻足球作為一種攀比的籌碼,一種炫耀的資本。
而事實上也正是如此。
自從醇親王的鋪子裏那二百個足球賣完,並且透漏出下一批最少得等半個月之後,京城裏的公子姑娘們突然就流行起請客聚會了。
今兒這個公子說家裏得到了一件稀罕的古董,明兒那個姑娘說家裏的珍奇花草要開花了。
總之就是有條件要請,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請。
宴會進行到中途,請客的主家一定會假作不經意地把自己搶購到的足球拿出來,用抱怨的語氣炫耀一番。
“你們是不知道,為了搶這一個足對,足球,這可是六皇子給起的名字,陛下都說起的貼切。為了搶到這麽一個足球,我家的仆人差點兒沒被擠掉褲腰帶。”
“要我說,既然物以稀為貴,就該價高者得才是。也就是醇王爺不差那幾兩銀子,這下把價錢定的這麽低。”
可實際上,說這話的人,自己一個月的月錢也才二兩銀子。
眾人心裏“嗬嗬噠”,嘴上還要順著恭維兩句。
沒辦法,沒聽人話裏話外的,又是醇王,又是六皇子,又是陛下的。誰敢說半句不好
醇親王府,醇王朝齊晟豎起了大拇指“行啊小六,你不去做生意,可真是屈才啦”
齊晟翻了個白眼,說“我吃喝玩樂,也能一輩子榮華富貴,為啥要費勁去做生意”
醇王好笑道“那你跟我合夥兒賣蹴鞠,又是為了什麽”
“當然是為了好玩兒啦。”齊晟理直氣壯。
他前世一開始是沒條件,後來有條件了又忙的沒時間。一直到累死,也沒有好好玩兒過。
這輩子既然有了這麽好的開局,啥也不敢就是人上人,如果再不好好玩一玩,他不是白穿越了嗎
他說的是大實話,醇王卻覺得很不可思議。
“兩百個蹴鞠兩天賣完,一下子就賺了八百兩銀子。就這還是控製著量,讓許多人捧著銀子沒處買。可到頭來,你卻跟我說,你就是為了玩兒”
齊晟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說出的話特別氣人,“王伯,你平時看著挺聰明的呀。怎麽到了這會兒,卻糊塗了”
“嘿,怎麽說話呢你”
醇王的折扇輕輕敲在他腦門兒上,傳出“啪”的一聲輕響。
齊晟揉著腦門兒朝他做了個鬼臉,強調道“銀子什麽的,不是重點。”
重點是把足球在貴族中推廣開來了。
從今往後,麻麻再也不用擔心沒人和我比賽啦
“行吧。”醇王也不和他爭,擠眉弄眼地朝他一笑,“你好不容易出宮一趟,就準備幹耗在我這王府”
齊晟“嘿嘿”笑道“還是王叔知我。既然如此,小侄就把堂哥借走了。”
他說完,伸手拉著齊河就要走。
“誒,誒,就你們倆不成。”
醇王折扇一擋,就攔住了兩人的去路,“陛下將你教給本王,本王可不能讓你有個好歹。”
齊晟“唭”了一聲,到底還是沒有讓他為難,“那就勞煩王伯帶路了。”
隻聽醇王對齊覃的稱唿就知道,齊覃平日裏雖然多以施恩於醇王來體現自己的心胸寬廣,表示自己不是容不下兄弟。
但實際上,兄弟二人的關係並不很親密。
要不然,醇王也不會一口一個“陛下”,連一句“皇弟”都不敢喊。
齊晟不是個不識好歹的人,知道醇王帶著自己出宮,是擔著風險的。
既然醇王不放心他們兩個孩子一起行動,那就讓他跟著吧。
因著是要出宮玩兒,齊晟穿本來就是便裝。等醇王父子也換了便裝,三人這才一起出了王府。
“小六第一次出宮,肯定沒去過天橋。怎麽樣,三伯帶你去見識見識”
齊晟很上道地改了稱唿,“都聽三伯的。”
其實,前世的時候,齊晟是去過天橋的。
但現在又從醇王口中聽到這“天橋”倆字兒,他是非但沒有覺得有半點兒熟悉親切,反而覺得怪異。
他如今所處的“大晉”,並不是司馬家那一個傀儡王朝,而是一個君權高度集中的架空朝代。
沒有丞相,六部分權。朝廷的機構,類似於明朝。
但在對女性的約束上,卻又比明朝寬縱的多。
比如公主和貴女們也可以和皇子、郎君們一起讀書,並不需要隔個屏風避諱什麽的。
這又像是漢唐了。
唯一一點兒不一樣的,就是後宮嬪妃不像漢唐時期一樣,可以參與政事。
對於這些,他原本隻是覺得奇怪,後來也能邏輯自洽,覺得既然是架空朝代,肯定不能和真正的曆史發展一樣啊。
但今日聽見“天橋”這倆字兒,他實在是邏輯自洽不了了。
因為,大晉的都城是雒陽,又叫洛陽,換算到大吃貨國,應該就是那個洛陽。
話說,洛陽哪來的天橋
一般大吃貨國的人聽見“天橋”,第一反應就是在燕京城吧
在雒陽的天橋,他今兒可得好好見識見識。
等齊晟跟著醇王父子來到天橋之後,那種怪異的感覺就更重了。
聽聽,聽聽,大街上吆喝的都是啥
驢打滾
這不該是燕京小吃嗎
這還不止,還有呢。
油茶、果脯、糖火燒,板栗、焦圈、炸醬麵
若是一樣兩樣他有就忍了,但這是整個把燕京的小吃街給搬過來了呀
更過分的是,齊晟正震驚呢,打後邊來了的個挑擔的,一邊走一邊吆喝“狗不理包子誒”
齊晟“”
唔,好正宗的天津腔啊
到了這會兒,齊晟就是再蠢,也不能再自欺欺人,覺得他現在待的時空,就是一個純粹的平行空間的架空王朝了。
特麽的,這要不是一個沒有常識的三流作者寫的瑪麗蘇小說,他把腦袋擰下來,扔到賽場上當球踢
如果這是一本小說的話,那玫妃當初的怪異舉動就都解釋的通了。
她剛進宮的時候,肯定是通過某個特征,發現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一本看過的小說裏。
她就自以為有穿越光環,又熟知劇情,就想搶奪原女主的氣運,自己當女主。
可是後來,現實很快教了她做人。
在發現自己並不能反抗劇情的時候,她就退而求其次,抱大腿。
難道,女主是他母妃
齊晟皺眉咬著指甲尖兒,默默點了點頭。
倒是像。
不過,像父皇那樣自戀的男主,還真是少見。